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麼教小孩嗎?

最近網上跟莊國榮有關的文章還真多,不少就是在討論如何教小孩的問題,很多還非常天才的認為莊國榮「有損師道」,做一個壞榜樣給孩子看,讓他們不知如何教小孩。

如果你這樣想,那你當然不會教小孩,你自己就丁丁了,還期望孩子變哪種人才?

如漁夫說的,莊國榮的確「在錯誤的時機」講話,造成「丁丁的抓狂」,間接影響台灣選情。這只是凸顯他不是政治人物,所以有那種知識份子的單純,我倒不覺得有何好責怪的。

甚至該稱讚。

首先,他說的是實話,馬鶴齡就是幹女兒,敢幹就不要怕人家講。何況,幹字有多大問題?要知道,幹這個字可不是只有一種意思,如果你今天對著某人直接大喊「幹」,我們知道這是罵髒話,就美國電影裡面出現頻率最高的單字「FxxK」,我到想知道這些家長在看電影時有沒有對這個字做特別處理,還是「英語比較高尚所以沒關係」?

今天莊國榮說馬鶴齡幹女兒,根本就只是陳述事實,你可以質疑他為何就要挑這種講法,但他講的可是一點也沒錯,因為這話是摘錄自雜誌,二來句子本身組成一個不錯的對子,怎麼看都是很適合的講法,一點也沒有不雅的問題。

那些對這句子過敏的,我才要問你們是依何種標準來過敏的?為何敢羚羊這種就沒感覺?這才是有針對性、莫名其妙、充滿文化歧視的講法,丁丁們?你們要怎麼教小孩?

莊國榮講那段話根本一點問題也沒有,要知道,馬鶴齡那種行為才叫帶壞小孩,搞不清楚狀況啊?接下來政大的種種作為,你們又要如何教小孩?教小孩拍馬屁?教小孩講謊話?教小孩女兒可以幹不能講?教小孩雙重標準?教小孩「有了權力就可以踐踏人權」?教小孩沒有邏輯目無法紀胡說八道

政大的作法,正是把一所「還算有名」的國立大學貶低成「國民黨打手」的九流學店,你要怎麼教小孩?莊國榮說馬鶴齡幹女兒,不但無損師道,更是教師本分。任何不說真話,屈服於威權的廢物,都沒資格當老師。

當然,那種飲奶精的東西也沒資格當老師啦!還教授勒!還校長勒!還院長勒!你要怎麼教小孩?

當然,那種當抓扒子的東西也沒資格當老師啦!還教授勒!還市長勒!還先生勒!你要怎麼教小孩子?

當然,用權謀一點的角度看,莊國榮講話時機的確不妥,因為丁丁普遍低落的文化素質,很容易透過煽動抓狂,進而成為盲目的民粹工具。不能估到這一點,莊主祕果然只是幕僚型的人,不宜過度曝光。至於怎麼教小孩?

拜託,光讓你的孩子不要笨到會去挺藍就已經成功一半了啦!

留言

  1. 匿名1/7/08

    這些講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可能要先學一下什麼叫做「馬上漸漸就好」? :p

    回覆刪除
  2. 匿名1/7/08

    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也要學一下 什麼叫子彈已上膛... 什麼叫做 卡辦了 不用就代表沒有... 公款私用 只要無心就沒罪.... 要教的還真多... 這些講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 自己真得學學如何看清事情.

    回覆刪除
  3. 匿名1/7/08

    等先生下台再生小孩!

    回覆刪除
  4. 別學丁丁推卸責任啦!孩子自己要教,別白癡到去挺藍就已經成功大半了。

    回覆刪除
  5. 匿名1/7/08

    就算他說的沒錯
    也不用在公開場合說阿
    聽起來就不好聽阿
    也許他說的是事實 但跟他有啥關係??

    你會希望你那位微笑卉歡樂卉
    每天去學校聽老師說:"XXX幹女兒"嗎??
    還教師本分咧...
    那表示以後你女兒去上學
    老師沒有每堂課說"XXX幹女兒"就是濫老師摟

    政大有問題沒錯 但你...
    sign~

    回覆刪除
  6. 我推~
    "光讓你的孩子不要笨到會去挺藍就已經成功一半了啦!"

    回覆刪除
  7. 樓上連名字都不敢見人的,你不要那樣搞笑好不好,莊國榮講的內容是「事實」,這哪叫髒話?好不好聽可以討論,但講實話叫有辱師道?不要搞笑了。

    如果今天學校老師上課憑空亂講,這當然是不對,但莊國榮在選舉造勢場合講這些話有什麼問題?就算是在大學課堂上講都沒關係啊!你來念醫學院看看,看老師怎樣開黃腔的。

    就算今天他是在國小教室講的,也只是不雅而已,還是沒錯,我到想問問,故馬太上皇幹女兒這件醜陋的事實才真是敗壞社會風氣吧!

    我到想知道全世界有誰不會說髒話的?會不會跟在哪種狀況下使用是兩回事,如果你的孩子學不會髒話,我還想問你孩子是不是有自閉症勒!小孩學最快的絕對是髒話,然後才是學會「哪種狀況下才可以用髒話」,莊國榮在哪種場合講,一點問題沒有。

    我到想問問那種老師要學生說謊『都學問要說我們沒用參考書』這種,你覺得如何?

    說髒話總比說謊話要好吧!

    你不要把丁丁哪種低俗廉價的文化水平拿來當標準啦很可笑的。

    我到想問你,一個老師如果天天說「馬總統的父親很偉大」,這樣甚算麼東西?

    回覆刪除
  8. 匿名1/7/08

    哈哈 也許莊先生說的是事實
    但像你說的"莊國榮說馬鶴齡幹女兒,不但無損師道,更是教師本分。"

    只能祝福你的一對兒女去學校可以遇到
    這種你心目中謹守教師本分的好老師
    由衷期盼他們可以天天聽到老師說"XXX幹女兒"

    現在的小孩真可憐 周圍都是這些開口藍閉口綠的傻B...

