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簡稱文創業)的概念在這幾年非常走紅,紅到幾乎什麼東西都要放進這三個字,不然最少也用文創還是創產兩個字,總之到處都是,尤其是政府相關報導。
其實這是三種東西耶!
文化,字典的解釋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包括宗教、道德、藝術、科學等各方面。」,基本上可以用來涵蓋整個國家的「一切」,簡直無所不包--那也差不多等於什麼都沒解釋。
請注意,他說的是「總」成果,但實際上我們在使用這個詞彙的時候,文化指涉的對象可以是國家,但也可以是族群、個人、團體,當然也可以是全人類,總之,文化在使用時的定義,是需要看文化一詞指涉的對象,以及接受訊息的人是誰,才能比較肯定的。
創意比較容易理解,創造性的,簡單說,新的思維。
然後是產業,這也容易了解,最簡單說的解釋,就是有東西(或點子)可以賣,可以賺錢,而且規模足以成為一項專門職業。
問題來了,三個字合起來,其實是有問題的。
比方說文化創意,就是要在文化上面有新的思維,不管是全新的、翻新的,還是合成出一個新的,總之,文化要引進新的東西。
然後是創意產業,這是指把創意包裝成可以賣錢的東西。請注意,「真正突破性的創意,一開始往往看起來像在開玩笑」,換句話說,要用創意來進行產業,最後都會趨於保守,簡單說,「稍微改一下」,反正「跟以前不大一樣」就算了。
而文化創意產業就更麻煩了,一個新的思維,能立即被接受成為文化嗎?更何況還要能賣錢,想也知道不大可能,那簡直是萬中選一,哪能像像在這樣遍地開花啊!
把傳統點心,用新的包裝手法包裝(尤其是越包越小),然後弄個形象公仔,上網貼個影片,接著大賣,這是文化創意產業嗎?
把國外電視節目,用另一個名稱,而且是低人家好幾倍的預算,接著找幾個小女生穿少一點,弄一些話題,這是文化創意產業嗎?
更直接的是,花高得嚇人的預算,弄一個可笑的學生等級短期公演,這樣叫文化創意產業?還虧錢耶!
文化創意產業在台灣已經被玩爛了,更慘的是,傳統文化在文創成為顯學的時代,被嚴重邊緣化,因為現行所謂文創業,其實只是傳統文化的廣告業而已,想不到這個廣告業反過來成文創業主體。
文化圈的朋友,該回頭注意一下傳統文化(不需要是古老的,而是現有的)了吧?沒有傳統文化,真正的創意是不可能產生的。
如果政府一直把文化創意侷限在產業層面,那永遠都是廣告業在承包業務,而你要廣告業承受文化內涵……只能說有人買東西只看包裝的,文建會這幾年一直出包不是沒原因,因為都是廣告業在承攬文化業務,要說那些是文化圈的人,對不起,那是廣告業的人。
說實在的,台灣各級政府都一樣,甚至學校也一樣,這幾年一些傳統小鎮、社區、手工藝品之類的,冒出許多「文創成果」,裡頭有一大半是學生進駐幫忙,但其實做的都是產品包裝行銷,簡單說,只是廣告業的工作。
這些學生有幾個曾經親手進入他們所謂「文化創意產業」的範圍,沒有,只是介入產業這個末端業務而已,文化?
不尊重文化就不可能有好的創意,只想著要賣錢也不可能產生足以形成文化的創意,台灣的文創業還要做產品包裝設計到什麼時候呢?
其實這是三種東西耶!
文化,字典的解釋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包括宗教、道德、藝術、科學等各方面。」,基本上可以用來涵蓋整個國家的「一切」,簡直無所不包--那也差不多等於什麼都沒解釋。
請注意,他說的是「總」成果,但實際上我們在使用這個詞彙的時候,文化指涉的對象可以是國家,但也可以是族群、個人、團體,當然也可以是全人類,總之,文化在使用時的定義,是需要看文化一詞指涉的對象,以及接受訊息的人是誰,才能比較肯定的。
創意比較容易理解,創造性的,簡單說,新的思維。
然後是產業,這也容易了解,最簡單說的解釋,就是有東西(或點子)可以賣,可以賺錢,而且規模足以成為一項專門職業。
問題來了,三個字合起來,其實是有問題的。
比方說文化創意,就是要在文化上面有新的思維,不管是全新的、翻新的,還是合成出一個新的,總之,文化要引進新的東西。
然後是創意產業,這是指把創意包裝成可以賣錢的東西。請注意,「真正突破性的創意,一開始往往看起來像在開玩笑」,換句話說,要用創意來進行產業,最後都會趨於保守,簡單說,「稍微改一下」,反正「跟以前不大一樣」就算了。
而文化創意產業就更麻煩了,一個新的思維,能立即被接受成為文化嗎?更何況還要能賣錢,想也知道不大可能,那簡直是萬中選一,哪能像像在這樣遍地開花啊!
把傳統點心,用新的包裝手法包裝(尤其是越包越小),然後弄個形象公仔,上網貼個影片,接著大賣,這是文化創意產業嗎?
把國外電視節目,用另一個名稱,而且是低人家好幾倍的預算,接著找幾個小女生穿少一點,弄一些話題,這是文化創意產業嗎?
更直接的是,花高得嚇人的預算,弄一個可笑的學生等級短期公演,這樣叫文化創意產業?還虧錢耶!
文化創意產業在台灣已經被玩爛了,更慘的是,傳統文化在文創成為顯學的時代,被嚴重邊緣化,因為現行所謂文創業,其實只是傳統文化的廣告業而已,想不到這個廣告業反過來成文創業主體。
文化圈的朋友,該回頭注意一下傳統文化(不需要是古老的,而是現有的)了吧?沒有傳統文化,真正的創意是不可能產生的。
如果政府一直把文化創意侷限在產業層面,那永遠都是廣告業在承包業務,而你要廣告業承受文化內涵……只能說有人買東西只看包裝的,文建會這幾年一直出包不是沒原因,因為都是廣告業在承攬文化業務,要說那些是文化圈的人,對不起,那是廣告業的人。
說實在的,台灣各級政府都一樣,甚至學校也一樣,這幾年一些傳統小鎮、社區、手工藝品之類的,冒出許多「文創成果」,裡頭有一大半是學生進駐幫忙,但其實做的都是產品包裝行銷,簡單說,只是廣告業的工作。
這些學生有幾個曾經親手進入他們所謂「文化創意產業」的範圍,沒有,只是介入產業這個末端業務而已,文化?
不尊重文化就不可能有好的創意,只想著要賣錢也不可能產生足以形成文化的創意,台灣的文創業還要做產品包裝設計到什麼時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