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同理心︰道德判斷的偏誤與理性思考的價值
Against Empathy:The Case for Rational Compassion
作者: 保羅‧布倫
原文作者: Paul Bloom
譯者: 陳岳辰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17/09/02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4773039
叢書系列:生活館
規格:Readmoo電子書
出版地:台灣
必須承認,看到這本書出版,我第一個想法是「終於」。
大一剛入學,我第一次接觸到同理心三字,而且在好幾門課裡面同時出現。沒辦法,在醫學院上課,這玩意其實還滿重要的,不是說你要有很多這玩意,而是這玩意的使用要很小心,這可是有很大差異的喔!
同理心用比較粗淺的解釋,叫做「設身處地」,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新的技能,只是用個新的名詞來匡他而已,而且老實說光同理心的解釋,其實還有很多細微之處有所差異,每個人對同理心的理解也都不大一樣,書裡就提到很多學者做的同理心研究,到頭來卻發現光名詞定義就有很大的差異,於是研究結果要擺在一起並列也變得不可能了……不過「角色替換」算是一個共通的原則,簡單說就是「如果是你的話」。
但關鍵來了,「如果」這個字其實是在使用同理心時最重要的核心,「如果」意味著「其實不是」,這一點絕對要搞清楚,這也是在上精神醫學課程時會被再三耳提面命的東西,那就是「不管你如何同理,總之你不是當事人」,這一點很重要,畢竟這也牽涉到你使用同理心「要幹嘛」這一點。
這也是我長久以來越來越厭惡看到一堆人在說「要有同理心」的緣故,因為同理心被你們玩殘了。
比方說討論死刑、酒駕,甚至最近討論勞基法都一樣,在各種議題裡面,同理心都被濫用、誤用,反而變成糟糕的東西。
我的看法跟本書作者差不多,我們不會否認同理心有其「用處」,但非常反對他被拿來胡亂使用,尤其在公共政策上面。
在個人生活的微觀環境,同理心比較有發揮空間,但目的不是讓你比較有愛心,正好相反,是讓你可以在面對你所在忽的人時發揮偏心,而且心安理得,只要你不要去想太多的話。
偏偏我是個無論如何都會想很多的人……
同理心是個聚焦工具,所以他註定無法用來處裡系統性或全面性的問題。而且,如果我們把同理心區分為「狀態同理」與「情緒同理」來看,問題更大。狀況同理代表你要代入那個情境,去設想自己的應對方案,而情緒同理則是去設想假如你處在那種情境之下,你感覺怎樣?
尤其後者,是最常被濫用的一點,你當然可以去同理,但同時要保持抽離,因為抽離才是解決問題的開始,沈溺則是讓自己陷入跟你想幫助的人一樣的盲目狀態。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小燈泡案件,一堆人自己沉溺在情緒當中,卻忘記自己根本不是當事人,然後甚至反過來指責身為當事人卻看得更清楚的家長,根本就是莫名其妙了。
這就是同理心被濫用的愚蠢之處。
我們使用同理心為的是要用來解決問題(就像下棋時預測對手的路數一樣),絕對不是讓自己沉溺在其中--除非你要寫小說,我在寫小說時的確需要沈浸式的把自己變成角色,而且一個人要扮演好幾個角色,其實是很累的一件事情,尤其當你要去同理一個大壞蛋或者悲劇角色的時候,但不管怎樣都要有能力抽離,保持一個旁觀者的角色,才有辦法讓故事進展下去。
想看沈溺最後溺斃的例子,可以去看房思琪的失戀樂園。
這本書當然有更多理論描述,而且各國都開始有學者研究同理心被濫用的問題(而且敢做這種研究的學者幾乎都會受到攻擊),顯現同理心的使用界限是該好好的被討論,他一方面是顯學,但其實是很有問題的。
大家不妨讀讀看喔!
Against Empathy:The Case for Rational Compassion
作者: 保羅‧布倫
原文作者: Paul Bloom
譯者: 陳岳辰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17/09/02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4773039
叢書系列:生活館
規格:Readmoo電子書
出版地:台灣
必須承認,看到這本書出版,我第一個想法是「終於」。
大一剛入學,我第一次接觸到同理心三字,而且在好幾門課裡面同時出現。沒辦法,在醫學院上課,這玩意其實還滿重要的,不是說你要有很多這玩意,而是這玩意的使用要很小心,這可是有很大差異的喔!
同理心用比較粗淺的解釋,叫做「設身處地」,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新的技能,只是用個新的名詞來匡他而已,而且老實說光同理心的解釋,其實還有很多細微之處有所差異,每個人對同理心的理解也都不大一樣,書裡就提到很多學者做的同理心研究,到頭來卻發現光名詞定義就有很大的差異,於是研究結果要擺在一起並列也變得不可能了……不過「角色替換」算是一個共通的原則,簡單說就是「如果是你的話」。
但關鍵來了,「如果」這個字其實是在使用同理心時最重要的核心,「如果」意味著「其實不是」,這一點絕對要搞清楚,這也是在上精神醫學課程時會被再三耳提面命的東西,那就是「不管你如何同理,總之你不是當事人」,這一點很重要,畢竟這也牽涉到你使用同理心「要幹嘛」這一點。
這也是我長久以來越來越厭惡看到一堆人在說「要有同理心」的緣故,因為同理心被你們玩殘了。
比方說討論死刑、酒駕,甚至最近討論勞基法都一樣,在各種議題裡面,同理心都被濫用、誤用,反而變成糟糕的東西。
我的看法跟本書作者差不多,我們不會否認同理心有其「用處」,但非常反對他被拿來胡亂使用,尤其在公共政策上面。
在個人生活的微觀環境,同理心比較有發揮空間,但目的不是讓你比較有愛心,正好相反,是讓你可以在面對你所在忽的人時發揮偏心,而且心安理得,只要你不要去想太多的話。
偏偏我是個無論如何都會想很多的人……
同理心是個聚焦工具,所以他註定無法用來處裡系統性或全面性的問題。而且,如果我們把同理心區分為「狀態同理」與「情緒同理」來看,問題更大。狀況同理代表你要代入那個情境,去設想自己的應對方案,而情緒同理則是去設想假如你處在那種情境之下,你感覺怎樣?
尤其後者,是最常被濫用的一點,你當然可以去同理,但同時要保持抽離,因為抽離才是解決問題的開始,沈溺則是讓自己陷入跟你想幫助的人一樣的盲目狀態。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小燈泡案件,一堆人自己沉溺在情緒當中,卻忘記自己根本不是當事人,然後甚至反過來指責身為當事人卻看得更清楚的家長,根本就是莫名其妙了。
這就是同理心被濫用的愚蠢之處。
我們使用同理心為的是要用來解決問題(就像下棋時預測對手的路數一樣),絕對不是讓自己沉溺在其中--除非你要寫小說,我在寫小說時的確需要沈浸式的把自己變成角色,而且一個人要扮演好幾個角色,其實是很累的一件事情,尤其當你要去同理一個大壞蛋或者悲劇角色的時候,但不管怎樣都要有能力抽離,保持一個旁觀者的角色,才有辦法讓故事進展下去。
想看沈溺最後溺斃的例子,可以去看房思琪的失戀樂園。
這本書當然有更多理論描述,而且各國都開始有學者研究同理心被濫用的問題(而且敢做這種研究的學者幾乎都會受到攻擊),顯現同理心的使用界限是該好好的被討論,他一方面是顯學,但其實是很有問題的。
大家不妨讀讀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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