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跟製造問題

最近因為免稅菸的問題造成軒然大波,其實也暴露出很多問題,我只的不是國安問題什麼的,那其實是「小問題」,畢竟出國順手帶免稅商品這是「本質合法」(我這次出國也被拜託幫忙帶菸,雖然我也不抽煙),只是當數量超過法定限度,就變非法,有公務員身份當然更是嚴重,但其實這問題本質上不是什麼罪無可赦的重大問題。

你說這是非法走私(其實是超買,走私不會蠢到刷卡),這當然很嚴重,但畢竟這些菸不是什麼「沒經過安檢」的不合格商品(例如夾帶肉品就非常嚴重),也不是走私毒品、槍械。數量雖然看起來很多,實際上跟整體市場規模比起其實也不是什麼嚇人的數量。

其實是逃稅、濫權之類有沒的狀態,講白一點是貪小便宜跟追求蠅頭小利。

關鍵全在其他地方。

這問題可以拆成幾個部份,或者說,其實他是好幾個問題:

  1. 表層問題:有人利用特權買免稅菸轉賣圖利(這只算小奸小惡)
  2. 裡層問題:這是組織犯罪(這才是大問題)
  3. 文化問題:是否是長久以來的陋習
  4. 管理問題:這陋習長官是否知情?知情層級到哪個階層?
  5. 供需問題:為何要走私香煙?
  6. 偵辦問題:這案子怎樣處裡比較能解決上面的問題?或者說,怎樣才能解決問題而不製造更多問題。
其實,這裏面最小的問題是第1項,只因為涉及總統行程所以鬧大而已,不然根本算不上什麼嚴重的犯罪案件。

問題出在234。

請問如果你要處裡第2點,你要怎麼做?

首先,這個案子不是黃國昌出來開記者會才爆發的,而是檢調早就在「佈線」,那請問你在追一件走私案件時,你是抓車夫就滿足了,而是要抓到車夫背後黑手?大家當會說要抓黑手對吧?那要抓黑手,一是交貨的時候人贓俱獲以現行犯逮捕,還是先抓車夫起來然後要他口供,同時因為抓了車夫,黑手獲得預警可以湮滅證據?

換句話說,黃國昌的記者會,是的,他有提出一個「人家早就在佈線的」問題,但實際上他「破壞人家偵辦流程」。簡單說,黃國昌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沒有任何貢獻」,「而且有害」。

好啦!既然在黃國昌的協助之下,犯罪集團獲得預警,讓偵辦受阻,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呢?

當然只能土法煉鋼,從車夫開始料理,希望能趕在人家湮滅證據之前快點抓人。

這時候當然要偵查不公開,這是法制常識吧?是的,但黃國昌居然跳出來說要檢調把資料交給他?請問你是誰?你是檢察官嗎?如果是檢察官,可以這樣亂報案情嗎?

換句話說,黃國昌又再一次干擾辦案,指導辦案,而且意圖洩漏情資給犯罪組織。簡單說,黃國昌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沒有任何貢獻」,「而且有害」。

再來討論第3點,這是不是文化問題?其實這一點大家心知肚明,就是文化問題,別說總統出訪,我看行政院長或縣市首長出訪都可能有這類問題。就我上面說的,這其實只是「小奸小惡」,所以很容易被人家忽略。

於是要來看第4點,就是知情的層級到哪邊?

首先,哪怕我覺得馬英九是個大敗類,我也不會直接認定這種事他知情(雖然他任內就一大堆,甚至有已經成功湮滅證據的部份),因為這真的只算小奸小惡,大概幾個手下想賺外快這樣而已。

但不管層級怎樣,反正以國民黨為主這一點根本是常識判斷而已,畢竟,人家一出事就找國民黨立委開記者會請求協助就是答案--犯罪組織當然有自己專用的打手或律師,何況國安局藍到哪種地步大家又不是不知道。

不過,黃國昌有針對這種組織文化進行揭弊嗎?沒有,畢竟上面就有提到,他唯一達成的就是協助掩護,以及轉移焦點(例如一直打供貨的華航,這當然也是共犯之一,但根本不是源頭)。簡單說,黃國昌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沒有任何貢獻」,「而且有害」。

當然,有問題就是有問題,發現了就該解決,也該給解決問題的人鼓勵。那請問真正開始動手解決的蔡總統有獲得鼓勵嗎?而製造問題扯後腿的黃國昌又獲得哪種待遇?

只要你好好思考第6點,就會發現黃國昌根本包藏禍心,不過他是本屆最混最爛立委也不是什麼新聞就是了,因為只要去看他至今所有的「問政表現」,看看他所謂揭弊到底解決問題沒有就知道了。簡單說,黃國昌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沒有任何貢獻」,「而且有害」。

至於第5點,完全另外的社會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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