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兇嫌為反廢死的人做了最佳示範--你們是同一種人

最近社會上重大事件還不少,比方說媒體壟斷、用禮貌包裝邪惡、還有幾十年來不曾間斷的國民黨貪腐以及司法不公之類的,不過這些事情,我這些年來發過的文差不多都能涵蓋了,只能說有689這種數量龐大愚民存在的國家,連幹蠢事都一樣沒啥創意,所以有點發懶,沒發什麼社會評論文章。

不過有個新聞倒是值得注意,因為我這裡的相關文章也同步點閱率暴增,增加幅度很大,而且又剛好呼應了我之前的一些觀點,所以多嘴一下。

我們先看看網友ejane的留言:
判死刑是為了不讓那些變態的人繼續為害他人,不是只是報復式的而已,一個會以變態的心理殺人的人,不會反省的, 否則就不會有那些坐過牢的人繼續犯案,尤其是重傷害、強暴犯,一個重傷害者可以傷害很多人,廢死刑等於是對那些心理變態的人宣告:你們儘可以殺人,因為我不會判你死刑。
你從不把一般大眾當人,因為你只認為犯人才是人,才會認為他們有人道,難道一般大眾活該被殺嗎?人,唯有受到應有的懲罰,才相信自己真的做錯了,就像一些死刑犯,就是這樣。
別說些似是而非的話,因為你沒有同理心,不能了解被人害家屬的心情,會有冤案是法官的問題,不能因為少數人的冤死,讓那些為害多數人的人繼續害人

這真的有點爆笑,剛好呼應了我一再強調「反廢死的人格特質,與『最惡劣』殺人犯相同」的事實。



這次曾姓兇嫌殺人的理由的確很惡劣,比起仇殺、財殺、臨時起義之類還算「正常」的理由,他用的理由真的很惡質。

很多人把他提出的理由,聚焦在「殺幾個又不會判死刑」上面,這真的很可笑,要知道,如果只是想吃牢飯,方法多得很,何必弄到要殺人,換句話說,刑度根本不是重點,真正該關注的是「他為何想吃牢飯」以及「他是如何計算」這兩件事情上面。

有關第一點,其實是最重要的,偏偏國人視若無睹。

國家整體環境差,犯罪率就會同步激增,這不管哪一國都一樣。所謂整體環境差,不單只是經濟不景氣而已,生活環境惡劣、生活壓力過大、相對剝奪感過重,都會導致這類案件激增,而這五年,台灣在這幾個方面崩潰的速度,可說是有史以來第二糟的狀況(第一糟是國民黨剛佔領台灣的時候,後來變成二二八大屠殺),要說兇手是誰?你倒是說說看,是誰逼人家走上絕路的。

第二點就有意思了,犯罪到哪種程度「划得來」。

簡單說,同樣要幹壞事,同要要被關,那就乾脆幹大條一點的,免得「划不來」。

這種想法很變態,但其實很常見,反廢死的人都是這樣想的。

我們先看看上面留言的最後一段:「不能因為少數人的冤死,讓那些為害多數人的人繼續害人」?呵呵,敢說這句話還真是有夠不要臉耶!你去跟江國慶說吧!

這就是「計算」。

別忘記這次殺人的曾姓兇嫌,他殺人的動機是因為「社會環境差到讓他很難存活,所以乾脆去吃牢飯」,這才是真正兇手,然後他經過「計算」,得出「殺人划得來」的結論,跟反廢死陣營最愛說的「少數冤案枉死沒關係」是相同思考邏輯,因為他們把人命當成一種可以計算的商品,而廢死陣營剛好相反,廢死是基於人命無價,你根本不可能替人命標價,所以也不容許任何人用任何理由殺人,國家機器尤其不可以,正因為有死刑支持者這種想用集體暴力制度殺人好卸責的病態。

像這種「只要划得來,就可以殺人」,基本上就是那些最變態的殺人犯的特質,因為這些人殺人是基於「理性計算」,而不是其他「可理解的情緒失控」,偏偏死刑支持者正是這種人。

何況不判死刑,又不是說就放出來,死刑支持者滿腦子想要殺人的變態果然想法很有問題,我再強調一次,這種想法就是那些殺人犯的想法,正因為死刑支持者缺乏同理心,所以滿腦子想把自己投射成受害者,充滿了被害妄想,然後只想採取瘋狂報復行動,這叫有病,難道你就是受害者家屬?你懂受害者家屬的心理?

附帶一提,同理心表示理解對方的情緒、感覺、想法,並理解其中原因,但「沒叫你變得跟他一樣」,支持死刑的傢伙很愛鬼叫同理心,去找別人鬼叫吧!我剛好是學這個的本科專業人員,就少在我面前胡說八道了。

光思考邏輯相同這一點,死刑支持者跟曾性兇嫌根本是一丘之貉,你們可以馬路上放投影片取暖,一起沈醉於民粹迷亂當中,玩弄你們自己的「同理心」,一起非理性的理性殺人吧!

其實,照死刑支持者的邏輯,他們這些準殺人犯才真是應該先殺掉,他們自己很愛說說「不能因為少數人的冤死,讓那些為害多數人的人繼續害人」,那他們既然思考邏輯跟那些殺人兇手一樣,判死刑也是剛好而已吧?

再強調一次,我接受受害者家屬有強烈情緒反應,想要殺人報復的心理,因為這是可以理解的情緒反應,用膝蓋就能同理了,還輪不到你們這些死刑支持者來搞些刺激情緒的投影片活動才能理解。要知道,這對於社會整體是一種很不健康的思想。我們要幫家屬走出這種傷痛,而不是由死刑支持者這群跟兇手同一種人格特質的傢伙跟著一起喊殺,這只會越搞越糟而已,我可一點也沒興趣跟這種不負責任的傢伙一起起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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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反廢死的幾個盲點(這篇可以先看,死刑支持者一堆謬論,這裡都找得到)
有關死刑存廢的幾個摘要句子(同上)
死刑存廢(早期的文章,討論範圍比較大些,但死刑支持者那種「計算」的荒謬之處已經出現)
誰的人權比較重要?(以下三篇可以連著參考,法令很多「根本無法反應公平正義」之處在這裡就很明顯了,還想用法令殺人?)
有關死刑的界線--問卷調查(問卷還能填寫,不過我懶得統計了,因為比例一樣維持相同狀況)
死刑問卷統計(看完你就會知道,露天悲情小故事在引起殺人慾望上面有多強的影響,真正可惡的都不會判死啦!)
可以「合理」殺人嗎?(制度殺人不但是卑劣的惡行,同時也是支持者推卸責任的具體展現,簡單說就是個可笑的制度)
死刑的嚇阻有多大效力?(死刑支持者很愛計算人命,那你們也該算一下怎樣殺人比較有效,跟曾姓兇嫌一樣)
從監獄關誰談起(死刑支持者老愛鬼叫配套,卻又不想認真聽人家好好說啊!反正他們只要槍斃這一套就好,沒聽過他們有哪套的)
有關犯罪受害者處遇措施(犯罪者、受害者、犯罪者家屬、受害者家屬,這是四種不同的族群,不要混為一談啊!)
世界政府的正義--不存在的海賊王(反廢死的民粹化與暴民化,正是犯罪人格的展現啊!)
性侵案件受害者的保護處遇--一些比較沒人提到的部份(常被拿來與殺人案件相提並論的,就是性侵害案件,但一般來說不會判死刑,而這也是死刑支持者急著想殺的一群,先反省一下自己那種殺人慾望有多變態吧!)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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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喜歡當毛毛牙的讀者,
    有時點頭如搗蒜、有時在內心不停反駁
    我支持毛毛牙的論點,因為他說很有道理
    我反對毛毛牙的論點,因為我覺得更有道理
    比起一頭熱的跟著喊反/廢反的衝動,這樣的過程反而有更多的思考
    我相信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正反,全都是相對的

    樓上K大的留言很可惜
    沒有提出論題或是想法,似乎僅有謾罵而已
    是為了反對而支持嗎?為反對反廢死而支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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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呵呵,我剛要回覆上面的留言,結果他自己先刪掉了。

      就我之前作過的問卷,以及平常跟朋友討論的結果,現行的刑罰根本無法反應公平正義,我的意思並不是說要把其他更該死的人也加進去死刑名單理,而是死刑根本就是一種錯誤。

      別忘記,殺人判死刑,可是現在很多性侵案件,一發生,大家也喊著要死刑,酒駕,貪汙,死刑,販毒,死刑,霸凌,死刑。

      簡直是死刑大拍賣,一堆人抓狂亂殺,不管什麼問題,就只會鬼叫亂世用重點,這才真叫毫無配套的胡亂殺人。

      笨到只會說要亂世用重點,果然理盲又濫情。

      很多人說要漸進式改善,這又是一大錯誤,因為廢除死刑正是改善的第一步,只要不廢掉,就會有一堆人鬼叫他不要拿稅金養殺人犯之類的,奇怪,你都願意養國民黨了,養幾個殺人犯又花多少錢?國民黨這種垃圾才真是該丟進焚化爐徹底銷燬一跟骨頭都不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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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嘛,死刑什馬的太殘忍了,太對不起那些犯人了
      只要用無期徒刑加上挖去犯人的雙眼、熏聾其耳、灌藥致啞、斷其手足就好了啊,不然死掉多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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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這樣的作法跟那些想用死刑殺人的還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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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初次來到

    你的文章真的是不錯

    不過我已經放棄說服那些反廢死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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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只是發發牢騷阿!畢竟人家還在起乩的狀態,很難溝通的,不過退駕以後,他們又對這個沒興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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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是支持廢死的。

    我認為支持廢死,或者說反對刑罰的人,在理論中一定要有一個重要的依據:

    那就是人類的自由意志不過是一種假象。

    或者可以叫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含意也就是人腦不過是一部機器,這也是現在腦神經學界的主流看法。

    人類的行為只可以用"現象"來解釋,人類的行為不過是對於環境的一種反饋。(當然也包含了基因)

    人類在基因或者環境上都不能選擇,剩下等著人們的只有好運跟壞運而已。

    而那些不幸運氣不好,從父母基因中拿到反社會人格基因的,加上生活在經濟困局中的人們,才不幸的犯下那些案件,成為命運的犧牲品、上天的作弄。

    在這個基礎上建構反對刑罰的理論,才能有足夠堅實的基礎。

    不知道您的看法如何? 這是目前廢死的主流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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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非常同意 DDC 的見解,我相信那也是廢死的主流看法之一。但是要否定人類的自由意志的話,那整個刑法的意義都會產生疑問……

    不過我還是支持廢死啦,看格主下面的留言就強化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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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DDC的說法的確是一種主流看法之一(之一,因為學派其實不少)。

    很多日子不好過的人,最後被逼到犯罪,你要說是他的錯?是有錯沒錯,但社會難道沒問題?

