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基督教宣言

雖然生在基督教家庭,但其實過去一直是冷眼旁觀一切宗教,但又喜歡去研究與比較各宗教的典籍。身為從小就愛思考生命意義的人,哲學與宗教一直是我非常重視的人生課題,對於各種流派亦有多方涉獵,而身為理科人,對一切證據,都要透過科學驗證或邏輯推演才能信服,畢竟科學是造物主立下來最為明確的規矩,人類只能瞭解「有這回事」,但對於「程式設計者本身」卻無法探求,這是科學之壁,不管多大的科學突破,都只是再一次面對牆壁而已。

科學,是一個尋找牆壁的旅程,只能用來尋找牆壁,也只能找到牆壁,對於牆壁本身,以及牆壁之外,我需要其他協助。

我在「我的來世想像,我的相信」裡有提到很多我關於宗教樣貌的想像,其實原始命題也不過是所有哲學的起點:「人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而已,而我選擇我的相信,雖說是個人選澤,我也不覺得把自己的想法表示出來有什麼問題,但我也不會要求別人要有跟我一樣的想法就是了。

但對於幾個重要的神學問題,到目前為止我有些歸納,可以跟大家分享。

關於聖經無誤:
  • 聖經的無誤,不再於文字的不可變動,因為我確知聖經是經過數百年討論與增刪才產生的人為合集,裡面有很多個人意志,甚至政治利益的介入,而因為有許多不同觀點的包容折衝,讓聖經有些互相矛盾的敘述,但正因為這份矛盾,彰顯聖經的多元價值,因為它的確不是單純人類歷史的紀錄(其實真有不少錯誤),而是一個價值取捨之後的意志表示。聖經的無誤,乃是因為聖經呈現的價值可以因為詮釋而進步,不是文字的直譯。
  • 價值的詮釋,會依社會變遷而有差異,當我尋求聖經的指引,我會避免字面上的解釋,而是尋找背後的脈絡,唯有如此,聖經才能成為活的道路,不是死的枷鎖。但因為每個人代表了個別不同的文化、價值、立場、希望,我承認聖經可以被多重解讀,雖並不都為真,但我願意討論,卻也同時捍衛自己的立場,直到被說服,或者更加確信。
  • 身為每日讀經的基督徒,認同聖經是活的,但也因為如此,絕不把聖經貶低為僵固的教條,不會把文字表面意思簡化為無須思考的律法,因為這直接牴觸耶穌的教誨,因為對於律法的詮釋,耶穌本人已經多次挑戰與解構,這才叫成全律法。我不會停止這樣的努力,哪怕我程度遠不及耶穌,不表示我不該努力,更不可以停止努力。聖經之所以是活的,是因為我願意如此看待,不然聖經當然只是死的文字。
  • 若有人硬要把聖經用字面意含去解釋,我要說,那這本書根本只是尋常奇幻小說,更別提我們看得是經過多重翻譯的作品,除非是去看原始文件,而要知道,所謂原始文件也是人寫,哪怕接受天啟也一樣,經過千年的抄寫轉擅,差異一直存在,何者為正本根本無從考起。重點在於,在這數千年文化的累積當中,我獲得哪種體認,我要如何透過這種體認去促成世界的美善。
  • 聖經不是一本書,也不該只是一本書,聖經應該是信徒閱讀之後透過自己的思想與行為反饋之來才算數,不然就真的只是一本書而已。不然我們就不會去看荒漠甘泉、閱讀耕心週刊之類有的沒的,因為聖經的本質原本就該被拓展,從日常生活中去活出聖經來,不然就只是一堆墨水印在紙上而已。

關於上帝的愛:
  • 人權是最基本的愛,是根本,個人可以有個人要努力的愛,但身處社會,身處一個身為基督徒要努力打造的上帝國,制度性的保障人權,彰顯的才是愛的基本。人權就是上帝的愛,對基督徒而言,人權是世俗世界在制度層面的最高指標,而平權是落實人權的優先任務。我無法想像一個對於平權抗拒的人如何表示自己對世界有著愛,我只看到自私。
  • 愛上帝是最大戒命,但愛人如己這條戒命,耶穌認為重要性跟第一條一樣,所以當我們愛人如己,我們就能看見上帝的面容。但要愛人如己,首先要學會何愛自己。一個不愛別人的人,我們可以看見他不懂得如何愛自己,這是極大的悲哀,不單對於個人,也及於社會。所謂愛自己不是自私,而是體認到活出基督的款式,就是對自己最大的愛,因為這種愛不致愧疚,無須隱瞞,只要對上帝與自己負責。

