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噴遊民,下次呢?

這議題本來不大想多提,因為是非對錯太明顯,實在不需要多廢唇舌,但看見網路上居然有人在挺這種作法,我還真想知道這些人長什麼樣子。

大家不妨先看看這段影片:


你今天把遊民用水趕去別人的選區,改天人家用火焰槍逼回來嗎?應曉薇的說法,根本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問題,而且,北市府幹這事情已經是常態性作法,所以,姓郝的你要不要出來講講看,還是姓馬的就已經這樣幹了?



遊民不是「問題」,而是遊民可能「產生問題」,這完全是兩種不同思維,把遊民本身當問題,那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讓遊民離開,或者乾脆去死,那你跟希特勒有和不同(這傢伙不但屠殺猶太人,還屠殺身心障礙者等社會弱勢者)。

遊民可能產生問題,的確,治安(比方說遊民容易被暴力傷害,像被北市府公園管理處傷害這種)、衛生、經濟活動,這些都可能是遊民聚集之後產生的問題,那你把他們趕去哪裡都一樣會有問題,如何讓遊民有地方安頓、保暖,確保經濟安全、提供心理支持,當然最好是協助他們重返職場,有固定居所,或者與親人團聚。

這些都很不簡單,以前在社會處上班,負責遊民業務的同仁常常要加班到很晚,而且下班也不是直接回家,還要先去看看這些街友,過年人家放假,他們工作量反而增加。

結果北市府用水解決?丟臉耶!直轄市公務員薪水比一般縣市還要高,結果你們給我搞這種飛機,到底知不知恥啊!

然後有人挺這種作法?

這種人,我們稱作天龍人,一個不管哪個作者來畫,結局都註定會被幹掉的族群啦!

留言

  1. 看了應曉薇在臉書的聲明,還真是亂七八糟,直接把遊民跟愛滋患者與罪犯畫等號,要遊民離開萬華的理由居然是萬華房價低,全憑個人好惡胡亂連結,這樣做出來的決定哪有正當性。

    我在想他在推動的街友法該不會是因為遊民並未犯罪,所以直接立個法讓街友成為犯罪行為,而被強制處置。

    希望是因為我最近在看阿特拉斯聳聳肩,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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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这太搞笑了,周星驰也说过,如果有饭吃,有钱用,鬼才要做乞丐。

    一样的道理,大部分人,如果不是真的因为生活没办法,谁要当游民啊?

    而且还是这种解决方法,这不是比那个因为脚痛结果把脚伸进邻居家的人还要荒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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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哎呀,把G+帐号和Blogger连在一起后,就出真名了……报告一下,我是linfavou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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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絕不是想太多,所謂關心街友有很多層面,這跟胡錦濤愛台灣是同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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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現在我也跟G+連結,結果毛毛牙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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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昨天簡余晏提到一件事,我覺得如果有保存那段記錄並放出來應該會引起相當的效果。那是在馬英九當市長的時候被問到關於百貨公司顧客的車把那裡擠得水洩不通,馬英九回答可以提高停車費就不會有穿HANG TEN的在那裡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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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這是同樣思維啊!直接合理化自己行為來否定別人的基本權力,殺人或死刑支持者也有同樣邏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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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匿名27/12/11

    我是念社會福利系的
    遊民議題也有一定程度了解
    其實很多遊民並不是沒錢、殘疾或政府不給住所
    而是他們自己不要的

    就業輔導、津貼和收容所
    這些社會局和NPO都有在做
    但遊民不見得買單
    有的擺明不想工作
    拿津貼比較爽
    有的不想入住收容所
    因為管太多寧可在外面自由
    更別說好手好腳的一大堆了

    說實在的
    你都放棄自己了
    人家怎麼幫你呢?
    先進國家用強硬手段驅離的所在多有
    無法治本是當然的
    任何國家都不可能治本
    除非你把他槍斃
    驅離主要目的是不讓遊民把某處當成群聚地
    降低當地居民的恐懼
    真的接觸過這塊就知道
    許多遊民真的是不值得同情
    遊民措施不是沒做
    尤其萬華社福還特好的
    問題是做了又沒用
    他們就是擺爛要幹天幹地幹社會
    怎麼辦?


