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產品?廣告?分享?

這件事情起因於「精準有效置入部落客/記者的大絕招:Junket」一文,在噗浪上引起不小的討論,幾位知名部落客中槍,呵呵呵。

這裡有篇滿合我意見的文章大家可以先看看。

昨天我在噗浪上貼了一些疑問,我寫也轉貼到這裡給大家看看好了:

1.請問看部落客介紹東西,你會在意她東西(或機會)來源嗎?為甚麼?

2.如果知道部落客介紹的東西是廠商提供,你會不信任、羨慕、嫉妒、爭取試用機會、罵人

3.介紹東西介紹到出名,自然有人找上門來,如果你因為這番努力獲得廠商欣賞,你會接受這個機會嗎?

4.如果你爭取到試用機會,也用心寫心得,結果人家說不信任,你覺得怎樣?

5.如果有人表示不信任你的心得分享,你會因此不接受廠商提供的機會嗎?

6.對於廠商提供東西的是用心得不信任的情況,會有針對性嗎?比方說只不信任美食、書籍、3C、化妝品、旅遊,但對某些又會信任。

7.你覺得發表心得,若是廠商提供,要不要特別註明,要註明到何種程度?
##CONTINUE##
身為大量試閱本的享用者,雖說書也不算麼太高價的東西,但長期累積下來,書也拿了上萬元,還真是貪腐,某方面來說要算廠商招待也沒錯啦!

我在「我為甚麼要寫讀書心得?」一文裡提到,「我其實信任網友評論比出版社找的專家導讀要更多些,原因很簡單,我不知道這個人看書習慣與興趣是怎樣的,網友的我知道。更不用提有些名人的導讀讓我反感到極點,還不如網友勒!

這段話很重要,因為我信任的不是廠商而是作者,而那份信任也不是盲從,而是從長期閱讀當中累積出來的良性互動。

說互動,是因為這份信任是建立在「我們常有相同想法」上面的。

比方說我我不喜歡吃甜食,但我有某些特別喜歡的甜食,比方說泡芙。

如果今天有位巧克力達人建議超好吃巧克力泡芙,偏偏我非常討厭巧克力,結果吃了以後很不爽,大罵人家吃人家嘴軟,因為廠商招待所以亂寫,這樣對嗎?

廠商招待、試用心得、讀者感受,這三者常常是完全不相干的。

簡單說好了,如果今天有廠商想找我試吃巧克力泡芙,我要不要答應?

告訴你,我會用搶的,原因很簡單,敢找人試用,應該有一定自信。就像我當初看「把妹達人」一樣,我不喜歡巧克力,說不定是因為我沒吃過好吃的巧克力。而我太太喜歡吃,如果我吃不慣,還可以給我太太吃,我專心針對泡芙皮評論也可以,針對巧克力醬口感評論也可以,總之我就是能寫出一篇絕對客觀又上得了檯面的評論--且我會明講我不喜歡巧克力。

像我常在網路上看人家讀書心得,也有注意到書籍來源是試讀本,奇怪的是,我從沒想過人家會因為拿試讀本就淨寫好話耶!基本上有同樣興趣的,多看他幾篇讀書 心得,就能瞭解他興趣跟我是不是相近,他的書評跟我波長合不合,這才是我買書參考依據,至於是否是廠商「招待」?除了羨慕之外,還能怎樣?我會留言問他是 怎麼要到書的啦!像我現在能成為試讀大戶,就是這樣問出來的。

至於會不會有部落客因為拿人家手軟就亂寫……我不能為別人保證,但至少我還沒聽說過。

藝人代言拿了天價代言費,產品出問題還不都說自己是無辜的。部落客不過試用而已,如果亂寫,代價可不低,因為苦心經營的名聲就完了,連無辜兩個字都不能講,因為「有試用過」……

你覺得部落客跟藝人的代言誰比較可信?跟那些其實也沒多專精的記者比起來又怎樣?不少部落客針對特殊領域的評論都是職業級的喔!

此外還有些部落客本身職業關係的介紹,最明顯的莫過於灰鷹巢城,灰鷹是國內知名版權代理人,所以他的部落格上一堆他代理版權書籍的介紹。

這根本是廣告不是嗎?那又怎樣?這幾年影響我購書意願最大的部落格就是這裡,我可從沒感覺被騙過喔!要說我買書讓他賺?就算讓他賺好了,那又怎樣?我一年四萬的購書預算,我可不想亂花,而給我信任的人賺又樣?

部落客介紹產品,如果有廠商招待,要說是廣告也沒關係,但廣告有罪嗎?如果不是不實廣告,有什麼好責備的?

至少我信任熟識部落客的書評遠超過書腰上那堆名人(甚至有反效果,比方說馬英九推薦……我就不想買了),至於熟識部落客因為書評寫的好被放上書腰,這能怪人家嗎?這是榮譽耶!

哪天我也希望我的名字被放在書腰上,目前只有放在內頁而已,還不夠顯眼啦!

留言

  1. 匿名16/7/08

    毛毛牙,毛毛牙,不久的將來我們一定會在書腰上看到的~
    但出現的名字會是毛毛牙嗎?~:P

    回覆刪除
  2. 匿名16/7/08

    有啊 祖國那本的書腰不就有旭日的大名嗎

    回覆刪除
  3. 匿名16/7/08

    你真是說得太好了!

    沒錯,我現在寫心得都很保留,盡量講清楚是「試用」、還是「自購」。把東西說得好,恐有廣告嫌疑,說不好,又怕愛用者、廠商不高興。

    真的很難啊!

    回覆刪除
  4. 毛毛牙三個字沒出現啊……網址沒出現啊……

    至今我寫心得都還沒沒什麼負擔,照實寫就對了,我自己高興優先。

    試閱的話一定會明寫在閱讀版本那邊,文內則不見得會特別註明,不然有些書是借來的,還有租來的,難道都要一一報告?我有那種義務嗎?

    出版社送的書不見得就不好看到要讓我寫違心之論,自己買的也不見得都是好貨,只用是不是廠商提供來評判人家的使用感想,未免太隨便了點。

    回覆刪除
  5. 匿名16/7/08

    也沒辦法,因為世界上就是永遠都會有見不得人好的人。

    部落客可以憑此獲利也是憑自己本事集合眾多條件累積經營得來的,有些人自己沒想到或自己做不到,得知別人可以做這樣的事情就不知道在大驚小怪個什麼鬼,然後抓一個與現實常理不同的雙重標準道德名堂來批判人家有錢可拿是不應該的。

    那些冠免堂皇的批評,把一層一層雙重標準的扒開候,說穿了剩下的基本心態不過就是:預設部落客會有他們這些讀者支持都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然後覺得部落客藉此賺錢是無本生意,錢給部落客賺到了卻沒這些衣食父母讀者的份,真是太沒天理了!

    回覆刪除
  6. 原虫好久沒留言啦!

    其實說要給「衣食父母」賺,那我每年都送幾千塊的書在送什麼?

    想要免費拿書嗎?我每年過年前都會送書啦!廣告賺的錢都還不夠郵寄費用勒!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

本格歡迎朋友留言,原則上也不刪留言,但不歡迎廣告、重複剪貼或無意義的言詞,同時也請大家避免匿名留言,匿名留言在本格將無法獲得任何保障喔!

li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