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要余文到什麼時候?

台北天龍城辦花博,搞到現在有基層公務員被抓了。很喜歡當余文是吧?老是因為上面出包被抓。
西關
詳細內情我當然不清楚,不過基層公務員的生態我是知道的,很多事情,真的跟日本以前有些大企業發生醜聞之後,會要屬下自殺頂罪一樣,都是下面在倒楣。

剛考上公務員,心裡還滿高興的,因為傳說中很難考的高考,我居然隨隨便便就考上了,未免太簡單了。不過去受訓的時候,聽到的可不是這樣。

雖然大家都說公務員是鐵飯碗,但其實每年因為出包被記過免職、犯罪被抓去關的公務員還不少--尤其是新進菜鳥。所以不管是同學之間,或者擔任輔導員的老鳥,都一再告誡我們--不是要我們不要犯法,而是眼睛睜亮一點,『不要被設計了』。

公務員的職務分配一直很奇怪,至少台灣一直這麼奇怪,就是你幹得事情跟你本來應該做、或者跟你考上的職系、或者跟你原先的專業,常常一點關係也沒有。

比方說我這個菜鳥,一進市府就背了一棟工程……

我考得是社會行政,跟工程無關。

我的工作是社區與社團管理,跟工程無關。

我以前學得是職能治療,跟工程無關。

而且我他馬的對工程一點興趣也沒有。

但我就是接了一棟工程。

這表示我要從規劃開始,到設計發包、工程發包、監督工程、結算驗收,全程都要管。如果我只是單純的去做行政作業就算了,偏偏預算書、監工過程、工程驗收……統統有我的份。簡單說,這類涉及專業的審查表格,上面第一個要蓋章的格子是我要蓋得,換句話說,真有問題,我死第一個。

因為工程相關文件對我而言根本是天書,哪怕我已經跟這棟工程奮鬥好幾年過去了,我一樣看不懂(看得懂的話,建築師也不用混了),反正上面說了算,硬著頭皮蓋章就是了。

這也是我參加新進公務員訓練的時候,大家所說得,「祈禱不要接工程」是最重要的一步,因為接了就要倒大霉。

我算運氣超好得了,是沒倒大霉,但小霉可是不斷,還好都算小問題,也都能事後順利解決,不至於搞到我要被懲處。

所以,政府公共工程品質如何,大家可以想想,如果每年工程有十分之一是丟給毫無專業相關的菜鳥做,那一年有多少錢是花在這種「不確定性很高」的地方的?若是民間企業哪個主管這樣管理,不被馬上炒魷魚才奇怪。

但這還算小事喔!像我背得工程,最大問題還不是交給不專業的菜鳥,而是這棟房子是議員關說、上面指示要蓋的。但因為這棟工程是拆除危樓重建,所以爭議比較小,我也因此沒被搞死。

像花博這種,這次花卉價格出問題,「絕對是上面給的指示」。

花博的花卉採購,市府說有請專業團體評估價格,這是第一個有問題的地方,因為這個專業團隊到底訂出哪種價格?市府應該提出證據說明。因為之後發包的基層公 務員,很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花卉行情」,像我就不知道,既然專業團隊說這個數字,發包金額只要符合,那就是「一切合法」,至少對那位承辦公務員來說是合法 的,但現在被抓的是他。

基層公務員根本沒問題,因為他相信專業團隊給的建議價格啊!

所以問題是出在專業團隊為何會做出這種價格建議--是誰指示的?畢竟專業團隊都是大學教授、業界領袖,這些人如果沒有特別理由,何必亂報價格?

能指使這些人的,又豈是基層公務員?絕對是市府最高階主管才有可能啊!

第二種狀況,如果專業團隊的建議價格沒問題,那就有趣了,基層公務員為何能允許這種離譜的價格得標?就算允許了,上面又怎麼可能不知道?我光簽個兩萬塊錢的補助,市長都要親自看過了,這種上億的東西,郝市長會不知道?

何況,招標文件審查是好幾個單位共同完成的(比方說發包中心、政風、主計是一定有的)、開標時這些單位也有人在場、得標單上面也同樣有這些單位用印,換句話說,價差一定大家都知道,而這些人全都放水的話,如果不是有能力一次管好幾個單位的高層,又有誰辦得到?