    我看過收容所的房間
    根本和一些大學宿舍沒兩樣
    只差沒電腦而已
    吃住免費還定期辦活動
    說有多溫馨就多溫馨
    這樣都還有人不想住
    不住就算了
    在外面遊蕩又不自制
    有公廁不上要隨地大小便
    有津貼不吃飽點拿去買酒
    還有可怕的治安問題
    我還真的想不出有什麼辦法幫他們了
    輔導遊民比輔導小屁孩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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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你社福念這樣就不對了,人家如果不願意接受政府的各項措施,「那也是他的自由」,如果他今天選擇住公園,那也是他的自由,有誰規定公園有宵禁的?不過是在公園裡的時間久一點而已,我也曾在公園裡午睡,可沒被趕。

    如果你今天用水趕人家,這就叫侵害人權,你憑什麼敢人家啊?你覺得他很臭、很髒、不好看,對不起,那是你家的事,除非他身上已經帶有法定傳染病,不然誰都沒資格去碰他。

    遊民問題很多面,你要用收容中心關人家,這種機構化思維早過十好幾十年了。

    至於治安問題,其實比較常見的是遊民被欺負,這種治安問題才真是嚴重,遊民犯罪也許是出於生活所需,但欺負遊民則是徹底的心理變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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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還有個問題出在社福涵蓋的範圍,例如前幾年有討論過的『近貧』,接近貧窮,但還沒到達法定的標準,所以拿不到補助,結果過得比貧窮還辛苦。

    今天當個全職遊民日子還過得去,一旦開始工作了,賺的錢養不活自己,日子反而更難過,也是類似的情況。

    還有找工作若是只能找到不穩定的工作,人的挫折忍受度是有限的,嘗試個幾次還可以,超過十次還能堅持下去的恐怕就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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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另外試著想想,如果你有津貼拿,吃住免費,但是要被管(好像跟當兵差不多),你要不要去住?還是你寧願在露宿街頭比較逍遙?

    遊民一樣是人,如果你都想在外面逍遙,遊民不想去收容所也不用太意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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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omeless,無家可歸的人,收容所有家的感覺嗎?

    而且對某些無依無靠的人來說,失去家人,那住公園跟住皇宮也沒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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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遊民問題像垃圾掩埋場一樣,別蓋在你家附近就是自由,蓋在你家後面呢?自由也有分廣義和狹義的吧。影響到別人的生活品質,或許你有知識可以幫忙遊民解釋這是她們的自由,你的鄰居呢?我的父親也是幫一堆遊民,現在還不是喝醉酒就鬧事?我支持念社會福利系的小二,沒幫過遊民的根本不知道那種無力感。或許Chu-Ge Jiam大大也幫過遊民也很有原則,但大部分的人根本不是這樣的。網路這裡我們討論這麼多實際執行上根本不是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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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你父親幫遊民?怎麼幫?

    幫忙是好事,但遊民問題相當複雜,他們是無「家」可歸的人,你要如何給他一個家?這一點才是最困難的。

    何況有人不想要。

    要知道,所謂影響到他人生活品質,你說這話就已經不把遊民當人看了,勸你先想想你這句話有什麼矛盾吧!也勸那些喜歡發表遊民問題的人,先想想自己在這句話上面是何種立場吧!

    台灣有哪條法律禁止人民在公園裡面待很久的嗎?拿出來給我看看啊!

    如果有人隨地大小便,這才叫違法,問題是,會幹這種事的不只遊民,別的不說,中國觀光客就是一種,怎麼還歡迎他們?

    遊民的確會造成社會問題,但如果你對於上面那段話,採取一種「不把遊民當人看」的態度,哪怎樣的政策都會被我打槍的。

    我自己待過社會處,可不是念過書而已,實際執行上,就是這麼一回事,簡單說,當你不把遊民當人看,你的一切政策都會被他們排斥,因為他們也沒必要依照你們的規矩走。

    誰叫你不把他們當人看。

    這句話可以用在所有的社會問題上面,比方說卡奴、無殼蝸牛、原住民權益、身心障礙福利、精障者安全網、死刑議題。

    大家也可以比較一下兩黨總統候選人政見思維,差別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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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Thom
    所以政府應該要做的是:
    想想看方法對了嘛?
    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而不是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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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現在政府只想便宜行事,幹些國小課本都有告誡的,自掃門前雪的事情,偷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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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把Blogger名片的網頁填上Google+主頁,就能保有Blogger名稱和G+連結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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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天龍人 好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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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但現實生活有人居然可以配得上天龍人的比喻,而且數量龐大,這很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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