    死刑其實是一種社會集體推卸責任的作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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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記得上次有提到一件事,回來看不到。不知道是送出不成功還是其實沒發在這裡或怎樣。就是說煽動人比講理容易。一個明顯的例子是在美國總統選舉的時候在電視看到描述過去辯論會有個候選人被問到如果他太太被殺,是否還要反對死刑。他回答這樣還是要反對死刑,當晚他的民調結果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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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這就是民粹可怕之處啊!社會的想法跟正確的想法不見得一樣,甚至常常是相反地,但很多人搞不清楚這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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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煽動情緒向來是一個方便的政治做法,這一點從納粹的身上就可以看見。

    像是朱學恆常常煽動基層無知民眾的情緒,"如果你家人被殺是否還支持廢死?" 云云,卻不會講如果殺人者是你媽媽,還是不是要你媽媽去死,這樣講反而可以讓人充分思考,因為犯罪者也一定有家人。(而且有些例子殺人犯是不得已而殺人)(朱學恆一定沒想過這種論述,大家都只會假裝自己家人只有可能會被害)


    這是一種很方便的論述,因為大家都只願意假設自己跟家人是全然的好人,不可能犯下一丁點的罪。然而在路西法效應的實驗裡,幾乎一半的人都有在權威下犯罪的潛力,更不要說是在求生存的時候了,看看在救生艇上吃人的故事就知道,人類的道德其實沒有神聖的力量。

    我是不太喜歡朱學恆的,他站在廣大民眾那邊很好發言,站在反面廢死的少數派反而不容易講話,在這種情況下他還是要助紂為虐,只能說他應該不太聰明不能夠理解這些事情。

    我比較在意的是那些平時宣宏佛法的那些僧人們,佛祖可沒有說面對罪犯就不度,還有那些基督教的牧師,耶穌可是說要愛你的敵人。這些人在面對社會面前也選擇不發言,選擇漠視他們的基本教義,只因為不希望犧牲掉自己的名望,他們選擇不堅持作對的事情。

    我最近看了一些Discovery對貓阿狗的節目,成功的把這些原本被主人叫成Evil的小生物們,從暴戾行為,通過改變環境的方式,還有改變主人認知的互動下手,成功扭轉整個情況,變成極度和平。

    這個節目我多希望能做個人類的版本,告訴這個社會,只有在環境跟互動出問題的情況下,才會有暴力的產生,暴力不過是個表象,是對深層次的環境跟基因戶東中的矛盾顯現出來。

    如果我們當真要一個充滿和平而不是暴力的社會,解決方法只有從認識人類的基因跟環境互動的方式下手,而不是多蓋幾間監獄,或者殺掉這些人。

    美國擁有全世界最多的罪犯,和最多的監獄,但是犯罪率仍然破表,監獄仍然人滿為患。在在都證明了刑罰不是通往和平的道路,通過Discovery這些節目告訴世人的是,只有在能真正改變人類行為、改造環境的道路上,才能真正找到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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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純轉貼--要炮請用力XD
      聯合國在1989年通過,1991年生效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選擇議定書』(又稱『聯合國廢除死刑之公約』),才是真正的『廢除死刑公約』。

      而台灣『並沒有』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選擇議定書』,連像制定施行法這類的自爽作法都沒有。

      但廢死聯盟似乎有意或無意地忽略這個差別,每次都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成廢除死刑公約,做為要求政府必須立刻廢除死刑的理由。

      『謊言在講一百遍之後,就會變成真理。』

      寫到這裡,我們不禁要問,廢死聯盟是否正在實現這句諺語?
      同樣是修法案,立委提出的修法案通常會優先處理,部會提出的修法案,一年能審個百分之五十,已是萬幸。等到修法案通過,更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

      而且這個修法案一旦通過,受惠的將是全國等待三審的刑事被告,其中也包括了死刑犯。在修法案審理的漫長過程中,他們可能會進入三審,更有可能死刑定讞。

      但是廢死聯盟不管。

      而且事後還可以繼續拿這個理由繼續教訓司法院,指責『侵害人民訴訟基本權』。

      一如他們可以把民事訴訟法的條文擴張適用在刑事訴訟,然後指責司法院『漠視立法權』。

      把限縮死刑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擴張解釋為廢除死刑公約,然後指責司法院『危害生命權』。
      危害生命權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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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的意思是正確的事,還要先簽公約才能開始?那不被承認是國家的台灣要怎麼簽?

      原來你們把公約放在人命之上耶!好了不起喔!如果這樣崇拜依法行政的話,對不起,國民黨是非法佔領台灣的,你先去叫這個垃圾政府解散再來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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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廢死的訴求不能從死刑很殘忍下手,因為有些人做的事更殘忍,人們會想要平衡,這邏輯是正确的。

    廢死也不是為了與國際接軌,這是崇洋媚外,名不正也言不順。

    要從人的行為不自由,不得己來下手。自由意志不再,自由刑只是技術活。犯人是病人,或者說運氣不好。

    廢死的原因本來就是因為人類變聰明了,明白這個世界就只是一個大大的監獄,人受到基因与環境的控制,何苦互相為難?

    因為世人仍有安全需求,所以應用隔離取代刑罰。

    差別在於囚犯待遇,看看挪威監獄就可以知道。

    (真正的左,平等,是在於了解了人的行為不自由而產生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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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我支持廢死,原因從來都和殘忍、宗教無關,只是單純在於廢除死刑是合理的,只有廢除死刑,法律的制定與存在才有一個邏輯可循,而死刑只是讓整個社會制度變笑話而已。

    死刑是把屬於社會的責任歸責於一人,只是貪圖自己方便的作法,但又同時敗壞社會,讓社會變得更加冷漠暴戾,同時又無助於撫平受害者家屬的痛苦。

    真不知那些天兵為何會以為殺人是一種解決事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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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你好,看了你的文章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
    假如今天是你周遭的人或者你自己受到他人的傷害,你也還是能保持這樣的立場嗎?不會恨加害人?也還是願意納稅讓他活著嗎?

    不可否認以暴制暴不是一個好辦法,但是現今的臺灣社會法律不是那麼的完善,現在才在高喊廢死,就已經快失去了遏止犯罪的能力,那試問要是真的廢死了,那麼以後守法的人民不就更危險了嗎?

    也許死刑不是一個好辦法,但是現今難道有更好的配套措施嗎?廢死聯盟有在推動其他配套措施嗎?

    我不想吵架,只是真心的有這些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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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搞錯了,死刑不死刑,與嚇阻犯罪一點關係也沒有,雖說全球統計來看,廢除死刑後治安都會比較好,但實際上,改變的是社會風氣,而死刑存在的國家,社會風氣是不可能有多好的。

      我多次提到,我體諒受害者家屬會有仇恨心態,這是很正常的,但我也要說,這是很不健康的,你不能因為受害者家屬很可憐,就覺得他們都是對的,甚至還進一步想去強化他們的痛苦,這是病態。

      至於配套措施,請你幫幫忙,配套措施,都有在推動,現在很多受害者家屬的扶助措施都是廢死團體堆動的,跟滿腦子只要把人殺掉就好的死刑團體可是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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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配套措施是什麼,方便具體說明嗎?還是哪邊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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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一時要回答也不容易,但基本上像受害者家屬保護、補償金、輔導制度都是,另外像強化獄政教化功能與改善獄政、協助出獄後就業(不然你擺明是要逼他再犯)以及出獄後保護,有各式各樣的,東西一牛車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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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對於那些死刑犯 我覺得 (尤其對於那些不想死的人)
      不如讓他們為政府工作到死還比較好點 可以表示他們的懺悔 及對社會一點的彌補 人說殺就殺 就真的什麼都沒了

      以殺制殺 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 也不該張揚 我不喜歡這種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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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看著看著我都笑了,本末倒置的話還可以說的臉不紅氣不喘
    廢死的人認為支持死刑的人心態和殺人犯相同
    但實際上是廢死的人導致更多殺人命案,其行為和殺人犯相同!!
    從上次執行死刑到現在,你們廢死人做了什麼讓大眾感到不執行死刑也有正義嗎? 沒有!不要只會嘴砲嘴砲最砲嘴砲嘴砲好嗎?
    不是很多人說冤案是司法程序問題了嗎?這和廢死何干? 江國慶如果知道你們利用他的冤案、創造無數悲劇,他地下有知大概會想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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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死刑支持者果然變態,冤獄是司法系統的問題,那請問你覺得要如何防止?如何達到100%無冤案?答案是不可能,唯一能ˊ阻止的,只有廢除死刑,你覺得殺死無辜的人很好玩嗎?殺人犯殺人是悲劇,你支持殺死無辜的人更是恐佈到極點。

      至於正義,那更好笑了,何時殺人可以叫做正義?請問把兇手殺死,有哪為家屬覺得他從此可以安穩過日子的?你到試舉個例子給我看看,從來都只有和解寬恕之後才獲得心靈平靜的受害者家屬,那種把人槍斃之後的家屬,沒一個好過的,你自己去看看白冰冰,我早說過,她會花一輩子去槍殺陳進興,但他救不回任何一個白曉燕,因為他每天都在心理複習這場命案,她已經徹底被仇恨蒙蔽了,結果你們這種人還在加油添醋消費人家?