還有另一個可能,如果承辦人是跟我一樣的菜鳥,招標文件內容根本看不懂得情況下,上面說要蓋就蓋啊!不然呢?你敢不蓋?說要等你看懂再說?你敢?但蓋下去就死了……

這還是發包時的問題喔!不管怎麼說,一定都是高層主導才是正解,但我還沒說完勒!

發包之前,要先有招標文件,在招標文件之前,有計劃書、預算編列。簡單說,規劃單位應該在事前對價錢就以經有個譜了。

像我背的工程,也是預算先出來,因為知道大概要蓋哪種規模的,哪種價錢合理,然後在用這個金額去招標。

花搏得花卉,應該在規劃的時候就知道一個大概的價格,當然,為了避免價格波動(像我背得工程就因為鋼材突然大漲亂了一下,後來是廠商自行吸收),所以會多編 一點預防萬一,但怎麼編都不會超編十倍吧!多編個幾啪就很多了啊!但花搏的花卉採購價格從幾倍到幾百倍都有,要說沒弊案,鬼才相信。

想想為何廠商敢拿這種離譜的價錢來投標?為何敢?還有,難道沒其他競爭對手提出來的價格可以比較?難道招標時其他廠商沒注意到價錢差異太得太離譜?或者一開始招標文件就已經是這種離譜的價錢?

換句話說,整個花博的「弊案」(媒體至今還沒說這弊案,對郝市長未免太好了,陳明文當初沒任何事證就先收押耶!),絕對是打從規劃時期就已經設計好的一個天價弊案,一個一百多億的弊案,阿扁「涉嫌」的弊案比起來還真寒酸。

我是建議最好連去年聽運也搬出來查一下,保證一樣問題一堆,而且基層公務員不見得有涉案,但上面絕對有。

基層公務員還要當余文到什麼時候?比起加薪問題,給公務員一個正常、尊嚴、專業的工作環境才真正重要吧!

同場加映:公家單位章怎麼蓋

留言

  1. 這篇爆料太大了
    小心被總統府請去喝茶啊><

    借轉一下
    我要給藍丁朋友們看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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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毛毛牙:

    我是上次將「那些榜首怎麼唸書的?」推薦到好生活報終身教育網摘的關魚。請問這篇可以再借我推薦到行政司法單元網摘嗎?

    雞婆校稿:

    倒數第三段「花搏得花卉」-->「花博的」,同段後頭的博也打成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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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是我看那位 被記小過(未來還可能坐牢)的科長 好像很樂意當余文呢...他不是還嗆鄭弘儀如果未來自己沒被司法定罪要在節目上道歉嘛。這是共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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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utekh27/8/10

    恩~好個花錢博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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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想想為何廠商敢拿這種離譜的價錢來投標?為何敢?還有,難道沒其他競爭對手提出來的價格可以比較?難道招標時其他廠商沒注意到價錢差異太得太離譜?或者一開始招標文件就已經是這種離譜的價錢?

    我想廠商應該是直接把預算金額打8折當作投標金額,分項報價再隨便抓一下,但是分配到的金額還是太高了,所以才會有離譜的單項報價出現.....也就是說是配合預算做出來的投標報價啦,才不是用實際各項分析去產生的價格,如果照正常的估計,應該會被當成惡性搶標(低於底價8成),得不予決標(或者當時仍未改採購法,但是差額保證金可能是總個工程的一倍以上,廠商無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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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匿名27/8/10

    那位頂罪的搞不好後來會有更高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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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匿名27/8/10

    你是『台北市』公務員嗎??你的兩萬元補助是台北市長親自決行嗎??我也是台北市公務員,為何我不知道市長要決行『兩萬補助』???

    那個單位,那麼重要?還是你直接隸屬市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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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舉凡牽涉預算、只要這筆錢不完全是下級機關支付,需由市政府核准的,應該都會簽到市政府吧,決行自然是市長或市政府第一層,簽奉核可後進行採購,才可以由下級機關自行決行,而市政府也要對預算執行進行監督

    其實不管市政大小事,只是有些錢已經簽准給下級機關運用不用再給市長核准,而其實也都是核准過的,我還沒看過什麼預算是不用上級機關核可過(而且還要議會審議),錢只要各下級機關說了就算的

    只能說台北市有錢到靠悲,各機關的預算是幾億十幾億幾十億在給的,給了之後就都沒市長的事了,各機關獨立運用,真是全國公務體系之表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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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匿名27/8/10

    你是台北的公務員嗎??你知道台北物價高 可能要金額1億以上郝市長才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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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的感覺是:這些高層根本是很習慣這麼搞了,一點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有問題的是你們下面的人根本沒能力搞定他們的要求,所以這當然是下屬的錯!
    正所謂官場文化就是如此!這些自以為優越的執政貴族,就是用這種邏輯在當官的吧!『公家的錢,本來就是拿來灑的』當過兵的都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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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是嘉義市公務員,我不覺得台北的物價可以高到上億元市長還不用看過,因為就我這幾天才剛簽個一萬多快錢的案子,照樣市長決行,一萬對一億,差一萬倍耶!