    回覆刪除
  9. 匿名1/7/08

    給樓上那位仁兄:

    您似乎本末倒置了吧

    要想天天聽到老師說:「xxx幹女兒」,也真要有xxx有真的天天在幹女兒啊,還是您真的知道故太上皇生前真的是天天…

    周圍都有人在開口藍閉口綠的小孩才不可憐

    要是週圍都是那種心裡挺藍,嘴上不敢講,腦中無是非的人,那才真的是可憐

    還好我一兒一女週圍沒有太多這種人

    當然我也希望他們能遇到會講實話的老師

    (不想匿名,但不太會用這裡的系統…我是Bryan Liu)

    回覆刪除
  10. 丁丁又來啦!什麼叫「天天」?丁丁就是這種程度啦!人家討論重點在「講實話有什麼問題」,你們在意的是「天天」,回去小學重念啦!

    匿名傻B好可憐,被老K洗腦洗到皺摺都不見了。

    回覆刪除
  11. 可以在身份欄選「名稱/網址」這個選項,就能自行輸入了。

    回覆刪除
  12. 匿名1/7/08

    說『實話』與說『髒話』是兩回事!
    更何況他敎的也都是大學生了, 什麼叫沒有分辨事實的能力?讀到大學了要是還分辨不清楚, 那我要說你的小孩大學也不用讀了, 早點出社會給人玩好了!
    假如公開場合不能講這些話, 那麼當初那些紅杉軍是不是更可恨?
    對了‧對了‧綠衫軍快出現了‧

    回覆刪除
  13. 匿名1/7/08

    依版主的邏輯看來...
    "莊國榮講的內容是「事實」,這哪叫髒話?
    好不好聽可以討論"

    意即只要是道出事實為前提,至於用何種手段都不用
    去在意其對與錯, 因為所存在手段的只是只有高段與
    否的分別並沒有對錯之分.

    那你是否認為如果你的孩子在學校,老師這樣對你孩
    子說"你爸爸就是那個什麼毛毛牙的,幹了妳媽媽,然
    後妳媽媽懷胎十月生下你." 這也沒關係? 你爺爺幹
    了你奶奶,然後.....然後生下你爸.

    我不知道你覺得這樣是不適當. 還是只要你喜歡的
    人,事非對錯都可以放兩旁?

    就是因為是身為人師,所以要在意的不謹是說出的"事
    實", 對於其用什麼方式說出來更要在意.

    我不知道你的是不是恨國民黨乃至於泛藍,恨到一種走火入魔的地步,至於你的想法有點偏激, 以致於出
    現這樣的想法"我到想知道全世界有誰不會說髒話
    的?會不會跟在哪種狀況下使用是兩回事,如果你的
    孩子學不會髒話,我還想問你孩子是不是有自閉症
    勒!"
    所以以你這樣的邏輯,只要是全世界都會發生的事情,
    就沒什麼對錯的問題嗎?
    我想很多父母還是寧願教導他們的孩子,不說謊,也不
    罵髒話, 而不是身為老師卻公然的做錯誤的示範,讓
    他們認為罵髒話是可以的,只要是做為說出對的事情
    的手段. 哪一天等你老了,你孩子這樣說"幹!你要不
    要去養老院啦,現在每個家庭都是這樣處裡他們的年
    邁父母的."到那天你就不會說,你看美國人如何如何了......

    回覆刪除
  14. 匿名1/7/08

    說的好

    回覆刪除
  15. 你舉得例子還還真是爆笑,充分展現藍丁丁的扭曲思想。

    用「幹」這個字,自然就有「這是壞事」的意思,我跟我太太的行為跟故馬太上皇的行為你可以混為一談,除了奉送你智障二字之外好像也沒什麼其他辭可以用了。

    就跟你說乾女兒變幹女兒,這種講法本身有其趣味存在(高雅不高雅是一回事),如果今天故馬太上王指染的是他媳婦或孫女,用幹這個字就沒意思了,你搞不清楚啊你。

    故馬太上皇幹女兒這事該不該譴責?你先說說看,莊國榮說出事實,然後永不錄用?有性騷擾事實的教授變成院長?你要這樣教孩子?

    你說你不要孩子說謊話,也不要說髒話,這我同意,但你的作為,呈現出來的就是不可以說「其實也不算髒話的話」,但卻「可以幹女兒」,還「硬坳」。

    這種教法還真有趣,我希望孩子「不要亂說髒話」,但「碰上該譴責的廢物就要譴責」。髒話不是不可以講,不要亂講就是了,更不樣像馬桶馬講髒話當風尚來污辱別人,這種人應該請他去死。

    像你這種聽見人家講實話就惱羞成怒、思想偏激的丁丁少來這邊鬼叫啦!要來也先多唸點書,把邏輯搞清楚再來,免得丟人現眼。

    回覆刪除
  16. 匿名1/7/08

    我阿公推倒我阿嬤有錯嗎?
    我老爸屌我老媽有錯嗎?
    我Happy我太太有錯嗎?
    我兒子愛愛她女友有錯嗎?
    我女兒秀秀她男友有錯嗎?

    一堆藍丁就只敢在「幹」字上做文章,說不雅啦、沒格調啦、沒法教小孩啦.....就是瞎而已

    至於馬鶴齡以陰莖插入乾女兒陰道(幹),從事性行為一事,藍丁可是視而不見(瞎)。

    至於「對錯」在藍丁眼中只不過是鬥爭的工具,掩飾的藉口。

    因為兩套標準,跟中國式的鬼扯邏輯是藍丁們奉行的實踐指標。

    回覆刪除
  17. 你這樣講那些穿束腰的布爾喬亞可能要去拿嗅鹽來了……

    我想問那些假道學的藍丁丁,今天莊國榮如果說馬鶴齡乾女兒變睡女兒,聽起來怎樣?就傳播與廣告學來說,這樣講叫「沒力」,別忘記原句是某週刊想出來的,我除了說這個週刊厲害以外還能說什麼?

    至於你們只關注在說實話的人講話好不好聽,對從事該項惡劣行為的禽獸倒是視而不見,看來你們的兒女也都是在外面亂來,回家乖乖牌那種虛偽的傢伙……

    應該說你們自己就是這種貨色吧!

