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讀書心得(或書評)的二三事

最近某本有辦書評比賽的試讀書引發軒然大波,因為我沒參加,所以沒我的事,不過看見相關討論,加上行政院 公平會剛公佈不論是名人還是素人,代言不實都要受罰的修正案,所以突然想到--如果我看了某書評去買書,然後覺得被騙了……

相信大家都有 「看了宣傳去買書,結果不合自己胃口」的經驗吧!這事我發生過幾次,版上我就發過幾本書的牢騷,這還是我有寫出來的,有些是根本提不起勁寫啊!

這 樣說好了,如果你看了某人寫得書評,你覺得他「書評寫得很好」,然後去買書了。如果那本書你看了很賭爛,是書評的錯嗎?

我們把可能狀況分 類一下好了:
  • 書評說好看,書評本身寫得棒,書本身真的很好看
  • 書評說好看,書評本身寫得棒,書本身真的很難看
  • 書評說好看,書評本身寫得爛,書本身真的很好看
  • 書評說好看,書評本身寫得爛,書本身真的很難看
  • 書評說難看,書評本身寫得棒,書本身真的很好看
  • 書評說難看,書評本身寫得棒,書本身真的很難看
  • 書評說難看,書評本身寫得爛,書本身真的很好看
  • 書評說難看,書評本身寫得爛,書本身真的很難看
有點複雜,基本上就是「標的物的他人評價」「對他人評價的自我評價」以及「對於標的物的自我評價」,以上三種評價我們都能給予正、反兩種評價,一共有23-- 八種可能性。

問題來了,書評給予的評價是書評人的觀點,是屬於書評人的主觀。而後兩項則是屬於閱讀者自己的主觀(別再跟我鬼叫客觀了,看 書這玩意本來就是超主觀的,自己心裡的想法更是全然主觀,客觀個大頭勒),如果我們受了前兩種因素的影響做出決定,然後要拿第三種的結果來質疑書評人…… 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舉個例子好了,嘉義最有名的就是雞肉飯,雞肉飯最有名的就是噴水雞肉飯,基本上大多數的旅遊或美食書籍都會介紹噴水, 這叫『標的物的他人評價』。

今天有個旅遊作家寫了偏食記介紹噴水雞肉飯,圖文並茂洋洋灑灑,簡直都要從網頁裡聞到雞油的香味了。『你覺 得』他寫得太棒了,這叫『對他人評價的自我評價』。

然後你特地跑去吃,吃完幹到不行,因為『你覺得』有夠難吃,這叫『對於標的物的自我評 價』。

於是你上網說你被騙了,某某作家是個騙子,他一定有收店家的好處……

真是這樣嗎?簡單說,人家我就覺得噴水最好吃 啊!雖然你問嘉義人,十個有九個會跟你說噴水很難吃,但我就是覺得噴水最好吃勒!不然你想怎樣?我也是在嘉義住這樣久,吃過幾十家雞肉飯,更不用提我自己都會煮啊!

寫書評也是同樣狀況。最近幾年出版社很愛辦試讀活動,不少人跟我一樣常常有試讀的機會,而也一直有人說『你們拿出版社書,所以寫得東西不準』(參考1參考2)……

不過,像這次一樣,有個從沒寫過書評的「其他領域」部落格達人跳出來指責「書評界」很黑暗倒是第一次……

因為我沒看過這本書,我也不知道看起來是怎樣的,而且那位達人的評論,就結論來看褒貶兼而有之,似乎不是一面倒的那種,至於看完這篇『書評』會不會想看那本書,這再說。

但說要投票,說實在的,像這種「達人」,要拉票還不容易,簡單說,如果彎彎要拉票,在她的網誌上放個連結,其他人根本不用參加。

既然比賽是這樣設計的,沒啥好抱怨的,說灌票……又沒什麼不可以?我反倒覺得主辦單位何必砍票?你根本無法一一檢視「投票的人有認真看過『全部參賽者』的書評」,基本上就 是看你網路名氣找朋友投票而已,有什麼不可以?幾乎所有的網路投票都是這樣的啊?

