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我們不明白的不言自明--背景脈絡的重要性

這次查經營有個詞彙的討論很有意思,就是奴隸這個詞。

其實經原文裡很多時候奴隸會被翻譯成奴僕或僕人,所以我們讀聖經的時候看到的是僕人,但原文是奴隸,而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有時候被稱為主僕關係,這聽之下可能以為就主人與侍從、主人跟女僕之類,但原文是主人跟奴隸。

這聽來不大「美觀」,所以翻譯者大多修飾過,而查營裡講員有提到這一點,要大家思考一下這是怎麼一回事,我也在小組體跟組員一同討論。

如果不理解背景,大概怎麼想都會想成上帝奴役人類,這時一些反基督教的人大概以為撿到槍了,但很不幸的你們又要失望了,因為根本不是這樣。

關鍵在於奴隸這個詞在當年根本不是這個意思。

這個詞最早在創世記就出現,亞伯拉罕因為沒有兒子,所以他的產業打算交給他的「奴隸」繼承。

請注意幾個關鍵,亞伯拉罕不是沒親戚可以繼承財產,羅德就是跟他很親密的親屬,他甚至為了救他掀起戰爭,打贏五個王。也為了救他向上帝求情,才有所多瑪那個混亂的夜晚。

但有資格繼承他產業(非常龐大的產業,除了一堆牛羊,還有眾多奴隸,而且是武裝奴隸)的是個奴隸,那這還算奴隸?

其實那個年代因為生存非常困難,基本上人的身份只有幾種,一種是像亞伯拉罕這樣的一族之長,就他一個人,然後有他的妻子兒女。

其他人通通叫奴隸。

別忘記這奴隸甚至可以代表主人去幫繼承人找媳婦,地位非常高。

別忘記亞伯拉罕到人家地盤的時候也要稱別人「我主」,他遇到三個旅人時也稱呼對方「我主」(結果來的是上帝,電影奧得賽裡的宙斯法則其實是原始亞洲草原世界通用的待客法則,起源甚早。)

其實古代是這樣的,「王以下通通叫奴隸」,那個年代的王可能只是某部落之長,底下大臣也都是奴隸,別忘記直到清國,就算是朝廷大官也不過是奴才,那才一百多年前而已。

對,就這樣,實際上,因為資源若無法集中就很難活命,那個年代往往長子繼承家業之後,一是把其他兄弟趕走(亞伯拉罕就這樣對待他其他孩子,財產全留給以撒,女兒則可以用來嫁人--假如換得到聘禮的話,別以為女性被買賣很糟糕,先看看男性存活率有多低吧!理解事實不該去脈絡),二是把所有兄弟姊妹都降格為奴隸來保護,所以當約瑟取得長子地位的時候,他的兄弟為了贖罪跑來打算自降為奴,但他當時「資源夠多」所以可以讓他的弟兄全都成為一族之長--可以看出雅各的經營能力真的非常強大。

以掃跟雅各的爭執也是,還好後來兩個人都很有出息,才能雙雙成為族長。

先說,奴隸不代表你可以隨意對待,正好相反,代表你有保護奴隸的義務,因為你是主人,雖說奴隸是財產,可以用來交易,但意義跟現代根本不一樣。

所以奴隸之首甚至可以繼承亞伯拉罕的財產。

約瑟也是個例子,他身為奴隸,卻可以當到主人家的總管。但就算是總管,你仍是奴隸。

奴隸意味著「不是無主之人」,現代人的認同通常是「自由人」,但意義很不一樣,因為古代自由人其實代表「只要你無力自保,誰都可以抓你去當奴隸」,奴隸則代表「我是受主人保護的人」。

(可以想成黑道小弟受老大保護,所以黑道上表面看來無拘無束,其實是奴性堅強。)

就算到新約的羅馬時代,奴隸地位依然可能高過一般自由民,只要你後台夠大,不然角鬥士也沒資格挑戰皇帝。

所以這層意含是現代人讀經時必須先理解的,因為這種奴隸與主人的關係一直到中世紀都還存在,其實最近的動畫「穹廬下的魔女」,故事裡的主角希塔拉也是個奴隸,而這身份反而是保護,因為他「不是蒙古人」,如果沒有其他正式身份,基本上就是誰都可以抓走她的意思,她必須成為「某某家的人」才能保護自己。

除非你有本事自成一家,這通常意味著戰爭,還有你必須去弄來(先不論手段)自己的奴隸群,然後你還要負責管理與保護,不然也會遭到背叛。

(海賊王是個好例子,只有船長是老大而已,其他船員都只是小弟,到頭來魯夫追求的只有他自己的自由,而且只能到處戰,因為這種模式註定只有一人可以稱王奪取自以為的自由,還要整天怕人家推翻,難怪故事越來越糟糕。)

不然你那都不能去(因為土地都是別人的),沒人有義務供給你(因為物產都是別人的),你才會是最沒自由的那個,直到你被某人抓去當奴隸--如果你有當奴隸價值--沒有的話下場就是作為獻祭的祭品或者飼料……古代就是這樣單純。女性可能有更糟但可以活下來的結局就是了,沒被徹底殺光的民族通常就是用這種方式把自己文化偷偷流傳下去,以北斗神拳的說法,男性只能水平擴張,垂直的延續是女性才辦得到的,這是很直接的性別分工。

