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的要求市立刻拆掉,理由是已經死很多人了(但我提過,附近死亡率其實是下降的,但居民拿出附近離癌率是全國平均數十倍的資料來,我也不知道是如何計算的)。
廠商底線是六個月,因為還要找新的地點設置基地台。
裡面有個有趣的地方,就是「找新的地點設置基地台」這段話,民眾居然沒有反應……
簡單說,如果這裡不能設基地台,而附近通訊需求量就是這樣大,業者勢必要找其他地方設基地台--也就是「電磁波強度不變」的意思,只是換個地方發射而已……那民眾在抗爭個什麼勁啊?
所以這種抗爭根本一點意義也沒有,這個地點只是倒楣被發現了,還有其他運氣比較好的還沒被發現哩!
後來市長折衷三個月拆除,但業者離席,民眾表示市長草菅人命,真的裡外不是人。
基本上,市府是比較傾向滿足民眾需求的,但不管怎麼說,人家業者是合法設立基地台,又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能顯示電磁波殺人,我們也只能進行道德勸說而已,而且不能太過分。
但民眾卻認為電磁波殺人,基地台是非法的,完全沒有「協商」的意思,只接受「立即拆除」的結論,那還協調個屁啊!
有家電信業者的代表火氣還滿大的,跟民眾吵了起來,協調會也因此開不下去(不過大批民眾鼓譟,不准人家發言,連我這個接待人員在旁邊都不爽起來,人多就只會壞事啊)……
反正會議開到一點多,快餓死了……
民眾後來勉為其難接受三個月的期限,但業者已經離席,裝模作樣寫個協議書,有多大用處?業者又沒簽名?(立委倒是賺名聲啦!反正到時候推說業者毀約就好,還說必要時帶大家上法院勒。)
如果我是業者,我就會狠一點,直接告訴民眾:「我這裡拆掉也要找其他地方設置,你說人家撈錢,那好,一支一個月一萬五,有錢大家賺,想要的人請私底下跟我接洽。」
我想自救會沒多久就會因為內部猜忌崩潰了。
不過這樣很不道德,公務單位是不可以這樣做低……我隨口說說而已。
講一堆晚上睡不著、中風、過敏之類的,連小孩成績退步都是基地台害的,反正讓你賺就好了吧!
因為自救會代表家裡已三人罹癌往生,自己也有淋巴癌,再怎麼說大家還是比較站在同情她的立場,也希望能「讓她滿意」(雖然電磁波還是一樣強啦),至少希望她能寬心一點。
希望真能三個月解決,不要再鬧了,這真的是鬧劇……許多民眾的發言根本已經涉及公然侮辱、恐嚇、毀謗,唉……
這個案件很有趣哩
回覆刪除應該可以把它寫進小說 哈哈
那些民眾看起來也不像烏合之眾
動員力那麼強 姿態又那麼高
是有人帶領的嗎
有辦法直接跟帶頭的人溝通嗎
就算可以跟帶頭的溝通,搞不好也只有兩種可能:帶頭的跟民眾一樣無理取鬧,只是比較聰明一點,或者帶頭的根本是想從中獲利的陰謀小人。
回覆刪除一樣無理取鬧那就真的沒辦法了,陰謀小人有可能可以拆穿他,到時候大概就樹倒猢猻散,但如果沒辦法達成,之後的抗爭手段搞不好會更激烈……
(對了,什麼時候會鬧到記者採訪呢?)
電視台都採訪過囉!
回覆刪除其實帶頭的就是那位罹癌患者,所以大家都在情緒上比較忍讓,畢竟人家的確不幸(雖說跟基地台有什麼關聯實在看不出來)。
總之如果能順利拆掉就好了,換個人家找不到的地方吧!反正電磁波總是要有地方發射的……
為護其它違法基地台,「民不與官鬥」,
回覆刪除自救將計就計反制。只有高度配合,
任予取予求,不予究責,默允串聯由媒體實播,
大肆抹黑報導基地台和
房東大賺黑心錢事。
藉達成多項目的,
既可巴結不法,
藉機挑戰公權力忍受度,
凸顯政府無能和降低租金,
又可謀取庇護和
提升公司受害形象,
畢竟上市公司,有破壞才有建設
才有利可圖啊 油水可撈ㄚ
就是死要錢啦!
為錢就對啦 !其實才是重點!
知否!
是這樣沒錯啊……總之一般民眾還是最吃虧的。
回覆刪除第三者總是不懂當事者的痛,如果基地台就在各位家隔壁呢?如果輻射量也在安全範圍內呢?你們能說完全安心嗎?如果各位想到自家人的健康,想必不會冒任何風險吧!所以以錢論事,非常庸俗!也非常傷害當事者!
回覆刪除我到很想在我家裝幾隻,可以抵過一個人的薪水耶!
回覆刪除我不在意啊!
有沒有看過《巫毒科學》這本書?看過以後,我對所謂低頻電磁波的危害產生懷疑了。我試著問我爸:「基地台的電波會危害健康,是誰告訴你的?」他只回答:「不用誰來講,這是常識啊。」
回覆刪除好個常識,常識也是知識的一種,知識是需要有所本的。
回覆刪除電話手機接聽時電磁波最強,但是消費者怎還要使用呢,身体要健康
回覆刪除1.檳榔不要吃2.反是旨肪是致癌物3.煙少抽4.少肉飲食清淡
5.多運動放鬆心情
ps不要再怪基地台了,沒生怪處邊
ps
回覆刪除怪處邊〈厝邊〉有錢有錢拿!
想分些錢!
又是錢在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