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聊一下社團、政黨的問題

因為時力台中黨部突然貼出嚇人的公告,這幾天很多人在嘲笑時代力量這個政黨……

是真的很好笑啦!但有些地方其實也笑不出來,如果連所謂法學專家領導的政黨都能在自己內部黨綱亂成這付德性,那一般民眾的程度可想而知……



以下會盡量少直接搬法條出來講,而用組織運作思維切入,幫大家釐清幾個觀念。

首先,社團或者政黨是由一群人組成的,所以「全體會員」當然依照民主觀念就是最高決策機關(這也是為何宗教團體應該單獨立法比較恰當,因為宗教團體往往有個不可侵犯的最高領導,例如某某師父、上人之類的,本質上就不是民主的團體--不過近代民主觀念的生成跟基督宗教很有關係,因為新約教會本來就是代議制,這又是另一回事,有空再談)。所以,會員大會或者黨員大會,就成了最高決策單位。

在這要先說清楚,社團或政黨有「排他性」,你必須是會員才有資格參與決策,而會員資格依照團體章程會有不同規定,除了法律基本上會限制年齡、戶籍,一些專業團體可能會限制證照、執業場所之類的,社團自己還能加上一些自己需要的條件(在不違法的狀況下),比方說校友會當然會限制你是同學校畢業才能加入。

所以很多人愛嘴的體育協會……他是人民團體,你要介入,唯一方式就是「加入成為會員」,而且你人頭還要夠多才行,這就是社團的現實,因為人家也絕對可以養人頭。

想用外力介入本身才是很沒民主素養的作法,所以時力五立委,你們可不可以反省一下。

政府能介入的部份很有限,當然,希望新版的社會團體法(已經二讀尚未三讀)快點通過,可以讓社團的成立更加容易,但本質不會改變,所以不是去那些體協內部硬碰硬,而是自己成立新的社團。

政府不能也不該過度介入社團內部行政運作,那完全是民主場域--由會員主導。

當然,理論上是如此,不過一個團體大到人數破百破千破萬,個人的聲音當然會稀釋掉,不過大多數人其實也不是那麼在乎,只要社團表現不要太扯就好,主要權力還是在幾個頭人手上,這一點不管是社團還是政黨都一樣。

就算開班會也一樣,這樣懂吧!

既然會員大會是最高決策單位,而依法「每年」都該召開會員大會才行(還記得以前有個台灣部落客協會嗎?我有加入,但隔年就沒開會員大會,這是違法的,我當然也就退會了),因為為大會要決定組織年度預決算還有工作計畫--這些其實有理監事會事先草擬,送大會只是追認--不過會員也可以表示意見,甚至改變內容。

問題來了,如果這個會很大呢?因為「過半才成會」,你出席人數要夠多才行。

一些小社團人數可能只有幾十個,開會就往往要報到好久,因為很多人都懶得開會,只想來拿紀念品或吃飯。

那人數破千呢?光場地就是問題了。

所以人團法規定會員人數超過300就可以採用會員代表制(政黨法規定我懶得查了,反正一定有這類規定),如果社會團體法通過門檻還可以更低,更方便。

總之,用會員代表開會方便多了,會員依然有提案權(書面提案,也授權網路提案),但開會讓代表開就好,就像我們選議員、立委一樣,這就是代議制。

像民進黨、國民黨當然都有黨代表,也有黨代表大會,甚至還有執委、評委等等更進一步的分工。

不然人家黨員人數破萬破十萬的,你去那開會?要開多久?光報到就搞死人了。

時力黨員人數多少?我不知道,但我想在差幾百人絕對沒問題吧?然後你沒有黨代表的設計?表面上似乎使用直接民主好棒棒,其實就是沒效率,而且表面更加分權,其實就是稀釋,然後領導階層權力更大而已--我們都知道人多嘴雜,十個人開會大家發言,一百個人開會就只有主席致詞而已。

一個以全國為規模設立的政黨沒有考慮黨代表制度,是愚蠢到難以想像的事情,一來你要找多大場地才能容納黨員(至少要過半,而且如果出席踴躍全到呢?),二來不管選哪個縣市開會,就絕對有人要舟車勞頓,甚至花上兩三天的食宿交通,只會了表決幾個基本提案,你時力的黨員都有閒有錢是吧?

