遊民不稀罕你的同情

前幾天,蘋果日報才因為一個可笑到極點的社論被我取笑(買車與生子),結果今天又來了,而且更好笑,這種愚蠢的社論也敢寫,我還真是佩服。
東京教父,一部以遊民為主角的卡通,由已故今敏導演,那些蔑視遊民人權的傢伙應該看看這部卡通。



先說昨天我的文章「用水噴遊民,下次呢?」,我本來還想說這議題對錯太明顯,不需要多花時間去論述,結果今天就有媒體以實際行動展現自己的愚蠢,還有一堆人附和,那你們被我恥笑也只是剛好而已。

遊民都很懶?遊民只要有工作就不會變遊民?

跟大家說個例子,我高中國文老師的父親,孩子分別住在嘉義跟台北,他常兩地走,輪流住一陣子。

聽起來沒什麼問題,不過,他的兩地走,真的是用走的。

他就拿個垃圾袋,沿路撿破爛,累了就睡地下道或火車站,就這樣來來回回,當遊民的時間比住家裡還要多。

家裡又不是沒錢,但他「喜歡這種生活」。

這當然是特例,但請注意,哪些人會當遊民?

老人,你要他去哪找工作?大多數工作超過65歲,你連想都不要想,如果家產剛好花光了(是花光了,不是敗光了,你可能為了老伴的癌症醫療花光錢、孩子投資失敗花光錢,原因多得很),你要他住哪?

身心障礙者,你要他去哪找工作?尤其是精障跟智障,這種人很多,許多家庭可能自顧不暇,可能惡意遺棄,總之讓他們流落街頭,找工作?你找給我看啊?

更生人,這種人還不少,犯了點錯(通常是小罪,犯大罪的人反而比較堅強且有地位),結果被家人斷絕關係或者失學,總之找不到工作或被排斥(記得那些想公布性侵犯資料的人嗎?你們在製造遊民),你要他們去哪?

社會適應不良者,這種人絕對會越來越多,尤其都市化、網路化的社會,這種疏離者只會增加,這些人可能高智商、高學歷、或許曾有高成就,總之他不適應與大量人物接觸,尤其是家人,最後選擇自我放逐,工作?那些自以為優越的天龍人,最好祈禱哪天自己或子女不會變這樣,因為越天龍人的家庭,越容易產出這種人,比方說嚴重活在自己世界裡的馬英九就是一例。

有些蠢蛋老把有工作就不會變遊民當成一個理所當然的連結,我還真要說,多罵你們幾句三字經還算客氣。

遊民的英文叫Homeless,無家可歸的人,簡單說,成為遊民的條件,不是有沒有工作,而是有沒有「家」可以住,所以那些高談闊論不要同情懶惰者的人,你們連自己在說什麼都搞不清楚了嘛!

今天如果你有正當工作,不過是那種一個月20000那種,扣一扣勞健保,剩下一點點,然後房租付一付,若又剛好有學貸,那更慘,接著每個月還要拿個幾千塊回家給老父老母,剩下多少?

哪天房東房租漲個兩千,或你不小心去刮到賓士車,接著呢?借高利貸嗎?

隨便一個理由,都能讓你流落街頭,如果有大埔農地這種事情,誰都可能流落街頭;有三鶯部落的問題,誰都可能流落街頭;有紹興社區的問題,誰都可能流落街頭。

說人家懶惰?你懶得動腦筋想想,懶惰成這樣還好意思說人家懶惰?你要不要臉啊?

有工作就能吃飽嗎?如果不行,工作連滿足基本需求都不行,何必工作?
有工作就有房子住嗎?如果不行,工作連滿足基本需求都不行,何必工作?
有工作就能養活一家人嗎?如果不行,工作連滿足基本需求都不行,何必工作?

就是有太多人努力工作還沒辦法維持一個生活基本尊嚴,所以有人崩潰,選擇流浪,說人家懶惰?我可記得有個公務員家庭卻有錢到不行的傢伙,只因為選輸了就哭喊我不甘心,還聚眾大鬧,敗壞國家。如果連他這種日子爽到不行的人都可以這樣耍脾氣了,為何其他人不行?