      你們還真是變態耶!

      活著,才有機會,受害者失去已經已經夠慘了,你還不給受害者家屬機會,正義?好廉價的正義,跟吃大便一樣的程度而已。

      你們還可以更丟臉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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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你們就是消極的怕冤案,而放過全部的殺人犯。
      你怎麼保證本來該判死刑卻改無期徒期的殺人犯,他一定會關一輩子,你又怎麼保證他出來不會再殺幾個「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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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放過全部殺人犯?有誰說要放過嗎?全都要關起來啊!要知道,很多刑度的加重還是廢死陣營提出來的,廢死只是不希望社會用任何理由殺人,但該乏的可沒少過,死刑支持者這一點一直搞不清楚,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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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為懼錯殺一人;放任千萬殺人犯滿街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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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錯殺一人?你居然可以這樣輕描淡寫,那麼這次曾姓兇嫌殺人,不也只是因為那男孩倒楣?光這一點,就證明你的心態就是殺人者心態了,還真是不要臉啊!

      你要先搞清楚,現在判死刑的,根本不會被放出來,因為一直是「待決中」,會放出來的,都是本來罪就不是死刑的,你在搞屁啊?還是這些本來不用死刑的你要全都槍斃?那隨地吐痰要不要槍斃?你也未免太可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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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待決中」?是啊~要待多久呢?
      要花老娘的稅金多久?
      待決中的殺人犯越來越多,那就用廢死聯盟的基金去付啊~反正他們善心用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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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又一個人命計價論的來讓我嘲笑了,當然是他活多久,你就要養他多久。

      如果你不肯花強演這些罪犯,那偷竊犯呢?打架鬧事的呢?你要不要用你的錢養他們?還是全都殺掉好了?那請問你畫條死刑界線給我看啊?到底多可惡的你要殺掉,以下的你要養他,你先定義給我看啊?要北七也總該有個限度,不要可笑到這種程度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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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預設立場 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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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有立場,腦袋空空,不值得被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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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無知就無知 還逃避問題 顧左右而言他

    死刑最大的目的在於防治

    再來才是撫慰被害者家屬

    如果今天政府在你螢幕前面放了一個雷射槍

    只要你一發廢文就發射給你死

    這篇文章保證不會出現在這邊擾亂民心汙染環境

    這就是死的預防功效

    幾乎所有人類都怕死

    95%犯罪者在犯案前會衡量刑度

    那些願意揹著死刑犯案的當然是犯案當下衡量過自己不會被抓到而幹下大案子

    所以犯案划算 反正不會被抓到

    今天該檢討的應該是辦案效率

    只要警察把案子都都好好辦

    而不是當汙點證人逃到國外 回國再來把競選人的政敵總統誣陷入獄

    威嚇力高自然死刑執行也少

    社會要安定就得保持一個恐怖平衡

    什麼殺人不道德?

    違法遭判死刑的本來就該殺

    就算你再用文章扭曲也沒用

    殺人根本沒有道德不道德

    你該不會連法治觀念都沒有就發這篇文章吧

    法律之下才是道德

    違反了法律了還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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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爆笑,死刑沒有防治功能,你先搞清楚,我國一直都有死刑,而事實證明一點防治效果也沒有,會覺得死刑有防治效果還真是有夠北七的。

      你把法律跟道德放在一起也真是有夠北七,我說的是道理,不是道德,而死刑沒道理,錯誤的法律不值得遵守也沒存在必要,一堆人笨到整天高呼要依法行政殺人,那美麗灣為何不見這些人去要求依法拆除?

      鄭因為經茶不能好好半案子,所以死刑更是一點用處也沒有,因為不值得信任的司法,你居然還要求他去殺人,那跟拿衝鋒槍去求陳進興上街一樣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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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她的意思是冤案不是司法人員的問題嗎?
      你們廢死夠本事,
      就去做司法改革,
      去監督判死刑案的證據是否夠明確!
      去促進法官、檢察官的評鑑機制!
      為什麼要因噎廢食,
      連證據確鑿、態度惡劣的殺人犯都不能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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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弄錯了吧!既然知道冤案是司法的問題,是你們這些死刑支持者該負責把司法弄到可以保證100%不會有冤案,再來談論能不能有死刑吧?

      名知道會錯殺人,還放任制度殺人,你們這種心態可隨機殺人的變態有什麼不同?

      果然你們都是殺人犯的人格特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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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如果反廢死的人要為冤獄的人負責
    廢死的人是否也要為廢死產生的不良結果負責?

    廢死和反廢死本來就是一個難講清楚的問題
    我不知道版大憑什麼覺得自己就一定是對
    和你持相反意見的人就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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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簡單,因為廢死並沒有什麼不量後果,那是反廢死的人製造出來的幻影,而這一點證明反廢死的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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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沒有什麼不良後果?
      曾文欽不就是因為「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才犯罪嗎?
      不是幻影,真的有受害者,眼睛睜開好嗎?
      板主看不到證明你是活在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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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曾文清至因為想法跟你們一樣,才會去殺人啊!廢死陣營的主張是「不管你殺多少人,都不該判死刑」,那種人命計價論可是死刑陣營的最愛,是你們整天再喊著要殺人,卻又說不出一個道理來的啊!

      我再問一次,到底多可惡的要判死刑,你給個界線,然後你們這些天兵之中有人會去嘗試那條界線的。

      搞清楚,曾文欽的案件完全是你們搞出來的,少再那邊丟人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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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又來了,講不過人家就腦羞成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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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惱羞成怒阿?那還是請你回答一下我上面的問題,到底誰說不出道理在惱羞成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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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你哪位啊???
    放張照片跳出來讓大家認識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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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又哪為,我這片網路上就有,不會自己去找?找了又怎樣?不會別的,反廢死暴民最喜歡假正義之名行恐嚇犯罪之時,就說你們都是同一種人啊,道理說不過人家就只會用恐嚇的,丟不丟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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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12/12/12

      打電話去恐嚇廢死聯盟的成員,說要姦殺人家。這種人的行為跟那些做姦犯科的人有什麼兩樣?還有那個嘴臉支持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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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就說反廢死的人都跟殺人犯同一副德性啊!因為他們認為,只要我有理,就可以殺人,基本上殺人犯都是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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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除了江國慶,你們有沒有其他人可以說啊??
    曾文欽是罪證確鑿
    跟江國慶不一樣好嗎
    而且江國慶是軍法,當年黑箱作業ㄉ結果

    我想啊
    江國慶地下有知
    一定氣你們把他和真正的殺人犯歸類在一起
    更氣你們如此消費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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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國慶當年也是罪證確鑿啊!好了不起的罪正確鑿,蔣介石也是罪證確鑿啦!這樣消費別人的冤死很好玩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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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人猜測

      只要媒體說誰誰誰犯什麼錯

      然後再說些罪證確鑿

      就有一大票人去罵該嫌疑犯

      那麼江某在當時也一定是受到社會各界撻伐

      光這點就讓我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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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是猜測,而是的確如此,民粹是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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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如果照你文中所說,千錯萬錯都是社會的錯
    那我懷疑你書都唸到哪裡去了?
    是書本教你的嗎?????
    還是你本身就是個、沒責任心的人???

    不要提冤獄,曾文欽不是冤獄也不是社會的錯
    是他好手好腳不工作,
    有多少貧窮的人拖著病身也再擺攤賣小吃賺錢的???
    你都沒再看新聞嗎??!!!

    他今天殺人換免錢牢飯
    干社會屁事啊
    還真會牽拖ㄟ你

    不要刪掉我的留言喔
    看你刪了一大堆
    不過也好啦~反正你也紅了
    恭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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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並沒有看到Chu-Ge Jiam 刪除任何人的留言

      我只看到有人留言然後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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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何必刪你麼東西?我要留下來嘲笑耶!

      曾姓嫌犯殺人換牢飯,這就是社會製造出來的,是誰把社會搞爛到一堆人活不下去要鋌而走險的?他的責任當然要付,所以要被關,哪你的責任呢?不要臉也要有個限度好不好,不復自己責任,卻想殺人了事,或說殺人犯也都是養要殺人了事的啊!