這也是我對這類投票比賽沒啥動力的原因(雖然在能看免錢書的份上還是會參加),因為網上以閱讀為主的部落客真的太少了,要聚眾投票根本贏不了其他領域。

像我自己參加過幾次類似活動,但說起拉票總是興趣缺缺,比起投票的排名,搜尋引擎排名才是我在意的,也才是真正有影響力的。(那位達人的該篇書評文章在google裡的排名可是……)

我比較好奇的,是到底這些投票的人有多少人看過『那一篇』文章?(記得皓雪以前也針對funP的推文制度提出類似觀點)

如果我是那位達人, 這才是我真正在意的,投票反倒不是重點(如果獎金超過十萬的話……再說),「點閱率」跟「滯留時間」(大約可以等於閱讀時間)才是寫心得的人在意的,因為寫了就是希望人家看,你要說愛現也好,反正這就是我的心態。

簡單說,對於一個常寫文章的人來說,上述讀者「對他人評價的自我評價」才是我 們在意的,至於我自己喜歡不歡這本書、他人喜不喜歡這本書,這根本不重要,因為這是個人喜好問題,全隨個人價值而不同,但別人看完這篇文章能產生的火花 (不論褒貶)才是有趣的地方

所以當那位達人批評其他人寫得書評有一大半上不了檯面……這不錯啊!畢竟會針對書評或心得本身作評論的人不 多,有人肯做這種事情是好事耶!問題是,這是種「相對」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我覺得你的寫法很遭的話,可不可以講?至少從噗浪上的反應看來,似乎碰不 得……還說「書評界」很鄉愿……

我猜的,只是用猜的,我猜可能看過那些噗浪的人比看過他寫得書評的人還多……若是我可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好吧!回到開頭的議題,如果有人看了書評而買書,然後覺得自己被騙了,可以控告宣傳不實嗎?

一般書可能沒問題,但如果是邀稿、試讀,這問題 就來了。

若是號稱「療育係」的心靈書籍,或者「一定賺」理財大全、「保平安」風水五術或者「呼你勇」食療書籍,有人推薦之後,卻發生消費 者買書回家照做出問題,這樣算不算廣告宣傳不實?

公平會引用的例子包括了最近那個牙膏抹牙齒之後就可以喝冰水不牙酸的廣告,但這是非常 「主觀經驗」的例子,如果人家真的覺得有效,但另一個人卻無效,而且提告的話……

雖說公平會文件裡並沒有納入出版品,但如果哪天有人(或 根本只是謠言)受某作品影響幹了某件蠢事……別說不可能,這種神經病非常多,教育團體或文化「保護」團體裡一堆啊!哪天有人照著小當家的食譜做出炒飯來, 嘴巴如果沒有發光的話……

話又說回來,一堆人看著馬上好、六三三、不賣台的廣告投了票,現在發現被騙了……那可不是誇大效果,而是徹底相反搞騙人耶!公平會要不要處理一下,協助造假的不只名人,還有一堆素人啊!

今天520,兩年前做錯事投給賣國賊的,自己反省一下。

留言

  1. 以前在報紙上看過廣告「易經卜卦寶盒」,內容物包括手冊和幾支卜卦用的籤。有個太太推薦說她用這個算出某支股票會大漲就趕快買進,後來真的大漲。她評論:「易經卜卦為什麼會這麼準呢?以後我遇到重要的事,一定用易經卜卦。」如果我真的照她的話把產品買回來用,沒效可以連她一起告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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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用在出版品案子不容易成立啦!只是突然想到而已。

    因為閱讀本來就是「非常主觀」的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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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哪天有人照著小當家的食譜做出炒飯來, 嘴巴如果沒有發光的話……

    這一段看完,笑到不行...那個卡通真的粉誇張
    回正題,我想主要是規範太多減肥或壯陽類的廣告,一堆藝人或路人甲乙丙在鏡頭前說使用了如何有效,結過可能商品本身成分就大有問題,為了防範這些行為,結果一堆人都被拖下水
    將來部落客自己使用產品寫心得,推薦別人購買,結果別人覺得效果不同,是不是部落客就等著接罰單或傳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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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所以說這部份很模糊,當然,如果是「自己買來用」然後發表心得,並不涉及廣告行為。

    但若是廠商提供,多藥粧類的尤其流行試用,這部份問題就很大,因為你是用了寫推薦文,就表示你「收廠商好處做廣告」,但其實代價只是試用包而已,若因此受罰,有點不符比例原則,但站在消費者保護立場,不實廣告又的確該罰……

    以後可能試用的人都要在最後加上一句「這是我個人試用狀況,我滿意不代表其他人也會滿意,切勿盲從」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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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22/5/10

    我覺得,如果講了「你一定要買!你一定要試試看!」等等句子,就算是素人推荐也要負擔點責任。因為講這種話等同說這商品「一定」是OK。
    若是「他解決我的問題」「滿足\符合我的需求」這種,比較偏向特例(其他人可能沒效)、個人主觀的方向,若要被處罰感覺有點冤冤的。不過這中間的拿捏應該是很困難的、特別是拿人手短的試用品,講的太謙遜感覺似乎對不起廠商……

    基本上我看書是不依照書評挑的,但可能因為別人的推荐文反而會不願看那本書。講不清楚是哪邊好看、只會一昧吹捧的評文,我會覺得爛人欣賞的書應該也是一本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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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總之做決定的還是自己,自己多用點心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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