還說外勞,首先,外勞的工作很多是高勞力,遊民絕大多數都沒這本事,何況,就算薪水領跟外勞一樣多好了,別忘記,外勞依法要提供宿舍,請問台灣人有嗎?所以,就算他有工作,還是要住街頭啊?那麼住街頭,戶籍地、通訊地、薪資帳戶,問題跟著來,他能找到什麼工作?

還說什麼醫療照顧人力,拜託,這些人自己都需要照顧了,還送去當醫療照顧人力,何況醫療照顧人力,照理來說需要大量訓練,甚至基礎學歷支撐才行,而且要能應付很多突發狀況,你要遊民去做這些工作?只能說這樣想的人,哪天你自己不要包尿袋,連一點最基本的同理能力都沒有啊!

至於什麼司機、營建的,舉這種例子,當心我告你害我笑到肚子痛。

遊民不需要你同情,而是生活的尊嚴。沒錯,他們有人的確需要的是工作,但工作為的是什麼?有工作就能解決一切問題?我到覺得寫這篇文章的人,他的工作換給遊民來做應該滿適合的,反正如你們所說的,懶惰啊!寫這種懶惰的文章,我還真同情台灣社會啊!

留言

  1. 東京教父,一部以遊民為主角的卡通,由已故敏導演,那些蔑視遊民人權的傢伙應該看看這部卡通。
    >> 少一個字阿~~~"今"敏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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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錯字已更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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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錯字已更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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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寫得好,網摘推薦到好生活報的媒體觀察單元了: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11227/4676

    雞婆校稿「社會適應不良者」那段:

    >>這種疏離者只會增加,些人

    原先是想寫「有些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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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性侵犯不是小罪,公布絕對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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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性侵當然不是小罪,我的意思是說,你公布性侵犯的方式是怎樣的,如果沒做好,這些人最後除了當遊民還能幹嘛?你這等於是逼他再犯,要我看,如果他再犯,當初排斥他的人要不要連坐?

    我也贊成重度性侵犯(累犯、暴虐犯、幼童犯或變態犯)應該公布,但如果沒先給予一定生活保障(比方說工作保障、居住安全之類),那絕不可以公布,不然按照台灣人權觀念落伍,喜歡搞私刑的社會性,這個人最後絕對會再犯,這個再犯,是社會強迫的。

    至於若認為我這樣叫只注意保護犯罪者人權,請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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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錯字已更正,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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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毛毛大,你這篇文章探討有深度,
    我在國外也是看到很多遊民,很多是老人或是心智障礙者,當然也有遊手好閒的人但警察不會趕他們,更不用說灑水了.
    他們在這個城市和所有市民共存著.先進國家根本不會用那麼粗暴的手段,以為把他們趕走,看不見他們,這個問題就會消失了.
    哎,台北耶!全台灣最高級的城市竟做出那麼低水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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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日本還弄組合屋給遊民勒!

    遊民自成社群,簡直就是另類吉普賽人,他們的認同歸屬也許就正是遊民社群,這是「家」,所以政府該提供的,與一般人民無異,不過就是各項人權及人身安全保障罷了。

    當然,讓遊民保持良好衛生等這類工作,則是為了讓大家可以和諧共處的努力方向,簡單說,沒家的人要去哪洗澡?你嫌他在公園洗澡,不然不要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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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typo: 蘋果日報才因為一個可笑到極點的"是論"被我取笑 --> 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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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唉......錯字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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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關於這個,實在深有同感,像美國就好

    我之前去看我老妹,遊民?美國真的很多,他們沒工作嗎?有,大多數都有,但是貧富差距跟華爾街的混蛋把某些地區跟城市週邊房地產弄得一團亂(就像天龍國),他們很多財產都在種種過程被搞掉了,一堆人白天工作,晚上回去睡收容所,賺的錢只能給自己吃飯,有點積蓄頂多跟別人合租爛套房,無家可歸的人原因太多了。

    天龍人就是天龍人,他們以為所謂的『工作』就是一個月50K,然後有房子可以住是理所當然的,有工作就等於有房子!真好笑,哪天台灣經濟崩潰,大家一起流落街頭,天龍人最好就繼續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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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但就現實的財富分配問題,經濟崩潰,他們也是最後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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