    回覆刪除
  18. 匿名1/7/08

    To Stranger:

    1、莊先生講的哪裡是髒話?他又不是單罵一個「幹」字,他講的「馬鶴齡幹女兒」這件事,要嘛你就說說他是無中生有去告他誹謗,可我沒見到有人告他,他講的這句話到底哪裡有錯?如果講了「幹」這個字就不能當老師,那更位高權重的立委、總統呢?

    2、我相信一般老師是不會在課堂對著學生說出:「你Stranger就是因為你爸爸幹了妳媽媽,然後妳媽媽懷胎十月生下你,你爺爺幹
    了你奶奶然後生下你爸…」這樣的話啦,我記得莊先生也不是在教室裡對著學生講這件事,不過如果真有這種老師,我會建議你回他:沒錯,就跟令尊令堂當年一樣。畢竟事實就是事實。

    3、我不知道Stranger您是不是挺國民黨乃至於泛藍,挺到一種走火入魔的地步,挺到抓著別人的話就無限上綱類比到其它事情去

    毛毛牙兄明明就只針對莊國榮的一句實話在討論,你硬是可以扯到別的地方去

    家父也從小就教我不要講髒話,不過我就是會講,特別是看到像你這種言論,還真的是讓人「幹得要死」…咦…聽說那位曾公開口出此言的「先生」還穩坐「先生府」是吧…

    要是我的小孩以後真的會對著我說:「幹…」,我會先檢討自己養子不教,再來就是怪那位「先生」,還有明知道那位「先生」曾口出此言還把他送進「先生府」的那群人…因為這些人的公然示範,讓我的小孩認為即便如此/就是如此,他才能坐上那個大位的啊

    牽拖給莊國榮就大可不必了啦,畢竟,「他.馬的.先生」比莊國榮還位高權重,不是嗎…

    回覆刪除
  19. 匿名1/7/08

    果然引起一番群起激憤....就算是一句實話,"說"的方式有待商確,
    為人師表,竟引用八卦雜誌的內容, 實在不妥, 馬太上皇的報導若為事實,
    但身為教育部主秘的莊先生, 公開引用雜誌的報導作為自己的論述,
    有失自己身為研究學者對於引用來源的慎重性.

    引用版主自己說的"任何不說真話,屈服於威權的廢物,都沒資格當老師。"
    如今莊教授認錯(不說真話),還要去總統府道歉(屈服於威權的廢),由此看來,就更能贊同政大這種九流學府所做出的不續聘決定.

    回覆刪除
  20. 匿名1/7/08

    >>如今莊教授認錯(不說真話),還要去總統府道歉(屈服於威權的廢),由此看來,就更能贊同政大這種九流學府所做出的不續聘決定.

    果然是人一藍就丁丁.....Orz

    莊國榮的認錯和道歉是在反諷啦~~不然他「幹」嘛說他之所以被政大殺頭是因為得罪馬天皇,連這個都不知,居然還能說那麼一大堆的話?這種程度的人居然還敢要求莊國榮發言不能引用壹周刊?

    這種不要臉到了極點雙重標準、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無恥行為,才是造成如今台灣社會是非不明的最大原兇!!!

    回覆刪除
  21. 匿名1/7/08

    親愛的大腸
    我說莊博士的引用"實為不妥",沒有說"不能引用". 他要引用壹周刊,那是他的自由.
    人家都是德國的博士了,愛怎麼引用資料來源是他的自由,我只是質疑此引用是否有失慎重性.
    原來是反諷喔, 那他還真高明,虧你看出來了.
    新聞鏡頭前,看他低調的樣子,還以為他真的想在九流學府繼續任教勒.

    回覆刪除
  22. 匿名2/7/08

    莊國榮講的是事實 但說法不好
    在電視上撥出就不管誰都會看到聽到
    這樣好像有點不妥

    如果有一天
    您朋友在你兒女面前說 "毛毛皮幹你娘 毛毛皮幹你娘"
    這是事實 只是不雅
    整個就不好聽阿
    這對小孩還是有點不好啦...

    回覆刪除
  23. 丁丁果然腦袋不好,就跟你說今天用乾女兒和幹女兒本身有對稱,所以這樣講沒問題,你們卻老是喜歡想到你自己去幹你老婆的事情,丁丁的水準果然了不起。

    為人師表就不能引述八卦雜誌﹖那引述中資的垃圾統媒講那堆叛國言論呢﹖

    布爾橋亞的價值觀果然低俗。

    回覆刪除
  24. 匿名2/7/08

    你說的對稱,那麼"首先,他說的是實話,馬鶴齡就是幹女兒,敢幹就不要怕人家講。"
    我相信這裏,你的"幹"字,應該沒有什麼對稱的問題吧,難道都是做名詞用?
    就已經說過了,沒有"不能"引用八卦雜誌的問題,所以自然你想引述中資的垃圾統媒講那堆叛國言論,也是你的自由.
    低俗與否已經無關緊要,只是你已陷入布希亞式的思考而不自知.所以不要跟我說什麼布爾喬亞的,我相信你也是屬於這群所謂的布爾喬亞階層.

    回覆刪除
  25. 匿名2/7/08

    樓上的匿名何必那麼認真呢? 來這個版就跟看ptt的鄉民一樣,看看笑笑就好了,一群吃飽太閑的人整天跟瘋狗似的緊咬著國民黨無所不罵,有點像敗犬互相取暖,何必要來湊熱鬧呢?我承認我也是太閑的上班族,因此沒事時就來這看看笑話,心情會好呢! 別太認真囉!!

    回覆刪除
  26. 匿名2/7/08

    聖經上說,讓沒有罪的人丟出那第一顆石頭。今天在大張旗鼓批判莊國榮的人,有幾人沒有失言過?國榮並不是在電視專訪他時講出乾妹妹的話,而是在一個深綠的聚會場所。

    幾分鐘的演講裡,統媒不挑他其他有意義的部分來報導,只著重在那3個字,而且是新聞台連續強力播放、討論好幾個禮拜。請問樓上質疑的朋友們,您覺得這件事情影響社會視聽的是國榮講那3個字的那1秒鐘,還是事後用幾個禮拜不斷放大的統媒?一個不是現場直播的講話,統媒們如果當初不刻意放大,這個社會的視聽會被不當影響嗎?

