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感想:以賽亞書1

好啦!聖經裡智慧書的部份我們先跳過詩篇、箴言與傳道書,直接進入大先知書的部份。


先知書顧名思義是一些先知的言行記載,時間序列上,基本上就是歷史書橫跨的年代,也就是以色列分裂成南北國以後,一直到王國被擄,直到回歸這段時間。這段時間其實一直有先知在活動,主要任務就是當烏鴉,這部份在歷史書裡也有多次提及,許多先知的名字在歷史書裡也有出現,而因為每個先知領受的任務不同,所以這些先知的活動時間也有重疊,你可以在A先知書裡見到他提起B先知,所以必要的時候要把時間順序排列起來看比較不會搞混。

先知書又分大先知書跟小先知書,其實大概就篇幅差異,而排第一的以賽亞書更是篇幅超大,在聖經書卷中一枝獨秀,而且資訊量非常多,連耶穌本人都常引用,所以很重要。

我們就從開始來看吧!

你們要聽上主對你們說的話,要留心上帝給你們的教訓。
他說:「難道你們以為我喜歡你們所獻的許多祭品嗎?我不希罕你們獻燒化祭的羊和肥畜的脂肪;我討厭你們獻的牛、羊,和山羊的血。
你們敬拜我的時候,誰叫你們帶這些牲畜來呢?誰叫你們拉牠們來糟蹋我的聖殿呢?
我不要你們那些毫無意義的祭禮;我不要再聞你們所燒的香;我受不了你們月初的祭禮、你們的安息日,和你們的宗教聚會;那些禮拜都因你們的罪而失掉了意義。
我實在討厭你們月初的祭禮和各種宗教節期;它們成了我的重擔,我不願再背負了。
「你們舉手禱告,我不聽;不管你們有多少禱告,我都不聽;因為你們雙手沾滿了血漬。
你們要把自己洗乾淨,不要讓我再看見你們犯罪,要立刻停止一切罪行!
你們要學習公道,伸張正義,幫助受壓迫的,保障孤兒,為寡婦辯護。」
~以賽亞書1:10-17~

這段話講得很清楚,也讓整個猶太人神學觀念有了變化。

要知道,原本猶太教裡,罪是可以透過獻祭除去的,也就是有罪的人在獻祭後可以「被視為無罪」。

這是頗為原始的宗教思想,一種買賣行為,跟現在台灣俗民宗教差不多,就是可以透過買賣來處理業報,甚至透過買賣來增加福份。

基本上因果論或業報說是很落伍的思想,因為這不但讓良心或善行成為一種買賣交易系統,也讓賄賂、買票等行為成為一種「神明也接受的行為」,這對道德良知的腐化真的是非常劇烈。

這個狀況是從哪裡開始變糟糕的?所羅門王。

要知道,亞伯與該隱的時候開始,上帝就擺明祂重視的是獻祭的心意。也因此後來開始注重祭物「是否乾淨與完美無殘缺」,某方面來說這種注重當然也是心意的一種,但變成律法則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了。

要知道,聖經裡提到諾亞獻祭、亞伯拉罕、雅各獻祭,都沒特別強調他們獻的是什麼長得很漂亮的祭品,因為他們都是真心誠意在獻祭的人。

但到了摩西的時代開始變麻煩了,因為律法出現了。

律法的本質就是這樣,原本無罪的,在律法之後就便有罪了,正如我也常說,政府的法令一方面解決問題,實際上也製造問題,而且製造問題正是法律的本質,因為他畫了一條線,而這條現怎麼畫,本身就是問題,比方說低收入戶的收入門檻怎麼訂?而你又非定不可,不然無法依法行政,但只要法律定出來,那些邊緣戶立刻就是社會問題。

律法本身是有著明顯的侷限的,律法無法使人得救,這一點直到後世才由耶穌重新闡述--這下可以明白為何耶穌常引用以賽亞書了吧!

於是當所羅門王開始大肆鋪張浪費,以色列人當年向上帝要求設立君王的惡果開始被突顯,哪怕大衛王是合神心意的君王,其實他依然是以色列當年要求所得到的詛咒之一。

律法之下只有死,而以賽亞出來罵人了,因為那些依照律法執行的獻祭,一點用也沒有,因為你只是做表面功夫。

所以他預言以色列民族要倒大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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