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多元成家方案與某些基督徒反應的感想

說到多元成家方案,最近在國內還滿受重視的。

當然,事關人權,絕不是簡單的事情,不過這次的事件有趣之處在於,基督教是很顯眼的存在。

就像我瞧不起挺藍的傢伙老愛自稱中間選民,顯然自知觀點可笑又死不認錯,怕被認清是藍營的。這次1130的活動,居然不敢自稱是基督徒,讓我這個基督徒看了想吐。

我只想問一下上街的基督徒們(當然,上街的不只基督徒),你到底有沒有看過多元成家方案的法條修正內容?到底有沒有看過?如果你沒看過,你跟著人云亦云什麼?如果你看過,請問你又是如何做出雜交、獸交、濫交合法化的結論?
搞不清修法內容的,至少看一下這個簡表,然後你會發現有些恐同團體的文宣裡面充滿了加油添醋的謊言、語彙包裝過的偏見,這可不是基督徒該有的行為。



這次的事件,很顯然基督教分成兩個派系,支持與反對都有,儼然人權議題由基督教所掌控。說來諷刺,其實就我的觀察,台灣「歧視同性戀」應該還是主流意識(對於修法表示「冷漠」而不是「支持」,恐怕才是真正的多數,骨子裡還是歧視同性戀,只是單純冷漠而已,千萬別認為是「少數人反對」就轉化成以為台灣狀況是「多數人支持、),換句話說,歧視同性戀絕非只有部分基督徒的觀點,而是大多數台灣人的觀點。

差別只在於不敢說出來而已,又或者覺得事不關己,反正那是政治。

就這部份,我反而覺得基督徒的反應才是健康的(我是說有反應才是健康的,但反應的內容可不見得健康了),因為這是對公共議題的關心。相對於其他宗教的裝死(一開始各宗教都有人出來反對,還舉辦聯合記者會,直到發現容易被罵就龜縮,但也不見公開認錯轉換陣營,某方面來說,真是孬種),基督教的反應呈現出基督教兩千年來一貫的活力。

現代人類社會一些重大文化變革,幾乎都跟基督教有關係,而且大家可以看見,基督教幾乎在初期都是以壓迫者的姿態現身的。

女巫狩獵是天主教最有名的暴行之一、哥白尼因為地動說被燒死(多謝網友指正,為地動說而死的是別人,哥白尼一直到死前才跨國發表地動說,為的就是怕被宗教審判)、美洲原住民文化幾被天主教會摧毀殆盡。

更別提舊約聖經裡,以色列人動不動就是屠城滅族,要說有多糟糕就有多糟糕。

但別忘記,類似的事情,在其他國家,根本不需要借宗教之名也照樣這樣幹。比方說,中國以佛、道教之名也幹過不少大屠殺,只是歷史課本裡提到的幾乎都只是政治因素。

為何會這樣?很簡單,因為基督教「會反省」,也因此留下軌跡。

畢竟,現代人類社會的重大文化變革,那個改革者,也常就是基督教。

別忘記,說到廢除奴隸制度、賦予女性投票權、反種族歧視、廢除死刑、同性婚姻合法化,又或者其他環保、動保議題,大家不妨看看,是從哪種宗教文化背景的國家開始的,又或者根本一開始就是基督教團體發起的。

當然,這些改變絕不只有宗教因素,但就算遇到類似社會環境,東方國家有哪個能自動產生這類改變的?

要知道,我上面提的奴隸制度、歧視女性、死刑、反同性戀之類的,根本是古代社會的「共通狀態」,而且在聖經裡面也被允許,那為何反對這些事情的聲音會從基督教率先發出?

要知道,聖經裡有很多規定在現在看來可一點都不好玩。

比方說處女如果在荒郊野外被強暴了,那她只好嫁給那個強暴她的人。

比方說女性要蒙頭、不能講道、不能跟男人爭辯。

比方說不能吃豬肉。

請問現在有哪個基督徒會把這些東西當真?當然沒有,因為聖經裡自己就不斷在推翻這些東西了。最有名的當然就是耶穌本人,他打破非常多舊約時代的規定,同時斥責那些死守教條,甚至曲解上帝教誨的人。

如果不能區別聖經裡上帝教誨與涉及「兩千年前」人類文明水平的「人的戒律」,那當然會有人恐同,因為他固守聖經裡人的教條,而逃避神的教誨。

還好,不是每個人都分不清楚,實際上,正因為基督教這種強調認錯悔改的教義,更能促成覺醒。

也因此這種對不公不義的反抗文化一直就是基督教的核心價值之一。

若不是這一點,我也不會當基督徒了。實際上,當多元成家方案出現,基督徒開始被罵(尤其我的網友幾乎都是痛恨不公義的台派),我反而出來說我是基督徒,正是因為如此。

其實現在部分基督徒的過激表態,我倒是樂觀看待,因為這是轉變的開始。實際上,歷史上有太多人類文明進步,都是因為基督教的「錯誤行為」和「事後反省與彌補」所構成的。相較於不敢表態的其他宗教,最後台灣向性別平等更進一步的推手,相信也是基督徒。

別忘記,台灣第一個專位同性戀者服務的宗教團體,是基督教同光同志長老教會。

現在,我倒真以自己是基督徒為榮了,因為我是個支持多元成家的基督徒。

何況我們還有更迫切的問題要處理,比方說國民黨要開放台灣本島的博奕特區、賣台的服貿、賣有毒食品的商人幾乎都跟國民黨政商關係良好,更別提馬英九這傢伙還安心的在總統府上班,而在野黨還在睡覺裝死。

這些事情更急啊!


以下補充一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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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拿多少宗教典籍出來,其實就我不分宗教的觀察來看,歧視同性戀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他覺得同性戀很噁心。

身為喜歡看美女的異性戀者,我看見男男做親密動作同樣不舒服,但看見女女做親密動作卻不會,因為這只是單純的生理反應而已。你不能因為生理反應就把自己的性衝動凌駕於理性之上,這恰好是上帝痛恨的行為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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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推薦「阿基里斯之歌」。這本書對於愛情的描寫非常神聖,但講的是男男戀情,大家應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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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最愛說,他愛台灣,他會給台灣繼續保有現在的制度,只要台灣乖乖聽中國的,而且不准獨立,不准有國家尊嚴。

恐同陣營愛說,他們也關心同性戀者,願意讓他們維持現在有的生活,只要你們乖乖支持一男一女的婚姻,不准享有與愛人共組家庭的基本權力。

哼!一樣骯髒的說法,難怪這次1130上台的基督徒大都是藍營的代表人物,因為腦袋一樣,要說恐同的是基督徒,倒不如說恐同的是藍營,只是藍營一向是不敢承認自己陣營的,正如他們要自稱中間選民一樣。

因為他們自知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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