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天龍城辦花博,搞到現在有基層公務員被抓了。很喜歡當余文是吧?老是因為上面出包被抓。
詳細內情我當然不清楚,不過基層公務員的生態我是知道的,很多事情,真的跟日本以前有些大企業發生醜聞之後,會要屬下自殺頂罪一樣,都是下面在倒楣。
剛考上公務員,心裡還滿高興的,因為傳說中很難考的高考,我居然隨隨便便就考上了,未免太簡單了。不過去受訓的時候,聽到的可不是這樣。
雖然大家都說公務員是鐵飯碗,但其實每年因為出包被記過免職、犯罪被抓去關的公務員還不少--尤其是新進菜鳥。所以不管是同學之間,或者擔任輔導員的老鳥,都一再告誡我們--不是要我們不要犯法,而是眼睛睜亮一點,『不要被設計了』。
公務員的職務分配一直很奇怪,至少台灣一直這麼奇怪,就是你幹得事情跟你本來應該做、或者跟你考上的職系、或者跟你原先的專業,常常一點關係也沒有。
比方說我這個菜鳥,一進市府就背了一棟工程……
我考得是社會行政,跟工程無關。
我的工作是社區與社團管理,跟工程無關。
我以前學得是職能治療,跟工程無關。
而且我他馬的對工程一點興趣也沒有。
但我就是接了一棟工程。
這表示我要從規劃開始,到設計發包、工程發包、監督工程、結算驗收,全程都要管。如果我只是單純的去做行政作業就算了,偏偏預算書、監工過程、工程驗收……統統有我的份。簡單說,這類涉及專業的審查表格,上面第一個要蓋章的格子是我要蓋得,換句話說,真有問題,我死第一個。
因為工程相關文件對我而言根本是天書,哪怕我已經跟這棟工程奮鬥好幾年過去了,我一樣看不懂(看得懂的話,建築師也不用混了),反正上面說了算,硬著頭皮蓋章就是了。
這也是我參加新進公務員訓練的時候,大家所說得,「祈禱不要接工程」是最重要的一步,因為接了就要倒大霉。
我算運氣超好得了,是沒倒大霉,但小霉可是不斷,還好都算小問題,也都能事後順利解決,不至於搞到我要被懲處。
所以,政府公共工程品質如何,大家可以想想,如果每年工程有十分之一是丟給毫無專業相關的菜鳥做,那一年有多少錢是花在這種「不確定性很高」的地方的?若是民間企業哪個主管這樣管理,不被馬上炒魷魚才奇怪。
但這還算小事喔!像我背得工程,最大問題還不是交給不專業的菜鳥,而是這棟房子是議員關說、上面指示要蓋的。但因為這棟工程是拆除危樓重建,所以爭議比較小,我也因此沒被搞死。
像花博這種,這次花卉價格出問題,「絕對是上面給的指示 」。
花博的花卉採購,市府說有先請專業團體評估價格,這是第一個有問題的地方,因為這個專業團隊到底訂出哪種價格? 市府應該提出證據說明。因為之後發包的基層公 務員,很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花卉行情」,像我就不知道,既然專業團隊說這個數字,發包金額只要符合,那就是「一切合法」,至少對那位承辦公務員來說是合法 的,但現在被抓的是他。
基層公務員根本沒問題,因為他相信專業團隊給的建議價格啊!
所以問題是出在專業團隊為何會做出這種價格建議--是誰指示的?畢竟專業團隊都是大學教授、業界領袖,這些人如果沒有特別理由,何必亂報價格?
能指使這些人的,又豈是基層公務員?絕對是市府最高階主管才有可能啊!
第二種狀況,如果專業團隊的建議價格沒問題,那就有趣了,基層公務員為何能允許這種離譜的價格得標?就算允許了,上面又怎麼可能不知道?我光簽個兩萬塊錢的補助,市長都要親自看過了,這種上億的東西,郝市長會不知道?
何況,招標文件審查是好幾個單位共同完成的(比方說發包中心、政風、主計是一定有的)、開標時這些單位也有人在場、得標單上面也同樣有這些單位用印,換句話說,價差一定大家都知道,而這些人全都放水的話,如果不是有能力一次管好幾個單位的高層,又有誰辦得到?
還有另一個可能,如果承辦人是跟我一樣的菜鳥,招標文件內容根本看不懂得情況下,上面說要蓋就蓋啊!不然呢?你敢不蓋?說要等你看懂再說?你敢?但蓋下去就死了……
這還是發包時的問題喔!不管怎麼說,一定都是高層主導才是正解 ,但我還沒說完勒!
發包之前,要先有招標文件,在招標文件之前,有計劃書、預算編列。簡單說,規劃單位應該在事前對價錢就以經有個譜了。
像我背的工程,也是預算先出來,因為知道大概要蓋哪種規模的,哪種價錢合理,然後在用這個金額去招標。
花搏得花卉,應該在規劃的時候就知道一個大概的價格,當然,為了避免價格波動(像我背得工程就因為鋼材突然大漲亂了一下,後來是廠商自行吸收),所以會多編 一點預防萬一,但怎麼編都不會超編十倍吧!多編個幾啪就很多了啊!但花搏的花卉採購價格從幾倍到幾百倍都有,要說沒弊案,鬼才相信。
想想為何廠商敢拿這種離譜的價錢來投標?為何敢?還有,難道沒其他競爭對手提出來的價格可以比較?難道招標時其他廠商沒注意到價錢差異太得太離譜?或者一開始招標文件就已經是這種離譜的價錢?