    我之前接的工程造價一千多萬,一樣都要經過市長(分批付款有時幾百萬,有時才幾萬),最好台北市長這麼閒,連上百億的錢他都不用管。

    這個案子需要一連好幾個單位,十多個以大小官員全都「搞錯」才可能出現,要我相信這些人剛好一起出錯,還是要我相信有人在上面操縱呢?

    至於說用總價去平均,這不大可能,因為細部經費審查如果不做,之後審計室就會讓你死的很難看,我光一個樓梯欄杆「疑似」多報『兩公尺』就被要求現場重新堪驗兩次才還我清白,花卉價差上百倍,公務員如果沒有「後盾」,哪會這樣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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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只要這件工程還沒估驗出去,

    保證不會有人有罪,

    頂多就是現在「行政疏失」這種輕微懲處。

    現在工程案這麼多人盯,

    很多「眉腳」不是沒做過的人能憑空想像的。

    還有板主,

    一個樓梯欄杆「疑似」多報『兩公尺』就被要求現場重新堪驗兩次,

    那已經是驗收階段了,

    這種明擺著的大家都很認真,誰敢在這些上面玩花樣?

    玩的是在暗處阿....

    但我要說,公務員涉貪的程度比起私人公司採購人員,

    那算小巫見大巫了,

    畢竟那麼多人眼巴巴看著公務員。

    大家也別把公務員批的豬狗不如,

    大家一樣都是人,很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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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2樓的, 既然私人公司拿的多,有本事去私人公司,留在政府單位做啥. 要拿說自己就好,別污辱在私人公司上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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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沒說您你反應就這麼大,

    那以同樣心態,請問一竿子就打翻所有公務員那就公平嗎?

    我只是想說,

    會貪的就會貪,不會的就不會,

    不管是公務員還是非公務員,

    大家沒必要一直酸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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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匿名28/8/10

    公務員涉貪的程度比起私人公司採購人員,那算小巫見大巫了。

    證之。

    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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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匿名28/8/10

    這篇不是在幫公務員說話嗎?

    又在拉東扯西
    拉"大家"下水
    所以弊案就不用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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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匿名28/8/10

    to a3 @ #14,

    何必東拉西扯說甚麼一竿子打翻所有公務員這種和稀泥的鬼扯
    就事論事吧
    從目前已經揭露的這些採購項目的價格和招標
    相關的公務人員沒有問題嗎?
    公務機構在標案時是要有政風人員在場的
    市府的政風機構沒有問題嗎?
    金額這麼大的採購案,層級只有到科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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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後來聽說審計室早有糾正,可是工程單位不甩...真是太扯了,台北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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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匿名28/8/10

    我的「明哲保身」的方法是:「忘掉自己的學位,從頭學起。」也許基層公務員應該團結起來組個工會什麼的,以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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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公務員有些貪,有些不貪,各行各業都一樣,這一點沒什麼問題。

    但公家單位審查制度比民間單位嚴格非常之多,所以要貪反倒都是比較大的案子,足以讓「好幾個人一起合作」才行。

    這差不多就表示有高階人員主導的意思。

    像這次涉案金額大成這樣,絕不是基層能隻手遮天的,所以高層絕對有問題,反而基層有可能因為是新手之類的被利用。

    所以高層保證有問題,基層反而不一定,但看目前浮出檯面的幾個那種態度,看起來就像是串供好要當余文的,很有問題阿!

    至於審計室……一言難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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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匿名29/8/10

    好奇問問,台北市的審計室、政風室是不是市長市府的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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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匿名29/8/10

    也不需要爭論要付多少錢
    簽呈才會送到市長
    以本例來說
    就算明細等等統統送給台北市長看
    我想他看得出價格不合理的機會很低

    誰會知道一公尺PVC含工帶料多少錢
    誰會知道一株花草市價多少

    沒錯,這很容易問到
    但不是你日常生活的經驗範圍內
    你不會當場就知道得很清楚

    現在簽呈送上來了
    有顧問公司背書,有各單位層層把關
    你是市長,你簽不簽?

