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禮與洗禮:認罪、悔改、救贖與赦罪(2)

我在小組討論的是羅馬書第4章的內容,這裡講到割禮對外邦人來說是不必要的儀式,一個人是否被視為教會成員,或者一個人是否可以得救,看的不是割禮(行為),而是你是否對救贖有信心。

其實保羅多次講到這件事,加拉太書就講過一堆。

這裡要先說明一下歷史背景,保羅寫這些文章的時候,時間是公元一世紀,耶穌死後幾十年內的事情,那時候耶穌的追隨者很多都還在世,親眼見證耶穌復活的人很多,十二門徒有些也還活著(雖然一個一個殉教被殺),重點是他們絕大多數都是猶太人--若是男子,全都有受過割禮。

其實基督教一開始還不叫基督教,而是猶太教拿撒勒人派,但追隨者越來越多之後,猶太教發現基督教的教義吸引非常多「非猶太人」加入,而猶太人基本上鄙視外邦人(這件之後我們會再提到),於是基督徒開始被稱為「基督仔」,這是鄙視的稱呼,因為「基督」就是「彌賽亞」,也就是拯救者的希臘文發音,以色列人還在等待彌賽亞出現,但基督徒認為彌賽亞已經出現,就是耶穌,於是基督徒被稱為基督仔,逐漸不被視為猶太教的一派。

這有兩個影響,一是好的,一是糟的。好的影響是,一是基督徒可以更光明正大的歡迎外邦人加入,但相反的是,基督教會成為羅馬帝國裡的非法宗教。

羅馬帝國表面上接納各種宗教,甚至有萬神殿供大家信仰不同神祇,但這其實是多神論的種政治暴力手法,因為他同意大家信仰不同神祇的前提是,羅馬的神比較高級,羅皇帝本身更是神,最高級,換句話說,你要拜自己的神,可以,但你還要拜羅馬皇帝,而且排場要更大。

各位去廟裡拜拜,會發現其實不同神要燒的香數量也不同,這種階級,其實都是古代多神論宗教透過政治力暴力宰制後形成的階級,誰放中間誰放旁邊,誰放裡面誰放外面,誰放桌上誰放桌下,這些全都在古代有過各種宗教戰爭,如果你以為古中國沒有宗教戰爭,拜託,全部都是好不好,只是因為政教不分全都混為一談,才會讓人忽略這裡面的宗教因素,歐洲的中世紀宗教戰爭反而是因為政教分得很清楚所以戰爭定義也很清楚阿!(不過只要是戰爭,基本上都是政治原因比較多,因為宗教團體自身有武裝能力基本上都是一種例外--當然,如果皇帝自稱是神,那他自己就是政教合一的武裝勢力,而這就是「天子」,因為古中國完全就是政教合一的國家。)

總之變成非法宗教麻煩可大著(基督教絕不會去拜羅馬皇帝,猶太教完全是特例,一來他們很會賺錢繳稅也爽快,二來西律王跟初代凱薩私交還不錯,有點特權),因為羅馬帝國本質上是非常宗教不寬容的--對政治主張還寬容一點,但宗教被容許的先決條件是要先臣服,我們很清楚這種奴役根本不叫寬容,跟中國式的民主一樣虛偽。

但這跟割禮有什麼關係?其實關係很大,因為猶太教的「入會禮」就是割禮(女性沒辦法受割禮,但古代本來就不大重視女性權益,至於惡名昭彰的「女性割禮」(主要出現在非洲國家的某些部落),是完全不相干的另一種惡習,不要搞混),所以就「明哲保身」這一點來說,當年的「拿撒勒派」會堅持這一點完全可以理解。簡單說,你必須正式成為猶太教教徒(不管那一派),你才能得到羅馬帝國的允許而不會被清算(這也表示你除了繳稅給羅馬帝國以外還要額外繳聖殿稅)。

但保羅這傢伙才不管這些,他認為主的道路不能被打折,所以寫了很多次不該要求外邦人行割禮--大家要理解他的呼籲在當時政治情況下是非常致命的,這一點是需要先理解的衝突,因為保羅在初代教會裡人緣絕對不算八面玲瓏……

這跟現代有人問要成為基督徒需不需要受洗完全是不同檔次的問題,當年「不行割禮」還要宣稱自己是屬於上帝的子民可不是鬧著玩的。(對,不行割禮問題反而比較大。)

但保羅強調,上帝的無限性,才不是儀式行為可以限制的,於是問題一直到現在還有人在吵……

我們接著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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