換句話說,整個花博的「弊案」(媒體至今還沒說這弊案,對郝市長未免太好了,陳明文當初沒任何事證就先收押耶!),絕對是打從規劃時期就已經設計好的一個天價弊案,一個一百多億的弊案,阿扁「涉嫌」的弊案比起來還真寒酸。
我是建議最好連去年聽運也搬出來查一下,保證一樣問題一堆,而且基層公務員不見得有涉案,但上面絕對有。
基層公務員還要當余文到什麼時候?比起加薪問題,給公務員一個正常、尊嚴、專業的工作環境才真正重要吧!
同場加映:公家單位章怎麼蓋
詳細內情我當然不清楚,不過基層公務員的生態我是知道的,很多事情,真的跟日本以前有些大企業發生醜聞之後,會要屬下自殺頂罪一樣,都是下面在倒楣。
剛考上公務員,心裡還滿高興的,因為傳說中很難考的高考,我居然隨隨便便就考上了,未免太簡單了。不過去受訓的時候,聽到的可不是這樣。
雖然大家都說公務員是鐵飯碗,但其實每年因為出包被記過免職、犯罪被抓去關的公務員還不少--尤其是新進菜鳥。所以不管是同學之間,或者擔任輔導員的老鳥,都一再告誡我們--不是要我們不要犯法,而是眼睛睜亮一點,『不要被設計了』。
公務員的職務分配一直很奇怪,至少台灣一直這麼奇怪,就是你幹得事情跟你本來應該做、或者跟你考上的職系、或者跟你原先的專業,常常一點關係也沒有。
比方說我這個菜鳥,一進市府就背了一棟工程……
我考得是社會行政,跟工程無關。
我的工作是社區與社團管理,跟工程無關。
我以前學得是職能治療,跟工程無關。
而且我他馬的對工程一點興趣也沒有。
但我就是接了一棟工程。
這表示我要從規劃開始,到設計發包、工程發包、監督工程、結算驗收,全程都要管。如果我只是單純的去做行政作業就算了,偏偏預算書、監工過程、工程驗收……統統有我的份。簡單說,這類涉及專業的審查表格,上面第一個要蓋章的格子是我要蓋得,換句話說,真有問題,我死第一個。
因為工程相關文件對我而言根本是天書,哪怕我已經跟這棟工程奮鬥好幾年過去了,我一樣看不懂(看得懂的話,建築師也不用混了),反正上面說了算,硬著頭皮蓋章就是了。
這也是我參加新進公務員訓練的時候,大家所說得,「祈禱不要接工程」是最重要的一步,因為接了就要倒大霉。
我算運氣超好得了,是沒倒大霉,但小霉可是不斷,還好都算小問題,也都能事後順利解決,不至於搞到我要被懲處。
所以,政府公共工程品質如何,大家可以想想,如果每年工程有十分之一是丟給毫無專業相關的菜鳥做,那一年有多少錢是花在這種「不確定性很高」的地方的?若是民間企業哪個主管這樣管理,不被馬上炒魷魚才奇怪。
但這還算小事喔!像我背得工程,最大問題還不是交給不專業的菜鳥,而是這棟房子是議員關說、上面指示要蓋的。但因為這棟工程是拆除危樓重建,所以爭議比較小,我也因此沒被搞死。
像花博這種,這次花卉價格出問題,「
花博的花卉採購,市府說有先請專業團體評估價格,這是第一個有問題的地方,因為
基層公務員根本沒問題,因為他相信專業團隊給的建議價格啊!
所以問題是出在專業團隊為何會做出這種價格建議--是誰指示的?畢竟專業團隊都是大學教授、業界領袖,這些人如果沒有特別理由,何必亂報價格?
能指使這些人的,又豈是基層公務員?絕對是市府最高階主管才有可能啊!
第二種狀況,如果專業團隊的建議價格沒問題,那就有趣了,基層公務員為何能允許這種離譜的價格得標?就算允許了,上面又怎麼可能不知道?我光簽個兩萬塊錢的補助,市長都要親自看過了,這種上億的東西,郝市長會不知道?
何況,招標文件審查是好幾個單位共同完成的(比方說發包中心、政風、主計是一定有的)、開標時這些單位也有人在場、得標單上面也同樣有這些單位用印,換句話說,價差一定大家都知道,而這些人全都放水的話,如果不是有能力一次管好幾個單位的高層,又有誰辦得到?
還有另一個可能,如果承辦人是跟我一樣的菜鳥,招標文件內容根本看不懂得情況下,上面說要蓋就蓋啊!不然呢?你敢不蓋?說要等你看懂再說?你敢?但蓋下去就死了……
這還是發包時的問題喔!