    不過現在出事了,就不要唉唉叫
    進廚房沒有不沾油煙的
    當初也沒人逼你出來當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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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是的,市長也不是工程專業,可能也看不懂。

    但這種藉口只有下面可以用,要知道,當簽送到市長那邊,已經蓋過不知道多少章了,要下面的「全部一起騙市長」,跟「直接由市長給壓力」,哪一種狀況比較合理,大家不妨想想看。

    想想為何一開始給廠商招標的金額就已經過高,決標金額更高,這全都違反採購規定,因為就算是用最有利標,也不可能決標給一個價格高出市價這麼多的廠商,除非:1.一開始的預算就已經被動手腳,2.市府放水供人家圍標,3.以上皆是,三種情況都不可能是下面隻手遮天,除非廠商真能一次收買下面幾十個人,獨獨漏掉高層。

    想想看,還是直接從高層下手比較容易?

    推託市長不是工程專業,這種理由他不適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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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我問我母親她被分發的單位是怎麼決定的。她說她在考前選擇的時候,認為選金融有可能被分到銀行,太累了,所以選擇財稅,後來成為稅務員。和她提毛毛牙的狀況,她問我是不是到社會局。當我說毛毛牙被分到一棟工程案子,她看來無法置信對我說:「怎麼可能?」因為不知道更多情況,也沒有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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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社會局背工程的多的很,我同事從我來至今至少就四個,金額從三百萬到三千多萬,我這棟一千多萬的排第二,還不是最可憐的。

    公家單位這種鳥事多得很,要說行政效能不彰,我還真沒辦法反駁,但要說是我們的錯……你以為我喜歡這這種不專業又可能殺頭的事啊!

    關鍵還是在於公部門工作分工的問題啊!我到嘉義市政府六年,其中有五年,我最重的工作居然是「臨時交辦事項」,我真正該做的社區發展業務,反倒分配的時間比較少,因為都忙著「別單位老鳥不想做、硬塞給我這個菜鳥」的工作,已經反應這麼多年還是沒用,因為我第一年「幫忙一下」,做出績效140%,全國冠軍的成果,所以我就倒楣至今。

    很想擺爛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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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關盛1/9/10

    版主你好:
    你的這篇文章寫的太經點了,故我將之分享到我的FB,如有不妥請明知,我會把他取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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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匿名8/9/10

    也不看看高雄市運花的錢是花博的幾倍

    綠營每每只想搞垮對方

    我哥也是公務員也是菜鳥何來工程?

    憑良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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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匿名8/9/10

    上面寫得很好
    但是有一點建議
    除了聽障 所有縣市所有都要徹查
    為甚麼? 既然是基層在處理 表示這是全面性的
    所以不分藍綠縣市都要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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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匿名8/9/10

    還是想辦法調到公訓中心吧.....
    至少在那邊做課程規劃,上上課,要跳的坑也少一點。
    至少可以讓你活久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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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匿名8/9/10

    太讚了!
    請借我轉到噗浪上!
    如果不妥我會刪掉的!

    話說...
    辛苦了格主...
    經歷過這樣的事情...
    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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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我想版主點出一個問題
    是誰指示這個工程的
    其實每個公部門的大型工程
    最上位的領導人沒有不知道的
    像我們北投區民關心的北投纜車工程
    不過幾十億
    跟花博比起來小巫見大巫
    但是政績阿
    一個也不能逃掉
    不幸中的大幸
    北纜來個弊案後才停工下來
    又遇到貓纜問題郝龍斌才說要環評
    之前居民要求環評時
    郝龍斌正好作環保署長
    環保署卻說不用環評
    出事了環評反而讓他明哲保身
    而這個賄賂的公司現在還要繼續興建北纜
    聽說蠢蠢欲動阿
    我想工程除了有金錢上的利益結構問題外
    其實更重要的是對於執政者是一個"具體"政績
    執政者怎麼樣也要努力達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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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我也贊成全面徹查,不過這種作法其實有個大問題,因為這是「貨真價實的共業結構」。

    關鍵是國民黨統治下的公部門風氣太差了,前幾天不是才有警察自殺明志?因為老實的公務員還是有的,但卻容易成為弱勢,而徹查的結果,也常是這些人當余文,像這是北市府的弊案,郝龍斌根本不蓋章,用行政方式查,就是下面頂罪……