      至於我紅了,多謝,最近廣告費的確有增加,算是我教育大眾的一點回饋吧!至於業障太深不受教的,也不關我的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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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講不過人家,
      就扯一些社會啊,江國慶啊。很空洞好嗎?
      是啊,曾姓嫌犯是社會製造出來的廢物,樓主你不也是社會製造出來的?
      社會爛,所以製造出來的爛人,全民就要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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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當然是社會要承受,既然很愛說說反對廢除死刑的佔八成,要知道,這個社會不正是你們這八成的搞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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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管什麼事全推到社會,真是便宜行事。
      就是像你們廢死這種人,教殺人犯:「都不是你們的錯,是社會的錯。」便得殺人犯不會自我反省。
      是你媽媽教你犯了錯,不用自我反省,全推到別人身上,推得一乾二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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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都」?你也太耍寶了,有說「都」嗎?死罪雖免,活最難逃,實際上,很多刑度都還是廢死同體要求提高的,不像你們,把責任「全」推給個人,這才叫不負責任,就因為有你們這種推卸責任的傢伙,難怪會發生那樣多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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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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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蠻驚訝居然有一堆人找到這裡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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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好笑,你連我再說什麼都不知道
    你們不就認為正義是除了死刑,懲罰加害者、補償被害人?
    但重點是你們有讓大眾感受到你們的正義?
    NO,大眾感受到的是你們一直嘴砲嘴砲嘴砲嘴砲
    摁,除了嘴砲還是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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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我本來贊成死刑的,後來看到某新聞提到執行死刑時,
    突然覺得可怕,法官(也是人)憑什麼扮演上帝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
    也是從這個時候改變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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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辦法 要知道那些人作案時可能更{血腥無情} 而死刑是送顆子彈 法官是不得已的 被送上了那個職位他是代表 他必須為我們決定 為社會做決定 這很現實 事實上我不認為死刑是正義的 但是我覺得它必須存在 世界上或許有些國家已經廢死 但是請深思 我們目前的社會風氣素質 已經有資格廢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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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正好相反,不先廢死,社會風氣不會改善,因為死刑是一種很不負責的爛東西,只會敗壞社會風氣。

      正因為有人很凶殘,所以你就要跟他一樣?這樣社會會好才怪。

      全世界廢除死刑的國家,都在大多數國民依然反對的情況下廢除的,甚至廢除後,至今依然大多數國民反對廢除死刑,不過是是非問題,不是民粹暴民可以亂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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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笑死人,講得好像自己是個善心人士。
      事實上相反!
      台南割喉案,廢死是幫兇,
      曾嫌是因為「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而犯罪,
      所以你們「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
      以後不知還有多少這種殺人犯?
      多少「無辜」的受害人?
      十八層地獄會等著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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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那種殺一兩個沒關係的想法,是死刑陣營的最愛啊!少亂抹黑了,曾姓兇嫌正是你們這些死刑支持者製造出來的,因為你們認為人命是可以計算的,人家廢死的主張可是「不管你殺多少人,都不該判死刑」,那種數人頭的方式,是死刑陣營的想法啊!

      小孩的被害,你們這些支持死刑的豬頭要付最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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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人家廢死的主張可是「不管你殺多少人,都不該判死刑」』
      -------------------------------------
      沒錯,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死的是方小弟弟,聽懂了沒?
      回去好好消化再來回覆,你是複讀機嗎?一直重覆那幾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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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是你在跳針吧?是你們教他計算殺幾個不會死的耶!不然你告訴我,怎樣的該死,你畫條線給我看看啊!你們不是很會算嗎?想丟臉也不要用這樣爆笑的方式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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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匿名12/12/12

    我第一次感到死刑的可怕是看到柬埔寨的Pol Pot的紀錄片。如果人民把死刑視為理所當然的國家權力,那麼這種事難保不會再發生。廢除死刑有絕對重要的教育意義和社會意義。
    另外,想要以死刑來解決社會問題,跟那些殺人犯又有什麼兩樣?殺人犯也是以殺人來解決他們的問題。這種想要以死刑來解決問題的思考是可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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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民不給執政者執行死刑的機會,就像美國認為擁槍是推翻政府的合法權利一樣,立意就是不相信政府,歷史有許多例子。

      這也是禁止死刑很好的理由之一,西方特別是歐洲國家,之所以廢除死刑,很大的一個原因也是因為 "民主",讓政府無權殺死他想殺的人,讓人命有挽回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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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的,政府機關的「不值得信任」也是死刑不該存在的理由之一,別忘記希特勒也是民選出來的,馬英九也是,民主是比較好的制度,但可不是完美的制度,因為民主很容易被民粹所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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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經過仔細思考以後,深深覺得死刑真的是百害無一利的東西

    我發現支持死刑的人,還很喜歡堅持一個論點:『廢除死刑』就是強迫被害者原諒兇手。但事實上這兩者根本不相關啊,法律一樣有效力存在,一樣有刑罰存在,為什麼除了死刑以外的刑罰就是等於強迫別人『原諒』?

    那今天有人闖紅燈撞到我的車,有人惡意毀謗,有人偷走我的錢包,偷刷我的信用卡,刮花我的車,老闆蓄意積欠薪水,惡性倒閉....我也無法原諒他們,那他們是不是也該判死刑?因為我無法原諒他們的啊,我也是受害者耶!死刑支持者要不要贊成所有『讓被害者無法原諒』的犯罪者,都要判死刑?

    千萬不要叫我原諒他們喔,因為你們說要站在『被害者的立場』去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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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既然死刑有嚇阻效力,把兇手放出來會『再犯』,那麼現在應該把監獄裡所有犯人都斃了,因為他們出來都會再犯。

    一堆死刑支持者的反駁論點是,『人神共憤的罪行』就該判死刑,至於什麼是『人神共憤』?他們就會說:去民調知道了!

    原來做民調,大家贊成就可以決定一個人該死該活,是這樣吧?

    原來生命是可以用多數服從少數來決定的,這個就是Michael Sandel說的『腐化』的市場機制。那照這道理來說,所有的罪行都該辦個公投決定該死該活,甚至是該關該放。

    死刑支持者贊成用『大家都這麼認為』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那麼我就反對這種粗陋近乎野蠻的方式來運作我們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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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記得在某小說有這樣的情節......

      某個國家一切都是以多數決來運作的

      最後那個國家只剩下2個人

      為什麼呢?

      因為其他人都因為多數決被判死刑死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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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不然要少數決嗎?那死得會更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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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是奇諾之旅裡面的故事,在說明民粹的可怕,現在台灣正在上演,朱宅領銜演出啊!

      apple:沒有少數決,是制度決,而法官是制度的代表,但法官也是人,無法斷絕少數決的缺失,所以是根本不該有死刑。

      刪除
  30. "要知道,如果只是想吃牢飯,方法多得很,何必弄到要殺人"

    所以不就是因為殺人都不會被判死刑的緣故嗎?請不要忽略事實

    另外法律本身並沒有思想,它就像是一把刀,用刀殺人是刀的錯,還是殺人者的錯,冤案殺錯人是司法的問題,而非死刑,更何況,現在法律講究證據,證據確著的情況下,也很少判死刑,到底是為了什麼想廢死刑?

    沒有人有資格去隨意決定他人生死,所以國家制定法律保護人民,觸犯法律則要遭受懲罰,而最高懲罰就是死刑,跟一般刑罰沒什麼兩樣,法律是神聖的,法官應該依法而判決,不因輿論而判死刑,但也不可因為加害者的任何情況而減輕刑罰不判死刑,有罪就是有罪,犯了什麼罪就該判什麼刑,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而且正如你所說的,環境情況不改善,犯罪就會持續,那麼廢死刑就能改善?你們想廢死刑的用意到底是為什麼?為了人權?
    戰爭和墮胎殺死的生命無辜不無辜,怎麼你們不會他們的人權吶喊?

    看了你文章下面的回覆,我想這些話,大概也是會被你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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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毛毛牙不會刪你留言的

      我不懂你們是哪裡看到他會刪留言

      我自刪一篇留言給你看看 就在下面

      呵呵

      刪除
    2. 炮你一句:
      『沒有人有資格去隨意決定他人生死,所以國家制定法律保護人民,觸犯法律則要遭受懲罰,而最高懲罰就是死刑』

      這句話本身前後就是互相矛盾吧,沒有人有資格隨意決定他人生死,然後國家本身殺人是合法的?

      這樣前後矛盾的法律要如何說服人民『沒人可以隨意殺人』?殺死一個人當作殺死另一個人的懲罰,這種雙重標準本身就是一個最壞的殺人示範。

      另外,到底是哪隻眼看到你留言被刪除啊?貼上來瞧瞧

      刪除
    3. "要知道,如果只是想吃牢飯,方法多得很,何必弄到要殺人"

      所以不就是因為殺人都不會被判死刑的緣故嗎?
      -----------------------------------------------
      說得太好了,
      廢死的人不看重點,
      只會回應一些乏善可陳、空洞的話。

      回應Aero Ho:
      「殺死一個人當作殺死另一個人的懲罰,這種雙重標準本身就是一個最壞的殺人示範」
      不會的,這就是你們廢死說的「教育」,等到他被槍決的那一刻,他就會體會到被害人的心情,然後徹底悔悟。

      刪除
    4. 你徹底搞錯了,正因為有死刑支持者的計算理論,才會有如何犯法比較划得來的想法,才會製造出這次的殺人案件,這兇手可是死刑陣營的各位啊!