發包之前,要先有招標文件,在招標文件之前,有計劃書、預算編列。簡單說,規劃單位應該在事前對價錢就以經有個譜了。
像我背的工程,也是預算先出來,因為知道大概要蓋哪種規模的,哪種價錢合理,然後在用這個金額去招標。
花搏得花卉,應該在規劃的時候就知道一個大概的價格,當然,為了避免價格波動(像我背得工程就因為鋼材突然大漲亂了一下,後來是廠商自行吸收),所以會多編 一點預防萬一,但怎麼編都不會超編十倍吧!多編個幾啪就很多了啊!但花搏的花卉採購價格從幾倍到幾百倍都有,要說沒弊案,鬼才相信。
想想為何廠商敢拿這種離譜的價錢來投標?為何敢?還有,難道沒其他競爭對手提出來的價格可以比較?難道招標時其他廠商沒注意到價錢差異太得太離譜?或者一開始招標文件就已經是這種離譜的價錢?
換句話說,整個花博的「弊案」(媒體至今還沒說這弊案,對郝市長未免太好了,陳明文當初沒任何事證就先收押耶!),絕對是打從規劃時期就已經設計好的一個天價弊案,一個一百多億的弊案,阿扁「涉嫌」的弊案比起來還真寒酸。
我是建議最好連去年聽運也搬出來查一下,保證一樣問題一堆,而且基層公務員不見得有涉案,但上面絕對有。
基層公務員還要當余文到什麼時候?比起加薪問題,給公務員一個正常、尊嚴、專業的工作環境才真正重要吧!
同場加映:公家單位章怎麼蓋
這篇爆料太大了
回覆刪除小心被總統府請去喝茶啊><
借轉一下
我要給藍丁朋友們看看這篇
毛毛牙:
回覆刪除我是上次將「那些榜首怎麼唸書的?」推薦到好生活報終身教育網摘的關魚。請問這篇可以再借我推薦到行政司法單元網摘嗎?
雞婆校稿:
倒數第三段「花搏得花卉」-->「花博的」,同段後頭的博也打成搏了。
可是我看那位 被記小過(未來還可能坐牢)的科長 好像很樂意當余文呢...他不是還嗆鄭弘儀如果未來自己沒被司法定罪要在節目上道歉嘛。這是共犯結構!
回覆刪除恩~好個花錢博覽會
回覆刪除>想想為何廠商敢拿這種離譜的價錢來投標?為何敢?還有,難道沒其他競爭對手提出來的價格可以比較?難道招標時其他廠商沒注意到價錢差異太得太離譜?或者一開始招標文件就已經是這種離譜的價錢?
回覆刪除我想廠商應該是直接把預算金額打8折當作投標金額,分項報價再隨便抓一下,但是分配到的金額還是太高了,所以才會有離譜的單項報價出現.....也就是說是配合預算做出來的投標報價啦,才不是用實際各項分析去產生的價格,如果照正常的估計,應該會被當成惡性搶標(低於底價8成),得不予決標(或者當時仍未改採購法,但是差額保證金可能是總個工程的一倍以上,廠商無力負擔)
那位頂罪的搞不好後來會有更高的職位
回覆刪除你是『台北市』公務員嗎??你的兩萬元補助是台北市長親自決行嗎??我也是台北市公務員,為何我不知道市長要決行『兩萬補助』???
回覆刪除那個單位,那麼重要?還是你直接隸屬市長嗎??
舉凡牽涉預算、只要這筆錢不完全是下級機關支付,需由市政府核准的,應該都會簽到市政府吧,決行自然是市長或市政府第一層,簽奉核可後進行採購,才可以由下級機關自行決行,而市政府也要對預算執行進行監督
回覆刪除其實不管市政大小事,只是有些錢已經簽准給下級機關運用不用再給市長核准,而其實也都是核准過的,我還沒看過什麼預算是不用上級機關核可過(而且還要議會審議),錢只要各下級機關說了就算的
只能說台北市有錢到靠悲,各機關的預算是幾億十幾億幾十億在給的,給了之後就都沒市長的事了,各機關獨立運用,真是全國公務體系之表率啊
你是台北的公務員嗎??你知道台北物價高 可能要金額1億以上郝市長才會看
回覆刪除我的感覺是:這些高層根本是很習慣這麼搞了,一點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有問題的是你們下面的人根本沒能力搞定他們的要求,所以這當然是下屬的錯!
回覆刪除正所謂官場文化就是如此!這些自以為優越的執政貴族,就是用這種邏輯在當官的吧!『公家的錢,本來就是拿來灑的』當過兵的都瞭吧!
我是嘉義市公務員,我不覺得台北的物價可以高到上億元市長還不用看過,因為就我這幾天才剛簽個一萬多快錢的案子,照樣市長決行,一萬對一億,差一萬倍耶!
回覆刪除我之前接的工程造價一千多萬,一樣都要經過市長(分批付款有時幾百萬,有時才幾萬),最好台北市長這麼閒,連上百億的錢他都不用管。
這個案子需要一連好幾個單位,十多個以大小官員全都「搞錯」才可能出現,要我相信這些人剛好一起出錯,還是要我相信有人在上面操縱呢?