於是,當宣任上帝是主,代表基督徒接受上帝的保護,是上帝的人,那麼你就成為上帝的「奴隸」,只是意含上必須裡解當年的用詞,是「受上帝保護、順服上帝命令的人」,而不是理解為現代意含,以為奴隸是那種沒有自由的身份。

至於自認為屬於自由民的人呢?那種覺得沒有信教好自在的,其實就只是「幻想自己可以放棄上帝保護的人」,忘記我上面提到沒有成為奴隸價值的人下場是什麼,請以當年的社會狀況來思考。

說起來最近有些民主富二代宣稱自己理當享有天賦人權,卻又覺得政治很髒不想碰,差不多就是這種草樣子。

因為這裡面的神學概念是。上帝本來就是宇宙之主,你否定也沒有用,正如你活著就是會受到地心引力影響一樣,上帝不因你否認就不存在,祂「照樣管你」,但如果你不想要「受祂保護」,那祂也不勉強,但祂依然管你,因為宇宙的一切都是他的,但既然你自認為不屬於他,那你的結局就只是失去一切而已,於是這種幻想中的自由,其實就是放棄一切的自由,到頭來,你不是掙脫限制,而是失去一切,連自由也沒了,如此而已。

但的確可以自由選擇,只是責任自己負而已。

正如否定地心引力,然後為了反抗這個「限制」,你選擇跳樓……後果請自負,我也只能表示遺憾。

至於以為找到地心引力的漏洞,可以鑽出去落跑,自稱涅槃的,我也只能呵呵,但這種「逃出五指山」的小聰明式宗教也很有市場就是了。

當然,不信是自己的事,畢竟這種人會自己發明神,通常就是自己欲望的投射,卻沒想過自身之外之上有真神存在。所以到來只會被哪個異教的概念抓去為奴,或者跟無神論一樣自己當神然後綁住自己。

他們宣稱神是人發明的,卻沒想過這種念頭正好就是他們自己的發明,最後捆綁到的是自己。

於是他們宣稱自己當自己的主人,彷彿這樣好棒棒,但都沒想過一切的創造有其來源,自己只是個受造物的事實,最後失去與上帝的連結,沒有跟創造者建立良好的關係。

因為成為上帝的「奴隸」並沒有失去自由,正好相反,是得到保護,於是享有真正自由。

用現代價值觀來說,可以想成取得上帝國的公民身份,於是我們享有國家保護與在國家內的各種自由,但非本國民,只是非法的入侵者,表面上不用繳稅之類好像很自由,實際上你也沒健保阿!

更別提到頭來還是會被驅逐出境。

我們可以在遵守交通規則狀況下自由開車,但沒有交通規則,那不叫自由,更多是恐懼不安。你可以自作聰明說守法是順服威權或者受到公權力奴役(左派超愛講這個,左膠大多是無神論者不是沒原因,因為腦袋真的不好),但如果你認為失去保護的恐懼更好更自由,那就自己來吧!

所以聖經裡有關「奴隸」這個詞彙必須要更清晰的理解才不會搞錯,畢竟聖經裡人與上帝的關係十分多樣,是主人與僕人(奴隸)、是朋友、是兄弟姊妹、是父母與子女,最終則是配偶(匹配者,這可是最高要求,難度超級高),但請注意造物主的至高身份不會變,我們能匹配的是「道成肉身的基督」,而我們復活也同樣是肉身復活。換句話說,物理世界依然支配我們,因此這些多重身份會同時存在。

耶穌有說之後的世界其實是不嫁也不娶,以上也都只是一種比喻,但不難看出上帝的要求與限制,以及我們能享有的權利範圍。

因為我們正如亞伯拉罕的奴隸,是有資格繼承產業的那種,還是要與基督一同做王那種(更有趣的是,一同做王,也一同為百姓,因為王跟子民是同一群人)。

有些詞彙在寫作當年都是不言自明的,但我們現代人去閱讀可沒那麼容易理解,哪怕翻譯修飾成僕人,在現代人觀點來說同樣不容易接受,偏偏這些詞彙非常關鍵,搞錯問題可大著。

因為聖經原文的奴隸,在當時背景裡代表的是「受主人保護的人」,而我們以為的自由民,在當時則變成「沒有任何保障的流浪漢」,意義真的差很多阿!

只有理解這些,聖經裡有關順服、降伏、敬畏之類詞彙的意義才會更加清晰,「約」的重量也會更加明顯,因為不守約的一直是人類,而後果真要回到奴隸這個詞的原始意義才會更加清楚。

這樣才能理解為何初代基督徒不管羅馬帝國如何殘暴逼迫都不動搖,因為他們知道主人是誰,反而王國時期的以色列人忘記主人是誰了,因為他們立了「自己的」王……

所以為何現代那些自稱先知、使徒、領袖之類的那樣使人厭惡,原因就在這裡,因為這些人總以為自己已經稱王了,開始想掠奪上帝權柄。

還號稱與基督一同做王勒!這種人說要先君王你不覺得有鬼嗎?

實際上什麼都不是阿!

我們也不要傻傻的跑去把這些人當成王來看待阿!各種罪惡都是從這邊開始的,關鍵不在於有人想稱王,而是我們不該把人當成王,這樣他們也沒戲唱。

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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