      要知道,廢死主張的可是「不管你犯什麼最,都不該判死死刑」,所以是完全無可比較的,所以你少在那邊胡說八道了。

      至於殺人當成教育,這太可笑了,這叫反教育,等到槍決得那一個,他除了對社會有更大怨恨之外,還會讓其他弱勢者同樣感受到社會暴力,這只會讓社會掀起更大的仇恨而已,簡單說,智障。

      刪除
    5. 附帶一題,我只刪過一篇重複發文的,死刑支持找就少在那邊疑神疑鬼的,倒是我在朱宅那邊提問:「到底多可惡該判死刑,能不能給個明確定義」,結果沒人敢回答就算了,還被刪掉勒!

      你們自己心虛,別以為別人就跟你一樣,本人理直氣壯,你們的留言,留下來嘲笑都來不及了,怎可能刪掉。

      倒是上面那個提問,各位試著答答看,看看為何超過那條界線你就要殺掉,以下你又願意花稅金養他們,你答得出來,我頭給你。

      刪除
    6. "所以不就是因為殺人都不會被判死刑的緣故嗎?請不要忽略事實"
      台灣現在是有死刑的國家喔 你才不要忽略事實
      死刑沒被廢除不是你們反廢死大聲嚷嚷的結果嗎?
      結果常常看到很多反廢死的人 為了炮廢死團體

      說出"都是因為廢死團體的關係 台灣現在殺一兩個人都不用判死刑 他們真可惡"之類的抹黑言論

      廢死團體從來沒有說過台灣殺一兩個人不用判死刑
      他們是說"無論甚麼犯罪 都不該有死刑的存在"

      所以我合理懷疑 曾嫌在網路上看到的白癡言論(並且竟然誤信了!)很可能類似下面
      "台灣殺一兩個人都不會被判死刑 多虧可惡的廢死團體"
      這些反廢死的言論

      硬要扯的話 間接兇手是反廢死團體吧!!

      刪除
    7. 廢死說我們是和殺人犯同類的暴力份子,只會以暴制暴。事實上,正因我們絕對不會做殺人這類勾當,才能大聲的說要殺人償命。
      想到此,廢死團體堅決廢死的心不是其心可議?說不定他們是想殺人,等到台灣真的廢除死刑後,他們就可以去殺想殺的人。否則為什麼要阻止我們訴求嚴厲審判殺人者?

      刪除
    8. 別傻了,因為你們認為殺人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式,光這種心態就有病了,還好意思說嘴?別忘記,很多廢死陣營的人受到恐嚇威脅,不正是你們這種正義狂人搞的?

      要知道,訴求嚴厲審查,廢話,廢死陣營在這方面做得比你們多得很,包括建立正當法律程序、加重各種刑案的刑度、建立受害者保護制度,而你們只會要求殺人,而且還是民粹式的勒!你就少在這邊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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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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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來移除是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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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的,作者移除跟板主移除,都會顯示出移除的畫面,不會沒有痕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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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對不起喔 現在的社會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如果你不滿你也只能接受 因為這就是民主社會
    我也不爽花錢養死刑犯 哪天他出來殺我怎辦 好怕喔
    如果你敢發這篇文章,你能擔保所有的死刑犯不會再犯嗎!!????????????? 如果你可以 我就花錢阿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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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然敢,死刑犯又不會被放出來,你在搞屁阿?會放出來的都不是死刑犯,當然,就你們殘忍好殺的變態思維,這些人也該殺對不對?那請問你要殺到哪個程度,剩下來的你才要開始用稅金養?你到是畫條線給我看?你畫得出來,我頭給你。

      反正你們的想法裡面,不是槍斃,就是放出來,因為你們也不願意用稅金養受刑人,等你搞清楚你的想法有多智障再來談吧!

      至於民主社會,對不起,全世界廢除死刑的國家,沒有一個是在過半數民眾同意的情況下就實行的,因為這是明顯的對錯問題,不是民粹決定的,你要搞非理性民粹,隨你去丟臉。

      別忘記,台灣有過半北七選了個垃圾總統,好了不起的民主喔!就是因有人把民粹當民主,才會有689笨到選個廢物出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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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少數服從多數的問題就在於片面地將多數意見壓於少數頭上
      事實上正確的民主應該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沒有尊重,那就只是群眾的暴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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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話說哥白尼就是這樣死的。

      民粹跟民主,有多少人搞得清楚其中差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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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不知道毛毛牙對死刑的「隔絕」效果想法如何呢?

    敝人是贊成最終廢死的,但是以現在的法治情形來看,廢除了死刑,那些本來會被槍斃的犯人會被判什麼呢?沒有終身監禁還可以假釋,出來以後繼續害人怎麼辦?況且他們難道不可能越獄?難道不會透過種種暗黑方式「合法」釋放呢?

    也難怪不少人要求先有完善的配套確保那些壞人不會出來害人,才願意放心支持廢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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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http://www.nownews.com/2011/08/07/334-2733528.htm
    請看一下上面的網址連結的報導吧
    連英國的人民都在聯署恢復死刑以及要求政府脫離歐盟
    英國是在1964年之後,開始沒有死刑
    為什麼今天他們的民眾會反彈呢??
    因為他們已經厭倦教化出來的犯人們依舊回到社會傷害他人

    你們的慈悲我很贊同,但是,利用你們的慈悲的犯人呢?

    就拿日本的例子來說吧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
    強姦死者並勒斃11月大的女嬰,更在脖子綁上蝴蝶結

    廢死集團幫此殺人犯辯護,其中誇張的辯護詞是:

    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
    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我想請你靜默一下,並思考辯護團是否是強詞奪理呢?

    再者..犯人在媒體及法官面前,表現出了懺悔的行為及言詞,甚至流出了眼淚
    卻在背地寫了一封信給摯友: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 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看到這裡,您的感想如何呢??

    我並不會否定你們所做的努力,但是,對的事情要用在對的人身上
    你們所提倡的教化,是要建立在真的能分辨好與壞
    眼淚並不是在真心懺悔或是真性情中才流的岀..虛假的眼淚怎麼分辨呢?

    我是一個母親,我並不希望在我兒子長大的未來中看到...
    因為你們錯誤的示範...
    導致我兒子在未來....也可能成為殺人犯...

    請不要說我是幻想..畢竟,已經有一個出現了(方小弟弟的無辜)

    希望你們在推動廢死的議題時,能更慎重的先思考人性...

    我並不是來跟你辯論,而是來告訴你那些言語激動的人的擔憂

    不要把言語過於激烈的人歸類為壞人,不能有先入為主的觀念
    在他們激動的背後的擔憂..你們也應該看到..
    慈悲不是用在特定的人,
    用你們的慈悲...去看一下他們的擔憂,理解他們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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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一個父親,我並不希望我的孩子在你們這種可以用殺人解決問題的思想下受到不良影響,要知道,殺人犯都是因為有這種想法,才會犯下些罪行的(衝動犯當然是例外),所以要避免有這種悲劇,全面的廢除死刑正是第一步。

      你舉一些他國例子,沒錯,我上面也題過,世界上沒有任何伊國是在過半人民支持下廢除死刑的,因為這是明顯對錯問題,不是民粹決定的,你舉這種例子,更證明死刑的必要性,因為要讓社會全面進化,不是幾十年就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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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我看來,你並沒有很好的回覆這位媽媽的問題。
      為什麼廢死可以避免壞人犯罪殺人?你說我們不能認為殺人可以解決問題,因為壞人也會這樣想?但是我們並不能跟犯罪者相提並論,他們殺人更多是為了滿足私慾,我們殺人是因為我們覺得他們太壞了,不能擁有活下去的權利。
      "所以要避免有這種悲劇,全面的廢除死刑正是第一步。"
      支持死刑者大多數並不是認為死刑可以解決問題,畢竟被害人都死了,人死不能復生,唯一的問題就是遏止犯人再次害人,給兇手死刑自然是對社會大眾最有益的懲罰。
      殺人犯殺人也不是為了解決問題,他們更多是為了好玩,你認為像這樣的人活著不會絲毫悔改並且隨時能再危害大眾,留著他幹嗎?我不懂。
      上面媽媽的範例請你去維基看清楚,如果你是本村洋呢?你重要的人要是被惡劣的犯人殺死還褻瀆,你還能說出這種理想崇高的大話嗎?
      我的小舅舅就是被人蓄意撞死的,我能體會那種痛,你能體會我們為什麼堅持死刑的痛嗎?
      你們的慈悲,正建立在我們的悲痛之上!
      你們就是過得太好了,沒有受過傷害,才把這種理想掛在嘴邊,而不去思考廢死之前,應該怎麼樣教育那些從小心靈扭曲的人,他們會殺人都是環境造就的,如果真要廢死,那就等你們把台灣教育成一個女孩獨居可以不鎖門的大同世界再說吧!
      廢死太理想化了。
      要尊重生命,那誰來尊重受害者的生命?廢死只會讓犯罪者爽完還可以再爽而已,而且爽過了只會被關起來,還可以在監獄裡吃免錢的!

      刪除
    3. 當然可以相提並論了,請你不要搞不清楚,什麼叫殺人逞私慾?想要兇手被槍斃,這就叫私慾懂不懂?