至於說用總價去平均,這不大可能,因為細部經費審查如果不做,之後審計室就會讓你死的很難看,我光一個樓梯欄杆「疑似」多報『兩公尺』就被要求現場重新堪驗兩次才還我清白,花卉價差上百倍,公務員如果沒有「後盾」,哪會這樣找死。
只要這件工程還沒估驗出去,
回覆刪除保證不會有人有罪,
頂多就是現在「行政疏失」這種輕微懲處。
現在工程案這麼多人盯,
很多「眉腳」不是沒做過的人能憑空想像的。
還有板主,
一個樓梯欄杆「疑似」多報『兩公尺』就被要求現場重新堪驗兩次,
那已經是驗收階段了,
這種明擺著的大家都很認真,誰敢在這些上面玩花樣?
玩的是在暗處阿....
但我要說,公務員涉貪的程度比起私人公司採購人員,
那算小巫見大巫了,
畢竟那麼多人眼巴巴看著公務員。
大家也別把公務員批的豬狗不如,
大家一樣都是人,很貪的人.....
12樓的, 既然私人公司拿的多,有本事去私人公司,留在政府單位做啥. 要拿說自己就好,別污辱在私人公司上班的人.
回覆刪除我沒說您你反應就這麼大,
回覆刪除那以同樣心態,請問一竿子就打翻所有公務員那就公平嗎?
我只是想說,
會貪的就會貪,不會的就不會,
不管是公務員還是非公務員,
大家沒必要一直酸公務員。
公務員涉貪的程度比起私人公司採購人員,那算小巫見大巫了。
回覆刪除證之。
路人
這篇不是在幫公務員說話嗎?
回覆刪除又在拉東扯西
拉"大家"下水
所以弊案就不用批了?
to a3 @ #14,
回覆刪除何必東拉西扯說甚麼一竿子打翻所有公務員這種和稀泥的鬼扯
就事論事吧
從目前已經揭露的這些採購項目的價格和招標
相關的公務人員沒有問題嗎?
公務機構在標案時是要有政風人員在場的
市府的政風機構沒有問題嗎?
金額這麼大的採購案,層級只有到科長嗎?
後來聽說審計室早有糾正,可是工程單位不甩...真是太扯了,台北市啊...
回覆刪除我的「明哲保身」的方法是:「忘掉自己的學位,從頭學起。」也許基層公務員應該團結起來組個工會什麼的,以保護自己。
回覆刪除公務員有些貪,有些不貪,各行各業都一樣,這一點沒什麼問題。
回覆刪除但公家單位審查制度比民間單位嚴格非常之多,所以要貪反倒都是比較大的案子,足以讓「好幾個人一起合作」才行。
這差不多就表示有高階人員主導的意思。
像這次涉案金額大成這樣,絕不是基層能隻手遮天的,所以高層絕對有問題,反而基層有可能因為是新手之類的被利用。
所以高層保證有問題,基層反而不一定,但看目前浮出檯面的幾個那種態度,看起來就像是串供好要當余文的,很有問題阿!
至於審計室……一言難盡……
好奇問問,台北市的審計室、政風室是不是市長市府的自己人?
回覆刪除也不需要爭論要付多少錢
回覆刪除簽呈才會送到市長
以本例來說
就算明細等等統統送給台北市長看
我想他看得出價格不合理的機會很低
誰會知道一公尺PVC含工帶料多少錢
誰會知道一株花草市價多少
沒錯,這很容易問到
但不是你日常生活的經驗範圍內
你不會當場就知道得很清楚
現在簽呈送上來了
有顧問公司背書,有各單位層層把關
你是市長,你簽不簽?
不過現在出事了,就不要唉唉叫
進廚房沒有不沾油煙的
當初也沒人逼你出來當市長
是的,市長也不是工程專業,可能也看不懂。
回覆刪除但這種藉口只有下面可以用,要知道,當簽送到市長那邊,已經蓋過不知道多少章了,要下面的「全部一起騙市長」,跟「直接由市長給壓力」,哪一種狀況比較合理,大家不妨想想看。
想想為何一開始給廠商招標的金額就已經過高,決標金額更高,這全都違反採購規定,因為就算是用最有利標,也不可能決標給一個價格高出市價這麼多的廠商,除非:1.一開始的預算就已經被動手腳,2.市府放水供人家圍標,3.以上皆是,三種情況都不可能是下面隻手遮天,除非廠商真能一次收買下面幾十個人,獨獨漏掉高層。
想想看,還是直接從高層下手比較容易?
推託市長不是工程專業,這種理由他不適用啦!
我問我母親她被分發的單位是怎麼決定的。她說她在考前選擇的時候,認為選金融有可能被分到銀行,太累了,所以選擇財稅,後來成為稅務員。和她提毛毛牙的狀況,她問我是不是到社會局。當我說毛毛牙被分到一棟工程案子,她看來無法置信對我說:「怎麼可能?」因為不知道更多情況,也沒有談更多。
回覆刪除社會局背工程的多的很,我同事從我來至今至少就四個,金額從三百萬到三千多萬,我這棟一千多萬的排第二,還不是最可憐的。
回覆刪除公家單位這種鳥事多得很,要說行政效能不彰,我還真沒辦法反駁,但要說是我們的錯……你以為我喜歡這這種不專業又可能殺頭的事啊!