    回覆刪除
  27. 匿名2/7/08

    看到chris這隻瘋狗,留言完全碰不到主題內容,跟ptt的鄉民一樣,肚子沒墨水,浮出來撒泡尿也爽。

    藍丁的貨色真是越來越不堪啊。

    回覆刪除
  28. 匿名2/7/08

    親愛的 Chris
    非常不同意你所說的"敗犬互相取暖", 誰勝誰敗?以藍綠來分? 如果這樣也只能突顯你缺乏思考.
    國民黨並非所作所為都是對的,民進黨在壞也仍有其優點,但只以藍綠2分法來看事情,未免把視野弄得太狹隘.
    勝敗已經是無關緊要,但若是每個人都缺乏思考能力,只把是非對錯訴之於兩種顏色上, 那麼,敗的永遠是人民.

    親愛的婉如
    顯然你認為都是媒體的錯,但是引起爭議的的確是那3個字的那一秒, 還有他當時作為主秘的身分.
    因為台灣媒體也被冠上統媒與獨媒,做為報導的觀點.
    那們請問你,莎朗史東的失言事件,
    妳認為問題出在說出Karma的那一秒,還是因為華人媒體不斷放大? 失言就是失言,為此都該被譴責,
    而不是說他原本沒罪而丟出石頭,就不該被責怪.因為終究他還是丟出那第一顆石頭.
    至於你認為重點在於他不是在電視專訪時所講出的話就比較沒關係, 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只要是公開的場合,任何言論都會受到審視.
    台灣立法院打架的畫面,你想過會在英國娛樂節目裡被當作世界奇觀而嘲諷嗎.

    回覆刪除
  29. 匿名2/7/08

    宛如,你不仿看看這篇吧.
    http://mmdays.com/2008/06/25/we-athe-chaos/

    回覆刪除
  30. 陌生人:
    你舉的那篇我有看,那是標準自以為置身事外就可以兩邊都打一打然後裝作清高的無聊文章。

    另外,引起爭議的是「媒體刻意扭曲的那三個字」,像老兄也是這種白目,人家全文明明是用乾女兒跟幹女兒,首先是有個老不羞做了見不得人的事情,莊國榮提出來譴責,結果你心中只有一個幹字,對那個老不羞一點意見也沒有,還真是是非不分。

    你倒是說說看為何老師不能說那句話﹖主祕為何不能說那句話﹖你給個理由啊!為何作骯髒事的人你不去譴責﹖陳述事實的卻被被剝奪工作﹖

    想想阿扁連個超級遠房,根本不認識的遠親也沒被抓出來爆醜聞了,今天先生他老爸幹的這種醜事不能講﹖

    公開場合的言論﹖那拜託你不要斷章取義阿!莊國榮講的全文就算給小學生聽也沒問題阿!他又不是在「教室上課」時講的,像樓上一堆智障老舉一些莫名其妙的笑話當例子,關鍵字是馬鶴齡的行為,你搞不清狀況阿﹖

    有雙重標準的人,怎講都沒道理啦!拜託,思考能力不是讓你胡亂想用的,邏輯,沒邏輯就都是廢話啦!

    另外莎朗史東講的很好啊!哪有失言,你頂多說講宗教不科學,不然有錯嗎﹖

    chris:
    能讓你心情好那也不錯,反正來這邊,有覺悟變聰明的也好,像你這樣繼續干於當個智障的也好,反正我該說的就是會說,如果丁丁看完悔改,那是他修來的福氣,看完死性不改,那證明我說丁丁是垃圾可是一點都不假,總之還是歡迎。

    回覆刪除
  31. 匿名2/7/08

    老兄,你最後這篇回應,只能印證我ㄧ開始對你的懷疑
    你的邏輯就是"只要是道出事實為前提,至於用何種手段都不用去在意其對與錯"
    這令我想起柯南,每個犯案的人都有其不得不犯案的絕對理由,這些理由對於他們都有絕對的正當性.
    如果你只有看見莊先生的道出事實就認為他"說"的過程也沒有問題. 那好像那些犯人們,漠視了真正對與錯的分界點在哪.

    到現在你還在質疑我說為什麼"他老爸幹的這種醜事不能講﹖" 我到要問你,我哪裡的回文有說不能講?請你明確指出來
    八卦雜誌的報導,能讓一個德國博士在公開場合拿來引用,我只有質疑他對此引用的慎重性.
    身為一個教育度高層,對捕風捉影的八卦雜誌消息,認為可以拿來引用其說詞,
    是否暗示著其可信度蠻高的,除此之外更有行銷腥羶色的附加價值.
    如果他對馬太上皇的風流史那麼有興趣,到可以投入研究,考證其相關史實. 我還蠻贊同他如此做的.
    這樣一來便有教導下一代不能如此為人的一個好教材.

    還以為你看那麼多書,寫那麼多心得,有比較開闊的視野,結果你竟然在此搬出"想想阿扁連個超級遠房,
    根本不認識的遠親也沒被抓出來爆醜聞了,今天先生他老爸幹的這種醜事不能講﹖" 這樣的說詞來做為理由討伐風流馬太上皇.
    看來讀書能陶冶一人的世也是有限的.

    回覆刪除
  32. 匿名2/7/08

    這就是正所謂「只許自己幹女兒,不許別人趕羚羊」。

    大學課堂裡多的是說阿扁該被槍斃,全家該死光的老師,怎麼沒見上面諸位正氣凜然去質疑這樣不妥,而只是對準莊國榮死K猛打?

    敗犬?你去對那些住在套房裡的七百萬股民說吧~

    回覆刪除
  33. 匿名2/7/08

    蒼鷹
    你完全抓不到重點,竟爆出怎麼不去質疑大學裡咒罵阿扁的濫咖.
    .....所以在此不于回應.

