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上的一些狀況

很多人討厭基地台,雖然每個人都在用手機,電信業者也一值強調基地台很安全,但實際上全世界的人都怕基地台怕得要死。

在這就先不管電磁波到底怎樣的問題了,這是個標準羅生門式問題,我自己也搞不清楚。

但有些問題我倒是很清楚--抗爭標的的選擇。

這個問題我在討論樂生案件時就稍微提過,最近因為工作上碰到(應該說變嚴重),所以再提一下。

故事是這樣的,本市有個教會在頂樓設置基地台,而且很理所當然的用招牌擋住,但又偏偏被發現,於是引發抗爭。

還有一些背景要交代一下,有點複雜,請大家耐著性子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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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個教會的大樓本身兼作社區發展協會活動中心及辦公室使用,當初興建時,省府補助15%的興建費用(「送錢」省長的時代送的……),所以社區發展協會的產權持分是15%(依規定若社區發展協會解散,財產將歸主管機關所有),教會持分是85%。

但實際使用上,這棟五樓建築,社區使用了二、四樓,算是教會免費提供場地供社區使用。

其次,教會牧師剛好跟社區理事長是同一個人(剛上任的理事長,前理事長並非教會人士)。

第三,基地台所在的頂樓產權屬教會所有,業者簽約對象也是教會,而基地台當然也是合法基地台。

第四,教會旁邊是個熱鬧的菜市場,手機通話量非常大。


問題來了,居民發現基地台之後,突然想起最近附近死不少人,開始發動大規模抗爭,又是綁布條又是丟雞蛋的,另外就是發黑函,說牧師貪污社區經費數百萬(他們一年申請的經費也不過幾十萬,就算真污了也不會上百萬)。

事情從年初爆發之後,因為居民的強硬與不友善態度,惹得教會方面也硬起來(畢竟是合法設置),結果教會居然又「多裝幾支」……

於是零合遊戲出現,議員跟里長當然是站在民眾(選票)這邊,硬要我們市府拆基地台,但問題是,人家是合法基地台啊!

當初事情發生時,我們就一直告訴議員跟里長,人家基地台是合法的,要人家拆也要訴諸感性,去「求」人家還比較差不多一點,放黑函、恐嚇教友、訴諸宗教偏見……難怪人家跟你來硬的。

偏偏議員跟里長不聽,還帶頭聚眾(當地可是菜市場跟銀行區,人潮很多的)。

之後環保聯盟跟NCC登場了。

教會找NCC來檢測電磁波,居民找環保聯盟來,結果兩邊的檢測方式根本不一樣,當然是鷄同鴨講(NCC測單一天線電磁波,但現場有二十幾支,每支都合格,加起來呢?環保聯盟測全部電磁波,但電磁波來源那樣多,距離一百公尺的地方,根本不知道是不是來自基地台)。

結果又是抗爭……

有趣的是,記者比較站在居民那邊,民眾說什麼都照單全收,包括附近最近死很多人……

我們很關心這件事情,特別去調附近死亡統計報表來看……不看還好,看了真是一個囧,因為裝設基地台之後死亡率竟然是下降……這件事我們一直沒跟雙方當事人說,免得另起爭端……但輿論真的很恐怖,附近居民每個都認為最近死很多人……

反正民代加媒體,民眾更加大膽,甚至變成阻擋教友進入教會作禮拜、打傷教友的事情(兩人送醫),其他像潑油漆、用鋼珠打破玻璃、電話恐嚇之類的就更不用說了。

市府出面調解多次無效,因為人家是合法設立,我們實在不能說什麼,雖然理解民眾恐慌,但說實在的,就法而言民眾行為才是違法,只是教會一直沒提告而已。

終於,教會受不了,同意拆除,但問題來了,業者拆不拆?人家業者跟教會的契約可是合法契約,手機使用人權益又該怎麼說?


因為教會同意要拆,議員跟里長也不便再帶頭抗爭了,結果……嘿嘿,居民反過來說議員跟里長收賄……

這下他們有苦難言了,跑來要市府出面,問題是,當初市府希望大家和平理性時你們幹麻帶頭亂,現在才來要我們收拾。

要知道,市府從頭到尾都是兩邊人罵的對象,一邊說我們不保障合法,一邊說我們草菅人命……

誰叫你身為教會明知人家討厭基地台還去裝來自找麻煩,誰叫你民眾明知人家合法還態度強硬,甚至動手傷人。

算了,反正市府的角色本來就是讓人家發洩,我們都習慣了,隨你去鬧。


現在民眾還拿社區發展協會作文章,說社區辦活動非法收錢(我們鼓勵社區建立使用者付費制度)、說社區無照經營安親班(其實是內政部獎助辦理)、說教會佔用社區活動中心(其實以15%的持分佔用40%使用面積,是社區佔教會便宜)。

最後,民眾說市府包庇、貪瀆、放任非法基地台設置……

這下把我們惹毛了,該社區發展協會可是獲獎無數的優良社區,你因為不滿基地台,把一堆有的沒的全拉下來亂,甚至告上法院……

要知道,市府本來是一直希望能協助平和的拆掉基地台,讓民眾滿意的,但到法院告市府貪瀆,等於是逼我們正式宣告該社區一切合法,而且表現優良,還有基地台裝設之後死亡率下降,到時候你們的訴求全變成無理取鬧。更不要說教會也已經提出「損毀」、「妨礙自由」、「傷害」、「毀謗」告訴了。

本來民眾還宣稱要自行斷基地台的電的,但廠商已經表示律師準備好了,所以民眾一直沒動作……

這樣鬧,民眾原先那種「感性訴求」的正當性全都沒了,你耍寶啊!


國內的市區基地台,全都是見不得人的偷蓋,只要被發現就是抗爭,但你抗爭有個屁用,合法就是合法,有不滿去抗議電磁波標準嘛!針對單一個案抗議,結果通常都是「雖然我們同情民眾,但合法就是合法」,真能拆掉的案子少之又少。那些能拆掉的案子,經過洽詢業者,發現都是一些已經偷裝很久,回本了的點。換句話說,廠商就是會撐到回本了才願意拆,民眾自以為抗爭成功,其實都只是被耍著玩而已。

更不用說業者很樂意把這種「拆老舊回本基地台」的面子作給議員,換取更大利益,民眾從頭到尾都只是小丑。


想搞抗爭,先想清楚你到底在幹麻。像基地台這種東西,要抗爭請針對法規制度,至於基地台本身,用「求」的可能比較有意義一點(只有一點,因為廠商沒回本是不會拆的)。

民眾下週要來面見市長,我們也在準備資料上法院,希望市長能說服他們撤案,不然倒楣的一定是民眾。

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私底下要我們先運作一下哩!誰都知道這樣鬧下去對大家全都不好,市府形象變差、民眾訴求無效、教會形象也變差、里長跟議員連任有警報(競選對手硬是與民眾站在一起),連法院都可能被說包庇(千萬別小看民眾聯想能力)……

還真是適合炎夏的業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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