關鍵還是在於公部門工作分工的問題啊!我到嘉義市政府六年,其中有五年,我最重的工作居然是「臨時交辦事項」,我真正該做的社區發展業務,反倒分配的時間比較少,因為都忙著「別單位老鳥不想做、硬塞給我這個菜鳥」的工作,已經反應這麼多年還是沒用,因為我第一年「幫忙一下」,做出績效140%,全國冠軍的成果,所以我就倒楣至今。
很想擺爛你知道嗎!
版主你好:
回覆刪除你的這篇文章寫的太經點了,故我將之分享到我的FB,如有不妥請明知,我會把他取消,謝謝^^
沒問題。
回覆刪除也不看看高雄市運花的錢是花博的幾倍
回覆刪除綠營每每只想搞垮對方
我哥也是公務員也是菜鳥何來工程?
憑良心阿......
上面寫得很好
回覆刪除但是有一點建議
除了聽障 所有縣市所有都要徹查
為甚麼? 既然是基層在處理 表示這是全面性的
所以不分藍綠縣市都要徹查
還是想辦法調到公訓中心吧.....
回覆刪除至少在那邊做課程規劃,上上課,要跳的坑也少一點。
至少可以讓你活久一點~~
太讚了!
回覆刪除請借我轉到噗浪上!
如果不妥我會刪掉的!
話說...
辛苦了格主...
經歷過這樣的事情...
加油啦!
我想版主點出一個問題
回覆刪除是誰指示這個工程的
其實每個公部門的大型工程
最上位的領導人沒有不知道的
像我們北投區民關心的北投纜車工程
不過幾十億
跟花博比起來小巫見大巫
但是政績阿
一個也不能逃掉
不幸中的大幸
北纜來個弊案後才停工下來
又遇到貓纜問題郝龍斌才說要環評
之前居民要求環評時
郝龍斌正好作環保署長
環保署卻說不用環評
出事了環評反而讓他明哲保身
而這個賄賂的公司現在還要繼續興建北纜
聽說蠢蠢欲動阿
我想工程除了有金錢上的利益結構問題外
其實更重要的是對於執政者是一個"具體"政績
執政者怎麼樣也要努力達成目標
我也贊成全面徹查,不過這種作法其實有個大問題,因為這是「貨真價實的共業結構」。
回覆刪除關鍵是國民黨統治下的公部門風氣太差了,前幾天不是才有警察自殺明志?因為老實的公務員還是有的,但卻容易成為弱勢,而徹查的結果,也常是這些人當余文,像這是北市府的弊案,郝龍斌根本不蓋章,用行政方式查,就是下面頂罪……
換掉國民黨是根本之道,而且五都選舉在即,比起動輒七年八年的調查(尤其全國全國徹查,可能藥茶個十幾年),這樣的效率好多了。
當然,弊案還是要查,這是可以同時進行的。
換掉國民黨就不會貪嗎??我倒是不這麼認為~至少,前北縣府的兩位「錢」縣長,都是有明訂價格的,兩人的差異只是多少,合不合理而已。這點在深坑的地目變更上,應該有不少台大的教授可以保證,基本上是一丘之貉啦~~總之,官場文化太可怕
回覆刪除基本上我覺得跟政黨無關是跟人有關
回覆刪除藍的一定有垃圾綠的也一定有垃圾
就跟以前讀書時班級裡面一定都會有幾個很北爛的人
我覺得這麼大的經費
最高層不知道是想騙誰
不管是藍的高層或綠的高層或其它顏色
管他的 反正我覺得最高層不知道
那你當高層幹麻 領那麼多錢 又什麼都不知道
是小學生唷= =
台北縣的兩位縣長, 只是運氣都比較好而已
回覆刪除我記得林肯大郡倒了, 政府要徹查當初的公文想找出是誰簽核的
但是就剛好那份公文不見, 就這麼剛好阿 ......
基本上,我是挺贊同這位同學的發言的...
回覆刪除過去在花博也確實有發現相同的狀況,不過大致上都依據政府採購法來行事,所以對基層公務人員來說,同樣也是保障。
在採購"過程"中,因為有政府採購法,只要順著走,公務員是沒有問題的...但恐怕問題出在尚未發包前...預算的編列等,同這位同學說的,就跟長官有相當大的關係。
再者,此次事件也與來自各方的壓力有關,如議員..在花搏常可見議員以預算作為大刀"要求"部門首長達到他的要求;如民眾壓力..新生高必須快速通車,在多次流標的狀況下,為確保該標案如期執行,也只能提高預算(而不小心提的太高)...有太多可能了!