      至於什麼再次害人之類的說法就更沒說服力了,這種仇恨與預期心理才是真正造成社會問題的元兇,沒人會閒著沒事殺人好玩,那都是有原因的,而原因就是出在這種覺得「只要我覺得正當合理,殺人就是對的」的心態,簡單說,就是你們的心態。

      去看看白冰冰最近的表現吧!有這種人,當然不缺陳進興,因為是同一種人,只是白冰冰好命所以沒發作而以。

      是於受害者家屬的「情緒性反應」,這用腳趾頭就能理解,不過對錯不會因為你是受害者就自動導像你那邊,太多死刑支持者就是用這種裡忙濫情的角度看待事情,完全失去同理心與理性態度,當然會把事情搞砸。

      我們當然希望社會變得可以女性獨居不用鎖門,而這一點正好是要從廢死開始,只要你維持一種「只要我覺得合理,就可以殺人解決問題」的社會,那治安當然好不起來。

      死刑的態度完全不叫尊重生命,只是在洩慾而已,如果你是受害者家屬,我替你感到遺憾,但如果因為你是受害者家屬,就自以為有道理,我要說,這完全是兩碼子是,更多情況是,受害者家屬的情緒反應正好是建立社會制度時最該避免的。

      你覺得二二八受害者家屬該如何面對國民黨?要不要也來槍斃一下?那可是完全刻意、邪惡、殘暴,而且是組織性、計劃性的殺人阿!

      刪除
    4. 謝謝你的回覆。
      看來廢死跟反廢死真的完全無法互相理解溝通呢,雖然我悲痛地告訴你我是受害者家屬,但是在發生這憾事之前,也一直是反廢死的人,我並沒有因為我成為受害者親屬而改變我的任何想法,一開始真的只是希望那些犯人會遭受處罰,還有令他們害怕死亡而不敢犯罪而已。
      反廢死希望能藉由最恐怖的方式去懲罰那些罪大惡極之人,現在除非真的罪證確鑿很多法官都不太判死刑了,但是只要死刑存在,它的威懾力就存在,我們只是希望藉由這一點去警醒那些惡人而已。
      要知道,很多殺人者並不認為殺人是對的,相反的,他們明知是錯的,仍要逞一時之快而殺人。很多時候,廢除死刑並不會使殺人者向善,只會讓他們更加肆無忌憚而已。
      也許真的是雙方的想法不同吧,你們認為我們執行死刑就是為了私慾,但要不是該人罪大惡極,我們怎麼麼會希望他死呢?
      "沒人會閒著沒事殺人好玩,那都是有原因的"
      你似乎自以為很了解殺人者的心態,但是很多時候他們確實是為了自己爽而殺人,並沒有任何有實質意義的理由。
      也罷,你堅持要說我們想逞私慾就算了,覺得受害者家屬白冰冰跟可怕的加害者陳進興是一樣的也就罷了,但我還是想說一句:別老是拿尊重生命掛在嘴上,我希望你能更尊重受害者家屬脆弱而受傷的心靈,他們希望嫌犯繩之以法、得到應有的懲罰,並沒有絲毫錯誤!而我相信白冰冰與陳進興,並不會是同一種人,因為白冰冰並不會隨意地去虐待並剝奪他人的生命,她完全是因為先被傷害了,才希望對方能夠得到最嚴重的懲罰!但陳進興為了錢,他會!
      白冰冰和陳進興最大的差別就是,陳進興先犯案殺人,所以白冰冰才咬牙反擊,在她被惡人傷害之前,她並不會像陳進興那樣隨隨便便就剝奪他人性命!
      在你推廣廢死之前,請考慮清楚台灣這個環境適合不適合,而不是先廢再說,這是需要去努力的,並不是廢了死刑大家都會變好人!大眾的想法是不會那麼容易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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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沒人說殺人不用處罰,也沒人說廢死就不會發生殺人案件,而是死刑的存在根本沒有喝阻作用,甚至反而有鼓勵作用。

      我才真的希望死刑支持者不要自以為理解兇手心裡想法,死刑根本沒有喝阻效果,這在各國統計裡都有同樣結果。

      如果你本的尊重受害者家屬心裡,那就更不該在社會制度上更加陷害這些家屬沉溺在仇恨當中。

      你說白冰冰,對不起,他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可一點不比陳進興低啊!

      至於大眾想法要改變,第一步就是要先廢死啊!留一個合法殺人的法律在那邊,對社會問本身就是最糟的示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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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在這股為了未來安全,為了嚇阻犯罪,為了免於恐懼,為了被害人的權利,為了遺族
    為了.....正義風氣下
    我們會不會變成只要有死人,就會有死刑的社會阿?
    還是像第三帝國一樣制定社會保安法,刑法第二條
    把社會防禦功能發揮到極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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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我的看法

    廢死是基於理性,而不是基於感性。

    廢除刑罰是智慧的產物,特別來說這應該是唯物主義的產物,也就是大腦功能主義。

    我們不會想要判處一個機器人死刑,或者科以刑罰,除了機器人本身不會痛之外,更重要的是機器人本身的判斷是程式的結果,而不是基於自由意志。

    在今天,腦部科學發達,透過醫學MRI 等等的科技誕生,西醫完全可以對大腦單一區域下功能定義的時代到來,人們卻還是拒絕相信人腦只是機器腦。

    我認為這是一種社會集體不讀書,也不看科學資料的結果。

    廢除刑罰本身的意義在於,謙卑地接受人類只是一種生物機器,接受人類意志系統本身的缺陷 (更確切的說,是"正常"的自然,人所期望的)

    那些在古代屬於戰士的基因,在現代成為犯罪的暴力的基因,那些曾經為人類立下汗馬功勞的人們的後代們,正在承受另一種苦痛,因為制度的轉變而不是人性的缺陷,他們正承受著,因為我們不再需要這些基因,代為承受的卻是人類的個體。

    特別是對於我這樣的結論,犯人=病人。

    所謂的去刑罰化(以隔離取代刑罰),目標是追求像全民健保這樣的效果,不會因為患病(得到暴力基因)而單獨承受。

    一定會有人提出一個論點是 "不要拿我的納稅錢養犯人",但是全民健保的意義在於,幸運的人為不幸的人做點事,因為人人都有可能生病。

    如果今天能做基因篩檢,這輩子注定健健康康的人就不參加保險,這樣的話健保就會垮掉。

    去刑罰化也是一種社會保險,因為人人都有可能成為罪犯,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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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的觀點很有意思,其實北歐國家的觀點也很類似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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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當我們身為家長的,
    在教育孩子的時候,總是需要用嚇阻的教育

    告訴他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會得到什麼樣的逞罰
    過馬路不走斑馬線不看紅綠燈就會車禍受傷
    ((這也是一種嚇阻教育))

    就如同"宗教"...
    總是說做了壞事就會下地獄去受苦受虐一樣
    這是了解人性的祖先們所留下來的教義

    現在很多父母都是實施寵愛教育,
    孩子犯錯只會說:他還小,長大就懂了
    導致現在孩子分不清是非,因為爸媽都沒教育其嚴重性
    更甚至很多父母忘記教育自己的孩子道德觀念

    說到這裡,也許你會說我扯遠了...但..其實道理是相對的
    ((相對論可以引用在很多的地方很多的層面))

    一個國家不讓他的人民知道
    殺人是不行的,是有逞罰的..會怎麼樣呢?

    一個家庭就如同一個小小的國家
    沒有愛沒有教義沒有道德沒有規範..只會形成散沙一般破碎

    我也很期望可以有像你們所盼望的無死刑的和平國家
    依照現在的社會型態真的是不適合....只會導致更混亂

    你們所指出的白色恐怖,政治殺害..
    這也是真實發生過我也知道
    但那是針對戒嚴時期,或是科技未起步的時期

    如果白色恐怖還存在,
    現在的總統或政治人物會任由我們辱罵他們嗎?
    這時代是自由的,但是自由的情況下
    如果沒有一些嚇阻規範..後果真的很難承擔

    拿當初921地震來談談

    地震當時重災區裡2~3天的無政府狀態,搶劫的強姦的樣樣來
    為什麼??因為警察在這時是毫無作用的((也就是嚇阻因素消失了))
    這是我在重災區的親戚們的真實經驗

    看一下史書,研究一下宗教教義,都充滿嚇阻的教義

    人性很其妙,
    有如同你們一樣充滿大愛的
    也有充滿罪惡又無可救藥的
    更有事不關己的....等等舉例不完

    換個角度想
    我的兒子未來如果因為我的教育失敗社會的混亂
    殺害了 跟他敵對的,他看不順眼的,讓他受傷害的...
    我是自私的母親,我會說:我贊成廢死
    ((我相信有這樣的母親))

    我曾經遇過跟我一起討論罷凌的母親
    她給我的結論是:
    我要教育我的孩子去欺負別人,這樣才不會被人欺負

    為什麼呢??因為霸凌沒有法律規範更沒有證據可以依法舉證

    哪麼..是不是會有母親教育孩子在被殺之前先去殺害別人呢?

    因為沒有死刑,所以要先下手為強

    這又是一個相對論了~~

    社會的和平沒有人不想要
    我雖然贊成死刑留法,但執行與否就要看罪刑如何了

    如果是個因為自我防衛而殺死對方
    這種要執行死刑...我也會去抗議要求不可執行

    其實,對於.仇殺.虐殺,計畫殺人,為了利益殺人...
    之外的殺人犯我也不會非得要他們死刑,
    也許,他們經過大赦出來或許真的有更生的可能...
    但是,不是實驗性的每個都放出來

    台灣真實案例裡...殺了女友在獄中也真心懺悔..
    可是呢??大赦出獄之後...
    另一個無辜的幼教老師讓他射殺了...
    之後呢??他又在媒體痛哭流涕...
    我們要這樣重複到什麼時候呢??

    生命很珍貴,我很認同
    犯人的生命珍貴,那麼其他的人就不珍貴嗎??

