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申命記裡關於十一奉獻有趣的消費性的描述

基督徒有十一奉獻的規矩,先不管實際執行時是否真的有到十分之一,或者這個十分之一要怎麼算,總之可能大家都聽過,那怕不是基督徒。

但最近在家庭讀經哩,我們正好讀到申命記第14章,裡面有個有趣的段落我以前沒注意到細節,這次跟孩子們一起讀,突然注意到有趣的描述方式,這邊先貼給大家看看:

「你們要從每年的收成中拿十分之一出來,到上主—你們上帝所選定的住處,在他面前吃所獻的那十分之一的五穀、酒、橄欖油,和頭生的牛羊。你們要實行這條例,學習始終敬畏上主。
~申14:21-23~

有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是這樣的,以色列人奉獻的時候,祭物最終流向有幾個地點,一個是最好的部分基本上會全部燒掉,例如油脂這種,再來是穢物會丟掉,總有些不乾淨的內臟之類要處理--他們沒在灌香腸,然後血要放掉--他們禁止吃血,接著肉或者可食的內臟呢?有些歸屬於利未人,也就是祭司,但有部分則是領回來吃掉。

至於麵餅或菜蔬之類素祭也是比照辦理。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有部分是自己拿回來吃掉的,別忘記這可是十分奉獻的一部份喔!

再來還有第二個段落,大家看看:

如果你們的家離開上主選定的住處很遠,不能把上主使你們豐收的十分之一捐運到那裡,你們可以賣土產和牲畜,把錢帶到上主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去。你們可以隨意在那裡花錢,買牛肉、羊肉、淡酒、烈酒。你們全家要在上主—你們上帝面前吃喝快樂
~申14:24-26~

有趣的來了,如果住很遠沒辦法把祭物帶去耶路撒冷,那就帶錢去吧!然後在那邊把錢花掉。

對,這兩個有個共通重點,就是「在上帝面前」這一點總之這些祭物是在耶路撒冷吃掉的,錢是在這邊花掉的。

我們可以在聖經裡很多地方看見奉獻條例,超多教會喜歡拿馬拉基書第3章第10節來說:

你們要把十分之一的全數送到聖殿,使聖殿裡有豐富的食物。我是上主—萬軍的統帥;試試我,你們就會看見我打開天上的窗戶,把各樣好東西豐豐富富地傾倒給你們。

很多教會會拿這段出來不斷要人家多捐錢,捐越多賺越多,根本詐騙集團,其實只要跟申命記連載一起看,就會發現奉獻不是這樣的,才不是全部擺進教會裡面,只有部分(因為照規矩祭司沒有產業,只能依照奉獻過日子,所以集體供養祭司也是基督徒的責任,奉獻給教會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差別在於「在上帝面前」把祭物吃掉這一點(所以不是拿回家吃)。

這一點很有趣,因為講的是消費,或者說,特定的消費可以等同於奉獻。

若從這一點來看,像是買公報社的書籍、訂閱教會刊物、購買教會產品、住教會經營的靈修中心或營地住宿之類,其實都可以算是一種奉獻。

我們甚至可以更寬廣一點看待,很多教會有主責一些社福團體,所以如果捐款是捐給這些社福團體,或者購買這些社福團體的產品,也是一種奉獻,而且是十一奉獻的一種。

其實我聽過一些缺錢缺很急的教會(通常是沒有做好規劃就購地建堂或者租用超貴的房舍,然後宣稱信心要大神必供應,其實只是在試探上帝,走靈恩派路線的教會特別容易有這種大頭症),急到宣稱十一奉獻歸十一奉獻,還需要有其他奉獻,然後還會去計算個別信徒奉獻有沒有下降,不然各種小信不順服不委身的指控就過來了,你當我是那種迷信巫術的人會被你這類異教風格的話術嚇到喔!我是基督徒耶!基督徒才不信那套。

我反而要為你禱告哩,你的信心也未免太小了,居然急到要這樣框信徒的錢。

這很搞笑,像我奉獻的時候都會衡量整個教會界的需求,例如如果我判斷教會最近的確需要比較大筆的錢(例如颱風破壞房舍),而且教會的確缺錢,我會調整奉獻比例給教會多一點。不然我通常會更優先奉獻給神學院、公報社、文字事工、偏鄉教會、監獄服事之類。

我還會追縱你有沒有把事情辦好,那是奉獻給上帝的錢,目的是完成上帝的事工,如果你亂花我會謝謝再見。

因為那是我甘心樂意的奉獻,請注意上帝的指示是「在上帝面前吃喝快樂」,所以我是甘心樂意在奉獻或消費上面的(話說我每年都公報社買不少書啊!還有住宿也都優先找教會的靈修場地,例如最近才北上住十天,當然額外奉獻也會加碼就是了,所以公報社也會額外奉獻、住宿場地也都會在奉獻箱多放一點)。

上帝要求的是我們奉獻在上帝的事工上面,因為上帝本身根本不缺錢,缺錢的是人,而我自然會把錢用在我所知範圍內比較迫切需要的肢體上面。

這可不是什麼不樂之捐,而心懷感激的獻上,感謝這些人在我能力所不能及的地方繼續做光做鹽,比起來我只能捐錢反倒不好意思哩!

當然,該奉獻給教會的我還是會奉獻,畢竟經營教會機構需要的費用的確很大,如果讓牧者為了經濟問題太傷腦筋那對於牧會可不是好事情,或者說,如果教會會因為經濟問題傷腦筋,會更容易被有能力奉獻鉅額金錢的人或勢力影響,這可不是健康的事情,最好是大家都捐,不需要有某些人捐太多,平均分攤最好。

總之也不需要覺得教會募款是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還是要看教會怎麼使用這些奉獻的金錢,當然也不用特別覺得教會蓋得很漂亮就一定是浪費,至少我一點都不反對在舒適的場地聚會,不要弄成舞廳就好。別忘記上帝可沒說你不用奉獻,只是明確告訴你該怎麼奉獻,而上帝甚至連消費行為都列為奉獻的一環了,如果連這個都做不到,那真的也不用說你是什麼基督徒了,這不是什麼信仰自助餐,我不是說沒捐錢不可以,而是你沒有想要用心在面對上帝這事情上面,比方說你連去聚會,為教會獻上禱告都不想做不是嗎?別忘記禱告本身就是最重要的奉獻啊!比金錢奉獻重要,但現在多的是一直抱怨教會沒照他意思的人哩!

上帝要以色列人去耶路撒冷獻祭,但花錢的範圍可不限於聖殿(聖殿買賣可是讓耶穌翻桌喔!),而是整個聖地,大家可以想想這是什麼意思。



li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