    回覆刪除
  34. 匿名2/7/08

    我覺得蒼鷹說得沒錯啊
    難道呼籲槍殺總統符合社會正義?
    符合政大的精神?而且還是老師教得好?
    馬杯杯和乾女兒交媾是事實的話
    就算從數字週刊上引述也並無不妥
    又不是寫論文
    資料他們拿得到是他們的本事
    至於該刊的其他行為是否有爭議就另外再說啦~

    另外 你是沒說不能講
    但這種更嚴重的事你也沒講啊
    這是老虎不打 打蒼蠅啊

    是說 聯合報的社論也幽默
    它說莊國榮的言行比一般性侵還嚴重
    還不敢署名!!! 好一個負責的媒體!

    回覆刪除
  35. 匿名2/7/08

    stranger﹔

    所以你提出的論點最終還不是圍繞在「莊國榮發言不夠謹慎」和「不妥」。

    不妥和不夠謹慎的意思,就是說你也認為莊國榮發言沒錯,只是不夠小心。一個人要因為發言「不妥」就丟掉教職嗎?請注意你自己的論述中的矛盾。

    抱歉,我從來就不知道原來說髒話是個道德問題。從倫理學的角度來看,這根本只算是品味問題(濫用權勢介入他人家庭的馬鶴凌才是有道德問題)。所以在你眼中的言論自由,是只要和你品味不同的人就該噤聲閉嘴或是在違反行政體制(是,政大的校方的行為是違反系、院、校三級教評會制度的違法產物,不信自己去查最近各政大社科院教授的投書)的情況下進行迫害囉?太好了,照閣下的脈絡來看,我覺得重金屬樂才是真的音樂,這是我的品味,所以你們也不准在聽流行樂、古典樂了。

    閣下你也許比較適合活在十六世紀。

    所謂的不妥是怎麼來定義的?誰來定義的?古代男女碰面算不妥、墮胎和同性戀在保守基督教團體眼中不妥、宋朝到民國初年時大家小姐必須纏腳否則不妥。不妥的內涵隨時間而定,根本就缺乏確定性和普遍性,不妥的嚴重程度也缺乏一個客觀的定義,更不是什麼不可質疑的事實。你憑什麼定義莊教授的發言叫不妥,倒是說出個無可質疑的理由來。你憑什麼因為「不妥」的發言讓莊國榮教授受到等同論文抄襲一樣的懲處?

    那個說教授不可引用八卦雜誌或是要做什麼風流史考據的說法更是莫名其妙。莊國榮的專業是公共行政,公共行政以外的領域他就和我們一樣是個一般人,只有在公共行政的專業學術領域他才需要用高道德標準檢視(也就是說除非今天他是在公共行政的論文裡面引用壹週刊,這才會有問題),何況他那時候也不是以大學教授的身分發言,請問是有什麼問題嗎?

    最終還是老問題,你憑什麼要一個人因為他以一般人身分發言在你眼中「不謹慎」要喪失自己專業領域的工作?要不要回到戒嚴時期,柏楊翻譯大力水手漫畫「不謹慎」的用出了全國軍民同胞這個辭就得入獄十年呀?

    還有,我一直記得大學教授的本業是教導專業知識而不是小學的道德課程。大學以上的道德問題麻煩交給我們專業的哲學系,煩請您不要越俎代庖。謝謝合作。

    毛毛牙敢不敢把小孩給莊國榮教我不知道,不過莊教授的學生倒是有志一同的希望莊教授回來繼續教他們呢?
    http://blog.pixnet.net/pastudents

    都幾歲的人了還搞道德殺人。

    回覆刪除
  36. 匿名2/7/08

    推一下結論,簡捷有力!

    回覆刪除
  37. 匿名2/7/08

    stranger 提到...

    蒼鷹
    你完全抓不到重點,竟爆出怎麼不去質疑大學裡咒罵阿扁的濫咖.
    .....所以在此不于回應.

    -----

    顯然陌生人缺乏基本的邏輯訓練。

    今天你提出並且相信這條論點是正確的,那就表示你這論點必須在他的有效範疇中,必須是絕對正確,而且面對所有同類問題都一樣有效。任何人只要指出你論點中有無法克服的矛盾,那就表示你有義務指出這矛盾不成立,不然就表示你的論述是不理性而無效的。

    你今天提出了謹慎發言作為審查教授資格的標準,並且認為這是正確的,那就表示大學教授要謹慎發言在你眼中是普遍有效而且放諸四海皆準的。只要有教授違反這條規定你都該譴責並且要求他放棄教職,否則你就自相矛盾。

    今天蒼鷹用你的提出的論點去質疑你的標準,你當然要提出反駁,不然就是自動承認自己講的話沒道理。然而你不但沒這麼作還說蒼鷹沒抓到重點。

    換而言之,我想是你自己也不了解自己發言的重點吧?

    回覆刪除
  38. stranger:
    你舉的例子越來越爆笑了,我何時說"只要是道出事實為前提,至於用何種手段都不用去在意其對與錯"了?

    我說得是,莊國榮道出事實,而且手段是對的,如果是錯的當然不行,但他的手段根本沒錯啊!

    你給我搞清楚,我根本不認為莊國榮有任何錯誤,那句話的確不是很好聽,但也只是不夠好聽而已,何況全文聽下來,還滿有趣的,何錯知有?

    反倒是你一直說他錯了,但又說不出他到底哪裡錯了,隨便用個「教育機關主管」的大帽子釦上來,他就不能講話了,那好,請你舉例他應該如何講比較好,你說說看啊!就同樣馬鶴齡乾女兒變幹女兒這句話,請你用一個符合師道的說法講出來,而且是用在選舉造勢場合上的語氣。

    你講講看啊!

    教育可不是只有學校教育,還有社會教育,老師不該講的,所有的人也同樣不該講,所有人可以講的,老師也一樣可以講,只是有些情勢下要看情況講而已。

    連這一點都搞不清楚,難怪丁丁只能匿名或不敢留連結在各大台灣派部落格裡面互相放話取暖,不但在回應中無法講出一點有邏輯的立論,更沒辦法在自己部落格上面寫出完整文章來。

    光看部落分佈就能知道丁丁的程度了。

    那些在書籤網站用政治標籤自己對自己進行思想審查與洗腦的,也清一色是丁丁,這種社會現象還真是有趣啊!

