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為基地台抗爭的民眾來參加與民有約了。
實在有點無力,反正講一大堆有的沒的,告訴他人家是合法設置,就叫市府包庇(難道要包庇你),告訴他人家已經同意拆除,就說日期未定沒誠意(難道明天就要拆),說人家有合約問題,就叫互推責任(違約金三百萬你要不要付),廠商說給他們六個月找尋替代地點,就說不要任何基地台(你包包裡的手機是怎麼一回是)。
說了一堆附近最近死很多人的東西,實際上全市平均都差不多(平均分布基地台……),居然有人說他過敏都是基地台害的……
民眾當然有權利對某些東西感到不喜歡(就算你是愚民也可以),但人家是合法的,要跟人家討論拆除的事情,態度就不能好一點嗎?硬要把人家妖魔化有什麼意義,拆基地台變成叫人家教會解散,說教會有害社區……你耍寶啊!
今天會談中工務局的耐心被摩光了,差一點吵起來,因為工務局去會勘過好幾次,人家就是合法嘛!說什麼「你們來他就拆掉,你走他又裝回去」的話……基地台設備都是要吊車出動才能動的機具,而且要專業技術人員才能動,你以為教會牧師一個人就能動那些數百萬元的設備喔!那可真是神蹟了,我會立刻受洗……
好啦!反正我們也是拖,市長說請立委幫忙……可以再拖一個月吧!民眾說一個月內不解決就法院見,其實我比較喜歡去法院啦!我沒去過,想去看看。
實在有點無力,反正講一大堆有的沒的,告訴他人家是合法設置,就叫市府包庇(難道要包庇你),告訴他人家已經同意拆除,就說日期未定沒誠意(難道明天就要拆),說人家有合約問題,就叫互推責任(違約金三百萬你要不要付),廠商說給他們六個月找尋替代地點,就說不要任何基地台(你包包裡的手機是怎麼一回是)。
說了一堆附近最近死很多人的東西,實際上全市平均都差不多(平均分布基地台……),居然有人說他過敏都是基地台害的……
民眾當然有權利對某些東西感到不喜歡(就算你是愚民也可以),但人家是合法的,要跟人家討論拆除的事情,態度就不能好一點嗎?硬要把人家妖魔化有什麼意義,拆基地台變成叫人家教會解散,說教會有害社區……你耍寶啊!
今天會談中工務局的耐心被摩光了,差一點吵起來,因為工務局去會勘過好幾次,人家就是合法嘛!說什麼「你們來他就拆掉,你走他又裝回去」的話……基地台設備都是要吊車出動才能動的機具,而且要專業技術人員才能動,你以為教會牧師一個人就能動那些數百萬元的設備喔!那可真是神蹟了,我會立刻受洗……
好啦!反正我們也是拖,市長說請立委幫忙……可以再拖一個月吧!民眾說一個月內不解決就法院見,其實我比較喜歡去法院啦!我沒去過,想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