    其實.我們雙方都是對的,只是雙方擔心的定義不同而已

    也許你們真的有辦法開創一個讓社會去照顧去教育重刑犯
    但是現階段是強求不來的,
    目前人民正厭倦重型犯的重複犯罪

    跟你交換意見很愉快也很感謝你沒有刪除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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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殺人當然要受處罰?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東西?有誰說不要處罰嗎?

      拜託,反廢死的人在這一點一直搞不清楚,有誰說不要處罰嗎?我們要求的只有一點,就是殺人不能成為一種處罰的方式,因為這是一種錯誤的方式。

      可沒說不要處罰,你先搞清楚這點再來吧!附帶一題,別再被那些反廢死的狂人胡說八道所騙了,全世界有誰說殺人不用被罰的?這種謠言是誰在惡意散步,或者說是哪些人笨到搞不清楚狀況然後人云亦云的,先去弄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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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毛毛芽來之前我想回覆這篇一下

    過馬路不走斑馬線不看紅綠燈就會車禍受傷

    這例子我認為不太好

    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容易受傷甚至死亡

    這是事實, 不是威嚇

    但還是一堆人不遵守(儘管會造成生命安全上的損失)

    事實上

    台灣的車禍事故依然不斷,

    大家明明知道不對的事情((包括微不足道的小事

    卻還是犯賤的去做

    我認為這跟人民素質有很大的關係, 並不是光靠威嚇就能解決問題


    另外再回到罪犯問題身上

    你說現階段是強求不來的 "目前人民正厭倦重刑犯的重複犯罪"

    說實在也是不是沒有道理, 我也很討厭有此事發生啊!

    但有多少人想到要讓社會邁向所謂的"下一個階段"?

    還是只是純粹想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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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為廢死之後「及其配套措施」有助於降低重複犯罪啊!要搞清楚,廢死是一整套的制度改革,或者說廢死只是制度健全化的其中一項而已,偏偏他是很關鍵的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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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不否認的確有人只是想反廢死,
    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如此,

    我很想知道所謂的"下一個階段"的定義
    除了廢死之外,還有哪些改革及措施呢?

    現在殺人案件比起過去高出許多,犯人的身分也廣泛很多
    過去大多是流氓的惡鬥做惡下出現犧牲者
    或是利益鬥爭中有權勢的人所犯下的惡行
    現在呢?? 只要生活不下去或想要賺保險費就殺人了
    甚至情殺案件也越來越多...還有虐殺兒童.....
    這樣的情況,說真的要邁向所謂的下個階段..著實讓人憂心

    現在大眾的想法都糾結在
    因為沒有確實落實刑法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這樣的想法也是有道理的,也是現在的事實

    對於我而言,取消對重刑犯的大赦&假釋
    我可能還會放心一點...
    但,對政府來說,卻是對國庫有所損傷的提案,

    我繳的稅金都是固定的,我不會計較那點錢去養他們

    重要的是確實的隔離,有效的確保不會回歸社會的可能

    但,這只是對我而言....大眾的想法又不一樣了

    就連現在的英國大眾都要求監獄應該實施食材的節約
    要求只能給受刑者麵包&水

    我也贊成食材節約的提案
    不要讓人民認為在監獄裡會過的比外界好
    也許,可以柔性的嚇阻某些罪犯

    只是你們大概會覺得這樣的提案很殘酷之類的吧

    我那本來被判決無期徒刑的哥哥
    說他過的很舒適...有魚有肉,有菸有檳榔
    現在出來之後他依舊繼續他原本做的事情
    (為了利益傷害他人)

    人民的素質跟以前相比...該說退步還是進步
    應該說科技的進步..人性的退步
    當然,在人性單純的年代都有殺人犯了
    更何況是現在
    想要改變人性....我覺得是天方夜譚
    要改變社會的素質,就只能先從經濟下手

    我很想回到過去經濟起飛的年代
    單純的人民,熱情的人民很多
    晚上走在路上也可以不擔心搶劫強姦...

    廢除死刑可以降低犯罪的論調
    我不能理解其根據,也不贊成其論調

    我依舊覺得讓犯罪者殺人之前可以想想其後果
    降低生活困苦的或是情緒化的殺人犯罪率
    而不是只想著進監獄永遠可以吃的睡得好

    希望你們能想出好的提案來說服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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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相關配套我說過很多便,已經得再打了,你可以自己去查,至於不當獄政與再犯率的關聯,這是膝蓋想就知道的東西,民粹的非理性很容易理解,但自己要不要變這樣又是另一回事了。

      至於因為有死刑就會讓殺人犯想想後果?算了吧!幾千年來不就是一直這樣想?哪次有效?因為反正會死多殺幾個所造成的死亡案件還更多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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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我贊同死刑繼續存在,且現有法制必須徹底檢討,未來導入終身監禁與修復式正義等概念是必要的。

    不過撇開死刑存廢這話題先不談...

    既然尚未在法律上廢死,已判決死刑定讞的罪犯就該依法執行,我認為應一次槍決所有死刑犯,如此才能保障依法行政與法律尊嚴。

    關於這點,不知版主有何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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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首先,你明支線有法令問題一堆,你居然還放任這個不健全制度殺人?這樣你好意思說那些殺人犯很可惡?你跟他有什麼差別?

    其次,雖然現行依然有死刑,但既然知道這個法令有問題,當然就不該執行,惡法非法,把邪惡的法令當成不可侵犯的聖旨,這是公民的自我貶抑,不但無視他人人權,也同時拋棄自己的人權,非常不可取。

    讓惡法繼續執行,不但不較保障依法行政,而且是踐踏法律尊嚴。

    那種就算是惡法也一定要執行的謬論倒底是哪個豬頭告訴你的阿?何時法律可以比人還要重要,形式主義到這種地步也未免太誇張了。

    何況,死刑陣營不是很愛說殺一個就能有多少嚇阻效力,那你一次全殺了不是很浪費?但又說不想養死刑犯?不然到底要怎樣嘛!死刑論述到處都是矛盾,先整理一下再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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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附帶一題,你都說要有死刑了,還修復式正義個屁,死形式十足的復仇論,一點也沒想過要修復,只要有死刑,修復式正義就不可能建立。

    別忘記,死刑支持找最愛叫囂自己和受害者站在一起,對啦,是站在人家旁邊沒錯,但卻是在補刀,因為殺人償命是仇恨式刑罰,一點修復作用也沒有,你想要建立修復式正義,很簡單,先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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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單純討論沒有筆戰的意思... 版主不用火氣這麼大~

    只要有死刑,修復式正義就不可能建立:
    這句話不對,犯罪學關於修復式正義的論述提到,並非全部的犯罪皆可適用修復式正義,因此保留生命刑為最後手段才有其必要,與其說死刑是復仇主義,我寧願說它是最後的威嚇手段。

    惡法非法:
    我倒認為惡法亦法,若要不執行除非審判過程出現明顯瑕疵,否則仍得一律依法執行,另外提到公民的自我貶抑與踐踏法律尊嚴,那不知法律又是哪些人選出來的代議士訂定的? 這些法律的尊嚴呢?

    但又說不想養死刑犯:
    這我什麼時候說的我怎麼不知道? 我不認為監禁叫做浪費,但目前獄政要改的地方還太多,目前養犯人仍然會花到你我的納稅錢,而且犯人過得挺輕鬆。

    一點小弟在司法之路上的小小意見... 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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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死刑沒有威嚇功能,這已經有許多研究證實了(少數說有效的,也都承認只有極短時間的新聞效果,而且沒有累積效果),相反的,死刑製造更多兇案,這已經有一大堆統計數據佐證了。

      死刑,就只是復仇,他沒有修復任何東西,只是單純破壞。

      是有些惡行無法用修復式正義來解決,但這種惡行豈止殺人?性侵、虐待、霸凌,種類多得很,而我們採取的,不正是社會教育、社會補償、社會隔離等方式,偏偏殺人不是有效方式。

      惡法亦法,這話都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在推托用的,要守這種法的都是受法宰制的對象,你去看看都更、美麗灣、樂生、大埔、核廢、戒嚴、18%......這種惡棍說詞還是少用為妙。

      當你發現惡法,卻還盲目的遵守,這的確是一種自殘。法律是代議士訂的沒錯,正因為是人訂的,難免會有問題,所以公民更該負起責任,在發現惡法的時候立即否定他的效力。

      也正因為是人訂的,所以你明知道他有問題,卻還用來殺人?

      不想養死刑犯(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講,這是開放留言,我的對象是全體),是很多死刑支持者愛用說詞,每次說到終身監禁,就一堆人叫囂不想花錢,其實你可以去問問看這些人,到底超過那個界線你要把它給弊了,以下又不用殺他,還要養他?

      問問看,你會發現很多笑話的,光「可惡到非殺掉不可」的界線都訂不出來了,你還要用這條線去殺人?這很恐怖耶!天知道何時這條線會繞到你我脖子上來。

      其實,在兩種條件滿足之下,我可以承認死刑有其公信力,一是非常明確而不容質疑的死刑界線,二是正確率達到100%的審判,但實際上,能做得到的那個傢伙並不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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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雖然小弟對廢死仍存有疑義,但版主這篇論述精闢,讓小弟受益良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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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想請教若廢除死刑, 樓主的替代主張為何? 終身監禁嗎?

    若不是終身監禁, 則有釋放的可能, 那麼如何證明不會因此提高重大刑案犯罪率? 如何證明不會有再犯, 造成更多被害人的情形?