    附帶一題,比起學校老師,現在九把刀對青少年影響更大吧!你自己去看看他書裡那個字被使用頻率有多高好了,你去討伐看看啊?你敢?或者你又要雙重標準了?

    回去多念一點書吧!尤其是數學、邏輯方面的書籍,有興趣的話我可以分批一一介紹入門用的科普書籍,專門書的話某遊俠應該也有很多教科書可以介紹。

    附帶一題,別說我很樂意把小孩給莊國榮教,我如果念公行所也希望是讓當指導教授勒!看他要不要來嘉義教書好了。

    回覆刪除
  39. 匿名3/7/08

    以道德為藉口的黨同伐異:
    己之所好,隱惡揚善;
    己所惡者,恨欲其死。
    地方的土財主強侵民女,
    聞者莫不義憤咒罵,
    中國民間故事一向如此著墨,
    類似包青天的這種故事架構亦不勝枚舉。
    這些教忠教孝的故事能長遠流傳的原因,
    不也為了教小孩嗎?
    只是現實生活裡,土財主往往勢力龐大,
    其外圍影響力更不是常人所能力抗的!
    而且這類故事的重點,
    什麼時候會圍繞著基於義憤咒罵的與聞者來發展的?!

    回覆刪除
  40. 匿名3/7/08

    某遊俠:
    我認為莊教授說的事實沒錯,但是說的方法很不妥,(就你說的品味問題). 依莊先生博士身分和教育部高層的身分,如此的發言,有失其格調與品味.(所以都以為讀書能陶冶一個人的說法,好像該被否定.)
    要講一個事實,有許多種的訴說方式(在此我不用告知你要如何不失品味的說出吧同樣的雜誌內容吧),
    他偏要引用腥羶色的八卦雜誌,毛毛牙又說那是為了符合選舉造勢的場合,我不知是不是間接說明要為了迎合特定群眾而讓自己變成和某週刊一樣的品味.

    那麼你說的"以外的領域他就和我們一樣是個一般人"和"你憑什麼要一個人因為他以一般人身分發言在你眼中「不謹慎」要喪失自己專業領域的工作"
    ....你的意思是 一個人的學位和職位可以因為他今天談論的主題並非其專業領域, 就可以做切割? 而變成和我們一樣的"一般人"? 這點到是很有趣.
    那麼那些在在大學課堂上咒罵阿扁的濫咖,只要專業領域不是政治法學相關的,都可以不算爛咖嗎.都算"一般人"的發言嗎?

    至於"你憑什麼因為「不妥」的發言讓莊國榮教授受到等同論文抄襲一樣的懲處?"
    ...我實在對他的續任資格沒有意見,因為那不是我能決定的,所以我並沒有憑什麼認為他因為不妥而該受到如此嚴重的懲處.
    我只覺得依他那麼受到擁戴,還有這麼多支持者,我想他大可不為五斗米而屈就於毛毛牙所謂的九流學府.
    大可拂袖兒去,展現一下並非像馬先生那種小ㄋㄠㄋㄠ的氣度.

    回覆刪除
  41. 就算要拂袖而去,也要爭個公義,政大先為自己自甘墮落當狗黨打手道歉再說。

    回覆刪除
  42. 匿名3/7/08

    重點是 扯到了馬神... 若莊攻擊的是扁, 就算是扯的, 我看也沒事... 這種言論自由 我看會慢慢沒有...

    就是扯到了馬神, 什麼教育身分... 突然有關係起來了,.. 唉 挺馬的藉口啦!

    回覆刪除
  43. 其實如果這些丁丁老實承認「我就是吸荷爾蒙就爽」,我反而不之如何接下去勒!畢竟動物本能有他道理的。

    若硬想講歪理來坳,來在多人也不夠死啦!一樣被我打槍。

    回覆刪除
  44. 匿名4/7/08

    1.我想你沒弄懂我舉例的意義。品味這種東西完全是主觀認定的喜好,沒有對錯可言。品味的高低只存在個人的偏好當中(用通俗的講法就是,品味的高低論只是自爽而已)。每個人的眼中都有自己的一套品味標準,你可以試著說服別人認同你的品味,但不能用你的標準來要求別人。你可以不喜歡莊國榮那時候的發言,並且說出理由,但你不能要求其他人跟你用同樣的標準或是遵守你的標準。而且最重要的是,莊國榮今天沒有錯,你沒有任何的理由指責他的言行,你最多只能不喜歡。

    還有,如果你認為教授的品味(爲什麼品味這種個人喜好的東西可以用職業來劃分呢?這也是個謎。)就是要穿著西裝、溫文儒雅口不能冒髒字,而且不符合你認為的教授品味的就要接受公眾指責乃至喪失教職,那麼台灣應該沒有大學還辦得下去了。大學教授穿拖鞋上課,在課堂上講髒話,根本就不是什麼希奇的事情。

    「你說的話我一個字也不認同,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是伏爾泰說的,也是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還請你記得台灣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

    2.在非專業領域,學者本來就與一般人無異,這是非形式邏輯的基本原則。不然就是犯了不當運用權威謬誤,這有什麼好讓你感到「奇妙」、「有趣」的呢?