    換掉國民黨是根本之道,而且五都選舉在即,比起動輒七年八年的調查(尤其全國全國徹查,可能藥茶個十幾年),這樣的效率好多了。

    當然,弊案還是要查,這是可以同時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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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匿名8/9/10

    換掉國民黨就不會貪嗎??我倒是不這麼認為~至少,前北縣府的兩位「錢」縣長,都是有明訂價格的,兩人的差異只是多少,合不合理而已。這點在深坑的地目變更上,應該有不少台大的教授可以保證,基本上是一丘之貉啦~~總之,官場文化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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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匿名8/9/10

    基本上我覺得跟政黨無關是跟人有關
    藍的一定有垃圾綠的也一定有垃圾
    就跟以前讀書時班級裡面一定都會有幾個很北爛的人
    我覺得這麼大的經費
    最高層不知道是想騙誰
    不管是藍的高層或綠的高層或其它顏色
    管他的 反正我覺得最高層不知道
    那你當高層幹麻 領那麼多錢 又什麼都不知道
    是小學生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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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匿名8/9/10

    台北縣的兩位縣長, 只是運氣都比較好而已

    我記得林肯大郡倒了, 政府要徹查當初的公文想找出是誰簽核的

    但是就剛好那份公文不見, 就這麼剛好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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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匿名8/9/10

    基本上,我是挺贊同這位同學的發言的...
    過去在花博也確實有發現相同的狀況,不過大致上都依據政府採購法來行事,所以對基層公務人員來說,同樣也是保障。
    在採購"過程"中,因為有政府採購法,只要順著走,公務員是沒有問題的...但恐怕問題出在尚未發包前...預算的編列等,同這位同學說的,就跟長官有相當大的關係。
    再者,此次事件也與來自各方的壓力有關,如議員..在花搏常可見議員以預算作為大刀"要求"部門首長達到他的要求;如民眾壓力..新生高必須快速通車,在多次流標的狀況下,為確保該標案如期執行,也只能提高預算(而不小心提的太高)...有太多可能了!
    不過對於2萬元經市長核可的部份,依據政府採購法2萬元屬小額發包範疇(<10萬),部門主管(如科長)可自行裁可,無須經市長同意,就算不走採購,該案頂多轉至部門主秘、副座、首長..甚至到副秘就代為決行了,不至於到市長啦。
    到市長才決行,多與該案涉及跨部門或採購金額過大至部門經費無法處理--沒有人敢代為決行,才會到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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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匿名8/9/10

    回 37 F
    意思是嘉義市的上層膽子都比較小, 要靠市長來決行就是了 XD ( 大誤 )

    我開玩笑的, 不過兩萬要市長簽核也真是蠻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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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匿名8/9/10

    那就是你的工作啊!不幹你就走阿,幹嘛哀哀叫
    反正你工作能力那麼強有差嗎?
    每種工作都有甘苦,本來就要事著去想想或許整計畫很大
    有很多事情洗得不太周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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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匿名8/9/10

    別傻了~我問我波力士朋友~問他長官要貪你要怎麼辦
    他回答我一起貪,因為長官有很多方法可以整你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連事後改公文都沒事了你以為可以保存什麼證據
    更別忘了還能把文件設為國家機密永久保密
    看那台北市的雙妙專案就知道了
    只要你背景夠硬什麼事都壓的下來
    就算壓不下來只要找幾個替死鬼出來擋就好
    現在基層真的只能見機行事不要被長官設計坑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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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其實就我知道的範圍,至少有五個縣市是這樣的,關鍵不在於金額多少,而是市長要知道有哪些計畫在執行。

    如果是單位小額採購案,的確單位內部核定就好,問提出在市政計劃案,上面一定要知道。

    像我們買辦公桌椅的話,就算整間辦公室要花幾十萬,處長就能決定了,但若是涉及市政計畫(尤其是對外的補助案件),幾千塊市長也要看。

    至於39樓的,你這樣想就不會進步了,背黑鍋絕不是我的工作,也不是任何人的工作,你這樣想是認為公務員協助高層污錢沒關係是嗎?

