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脆打架解決 part2

大家可以先複習一下……

總之,這件事情還在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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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兩造還會以「社團組織問題」為理由來鬧,現在已經在我們這裡公開「如果是政府不能幫我,我就把你們全拖下水」。

總之就是要逼政府以公權力解決私人恩怨……

原先的法規漏洞,在內政部解釋之後,已經堵起來了,而以為可以用這一點逼人家下台的,發現她們已經沒有著力點了,於是換要找市長與民有約。

唔……找還不是一樣,市長又不可能推翻內政部的解釋,找一堆議員來修理局長……兩邊都有找議員啊!要議員先打架嗎?

其實這件事情對我只是煩,對教育局可是慘,因為教育局有補助該團體經費,結果陳情人居然告教育局「圖利」……沒有任何事證就告人家圖利,雖然我們明知絕不會有事,但跑這些行政程序可是會煩死人,而對方則以「反正我退休在家閒閒」當理由,「只要不合我意就告死你」……

以上「」內的句子就是原句,反正她們就是拿18%來閒閒度日告人過生活……

等一下還要跟局長去兩造安撫一番,明天有一方要來找市長了,看市長能不能擋下來,連內政部都煩死了。

不夠我還算好,我同事有件陳情已經亂三年多了,還亂到阿扁信箱去,變成行政院交辦事項……遺產分不清關社會局什麼事情?

雖然不大喜歡這種帶有威權色彩的歧視用詞,但有些人真的是「刁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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