    不然照你的看法,即使出了專業領域,「教授」這個身分、權威和責任也是一樣的,那物理學家也可以跑到心理學期刊上大放厥詞,哲學教授也可以跑到分子生物學家的會議上指責其他生物學家都是豬頭。

    還有你弄錯了一點,今天別人提出「其他更多教授在課堂上宣傳槍殺阿扁」這點是要用來指出你論述中的矛盾(也就是雙重標準),只有你有必要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你的見解。提出質疑的人又沒有跟你有同樣的論點,不需要回答這個問題。

    不過你想問,我就告訴你我的看法,莊國榮在「校園外」以「個人身分」的發言當然只是個人言行,無涉教授的職業道德。然而今天在「課堂上」的教授以「教師」的身分發表反對特定政黨或政治言論,確實牽涉到了「教育者可以有立場,但不應灌輸特定立場」的教育理念問題,確實很可能有道德瑕疵的(只說很可能是因為,不應灌輸特定立場這樣的教育準則是有爭議的)。但是基於前面的的伏爾泰原則,我覺得這樣的行為不當是一回事,我可不會要求他就此辭去教職。

    3.請你告訴我,既然你講不出來莊國榮究竟錯在哪,那莊國榮爲什麼離開他原本就有權保有的教職?我國的憲法應該有保障人民的權利不受侵害並且努力維護的自由吧?

    爲什麼莊國榮得要拂袖而去?那個教授職位本來就是他的,沒有任何理由要他放棄他應得的權利。

    莊國榮「拂袖而去」會帶給社會任何的正面幫助嗎?除了空洞的自命清高外,不會有任何意義。這種拂袖而去不爭取自己權益的文化就是東方文人思想中最可鄙的一環阿Q思維。正是這種面對強權欺壓就逃避退讓然後自我安慰的心態,才會讓強權得寸進尺,甚至讓東方至今建立不了像樣的民主自由社會。

    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是任何自由的現代公民的道德行為(請跟著我念一次,放棄自己的權利,是不道德的表現),也正是這種爭取自已言論權和工作權的積極態度,讓人類文明能夠朝更公平、自由的方向前進。

    相對的,拂袖而去不過是種消極而頹廢的可悲態度,而且是反公民道德的。

    回覆刪除
  45. 遊俠的回應可以獨立成一篇了啊!讚!

    講起教授品味,台大有個超有名的數學老師叫楊維哲,遠遠都是穿短褲上課(寒流來也一樣),一臉白花亂鬍,老是用手擦黑板,但又喜歡拍學生肩膀。

    以前上課老是在躲他的手,但他是非常受歡迎的老師,雖然也是全台大當人當最兇的老師。

    品味?愛因斯坦又怎樣?費曼又怎樣?

    馬囧上課穿著應該有品味吧?他算哪跟蔥?連學歷本身就有問題啦!

    至於言論場合,今天我也不是經濟、不是政治、不是教育專業人員,但我還是能講,因為我是公民,我是相關服務使用者,更不用提我本身是各項政策的執行單位。

    任何人都有權利針對任何議題發言,任何議題,至於講出來有沒有道理、其他人聽不聽得下去,這是另一回事。

    限制只有相關專業人員才能發言,這是種精英傲慢,過去獨裁統治常就是建立在這種「民眾無知欠管」的想法上面,聽了就想吐。

    別的不提,老兄自己又是哪種專業人員?可以批評莊國榮?這不是很好笑嗎?你又是什麼教育專業人員、教育政策專業人員,可以針對「教師道德標準」做定義?

    你連個有明確身份來源的連結都沒有,你要裝作哪種「專家學者」?

    至少來這邊讚聲的,有政大學生、有資訊產業工作者、有民進黨政府官員妻子……

    這些人我都可以知道他們背景、專業,你呢?網路上趕在台灣派部落客地盤鬼叫的,哪個敢留下資料?從這些丁丁的留言看,我連這些人國小有沒有畢業都不知道勒!

    不少人觀察到「部落客挺綠居多」的現象,也有很多人試著去解釋這種現象,比方說媒體被丁丁壟斷之類的,但在我看來原因非常簡單,就是「邏輯有問題當然寫不出什麼有完整論述的文章」,最後只能在人家的留言區裡放幾個炮自我安慰,像老兄這樣願意回來重複為自己辯護的已經算難得的了,希望你在這種辯論當中能學到一點東西。

    回覆刪除
  46. 匿名4/7/08

    某遊俠根毛毛牙的回應
    精采!

    回覆刪除
  47. 匿名4/7/08

    某遊俠:

    我所要說一向就是你之前講過的"不妥和不夠謹慎的意思,就是說你也認為莊國榮發言沒錯,只是不夠小心。"
    ....那麼我所認為不妥的原因就是依"我"所認定的品味問題.(的確是我個人的喜好)

    至於您說的"大學教授穿拖鞋上課,在課堂上講髒話,根本就不是什麼希奇的事情。".....我非常厭惡現今台灣社會這樣的情形......所以基本上你說我適合活在16世紀....也沒錯.
    在我的認定裡,為人師者,德行與其專業知識皆應具備.....這或許跟我個人經驗有關, 高中時的導師和別的老師發生婚外情.(同學們私下都看不起這個老師)
    您用"「你說的話我一個字也不認同,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是伏爾泰說的,也是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還請你記得台灣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質疑我是否有贊成抹煞人們說話的權利.
    我認為我跟伏爾泰的論點一致,所以我也說莊先生說的沒錯,但是說的方式要更謹慎.畢竟是公開的論述,必定受到公眾的審視.

    "出了專業領域,「教授」這個身分、權威和責任也是一樣的,那物理學家也可以跑到心理學期刊上大放厥詞,哲學教授也可以跑到分子生物學家的會議上指責其他生物學家都是豬頭。"
    .....我要說的是他們都有這樣做的自由(去不同領域發言), 但其學位和職位是不會因任何情況而被分割,而變成一般人.
    換句話說,物理學家去心理學期刊上大放厥詞是以其物理學家的身份和其物理專業領域的知識去批判心理學....要是批判有裡亦或是什麼新觀點.
    那是一種突破,很多現今的研究突破都是跨領域的.

    而不是說今天我自己是物理的教授,跑去心理學conference去批判大家都是豬頭....那我就是以一般人的身分去的.
    那個人的發言完全跟我自己領域沒關,(邏輯上是這樣沒錯)
    但是別人還是會以你是物理學家來這裡撒野的觀點去看你.
    而不是你自己說,我不是以物理學家的身分ㄚ,我是和你一樣的外行人,如此說法,就可以撇清自己原來的身分和專業領域.(只要是關係到"人"這個議題,很多不是邏輯可以解釋的)

    我論述中的雙重標準? 哪裡有雙重標準呢,麻煩指出.
    今天是指針對版主所說的莊先生的事件在做論述.我也只針對此事做論述,
    那如何說我沒提及應該去譴責大學裡那些爛咖,就是雙重標準? 沒說不表示贊同.(所以我說倉蒼鷹沒抓到重點,我只針對主題做論述) 我一直都不覺得那些爛咖是對的,自始至終我都稱他們為濫咖.

