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感想:雅歌5-6

從第五章開始,情緒變得更加激烈了,雙方都一樣。


結婚前的煎熬考驗著這對戀人,畢竟明明相愛著,互相有著激情的性幻想,卻連碰觸都不行,從一開頭見顯露無疑,這部份的描述充滿了溫熱的濕氣:
新郎的反應:
我親愛的,我的新娘,
我進入我的園中,
摘取沒藥和香料,
吃我的蜜房和蜂蜜,
喝我的酒和奶。
親愛的,讓我進來吧,
我的愛人,我的鴿子。
我的頭上滿是露水;
我的頭髮被夜霧濕透了。
新娘的反應:
我正要開門讓愛人進來;
當我握著門柄時,
我雙手滴下沒藥,
指頭滴下沒藥汁。
這是描寫結婚前情況的詩句,顯示兩個人都快壓抑不住了,但為了嚴守律法,雙方仍然自制,所以新郎離開新郎家門口。

接著發生了這件事情:
我為我的愛人開門,
可是他已經走了。
我多麼想聽他的聲音!
我尋找他,但找不到;
我呼叫他,但聽不見回音。
城裏巡邏的守夜者遇見了我;
他們擊打我,把我打傷了;
守衛城牆的人奪走我的披肩。
當然,這裡指的不大可能是真的跑出去,未婚女性半夜出門才沒那麼簡單可以解決,那個年代女性可沒那麼自由,反倒是受到的道德訓規會這樣對待她自己,批兼備拿走是很嚴重的事情,因為那個年代,一般人只有兩件衣服,分別是裡衣跟外衣,夏天只穿裡衣,窮人甚至只有裡衣--所以律法有規定再怎樣都不能搶劫人家裡衣,因為沒了裡衣就只能赤身露體。女性的話可能會多一張披肩,或者沒有外衣只有披肩。

總之披肩是很重要的人身財產,也是避免羞恥的護具,但守城牆的人(道德)把他拿走了。換句話說,新娘承認了自己的羞愧,或者說,她不再為此感到羞愧,因為她坦白了自己的想法,她甚至公開這個情感:「耶路撒冷的女子們哪,請答應我。如果你們遇見我的愛人,告訴他,我因相思病倒了。」

對神的愛,不致羞愧。然後新娘開始公開歌頌新郎的美好,而新郎也回應他對新娘的讚美。

於是戀情公開,直到要結婚。

有趣的是,雖然新娘拜託大家幫他找新郎,後面又透露出其實她知道新郎在那,看來新娘一方面是在抱怨自己還不能與新郎合為一體,一方面也是在炫耀一樣的。

於是眾女子呼喚新娘出來跳舞給大家看,因為這位高貴的新郎居然這樣欽慕新娘。

這裡寫了書拉密的女子,到底是新娘叫書拉密,還是有個地名叫書拉密,目前無法確認,因為找不到這個地名,傳統上也沒這個名字,目前大多已書拉密為女子名字,或稱呼書拉密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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