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強哥的案子看社會運動的策略問題

 其實這本來不該是牽連在一起的東西,卻被有心人刻意連結,最後兩敗俱傷,對全世界甚至都不是好事。

強尼戴普與其前妻安柏的誹謗案件,最近終於告一段落,還真鬧了好一陣子,但托法庭直播的福,讓我們看見很多問題,而且直接扣回最近幾年的全球性問題。

也就是me too運動(#MeToo)。

正好前兩週我去參加性別工作平等法二十週年紀念研討會,那是個有點硬的法律研討會,對於非科班的我來說有點吃力,但也有不少收穫,尤其是聽見這些參與立法的學者親口說出我長久以來堅持的論點,而這些論點卻又很神奇的在網路上被大肆攻擊……只能說,網路上有些聲量很大的陣營,其實真的與現實脫節很遠。

我們先講一下強哥的案子,其實最原始的部份還算單純,就是兩個人離婚。這是很標準的民事問題,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夫妻不合就離婚在這年頭也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這些銀色世界的人更是找不到幾個從一而終的,所以真的就只一點花絮而已。

問題出在#MeToo,以及「理所當然會有人想從中牟利」這件事情。

#MeToo的歷史大家可以看一下相關網站,我就不贅述,總之是個鼓勵性相關事件受害者(尤其是女性)公開表態,而且積極提供安全表態環境的運動。

這當然是好事,我們很清楚性案件受害者有太多不敢說的,所以我們鼓勵他們揭發,同時也要建立一個可以安全陳述的環境。

正因為這是很正確的訴求,所以瞬間變成熱門詞彙,但問題也隨之而來。

強調一點,這運動得出發點很好,絕對沒什麼問題,問題出在達成手法。

關於這一點,在前幾年有位律師的發言可說是最標準的問題來源……對,這話是律師說的,讓在研討會裡的講員(有教授有律師)說「感到非常恐怖」,那句話是:

「當事人說有就是有。」

這是標準有罪推定的陳述句,根本胡來,想不到居然是律師講這句話,語境是在關於雞排妹疑似受到性騷擾的相關討論當中,而且是公開陳述。

這句話根本是胡說八道,卻在那段時間被大量採用,甚至視為真理。

但這正好就是讓#MeToo正當性崩潰的元兇(不然你看看最近還有多少人會講#MeToo),讓真正受害者更加不敢發生的原因,因為這話不具正當性,完全是「惡者使用的語言」。

一個於本要用來幫助弱者的運動,卻被惡者佔據,這是運動可悲之處。

運動要有正當性,你得符合觀點正確與手段正確兩個層面,當然,我知道很多時候是因為有些過激手段才讓運動燃起,但要先認清一點事實,所謂過激手段,指的到底是去挑戰錯誤規則,還是損害道德底限。

記得當初在討論相關問題時(例如採用有罪推定、男性「一律」是加害者、女性「一律」是受害者之類,都是前一陣子某些仇男者很愛講的),他們很愛用波士頓馬拉松案

但這些人舉這個例子作為「不守規矩有理」的例子其實很可笑,而且根本在侮辱那些真正為女權努力的人,因為你採取的手段不是在挑戰陳腐規矩,而是在破壞道德底限。

強哥的案子就是好例子,安柏採取的,就是利用仇男偏見,然後使用有罪推定的方式,再配合限制言論自由的手法,鄉媒體、法律等各種道德底限排除。

這叫缺德,這是邪惡,才不是女權,我們這些為了女權、平權努力過得人才不想讓你們靠近勒!

其實類似例子很多,例如黑人人權的爭取,堅持搭公車不讓座給白人是挑戰陳腐規則,但搞到要佔領白人住家就很邪惡,但BLM就是這樣搞。

要求男女演員同工同酬是挑戰陳腐規則,但要白雪公主變黑就很愚蠢。

只能說這幾年那些左膠論點走火入魔的例子不少,大多集中在性別與種族議題上面,但全無倖免的全都變成笑話,而且是邪惡的笑話

到頭來這樣真的有讓世界變好嗎?只能說,一個好的運動訴求被這些偏差人士綁架的時候,如果沒有足夠警覺性來排除這些有害分子,最後倒楣的是整個運動。

可惜的是當我們真正替這些運動著想在闢謠、澄清的時候,居然還要被視為反革命份子耶!結果到頭來最沒多元觀點的是這些自稱進步的人士,正因為他們自認為進步,所以其他人全都必須聽他們的……有自信不是壞事,我也認為這世界上絕大多數都是笨蛋,我比絕大多數人都聰明,但我不會無聊到認為別人一定要照我的。

這樣說好了,這些自以為很聰明的進步人士,在我眼中就是不折不扣的蠢蛋,但我不會逼你要照我的,因為我知道你也是這樣看我的。

我只會不斷倡議、解釋你們的愚蠢,但我決不會想要透過暴力手段逼你們要照我的方式做,因為只有理虧的人才會這樣搞。

這叫互相尊重懂不懂?

我們回來講#MeToo,上面我提到,運動原本是為了鼓勵性相關事件受害者公開表態,而且積極提供安全表態環境。

前者當然就是鼓勵,不只是性相關案件,其實各式霸凌、脅迫、恐嚇等等都可以納入,我們鼓勵受害者出來陳述自己的感覺(不見得是事實,這一點要區分清楚,但我們鼓勵陳述出來,因為是溝通的開始),而這個鼓勵必須要先建構一個安全環境才行,而這個安全不是只針對受害者,而是事件中每一個當事人,都該一起受到保障,如果你單方面只保障某一方,那麼那一方十之八九會被有心人拿去利用,成為新的加害人,其實這在#MeToo相關案件中已經出現太多例子,強哥的案子只是冰山一腳而已。

一個安全的環境必須確保自己的公正性,這代表「你根本不會偏袒那一邊」,而不是用刻板印象來進行差別待遇。

強哥的案件我們就可以看見安柏方一直在訴諸刻板印象,意圖用刻板印象來取代兩人間個案的事實情況,想要用一個女人永遠是受害者,男人全都是加害者的偏見來影響判決。

這非常缺德,而且對其他真正受害得女性非常不公平,因為你處理的不是事實,而是一個虛幻的「全體」,但明明每個單獨案件都是個案,重點是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的客觀事實,又不是在討論社會學課本內容。

還好最終判決看的依然是個案事實,這才是每個案件中受害者所想要的正義,而不是那些訴諸偏見的謊言,因為那些謊言的散布,到頭來只圖利那些職業運動分子,這些人期望的不是改善社會,而是讓問題永遠存在甚至加劇,好達成永續社運的目標。

我們可以看見很多帶有理想性質的運動目標,不管是性別、種族、勞權、環保之類,這些全都很好,其實我也都長期關心,甚至參與其中,有多年運動經驗,雖然大多以個人方式參與,但運動難免有組織,組織又是另一回事,我們要去看這些組織正不正派,看的其實跟上面提到的一樣,一是你的願景是不是真的良善(例如若有人開口閉口就是異男怎樣又怎樣,你就知道他有病),二是運動手段的價值觀,要知道,搞破壞其實是很正常的手法,但我上面就說過,你破壞的到底是陳腐價值還是基本道德(例如拿蛋糕砸名畫,這可是破壞人類文化,這種行為裡面沒有什麼良善可言)。

像我以前參加荒野保護協會,因為環保理念沒什麼問題,用親子共學團體方式推動環境教育也是好的方式,但跑去參加國民黨藻礁連署就很可笑了(不切割更可笑)。

總之被左膠沾上的,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有好下場……未來也不會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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