    若是終身監禁, 則如何避免100%不會有冤獄? 增加的監禁成本由誰負擔?

    感佩樓主張廢死, 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魄力~ 但敝人以上不解之處, 還請樓主解惑,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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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過個人以為... 以下的點當然也都是很重要的, 許多部分相信與廢死主張者的想法是一致的...

      強化被害人補償 / 強化政府改善經濟、教育 & 加強預防犯罪的責任 / 持續改善刑事偵查、追訴審判流程, 以避免誤判...

      另外, 儘量和緩理性的討論, 相信對宣導廢死 or 反廢死的一方都會有加分的效果才是.... 相互戴帽可能無益於真理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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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的,我主張終身監禁,既然較終身監禁,當然有不得假釋或者累積刑期之類的作法,其中累積刑期的方式很多國家都在用,比方說多案累計,判個五百年好了,就算有1/2假釋或1/3假釋,有本事你活活看,這算是在修改最少法條的情況下就能辦到的作法。

      至於終身監禁的冤獄,當然,冤獄難免,所以只要人沒被關到死,至少都還能有某種形式的補償,這是對社會衝擊最少的方式。

      至於終身監禁增加的成本,要知道,其實沒多上多少,反而死刑之前的冗長官司,耗費更多資源,說實在的,這些訴訟費用,就可以養人犯養上好多年了,我還沒算利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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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了解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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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5/today-p7.htm

    無意間看到死刑支持者大推的文章

    不曉得您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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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篇分明是笑話,他自己都承認,殺人犯都是從小案開始犯的,依照死刑支持者的理論,這些人早就該槍斃了,何必等到他殺人,他們這些人隨便把罪犯放出來,不是更可惡?應該當扒手就要槍斃了阿!

      不想辦法改善獄政,等著人家越來越大條,然後弊掉?光這一點就能斷定這傢伙有病了。

      要知道,歧視是加重犯罪的第一兇手,這種把人家預設立場會越來越壞的,才真會敗壞社會,明年初要上映的悲慘世界,裡面又就有這種正義魔人警官,最後他自殺了,因為他知道自己很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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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毛牙牙 大大 偷偷跟你說 其實我也贊成廢死 但那些支持死刑的人更激動 看到以上的留言就知道.... 但話說我覺得你寫的論點實在很好 讓我不時想引用給別人看看 (其實是我沒力氣解釋=口=) 想徵求你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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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淺見為

      不管怎樣反對死刑者也說服不了死刑支持者

      就如同死刑支持者也說服不了反對死刑的人

      我在別的地方也看到這篇文被引用

      結果差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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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你說得沒錯 我也是這麼想XD
      但至少別人問我為啥偏向支持廢死
      我可以具體說給別人聽
      我也不想無厘頭的支持廢死阿~~
      (絕對不是因為覺得他慘忍 目前死刑還算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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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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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要引用沒問題阿!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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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很多民眾可能認為自己身旁的人是「有同理心」的「善良百姓」,所以認為自己不管怎樣都不會變成罪犯,而似乎也至少有些人認為,為罪犯講話就是罪犯同路人,一樣該死,甚至更該死,而似乎很多人也一貫地認為「廢除死刑就是幫罪大惡極者講話,而這樣本身就是傷害受害人與其家屬的」。

    另外有可能因為曾文欽講的話正中了民眾對廢除死刑的一些疑惑(似乎一直都有人說「廢除死刑的話就會有某個王八蛋為了吃免費牢飯而殺人」之類的話),所以才讓民眾對廢死團體和廢死言論本身已有的疑慮和反感被進一步且大幅地加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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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實際上,那段話已經證實是警察杜撰的了......台灣是有死刑的國家,講那種話根本是找死,沒人會這樣自討苦吃的,這種話分明是死刑支持者發明的說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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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那「吃一輩子牢飯而殺人」的話真是警察杜撰的,那麼那些警察是警察失格,因他們以社會正義之名做出不實的指控。

      「以社會正義之名做出不實的指控」似乎算是警察腐敗的一種,但不是收黑錢的那種腐敗?

      另外是否因為大家認為反廢死、打倒廢死聯盟並一切主張廢死的(廢死聯盟並一切主張廢死的在民間被認為是「罪犯同路人」,因其看來為窮兇惡極的罪犯說話之故)是正義的,廢死是極度不義的,以致以反廢死之名幹的任何錯事都沒那麼錯,或甚至這些行為在反廢死之下就是對的、合理的或應當合理的,因為主張廢死的和殺人犯永遠更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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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反廢死的質疑以及偏差行為正是他們法治素養差的證明阿!

      何況,我也題過,支持死刑的人,正是認同可以用殺人來解決事情,這剛好是大多數殺人犯的人格特質,到底誰比較有問題呢?

      刪除
  49. 參考文章,下面可能多少反映了一般民眾對廢死聯盟的看法: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864642

    這邊他下面有人留言提到:「《論語正義》說:「直之反為偽,必若教人以德報怨,是教人使偽也,烏乎可?」現在廢死聯盟,自己未簽「免死刑同意書」,又不顧死者之意願為何,以各種方式阻礙死刑的執行,乃是欺侮死者無知覺,強迫死者以德報怨,自己虛偽不說,還強迫別人虛偽,可以這樣嗎?套句孔子的話,此乃道之賊也!」

    然後還有這篇: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4/143772.htm

    還有這一篇:
    http://lilingming999999.pixnet.net/blog/post/9454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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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這是標準的胡說八道,要說以直報怨,無期徒刑就可以算了,他們是用哪種標準在說殺人是一種「直」的?

      至於死刑同意書,這種東西一點法律效用也沒有,簽個屁啊?至於死者意願,最好他們就知道,連這種邏輯不通的鬼話也能說出口,不是很無知嗎?

      免死不代表不罰,要說這叫以德報怨,我還真要笑死了。

      廢死聯盟用這種程度的笑話,不但說服不了人,反而暴露自己的立論毫無根據,死刑果然該廢。

      刪除
  50.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43952192319685/permalink/447837265264511/?comment_id=448098655238372&offset=0&total_comments=68

    一些人對你的這篇文的反響,還有人說你曾經刪過受害者家屬的留言,他說:


    我之前看到他有一篇文章有受害者的留言,受害者是當年被陳進興性侵過的小女生,對他的文章沒有評論對錯,只說:

    「我知道陳進興伏法後,雖然身上的傷痛沒有消失,但是我很高興以後晚上睡覺時,還要盯著大門看就怕他又闖進來污辱我的夢魘消失了!」

    ....結果這位老兄立刻刪除這篇文章,怎麼找也找不到,果然碰到真正的受害者發聲,這位正義魔人立刻就威風大減了~(茶)



    不知這是否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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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有刪阿!這篇我印象很深,我也說過了,受者的情緒化反應是可以理解的,只是沒必要整個社會跟著陪葬。

      反正死刑愛好者也只能扯這些有的沒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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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匿名13/3/14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5/143977.htm
    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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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篇已經證實是東森造假的新聞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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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verloc4/6/15

    大大您好,請原諒我這麼稱呼,因為我第一次來到這個部落格^_^"
    因為在台灣大部分的人都認為冤獄不是問題,比起重大殺人事件發生機率,冤獄機率不大,加上台灣人只記得江國慶案,在這裡我想提供一個美國的冤獄案件給您參考:

    美國是少數西方國家中還保留死刑制度的國家,所以主張保留死刑的人很喜歡提美國的例子,可是他們不曉得美國真的發生過錯殺死刑犯的事件。
    有一個當年十七八歲的青少年被認為是三個八歲小男孩命案的主嫌,在被關了十幾年後,執行槍決死了。前幾年發現一項新證據,調查結果顯示兇手可能另有其人,不是這位死刑犯。

    這個人當年在案發當天曾經跟死者見了面,而且他本身平時跟另外兩個死黨喜歡邪教崇拜的事物,而三個小男孩被發現時,鑑識結果認為是先被綁在樹上殺害,再丟到旁邊的溪河裡滅屍,所以這個年輕人才會被認為他的動機跟嫌疑都是最大的。無奈當年的調查找不到新事證,才判處他死刑定讞。目前的狀態是尚未有其他明確的嫌疑犯,所以兇手還是算在這個錯殺的人頭上=_=;;

    不是辦案人員豬腦袋(實際上辦案人員真的很努力調查),或是鑑識技術太差(實際上鑑識結果很快就排除了其他嫌疑人),而是當年真的就是找不到證據證明他是無辜的,但是他到底那天有沒有殺了那三個小男生,沒人知道。應該只有那三位被害者跟真正的兇手才知道吧…

    另外還有一件德國的案子,不算冤獄,但是我認為對死刑制度存廢也有可參考之處,不過那又是另一個議題了,所以這裡暫且按表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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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其實冤獄的例子很多,沒被查到的保證還更多,每件都能證明死刑是不公不義的。

    就拿蘇建和案來說好了,因為死刑存在的關係,對受害者家屬反而造成極大痛苦,因為政府只關注在要判人死刑交差了事,完全忽略受害者家屬的扶助,甚至在挺死陣營整天傳遞仇恨的狀況下,變成「反正你殺個人給我抵就對了」。

    於是他對蘇建和已經有了很不健康的仇恨心態,那怕已經被證實是冤獄事件,他也不甘心。

    這正是死刑糟糕之處,因為對受害者家屬是極大傷害,而且也會讓他們得不到應得的扶助,只因為政府跟挺死陣營偷懶用殺人打發掉自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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