    回歸主題"那莊國榮爲什麼離開他原本就有權保有的教職?我國的憲法應該有保障人民的權利不受侵害並且努力維護的自由吧?

    我的立場是,我沒資格去審視它到底該不該因此而離開他原有的教職工作, 因為我不是相關審查人員,也不是相關專業領域的人.
    這點由我原先的論述就可看出"我實在對他的續任資格沒有意見,因為那不是我能決定的,所以我並沒有憑什麼認為他因為不妥而該受到如此嚴重的懲處."
    所以他的確可以據理力爭,只是他據理力爭的方式是要去絕食反省...網友說他是反諷法...那可見他對這個職位根本不戀棧.
    那您說撫袖而去是一種"面對強權欺壓就逃避退讓"的心態,那他說要去絕食反省呢?不論是不是反諷,實質行為也就是一種退讓.

    唸大傳,跨視覺傳達.就是陌生人

    回覆刪除
  48. 那句「我沒資格去審視它到底該不該因此而離開他原有的教職工作, 因為我不是相關審查人員,也不是相關專業領域的人」還真是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啊!明明就把教師道德無限上綱,現在還用這種方式狡辯?

    先是斷章取義,把「乾女兒變幹女兒」這樣陳述事實的句子截斷成「幹女兒」,然後又在「幹」上面做文章,說這叫講髒話,叫做有辱師道?其實根本是胡說八道。

    用全句來看跟就不算什麼髒話,就算拿到小學教室講也沒有錯,何況對象是選舉公民。

    回去看你的第一篇留言吧!你舉那個什麼畸形的例子,明明關鍵字是馬鶴齡、乾女兒、乾女兒三個,你就只注意最後一個,然後放大成「學校老師要天天講」,志村大爆笑都不會這樣演。

    如果大傳是這樣教學生的,媒體被視為台灣亂源果然有道理。

    回覆刪除
  49. 匿名4/7/08

    毛毛牙:
    基本上我只對我的發言負責, 我沒否認我注重教師道德.我也說這是因為我自己經歷的緣故. 所以您說把折認推的一乾二淨,我非常不認同你這樣的情緒化控訴.
    你有看清楚我ㄧ開始就說的這句話嗎"我(並沒有)憑什麼認為他因為不妥而該受到如此嚴重的懲處,也就我沒有認為他該因此而受到如此嚴重的懲處.

    而且我自始至終就是依照你本文裡頭說的"今天莊國榮說馬鶴齡幹女兒,根本就只是陳述事實,你可以質疑他為何就要挑這種講法".....我就是質疑他為何挑這種講法.

    至於"學校老師要天天講"?我確實在我第一篇回文裡找不到這一句,"學校老師要天天講",麻煩您指出來好了.
    首先我不是喜歡在幹字上做文章,我一直都是質疑他引用的慎重性.至於為何舉例"幹"字的應用,是依你本文裡"何況,幹字有多大問題?"所做出的舉例.

    誰幹誰,然後懷胎生子.....應當你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妥吧,你不是覺得"幹"字沒什麼問題,而且當老師用在健康教育教學裡.做為闡論事實之用.你應該會認為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但如果是我,我就會要求老師用比較不一樣的說法.像我說的"同一件事,有千百種訴說方式"

    毛大,請您不要這邊打一下那邊打一下,只是因為情緒而回文,至少像某遊俠那樣抓到我論述的重點再回文.
    還是我的論述沒邏輯,你很難明白我在說什麼,如果是這樣,我道歉.我看的書沒你這麼多.我說實話.

    回覆刪除
  50. 匿名5/7/08

    那個匿名跟stranger的

    馬先生開放中國遊客觀光,相信他們會跟你說

    馬鶴齡幹女兒 = 马鹤龄干女儿 = 馬鶴齡乾女兒

    回覆刪除
  51. 匿名5/7/08

    是誰抓不到重點?
    毛大前面就有說幹字是因為和乾字對稱,這是種諧音和雙關的運用,高不高雅見仁見智。
    而且用幹字來做"事實的陳述"也是建立在乾字的前提下,
    健康教育是會教如何與乾字輩的人發生關係?
    第一篇就扯到幹媽媽幹奶奶,到底是誰比較沒品味?
    希望你明白我在說什麼。

    回覆刪除
  52. 陌生人,你質疑莊的講法是一回事,你的質疑引申出來的就是政大的作法,這不是很好笑。

    從你的留言完全看不出你「只是」質疑莊的講法,我問你有沒有其他講法,你可是完全沒提出來過,倒是扯到課堂上面去。

    今天如果是在上課時講馬鶴齡乾女兒變幹女兒,我也覺得沒問題,因為三個關鍵字都備齊了,結果呢?你只在幹上面做文章,如果有哪個健康教育老師這樣教學生,我也覺得他這養講不對,畢竟「幹」這個字用在男女性行為上面通常會有著非自願、暴力脅迫之類意思,是很不科學很不精確的講法。

    你還是稍微重建一下你論述中的邏輯,或乾脆老實道歉,說以上作廢,我們重新開始,我都可以配合。

    回覆刪除
  53. 這篇在yahoo搜學「教小孩」居然排名第二,我自己都料不到,但如今重看這篇以及以下討論,真的為去年投給馬囧的七百萬廢票愛好者感到可憐,你們為何腦袋那樣不靈光,連這種已經算是國際常識--國民黨就是爛--也沒有……

    可憐喔!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

本格歡迎朋友留言,原則上也不刪留言,但不歡迎廣告、重複剪貼或無意義的言詞,同時也請大家避免匿名留言,匿名留言在本格將無法獲得任何保障喔!

li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