不過對於2萬元經市長核可的部份,依據政府採購法2萬元屬小額發包範疇(<10萬),部門主管(如科長)可自行裁可,無須經市長同意,就算不走採購,該案頂多轉至部門主秘、副座、首長..甚至到副秘就代為決行了,不至於到市長啦。
到市長才決行,多與該案涉及跨部門或採購金額過大至部門經費無法處理--沒有人敢代為決行,才會到市長。
回 37 F
回覆刪除意思是嘉義市的上層膽子都比較小, 要靠市長來決行就是了 XD ( 大誤 )
我開玩笑的, 不過兩萬要市長簽核也真是蠻扯 ...
那就是你的工作啊!不幹你就走阿,幹嘛哀哀叫
回覆刪除反正你工作能力那麼強有差嗎?
每種工作都有甘苦,本來就要事著去想想或許整計畫很大
有很多事情洗得不太周全吧
別傻了~我問我波力士朋友~問他長官要貪你要怎麼辦
回覆刪除他回答我一起貪,因為長官有很多方法可以整你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連事後改公文都沒事了你以為可以保存什麼證據
更別忘了還能把文件設為國家機密永久保密
看那台北市的雙妙專案就知道了
只要你背景夠硬什麼事都壓的下來
就算壓不下來只要找幾個替死鬼出來擋就好
現在基層真的只能見機行事不要被長官設計坑殺
其實就我知道的範圍,至少有五個縣市是這樣的,關鍵不在於金額多少,而是市長要知道有哪些計畫在執行。
回覆刪除如果是單位小額採購案,的確單位內部核定就好,問提出在市政計劃案,上面一定要知道。
像我們買辦公桌椅的話,就算整間辦公室要花幾十萬,處長就能決定了,但若是涉及市政計畫(尤其是對外的補助案件),幾千塊市長也要看。
至於39樓的,你這樣想就不會進步了,背黑鍋絕不是我的工作,也不是任何人的工作,你這樣想是認為公務員協助高層污錢沒關係是嗎?
像花博這樣大的計畫,完全沒瑕疵是不大可能,不離譜的話也不需要刻意刁難,但不週延跟刻意違法是兩回事。
39 樓說的真是太對了,所以想認真做事的人都受不了這種詭異的環境走了,留下來的......(遠目)
回覆刪除十四、十五樓的,公務員A的是公家的錢,私人公司A再多也不關非該公司者的事,你拿公務員A的人民納稅錢來比,還要不要臉啊?相信公務員絕不是都這麼無恥的,你們少講一些公私不分的話來污辱公務員!
回覆刪除(續 42 樓)
回覆刪除呃當然也有像原作這樣還沒放棄的......
公務員自己也是納稅人(為何很多人覺得我們不用繳稅?只有軍教免稅啦!公、警都要繳睡,稅率跟大家都一樣,而且更難跑……),我一點也不希望我繳的稅金被這樣亂花啊!
回覆刪除這個案子來說,新工處前五次流標自找的,誰叫他把一堆工程全包在一起要發包標出,根本沒人做得來,標準的公務員懶惰成性,想一次解決,結果?流標五次,才把一些工程抽掉,可是還是跟另一個工程包在一起(詳情自己google昭陵公司的聲明),還很神奇的第六次招標,三家廠商報價都高過"預算金額"(這可是招標公開資料,為了求證我還去政府採購網看各個採購公告,都有寫,廠商都知道不可能標到還標?),很有為了提高價格而故意流標的感覺,接著第七次價格提高了,工信得標了,許多價格都神奇的進行灌水,一賺就是己千萬上億的油水....
回覆刪除就算沒有貪污,浮編預算也是有罪!還可能涉及洩漏底價(公務員->昭陵->?)、圍標(工信公司?)、規格廠商資格開立(綁標?)....真是問題太多千頭萬緒,查到後來查之不盡,檢調會輕輕放下?還是追查到底?我想所有公務員也都在看,如果這樣都可以,也不用期待公務體系能有所改善了
有人又想把「天下烏鴉一黑」那套拿出來想替國民黨貪腐開脫了!
回覆刪除檢調單位到花博弊案爆發幾天後才開始去調查?可以串供的都有足夠的時間去串供了,才去拿市府提供的資料,換在綠的執政,會這樣大放水嗎?對比他們辦綠的,一有新聞就主動偵辦、搜索辦公室、搬電腦、甚至押人取供,他們待郝市府的態度簡直可以用禮遇來形容了。
現在,這種司法在藍綠上的偏頗不公已經很多件了啦,人民都看多了啦,再拿'藍綠都一樣'那套唬不了人了。
貪是個人的事,或許再好的黨都有不好的人,但是,從檢調、司法官官相護、到多數媒體包庇縱容,這一整個的腐敗,不只貪還腐敗,就是真正的貪腐,又貪又腐,這個在花博可以看得很清楚,藍、綠不一樣
球證 旁證 裁判,都是郝的人怎麼跟郝鬥!!!
