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宿管制與性別爭議

輔大最近還真世風風雨與,先是哲學系的性侵吃案事件,然後是女宿管制抗爭。其中女宿抗爭的部份,就輔大而言算是有個段落,但就全國來講,事情才剛開始。

然後各式各樣的論述出籠,一時間眼花撩亂。雖說只要掌握人人平等與人身自由兩個基本權利,同時隨時關注奴性意識是否冒出來,要釐清問題不難,只是關於「女性」主義,這樣的說法,其實我們已經開始發現一些問題了。



我個人還是比較喜歡用「人權」來當初發點,而不是去區分女性男性,畢竟這種說法排斥了LGBT的不同想像,同時,「以受迫者角度出發」的說法,在論述初期當然是沒問題的,只是當我們開始要建構整個社會整體性的制度也好、規範也好、文化也好,再繼續強調差異性是有問題的。

比方說女宿的管制當然很莫名其妙,畢竟二十多年前台大就已經做過同樣抗爭了,我還去聲援過勒!沒想到現在還一堆這種沒道理的愚蠢規定在各大學校園橫行。

很多人提出這些管制對女性的不公,但也同時很多人提出這些管制對女性的「保護」,問題來了,為何把焦點一直擺在「女性」?對我而言,問題一直很單純,就是「人」,所有的人都不該受到這種管制,尤其是成年人。

就這樣而以,不管是男是女,這些管制都是不必要得,正如制服的「管制」是不必要的一樣,你要把選擇權還給個人。

當然,每次講到這個,奴性堅強的人就會開始鬼叫出社會工作也有制服、上下班也要按照時間接受管制之類有的沒的。我在說一次,你會這樣想,就叫做奴。

工作服由雇主提供,是勞動企約的一部分,勞工的薪資是依照出勤時間來計算的(對,是用時間換錢,不是勞動內容,打混同樣有錢,覺得打混不對,那是雇主要去管理的部份),與依照時間上下班這件事情是有對價的,但學生住宿完全不是這樣一回事,那是他「私人生活」的時間,你到底憑哪一點去干涉人家私生活?還預設立場這些成年人沒辦法自己管理自己?那薇閣昇就很能管自己?

而且還預設立場只有女性沒辦法管理自己。

這就叫歧視。

要我就根本不多說,總之就是男女宿舍統統一樣管法,不然就是性別歧視。

(如果男女生宿舍都同樣管制,反而沒有性別歧視的問題,當然,還是會有侵害成年人人身自由權的問題,只是問題不同。)

就說台灣迫切需要立「反歧視法」,而不是讓這種權利弱勢階級單打獨鬥,甚至弱弱相殘,因為台灣這類歧視遍及全體,不管是性別、族群、語言、文化、社經、學歷、居住地、職業、健康、年齡、興趣……簡直你想得到的所有分類,在台灣都有嚴重的歧視問題,而且是非常嚴重。

歧視是一回事,台灣另一個問題是「為你好」霸權。到處都有那種為你好,然後就變強制命令的病態存在,制服就是一個例子,門禁也是。

很多人似乎分不清楚建議與命令有什麼不同之處,有些人的所謂溝通,其實也只是命令的變形,相信大家身邊都有很多這種人,講得好聽是要給建議、好言相勸,最後惱羞成怒的也是他,還真是莫名其妙。

建議的意思,就是你不該預設人家要接受,所以如果人家不接受,「你也不該有任何不滿的情緒」,不然你就有病。

比方說,有人會「建議」女性不要穿得太暴露,因為會有危險。是的,性騷擾、性侵害,有錯得當然是實施暴行的那一方,受害方根本沒有錯,因為穿著打扮是個人自由。但以目前社會環境,我不能假裝沒看到的說穿著對於「危險機率」沒有影響,所以「建議」這件事情我不會說他絕對是惡意的東西。

但如果把建議當命令,把建議當成譴責,或者因為你的建議沒被接受就生氣,或者用來放馬後炮,那你就有病。

所以要分清楚,男女生宿舍不同管制方式,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種性別歧視,跟本站不住腳。

但「如果你真的擔心現在社會的問題」,你的確可以提出「建議」(雖然有歧視沒錯,我可以相信你出發點是好的),但你的建議人家大可不甩,畢竟歧視是對人權更大的侵害,如果你要因為建議不被接受而不高興,那是你自己的心態有問題。

總結一下,歧視當然是錯的(所以我也不認為一直繼續強調女性主義是件好事,那只是另一種區隔,便於商業化利用而已),沒有第二種說法,但我也能理解大家對於無法掌握的傷害總會有所擔心,所以「建議」我不會說是不好的,只是建議不能成為另一種禁制與侵害。

至於認為制服沒管制會變成穿泳裝這種滑坡妄想,或者認為取得權利才有立場宰制別人的奴才,你們該做的是去申請心智障礙鑑定,國家會給予協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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