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何時反對過同性戀?

最近因為這個問題,國內掀起不小爭端,但其實這也是我長年以來思考過的問題。

沒錯,聖經裡有很多地方明確表示同性間的「姦情」是一種罪惡。

但這一點要先弄清楚,聖經裡的字句看來,譴責的都是「不忠」這種行為,這一點我是認同的,但要說同性戀就是罪惡,只能說這是有差異的。

有一點要先弄清楚,聖經雖說是宗教思想的傳講,但他也是份歷史文獻,有其文化背景,自然也受到當時的文化水平與科技認知影響。如果你把書中所記得一切都當成絕對,這肯定是錯的。(聖經裡多的是要用石頭打死的罪,你看看有哪些是現在人可以接受的。)

聖經裡是有很多地方表達了對「男男」的排斥,有趣的是,徹底不談「女女」;但聖經裡兩性不平等的論述也非常多,大家卻很自然的把它當成歷史背景看待並忽略,那同性戀的部分呢?

舉幾個經節給大家看看: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歌羅西書2:20-2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 神已經收納他了。--羅馬書14:3

要我說,聖經裡最貴重的東西是這些對世俗的反省,但也因此有很多內容如果不透過「去背景」的方式去解讀,很容易走偏的。要說哪部分比較能彰顯出反省與悔改的可貴: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摩太前書1:5
有趣的是,這段經文接下來幾句,就說不可親男色(提摩太前書是封寫給提摩太的信,提摩太是男的)。可是要知道,雖然沒寫,其實親女色也是不可以的,可不是只針對親男色,因為那個年代根本沒什麼自由戀愛的空間,而上妓院不管在哪個文化背景,自然也從不被認為是件好事(也許不會禁止,但絕不會說是件好事)。如果你要拿這段經文當做不能有同性戀的證據,是否反過來等於認為親女色是合宜的?

另外有這段:
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 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摩太前書4:4-5
要知道,就連撒旦,神都沒把他丟棄(實際上,偶而還跟他聊天),我實在看不出來把那個保守年代的背景移開之後,聖經裡到底有哪裡說不能容許同性婚姻的。

當然,我上面舉的都是新約的句子,至於舊約就更有意思了;不妨看看最開頭的創世紀,同樣記得要把歷史脈絡(遊牧民族的父權社會)拿開來看。

只想請大家注意一個地方,夏娃何時開始才被說是要負責生育的,而且她還是因為要負責生育之後,被命名為夏娃。

她是這個時候才「真正」變成女的,之前她被稱作女人,倒不如說是個代號,因為跟亞當一樣「沒有分別雌雄的必要性」,反正他們又不負責生育,而是負責管理。

所以你要說一開始他們是男女關係?或說因為他們兩個,所以婚姻一定要有男女兩種性別?我到要說,因著這一段,我認為上帝根本沒限制非得男女兩性才能成就婚姻不可,反而是後來遊牧民族那種一夫多妻的家庭,在現代看來才是不合宜的(遊牧民族的作法,自有其社會背景),尤其對於上帝要求「愛要忠誠」這一點,真是大大不合宜。

當然,也因為忠誠的觀點,雖然我認同同性婚姻,但要說隨便約定締結家庭甚至收養子女,那怎麼看都只是為了逃稅而已,我倒是不贊成的。雖然法律無法限制愛情,但對於家庭的構成,基於以愛為出發點的核心,由社會透過法律,給予相對權力與義務我覺得是合宜的。

至於可以同時對兩個以上的伴侶有忠貞……這種神話還是少拿出來唬爛了。

附上澳洲總理的一段問答,他本身也是基督徒:


最後要補充一點,很多同志團體或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最近對基督教很不諒解,但我要先說的是,實際上目前世界上立法接受同性婚姻的國家,大多是以基督教為主的國家,而同意的原因,基本上也是因為基督教文化所致(這一點跟廢除死刑、動物保護等議題有相當一致性),因為基督教的神學本身是真有反省能力,是能彰顯自由、民主、人權的宗教。當然,你要說基督教以前藉著上帝之名做過不少糟糕的事情,但其實其他人沒用上帝的名字還不是照做了?因為那是人做的,而基督教給予了反省的力量。

認錯與悔改一直是基督教很重視的部份,下次大家在電線桿上面看見那些乍看之下帶著相當喜感的標語的時候,不妨想一下這件事情。

留言

  1. 伴侶制度和多元家庭並不強調“忠貞”
    而是出於對一夫一妻制的反省,希望找到其他解決方式,並給予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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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的,但這跟現行同居沒差太多,最大差異在於法令上給予賦稅、收養之類的「優惠」。

      我同意「同居」的說法多少有點負面意涵,用伴侶制度來改善也算是個辦法,但我覺得若涉及收養小孩,應該有更嚴格的限制,也就是有婚姻關係(不限性別)才比較好。

      就這至部分我到覺得忠貞義務是必要的。

      多元家庭又是另一回事,我想到的是各種逃漏稅而已,什麼性氾濫之類疑慮,反正現在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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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19/3/15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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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匿名19/3/15

    https://elias.site44.com/queer_theo.htm (上帝並沒有反對同性戀)
    以前的人因為不了解同性戀就亂寫聖經 並且騙人說上帝會懲罰同性戀者
    但上帝並不會因為你是同性戀就討厭你 絕對不會的 上帝的愛是絕對平等的
    有些人因為討厭同性戀就藉著上帝的名義胡說八道 看了就討厭 請不要被牠們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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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似乎沒看懂內文,聖經裡並沒說上帝要懲罰同性戀,而是懲罰「姦情」,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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