回覆刪除借轉撲浪~如有不妥請告知,我會取消。感謝
回覆刪除已經被轉撲到翻掉了……
回覆刪除今天流量破紀錄啦!感謝各位。
每個縣市政府作法不會完全一樣,我用「鄉下貧窮縣市」的立場看天龍市,流程上不見得完全正確,但道理是一樣的。
那就是:
1.東西貴上百倍,絕對有鬼,這絕不是疏失可以解釋的。
2.既然打從預算就開始有問題,提出規劃案的人就有問題,而這種大型計畫,絕對是「市長的專案會議」決定出來的東西,別說市長不知道。
買九層塔送鹹酥雞……天龍城真了不起。
辛苦了,歡迎到 土木人公務員板討論討論。
回覆刪除希望對您的業務有幫助。
http://bbs.civilgroup.org/index.php
好文,轉貼到FB跟大家分享
回覆刪除你也太勇敢了,就這樣大爆料
希望這篇文章不要給你帶來麻煩
支持你嘍~~~
我覺得板主應該想清楚原則才對。上面交待一件你做不來的事,你也知道出事你要背,那麼你為何要接?早該跟主管商量或辭職或投書反應,而不是硬接之後來抱怨。接了就要有搞定它的氣魄,如果沒有這種使命必達的決心,理應走人才是。
回覆刪除還有,「絕對是上面給的指示」也不知多上面。我想,很多猜想要有些根據才好,比如某個"上面"財產不明原因增多,那麼這個"上面"很可能有參一咖。推理要這樣推才能讓人信服。
53樓的,這也是為何這些事情是菜鳥在做的,因為菜鳥根本不知道自己不該做這些事情,懂吧!
回覆刪除至於什麼氣魄之類的鬼話,你要搞清楚,等我用氣魄弄懂工程專業,那要多久時間?工程專業如果那樣容易(別忘記我還有正職要幹),那又何必有工程科系?何況你希望政府的公共工程都是這種外行人慢慢學學起來的嗎?你繳稅金是用來讓我慢慢學得嗎?就算你不介意,我可介意,我自己也是納稅人啊!
至於絕對是上面給的指示,我有推理給你看了,是要下面一堆人串通好,還是上面交待下來,你覺得哪一種可能性比比較大?你說說看啊!
至於財產增加……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你想得到,別人也想得到啊!
我相信沒有人拿著刀架在你或你家人的脖子上要你留下來。你硬要選擇留下做你不懂的事,那就只有求上天保佑你了。
回覆刪除鬼扯蛋兼意識型態
回覆刪除即然是公開招標,就是價低者得,
回覆刪除但是為何價低者不來投標?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我就不相信市長連規範細節都能干涉
底下隨便一封黑函就讓他 GG 叫
另外,炒做花價根本是沒有意義,
在總價決標的情況下,誰能保証每一項都是最低價,
1+1+1000=1002
334+334+334=1002
以上二個算式應該看的懂吧!
也許有人會說分項決標不就得了,
但是多數廠商,看到分項決標就不投了,
沒人來投標,公務員也是很頭大的。
最後,公務人員要有點擔當,不要將自己的工作推到
廠商身上,也不要將廠商當夜壺,更不能將廠商當作提款機。
不信邪?最後就是惹火上身。
借轉FB,若有不適煩請告知,會立刻下架。
回覆刪除我佩服您的直率!
他們就是又髒又亂又賤,瞎啞聾殘演技滿分,
飽讀詩書不如中飽私囊,就是他們那些人。
此等好文,借轉到臉書、噗浪上~~
回覆刪除不爽就辭掉阿,講的字字血淚,你不也是共犯?為了還不是那終生俸?被設計頂罪也死有餘辜,不爽就辭掉阿
回覆刪除說得很深切~
回覆刪除借轉一下~~~
搞不清楚狀況不爽就辭掉阿,回去做你的專業: 職能治療。別污辱社會行政的專業。
回覆刪除現在是誰在搞不清楚狀況阿?你們這樣鬼扯很可憐耶!
回覆刪除又是"不爽不要幹"大絕招,考不上看人家考上眼紅嗎?
回覆刪除老是講"自己背不了的話就辭職不要幹","為了還不是那終生俸"這種話的人,奉勸你還是好好唸書吧,總有一天你有機會考上的...花時間眼紅是沒有意義的
我認真再討論國家制度的缺失,不知道這些傢伙在想什麼,我當初不懂所以接了工程,好歹也撐過來了,因為不管同事、長官,甚至廠商都很好,這是我「運氣好」,很多人就這樣消失了,要知道,公務員年資跟勞保年資不連續,公務員工作沒了,就等於什麼都沒了,這種狀況下,有人會受制於上級壓力,這對國家可不是好事情。
回覆刪除如果你希望你繳的稅金是這樣被花掉的,那我沒話說,如果你不希望,那該想想整個文官制度要如何改進吧?
附帶一提,現在的公務員還不是跟各位一樣先繳退休金準備金和國民年金(只是比例比較低),84年以後的公務員都沒有18%了,別扯到我們頭上阿!
居然連不爽不要幹的大絕都出現了
回覆刪除64樓說的對
用功一點
你會考上的
不爽不要幹當然是一種解決方式,但台灣就因為這種人太多,所以才會變這樣亂,不管是政治與我無關、選誰都一樣、維持現狀就好……
回覆刪除簡單講就是責任推給別人,自己不想要進步啦!