    像花博這樣大的計畫,完全沒瑕疵是不大可能,不離譜的話也不需要刻意刁難,但不週延跟刻意違法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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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匿名8/9/10

    39 樓說的真是太對了,所以想認真做事的人都受不了這種詭異的環境走了,留下來的......(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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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tiliya8/9/10

    十四、十五樓的,公務員A的是公家的錢,私人公司A再多也不關非該公司者的事,你拿公務員A的人民納稅錢來比,還要不要臉啊?相信公務員絕不是都這麼無恥的,你們少講一些公私不分的話來污辱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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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匿名8/9/10

    (續 42 樓)
    呃當然也有像原作這樣還沒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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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公務員自己也是納稅人(為何很多人覺得我們不用繳稅?只有軍教免稅啦!公、警都要繳睡,稅率跟大家都一樣,而且更難跑……),我一點也不希望我繳的稅金被這樣亂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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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這個案子來說,新工處前五次流標自找的,誰叫他把一堆工程全包在一起要發包標出,根本沒人做得來,標準的公務員懶惰成性,想一次解決,結果?流標五次,才把一些工程抽掉,可是還是跟另一個工程包在一起(詳情自己google昭陵公司的聲明),還很神奇的第六次招標,三家廠商報價都高過"預算金額"(這可是招標公開資料,為了求證我還去政府採購網看各個採購公告,都有寫,廠商都知道不可能標到還標?),很有為了提高價格而故意流標的感覺,接著第七次價格提高了,工信得標了,許多價格都神奇的進行灌水,一賺就是己千萬上億的油水....
    就算沒有貪污,浮編預算也是有罪!還可能涉及洩漏底價(公務員->昭陵->?)、圍標(工信公司?)、規格廠商資格開立(綁標?)....真是問題太多千頭萬緒,查到後來查之不盡,檢調會輕輕放下?還是追查到底?我想所有公務員也都在看,如果這樣都可以,也不用期待公務體系能有所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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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噗客甲8/9/10

    有人又想把「天下烏鴉一黑」那套拿出來想替國民黨貪腐開脫了!

    檢調單位到花博弊案爆發幾天後才開始去調查?可以串供的都有足夠的時間去串供了,才去拿市府提供的資料,換在綠的執政,會這樣大放水嗎?對比他們辦綠的,一有新聞就主動偵辦、搜索辦公室、搬電腦、甚至押人取供,他們待郝市府的態度簡直可以用禮遇來形容了。

    現在,這種司法在藍綠上的偏頗不公已經很多件了啦,人民都看多了啦,再拿'藍綠都一樣'那套唬不了人了。

    貪是個人的事,或許再好的黨都有不好的人,但是,從檢調、司法官官相護、到多數媒體包庇縱容,這一整個的腐敗,不只貪還腐敗,就是真正的貪腐,又貪又腐,這個在花博可以看得很清楚,藍、綠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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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跨丟鬼8/9/10

    球證 旁證 裁判,都是郝的人怎麼跟郝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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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匿名8/9/10

    借轉撲浪~如有不妥請告知,我會取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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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已經被轉撲到翻掉了……

    今天流量破紀錄啦!感謝各位。

    每個縣市政府作法不會完全一樣,我用「鄉下貧窮縣市」的立場看天龍市,流程上不見得完全正確,但道理是一樣的。

    那就是:
    1.東西貴上百倍,絕對有鬼,這絕不是疏失可以解釋的。

    2.既然打從預算就開始有問題,提出規劃案的人就有問題,而這種大型計畫,絕對是「市長的專案會議」決定出來的東西,別說市長不知道。

    買九層塔送鹹酥雞……天龍城真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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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匿名8/9/10

    辛苦了,歡迎到 土木人公務員板討論討論。

    希望對您的業務有幫助。

    http://bbs.civilgroup.org/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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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好文,轉貼到FB跟大家分享
    你也太勇敢了,就這樣大爆料
    希望這篇文章不要給你帶來麻煩
    支持你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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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匿名8/9/10

    我覺得板主應該想清楚原則才對。上面交待一件你做不來的事,你也知道出事你要背,那麼你為何要接?早該跟主管商量或辭職或投書反應,而不是硬接之後來抱怨。接了就要有搞定它的氣魄,如果沒有這種使命必達的決心,理應走人才是。

    還有,「絕對是上面給的指示」也不知多上面。我想,很多猜想要有些根據才好,比如某個"上面"財產不明原因增多,那麼這個"上面"很可能有參一咖。推理要這樣推才能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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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53樓的,這也是為何這些事情是菜鳥在做的,因為菜鳥根本不知道自己不該做這些事情,懂吧!

