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餵織卉吃飯,看見陳明義又在胡說八道,我這個管團體的人實在該出來說一下。
任期這種東西很簡單,對自己,可以縮短不可以延長,對下一屆,可以縮短也可以延長。
我常碰到有社團為了方便或者其他原因,想要增加理事長任期,可以啊!請從下一屆開始。
反次解釋法條都會有人抓狂大叫,抱歉,就是不可以,管你是社團理事還是總統選舉,法的邏輯都是一樣的。
簡單說,對你自己有利的事情,不可以,下一屆才可以。但若是對自己不利的事情,卻是可以立刻開始的。
就像阿扁一當總統就自願辦薪,這沒問題。但如果一上任就說要增加薪水……就算立法院過了,也是不行,因為這直接違憲。
總之就是不可以圖利自己。
所以說台北縣升格跟市長選舉,這根本是兩回事,如果為了升格就要延選,這很明顯是「圖利現任」,百分之百違憲。(村里長延選的大法官釋憲案剛好是我考試那一年的熱門猜題內容之一啊!同年還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的釋憲案很熱門,現在集遊法改成這樣,眼見馬統一直在違憲啊!)
像蘇院長說得,立個法讓「下一屆」「破例」做五年,這就沒問題,因為沒有圖利自己(又不知道是誰選上),而且是「例外狀況」。
陳明義你就不再要胡說八道了,隨便一個公務員都能打你槍,別以為公務員都是挺藍的狗,我的頭家是台灣人,國民黨身為叛亂團體,身為公務員絕對有討伐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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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織卉病情好得差不多了,最近沒跟上的新聞事件,我會加倍奉還的。
任期這種東西很簡單,對自己,可以縮短不可以延長,對下一屆,可以縮短也可以延長。
我常碰到有社團為了方便或者其他原因,想要增加理事長任期,可以啊!請從下一屆開始。
反次解釋法條都會有人抓狂大叫,抱歉,就是不可以,管你是社團理事還是總統選舉,法的邏輯都是一樣的。
簡單說,對你自己有利的事情,不可以,下一屆才可以。但若是對自己不利的事情,卻是可以立刻開始的。
就像阿扁一當總統就自願辦薪,這沒問題。但如果一上任就說要增加薪水……就算立法院過了,也是不行,因為這直接違憲。
總之就是不可以圖利自己。
所以說台北縣升格跟市長選舉,這根本是兩回事,如果為了升格就要延選,這很明顯是「圖利現任」,百分之百違憲。(村里長延選的大法官釋憲案剛好是我考試那一年的熱門猜題內容之一啊!同年還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的釋憲案很熱門,現在集遊法改成這樣,眼見馬統一直在違憲啊!)
像蘇院長說得,立個法讓「下一屆」「破例」做五年,這就沒問題,因為沒有圖利自己(又不知道是誰選上),而且是「例外狀況」。
陳明義你就不再要胡說八道了,隨便一個公務員都能打你槍,別以為公務員都是挺藍的狗,我的頭家是台灣人,國民黨身為叛亂團體,身為公務員絕對有討伐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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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織卉病情好得差不多了,最近沒跟上的新聞事件,我會加倍奉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