比起來那些努力污錢得貪官還像樣一點,至少這些人努力爭取自己的好處,而那些不爽就不要幹的人,連想要讓自己生活環境變好一點都不要。
這種個性,我們稱作奴才性質。
我也可以說不爽就不要看啊!還留言勒!被設計來幫我衝流量來真是活該……這樣回應好不好?
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
給57樓:
回覆刪除不吵花價大家也不會知道,新生高以物價上漲為由,原本10億的底價硬是提到13億漲幅30%,而同一案的中山二橋,漲幅1.x%....明顯不合理,等於是送3億多給廠商,花部份的錢原編5百多萬,硬是編成2400多萬...這才不是標案中廠商細項中互相調整的問題
而且會讓廠商調整的不三不四,明明以一般價格來標的話還比較容易標到,廠商間根本就已經有默契把市府當凱子,而不是核實的計算價格投標,只是把預算算個折數再在裡面灌水,才會產生那種報價完全不合理的狀況
就算是總價標,如果一開始的預算合理,你花價編貴了,其他地方就會虧。
回覆刪除如果只是小幅度的差異,可能是市場波動所至,倒也無可厚非,但如果價差可以上百倍,廠商若沒問題的話哪會編這種找自己麻煩的價錢?
所以這表示一開始的預算編列就有問題,而廠商也居然神奇的可以配合這種價錢投標,然後這種標還能決。
只有三人涉案?而且都是底層人員?就能任意更動百億預算,這三個也太有才了,企業應該會想挖去當間諜的使用的。
大家可以想想,從預算開始就有問題,提出需求的單位、編預算的單位、審查計劃書的單位,稽核的單位(這個有盡責查到問題,但「上面」置之不理)。
一堆公務員、專業委員會(含業界代表、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可以接連出包,機率有多大?
我不否認其中有些人應該只是橡皮章,或者只負責形式審查、程序審查,而沒介入實質審查,但整個程序下來,有接觸金額內容的人,少一點算也應該有十個以上吧!
要這些人剛好都「簡單疏失」,你相信?
而要這些人共謀,你覺得是他們私底下串連,還是有人在上面主導?
好吧!我上面不該有罪推論,這的確不好,我們用合理懷疑好了。
我不排除任何可能性,但我只想請各位衡量一下各種可能性的機率。
其實這些上面的人不知道下面有收錢?
回覆刪除一個私人案子,要送照、審照,工務單位要不要收錢?當然要,規費多少都是固定的,檯面上這些當過地方首長的人不知道下面在搞這些?
建照要送、驗收要送、消防要送,特別是如果你有搞一些法規外的東西,比方違建,要送拆除大隊,就可以緩拆,最近不是說台中火葬場收規費定爐?哪個縣市沒有的~?
至於地方小型工程預算,這種東西都已經變成專有名詞,是民意代表的專有福利,只是過往這種事情,跟黑金政治已經變成民眾必須容忍的事,不然你就會被黑道、以及跟黑道掛鉤的白道,聯手處理。
民眾不是不知道,是被壓抑太久,忍過去了。陳水扁國務機要費被關那麼久,有沒有第二個人被羈押抓起來查特支費?沒有嘛!但台灣搞特支費的人,沒有一萬也有五千,難道一般民眾不知道?警察喝花酒沒人知道?民代是黑道沒人知道?
好笑的是,阿扁的案子至今沒有證據,有證據的卻被宋朝法律給救了……
回覆刪除格主盡力做好了
回覆刪除但是公務環境不健全是該檢討的
那些做得亂七八糟被批評還敢說委屈的官員
才真的是不爽不要幹咧
花博風暴
我看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吧
如果不希望不了了之,就要讓郝龍斌下台啊!
回覆刪除政黨輪替還有個好處,是一般人比較不會提及的,就是對公務員有好處。
一是上面常被換掉(換黨)的話,上面施壓的事情會大幅減少(不過來自議會的依然存在,而且搞不好會變糟……)。
二是公務員本身也比較不能亂來,因為你不知道上面的新人能不能讓你亂來。
三是廠商也比較不能亂來,雖說一般廠商都習慣多方壓寶,但政黨輪替會大幅提高他們「收買」的成本,可以減少一些小案子,當然大案還是照樣就是了。
這種對公務員的好處,其實也會反饋為對人民好處。
因為給公務員一個尊嚴、安全、專業的工作環境,就是提供民眾保障啊!
讓郝下台
回覆刪除得是台北市民決定
而台北市民...
我對台北市民的程度也……總要給人家一個機會嘛!
回覆刪除謝謝板主大膽的分享,我想貼到facebook去可以嗎
回覆刪除OK!
回覆刪除多數健忘.自私.不團結.貪婪.又懦弱的台灣人民 + 不少不愛台灣的外省人 + 不少無立法專業之立委 + 極少數認真為民服務的議員 + 大多數只會領高薪.卻不公正.中立行政的公務官員.公務員 + 不少沒啥社會經驗.不論理又自以為是的..法官........請問..台灣怎麼不內亂
回覆刪除但我們也只能在一次一次選舉當中攻城掠地啊!台灣人民需要被再教育,國民黨60年洗腦,你不能奢望短短時間就矯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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