這甚至不需要什麼「遠見」,只要有常識就好了,時力幾個頭人也都有頭有臉,不可能沒參加過其他社團的活動,或者因為你們太天龍,沒想過外縣市跑去台北開會的成本有多大嗎?

如果有黨代表,可以用1/10、1/20,甚至更低的人數開會(看你們自己規定),這樣還可以編預算補貼人家交通費(這是合理的支出),增加出席意願,也增加會議效率(不然人家自費累得要死跑去開會,最好會給你好臉色看,就一直提臨時動議要求補助或者下次開會換到他的縣市去你就爽了)。

以上是黨代表的問題,也是我覺得時力目前最離譜的問題,雖然他們黨章寫著可以用網路……最好這樣會開得起來,我再說一次,這種表面直接民主的方式,其實只是想創造一個完全寡頭的政治,還網路會議勒!

再來談談法人的問題,很多人罵時力沒有法人化,但這個其實罵錯了,他們只是「還沒」法人化,依法今年完成就可以,所以目前這樣並不違法,不要罵錯了。

當然,沒有法人化本身還是很離譜啦!是說,政黨要先成立政黨,完成立案,然後再去法院做法人登記,所以有一段時間沒有法人身份是完全正常的事情,因為法人登記的流程,如果有文件沒作到百分百完善(法院超龜毛的),拖好幾個月都是很正常的,所以時力現在要快點開會--然後你要開全國黨員大會,根本找死。

對了,很多人搞不清楚法人跟非法人差在哪裡,如果你在各縣市政府或者內政部登記立案完成籌組,就可以成立社團--社會團體,但這並沒有法人身份。社團可以向國稅局申請統一編號,捐款可以抵稅、可以申請一些公部門補助、承接計畫、接受委託之類的。

但如果「升級」為法人--那要向法院登記,不是政府行政部門,那就會取得法「人」的身份,這時你在法律上被當成「人」,也就是你可以變成被告……還有可以擁有財產(例如會館、黨部--自有產權)、承接更多政府方案、接受更大型委託、辦理公益勸募……等等。

所以並非每個社團都需要辦理法人登記,通常是錢很多才需要--比方說政黨,尤其時力是領得到政黨補助的。

對了,我說的錢很多,其實也不用太多,一年幾百萬進出就算很巨大的社團了,大多數社團一年的財務進出甚至在十萬以內。

所以為何宗教團體非常需要特別列管,因為動輒數十億啊!

政黨法直接強制規定政黨必須法人化,這是有落日條款的,因此時力要趕在今年(2019)底完成--所以目前時力依然是合法的,不用急著說人家違法啦!

時力這次開黨員大會……就是祝福他們能順利開會囉!全國黨員大聚集……各位知道嗎。如果要我猜,我會猜今年「黨員人數爆減」,只要今年不繳黨費,輕則停權、重則除名,這樣一來就可以用更少的黨員開會,更容易完成黨員大會。

這招很合理也很自然,就看你們用不用,雖然面子上掛不大住,然後快點修改黨章,比起法人,增加黨代表產生方式,把黨章裡面一堆黨員決策的字眼改成黨代表決策更重要,不然你時力黨員永遠多不起來,因為當你黨員太辛苦了,為了幫你的預決算案背書還得舟車勞頓--看不懂預決算的人絕對佔多數啊!畢竟,那五個都會搞錯了,怎能怪黨員。

時力黨員要幫時力全黨完成法定要求,一是踴躍出席黨員大會,記得要出席。

或者先退黨,讓黨員人數少一點,等他們把會開完在入黨。我是不知道會在哪裡開啦!如果在台北--合理推測北部黨員佔多數--那東南部甚至離島的黨員可以乾脆先退黨就不用列入人數統計,這樣人家也比較容易成會,不然那個1/2出席……網路出席……要怎麼統計呢?

總之你們的黨章真的很離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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