    至於什麼氣魄之類的鬼話,你要搞清楚,等我用氣魄弄懂工程專業,那要多久時間?工程專業如果那樣容易(別忘記我還有正職要幹),那又何必有工程科系?何況你希望政府的公共工程都是這種外行人慢慢學學起來的嗎?你繳稅金是用來讓我慢慢學得嗎?就算你不介意,我可介意,我自己也是納稅人啊!

    至於絕對是上面給的指示,我有推理給你看了,是要下面一堆人串通好,還是上面交待下來,你覺得哪一種可能性比比較大?你說說看啊!

    至於財產增加……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你想得到,別人也想得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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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匿名8/9/10

    我相信沒有人拿著刀架在你或你家人的脖子上要你留下來。你硬要選擇留下做你不懂的事,那就只有求上天保佑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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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匿名8/9/10

    鬼扯蛋兼意識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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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匿名8/9/10

    即然是公開招標,就是價低者得,

    但是為何價低者不來投標?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我就不相信市長連規範細節都能干涉

    底下隨便一封黑函就讓他 GG 叫

    另外,炒做花價根本是沒有意義,

    在總價決標的情況下,誰能保証每一項都是最低價,

    1+1+1000=1002
    334+334+334=1002

    以上二個算式應該看的懂吧!

    也許有人會說分項決標不就得了,

    但是多數廠商,看到分項決標就不投了,

    沒人來投標,公務員也是很頭大的。

    最後,公務人員要有點擔當,不要將自己的工作推到

    廠商身上,也不要將廠商當夜壺,更不能將廠商當作提款機。

    不信邪?最後就是惹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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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匿名8/9/10

    借轉FB,若有不適煩請告知,會立刻下架。
    我佩服您的直率!
    他們就是又髒又亂又賤,瞎啞聾殘演技滿分,
    飽讀詩書不如中飽私囊,就是他們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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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匿名8/9/10

    此等好文,借轉到臉書、噗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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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匿名8/9/10

    不爽就辭掉阿,講的字字血淚,你不也是共犯?為了還不是那終生俸?被設計頂罪也死有餘辜,不爽就辭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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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匿名8/9/10

    說得很深切~
    借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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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匿名8/9/10

    搞不清楚狀況不爽就辭掉阿,回去做你的專業: 職能治療。別污辱社會行政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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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現在是誰在搞不清楚狀況阿?你們這樣鬼扯很可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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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匿名9/9/10

    又是"不爽不要幹"大絕招,考不上看人家考上眼紅嗎?
    老是講"自己背不了的話就辭職不要幹","為了還不是那終生俸"這種話的人,奉勸你還是好好唸書吧,總有一天你有機會考上的...花時間眼紅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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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我認真再討論國家制度的缺失,不知道這些傢伙在想什麼,我當初不懂所以接了工程,好歹也撐過來了,因為不管同事、長官,甚至廠商都很好,這是我「運氣好」,很多人就這樣消失了,要知道,公務員年資跟勞保年資不連續,公務員工作沒了,就等於什麼都沒了,這種狀況下,有人會受制於上級壓力,這對國家可不是好事情。

    如果你希望你繳的稅金是這樣被花掉的,那我沒話說,如果你不希望,那該想想整個文官制度要如何改進吧?

    附帶一提,現在的公務員還不是跟各位一樣先繳退休金準備金和國民年金(只是比例比較低),84年以後的公務員都沒有18%了,別扯到我們頭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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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哈嘻9/9/10

    居然連不爽不要幹的大絕都出現了
    64樓說的對
    用功一點
    你會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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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不爽不要幹當然是一種解決方式,但台灣就因為這種人太多,所以才會變這樣亂,不管是政治與我無關、選誰都一樣、維持現狀就好……

    簡單講就是責任推給別人,自己不想要進步啦!

    比起來那些努力污錢得貪官還像樣一點,至少這些人努力爭取自己的好處,而那些不爽就不要幹的人,連想要讓自己生活環境變好一點都不要。

    這種個性,我們稱作奴才性質。

    我也可以說不爽就不要看啊!還留言勒!被設計來幫我衝流量來真是活該……這樣回應好不好?

