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梅監務牧師的書,裡面有個觀念一直跳出來,是關於我們如何看待耶穌基督。
書裡明確指出人們很容易將耶穌基督視為某個打敗惡魔的英雄人物,以至於對於基督被釘在十字架這件事情感到不安--雖然還是喜歡「高舉十字架」,但這個高舉恰好是為了突顯基督擊敗死亡這件事情。
畢竟這是很異教情懷的,認為崇拜的神靈應該神力無邊才是。
是這樣,但也不是這樣。
相關討論或許有空我再來嘗試分析,不過那不是我今天想談的。
我今天想談談我跟耶穌基督的關係,把「我」擺前面不是不尊敬,而是因為這一切的確是從我自己的尋找開始的。
我已經寫過非常多關於一神論的文章,說明為何一神論是唯一合邏輯的「理論」,但的確很少以耶穌基督為主題(因為我麼研經專題進度還沒到新約……)。
但這裡面其實有個邏輯陷阱存在,雖然一神論合邏輯,不代表這位「一神」自動成為我們需要敬拜的對象,我們也可能畏懼祂,又或者不理祂,因為祂可能不管我們、祂創造宇宙有其他目的、我們只衍生物或副產品。
這類恐懼,可以去看克蘇魯(雖然現代克蘇魯故事往往朝多神方向去發展,但我覺得克蘇魯故事要能真正帶來恐懼,回歸原始構想才能真正讓人不安。),因為創造我們的神的心思可能不在我們身上,這才是最恐怖的事情,因為這會讓我們失去一切意義。
但這是因為我一直沒提到基督的角色。
簡單說,一神論從一個造物主的理論變成一個我們信仰的上帝,還需要基督的角色,不然不會完整。
要說基督之前的猶太教怎麼辦?這樣說好了,其實基督一直都在,只是慢慢揭示。
先不論創世記裡上帝使用複數代名詞這件事到底代表什麼,我們可以看到上帝創造的「智慧受造物」顯然不只人類,但要說人類在受造物裡面哪裡比較特別了,其實光看創世記是看不出來的。
若只看創世記,人類可能只是上帝各種「實驗計畫」裡的其中一種,實驗場域就是地球,而上帝可能在很多星球進行實驗。
真的只是這樣,不管舊約敘事裡上帝表現出怎樣的慈愛,都可以括及其他星球--假如有的話。
讓這一切不同的,是基督的存在,那個名叫耶穌的基督。
我常說,聖經從一場婚姻開始,也以結婚儀式作為結束,這是最大的暗示,告訴我們為何上帝愛我們,還有祂打算做什麼,而這裡面必須有基督的存在。
文章開頭我就說要從「我」開始對吧!
是這樣的,當我還在到處找各種宗教麻煩的時候,初期的確是用一種「會去信神的人也未免太蠢了」的態度在進行的。
因為我不是獨善其身的人,我一向認為對的事情應該就是對的,而對的事情應該大家都要一樣才是。
但這只是表面的心態,當時我不了解。後來我才理解,我真正的心態應該是一種不滿,因為我一直想找到「真理」,對我來說,這是生命中唯一有意義的事情。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消滅,但我想要找到真理,其他的事情都不重要。
先承認,直到今日我的心態還是沒變,對我而言,「朝聞道,夕死可矣」不是空話,而是真心相信。
這也是為何我現在心理總是平安的緣故,因為我已經找到方向了。
總之當我研究過一堆宗教資料以後,我來到一神論面前。一開始我對這位神並沒有更多情感,我只是知道的確有一位至高的創造者,知道我來自於祂,也無法避開祂。
這裡面其實更多是不滿,我知道祂是我的創造者,卻不理解自己在這裡面有哪種角色。
但我沒有停止尋找,既然一神論是唯一合邏輯的可能,接下來的選擇有幾種,一是認為「我自己」發現了真理,就這樣;二是歷史上有無數人發現這個真理,而且有留下紀錄。
當然,選項二比較有可能成立,選項一的話也未免太狂忘了,那時我已經不是十幾歲的屁孩,深知自己沒那麼了不起。
起來我的確有過那種時期,其實網路上很多覺得自己聰明一世可以打臉基督教的人,大概都是正在經歷這個階段的人,身為過來人也只能笑著看待,因為你們提出來的那些理由幾千年來早有無數人提過,也早被無數人反駁過。你沒比較聰明,只是已還在迷霧當中而已。
但,歷史上這些找到真神的人應該有留下紀錄吧!
當然,最容易取得的東西就是聖經了,這是相關資料最多的一神論文獻。
要注意一點,這時的我還只是把聖經當成一個「很多找到上帝的人所寫的紀錄」,我並沒有把聖經當成「上帝所默示的」。
重新整理一下我的思考路徑:
- 我想知道宇宙的真理,關於世界的起源。
- 我發現科學無法解釋源頭性的問題,這是科學本質上的限制,無法避免。科學只能觀察創世後發生的現象,源頭性的問題只有宗教能回答。
- 研究一堆宗教之後,發現基本上都在邏輯上說不通,可以視為一種奇幻小說設定,不是真理,可能有趣,或者呈現某種現象學觀察之後的推論,但僅只於此。
- 一神論是唯一合邏輯的理論,但歷史上有這種結論的人不會只有我,一定還有無數人有同樣結論。
- 於是回頭檢視原本我認為問題很多的基督教聖經內容。
到此為止,現在很多在網路上閒閒沒事想找基督教麻煩的人會做的事情其實我都做過,你們問的問題我也問過,你們自以為很懂的事情我也曾經想過,我只能說你們還很菜,跟我以前一樣而已。何況我過去可是以求道者心態在質疑,一些酸民只是歧視而已,提問能力還差得遠。
總之當我真的好好完整讀過一遍聖經以後(請務必好好完整的讀過至少一遍,不是亂讀,真的要好好讀),一個過去沒意會到的東西浮現出來,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聖經為何以婚姻作為開頭,用婚姻作為結尾?
(中間還有一篇叫雅歌,內容其實很鹹濕的官能詩歌……聖經裡充滿非常多與婚姻有關的內容,如果只想拿這些來攻擊同性戀之類,我真的建議你重讀幾次--你真的要把整本聖經串起來讀才行)。
而且新婦是屬基督的。
先說,如果只關注一神論,三位一體其實會是個雞肋,因為沒有必要,甚至整本聖經都不需要,只要認知到這個唯一合邏輯的可能性就好。
真正重要的是我們跟造物主之間的關係到底是什麼?
於是基督登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