關於分別為聖:
  • 上帝要求基督徒將自己分別為聖,但這不表示基督徒成為高人一等的聖人,變成面帶微笑眼睛半閉說話神秘的怪人。正好相反,要分別為聖,就必須展現出超越世俗社會的價值觀,我必然會成為激進份子,或至少是個社會運動者。我會充滿活力 ,使用民眾的語彙,提出挑戰僵化價值的進步主張、強化美善價值的更新主張,而不是成為社會裡的保守勢力,我必須每日革新,然後從新得力。
  • 人類歷史上,教會常成為保守反動,甚至迫害的根源,這個事實無從否認,但更重要得,反省也是從基督教開始,推翻這種陳腐價值的主張,同樣是由基督徒發起,那是對教義的革新與進化,然後成為新秩序與新價值的倡導者與守護者,如果當守護者再度因為無法提昇,成為新的迫害者、成為新一代的法利賽人,基督徒自當警醒,再度革新。宗教革命一直是教會的驕傲,基督徒應當珍惜。
  • 基督徒要把自己與世俗人分別,絕不是成為阻礙進步的絆腳石,而是站在前鋒的領頭羊,既然我有好牧人,就不該成為站在原地不動,將地力啃盡而不隨牧羊人遷徙的懶蟲。當社會變遷,警訊已經提出,基督徒要做的不是悖逆上帝改變的旨意,而是成為社會進化的關鍵,因為我們確知我們離上帝的國度還很遙遠,絕無原地踏步的理由。
  • 母親為幼兒哺乳、耶穌為門徒洗腳,分別為聖,代表著更多的犧牲,代表著背負十字架,我們有幸,只要背自己的十字架,因為世人的罪,耶穌已經幫我們擔了。所以基督徒更沒理由把重擔推給他人,因為沒人能幫別人背負人生,我們必須對自己負責,基督徒必須對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這個更高的要求不是更保守,而是更進步,基督徒不能停止進步。
  • 基督徒的分別為聖,不單表示要隨時革新自己,成為新造的人,也表示要隨時悔改,對於舊的自己引以為戒,聖經是唯一一部在書裡不斷控訴自己犯過多少錯誤的宗教典籍,也是少數會把自己的過錯提出來鞭笞的歷史典籍。與其他以誇大及歌功頌德為主的歷史不同,聖經將一切榮耀歸於上帝,而要分別為聖,就要理解自己的虧欠,而上帝的虧欠,也就是對這個世界的虧欠。
  • 我理解宗教可以是社會安定的力量,但這不必然表示宗教必須採取保守主義,相反地,宗教應該採取寬容主義,增加討論的面相,才可能從中擷取對社會進化有益的方針,維持現狀絕對是基督徒不能允許的怠惰,因為我們深知我們距離上帝期待的還有很遠的路途。我們或許可以放慢腳步休息一下,但不表示眼光要停留在原地。

關於天國:
  • 能進天國的,是像小孩一樣的人,但這不表示我要像小孩一樣天真無知,而是要像小孩一樣勇於追求、探索、進步,永遠保持好奇。只有當我們不斷進步,才有可能在上帝的計畫裡彰顯自己的功用。停滯與保守絕不是好的價值觀,因為我體認到人的侷限與不完美,就更有責任去探求一個更好的未來,絕不可自滿或返祖。我絕不停止對進步的飢渴,好永遠還要更好,因為我確信完美還在遙遠的地方,我只能前進,直到上帝認同我的努力,然後我依然要繼續努力。
  • 對於來世的盼望,不在於我有確切證據,因為這就是科學之壁,就算人類真想辦法進入某種多維空間,找到某種更根源的宇宙法則,也只會瞭解一切法則背後還有更根本的法則。重點在於,我對來世的盼望,成為我在世上的船錨,使我不致鬆懈,不致推諉,因為我知道我有個負責任的對象,面對一切的一切,我都知道更高的意志正在審視我,卻也同時保守我。

關於上帝:
  • 我承認我對於上帝我近乎一無所知,對於造物主我完全無法理解,但我知道那超越一切的意志掌管了一切的一切,我只能順服,同時委身於上帝的旨意。這也同時表示我絕不臣服於人的意志,我對我自己負責,因為我也要面對上帝的檢視。
  • 正因我的無知,我承認我對上帝的渴望,乃至於願意奉獻生命去探求,這份飢渴不分內外,只求對於宇宙奧秘的鳳毛麟角,得以有幸瞥見。我對知識的渴求、思想的重視、哲學的反省、社會的關懷,全都源自於對於上帝的追求。正因我的無知,我不斷犯錯,也不斷懊悔,但我也不斷反省,卻依然繼續犯錯,只求上帝繼續看顧,讓我能有所進步。

關於罪:
  • 我相信,罪行無法透過另一個罪行消弭,邪惡無法解決邪惡,只會更加邪惡。惡行或許會成就善果,但罪依然存在,面對罪惡,我無法通融,沒有妥協。但罪人不等於罪,因為人人都是罪人,但上帝依然愛我們,我要抗拒的是罪,不是罪人,罪人需要的是愛,而這是我需要學習的部份,我承認我在這部份的不足,我很難把罪與人分開來看待,只能求主繼續保守,讓我能做到。
  • 我相信原罪是源自於我們的不完美,人無法全知全能,所以人會犯錯,這個會犯錯的可能性,正是人的原罪。但雖然會犯罪,我也要繼續精進,追求更多,這不只是為了更好了未來,也是為了避免繼續犯罪。不是只為了自己,也為了別人。因為我們同樣領受上帝的賞賜,而份賞賜也透過人類歷史不斷傳遞給我,而我有責任繼續傳遞下去。
  • 我知道我有世俗的責任,我還無法拋棄,因此我努力在其中追求平衡,這是我的侷限,不表示我因此偏安或自滿,實際上,這只會讓我對於真理更加飢渴,因為我知道我無可避免的會在與社會交流中繼續犯錯,而我也只能繼續認罪,努力悔改,避免再犯。

以上是我的一點想法,這些當然可能會改變,比方說變得更加堅定之類的,總之,這是我到目前為止的結論。

我是基督徒,我以身為基督徒為榮,但也表示我要以基督兵丁的身份與世界征戰。

我支持臺灣獨立,因為我相信上帝要我們得著自由與尊嚴。我支持廢除死刑,因為我相信上帝要我們尊重並愛護生命。我支持萬民平權,因為我相信上帝愛每一個人,沒有例外。

對於上述議題,我毫無妥協、沒有退讓、沒有姑息。

因為這是上帝給我的啟示,我願意順服。

阿們。

留言

li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