    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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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給57樓:
    不吵花價大家也不會知道,新生高以物價上漲為由,原本10億的底價硬是提到13億漲幅30%,而同一案的中山二橋,漲幅1.x%....明顯不合理,等於是送3億多給廠商,花部份的錢原編5百多萬,硬是編成2400多萬...這才不是標案中廠商細項中互相調整的問題
    而且會讓廠商調整的不三不四,明明以一般價格來標的話還比較容易標到,廠商間根本就已經有默契把市府當凱子,而不是核實的計算價格投標,只是把預算算個折數再在裡面灌水,才會產生那種報價完全不合理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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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就算是總價標,如果一開始的預算合理,你花價編貴了,其他地方就會虧。

    如果只是小幅度的差異,可能是市場波動所至,倒也無可厚非,但如果價差可以上百倍,廠商若沒問題的話哪會編這種找自己麻煩的價錢?

    所以這表示一開始的預算編列就有問題,而廠商也居然神奇的可以配合這種價錢投標,然後這種標還能決。

    只有三人涉案?而且都是底層人員?就能任意更動百億預算,這三個也太有才了,企業應該會想挖去當間諜的使用的。

    大家可以想想,從預算開始就有問題,提出需求的單位、編預算的單位、審查計劃書的單位,稽核的單位(這個有盡責查到問題,但「上面」置之不理)。

    一堆公務員、專業委員會(含業界代表、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可以接連出包,機率有多大?

    我不否認其中有些人應該只是橡皮章,或者只負責形式審查、程序審查,而沒介入實質審查,但整個程序下來,有接觸金額內容的人,少一點算也應該有十個以上吧!

    要這些人剛好都「簡單疏失」,你相信?

    而要這些人共謀,你覺得是他們私底下串連,還是有人在上面主導?

    好吧!我上面不該有罪推論,這的確不好,我們用合理懷疑好了。

    我不排除任何可能性,但我只想請各位衡量一下各種可能性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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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匿名9/9/10

    其實這些上面的人不知道下面有收錢?

    一個私人案子,要送照、審照,工務單位要不要收錢?當然要,規費多少都是固定的,檯面上這些當過地方首長的人不知道下面在搞這些?

    建照要送、驗收要送、消防要送,特別是如果你有搞一些法規外的東西,比方違建,要送拆除大隊,就可以緩拆,最近不是說台中火葬場收規費定爐?哪個縣市沒有的~?

    至於地方小型工程預算,這種東西都已經變成專有名詞,是民意代表的專有福利,只是過往這種事情,跟黑金政治已經變成民眾必須容忍的事,不然你就會被黑道、以及跟黑道掛鉤的白道,聯手處理。

    民眾不是不知道,是被壓抑太久,忍過去了。陳水扁國務機要費被關那麼久,有沒有第二個人被羈押抓起來查特支費?沒有嘛!但台灣搞特支費的人,沒有一萬也有五千,難道一般民眾不知道?警察喝花酒沒人知道?民代是黑道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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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好笑的是,阿扁的案子至今沒有證據,有證據的卻被宋朝法律給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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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匿名10/9/10

    格主盡力做好了
    但是公務環境不健全是該檢討的
    那些做得亂七八糟被批評還敢說委屈的官員
    才真的是不爽不要幹咧

    花博風暴
    我看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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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如果不希望不了了之,就要讓郝龍斌下台啊!

    政黨輪替還有個好處,是一般人比較不會提及的,就是對公務員有好處。

    一是上面常被換掉(換黨)的話,上面施壓的事情會大幅減少(不過來自議會的依然存在,而且搞不好會變糟……)。

    二是公務員本身也比較不能亂來,因為你不知道上面的新人能不能讓你亂來。

    三是廠商也比較不能亂來,雖說一般廠商都習慣多方壓寶,但政黨輪替會大幅提高他們「收買」的成本,可以減少一些小案子,當然大案還是照樣就是了。

    這種對公務員的好處,其實也會反饋為對人民好處。

    因為給公務員一個尊嚴、安全、專業的工作環境,就是提供民眾保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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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匿名10/9/10

    讓郝下台
    得是台北市民決定
    而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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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我對台北市民的程度也……總要給人家一個機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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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謝謝板主大膽的分享,我想貼到facebook去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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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東東地球人20/11/10

    多數健忘.自私.不團結.貪婪.又懦弱的台灣人民 + 不少不愛台灣的外省人 + 不少無立法專業之立委 + 極少數認真為民服務的議員 + 大多數只會領高薪.卻不公正.中立行政的公務官員.公務員 + 不少沒啥社會經驗.不論理又自以為是的..法官........請問..台灣怎麼不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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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但我們也只能在一次一次選舉當中攻城掠地啊!台灣人民需要被再教育,國民黨60年洗腦,你不能奢望短短時間就矯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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