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網路上跟人家論及中立,但中立是什麼,我覺得有必要好好釐清。
字典裡的中立,解釋是:『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
老實說這種解釋稍嫌單純,比方說最常見的一種說法,就是「我不支持藍也不支持綠,反正兩邊一樣爛。」
這樣代表你是中立立場?你是中間選民?錯了,不但完全錯誤,而且你離中立可遠著。
在正式進入中立議題之前,我們要先談一個關鍵性的詞彙,也就是「價值」。
上面提到字典的解釋,有「對立的各方」這段敘述,這個對立,指的就是價值的對立,而價值到底是什麼?其實這是一個多層次的東西,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價值判斷,而且不同價值觀會堆砌出另一個不同的價值,讓我們用來判斷不同的事情。
比方說死刑存廢與否是一個價值判斷,但在這個價值裡面,還包含了人權價值、生命價值、法治價值、教育價值,甚至更實際的,投資的金錢價值等等。而每一個價值都有他的理由與邏輯存在,也因為這樣,這類價值問題都很複雜。
但就算如此,還是有「價值中立」的存在,大家不妨參考下圖:
這個圖叫「『自以為的』客觀價值中立」,座標中間就是價值中立,而這個中立,是由自己省思自己而得來,「對自己而言,每個自我都處在座標中心」,但若由旁人來看,可能就不那樣中心了。要注意的是,你要先有價值選擇,如果沒有價值選擇,你就跟「這個價值」的價值中立一點關係也沒有。
比方說常見的死刑議題,如果你選擇了執行死刑這個價值,那你是屬於「反正壞人都該死」這種意識型態,還是「反正死刑定讞就該執行」的教條主義者,或者你是反正就死刑嘛!懶得動腦的,或者都可以,要殺就殺吧!的混沌者?
如果你選擇的是廢死的價值,那你是「上帝才能決定」的信徒,還是人權最偉大的教條主義者,或者不需要理由,反正殺人就是不好的無思考者,還是隨便啦!不要殺人就不要殺的混沌者?
注意,死刑的存與廢兩者「之間」並沒有價值中立,因為這是兩個對立價值,你沒辦法在價值上同時又存又廢(實務上則有可能)。所以如果有哪個人跑來說他在這個議題上是中立的……去騙別人吧!
不過對當事人而言,自己都是中立的好人啦!有些人會自謙「我這個人是比較偏激啦!」,算了吧!這句話接下來就是「但是……」,所謂「但是之前的都是廢話」,一點反省也沒有嘛!
常見狀況是,有人會「自稱」在某議題上是中立的。
是嗎?我們再看一下上面字典裡的定義: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
不傾向任何一方喔!偏偏這種人接下來說的話,都是很明顯偏向某一方,算了吧!這樣也敢跟人家說你中立,中立意味著「你根本就沒有意見」,還在那邊囉哩八縮一堆幹嘛!只要出口提出你的價值意見,你就不中立了。
好啦!如果你選了一個價值,就表示「你覺得你的選擇是對的、是好的、是有利的」,這時,價值的中立就變成另一個型態,如下圖:
最簡單的比喻就是裁判,裁判要公正,是由於他是「不相干的第三者」,然後他依照一個明確的邏輯,通常是比賽規則,或者過往慣例,然後由他做出狀況判斷。請注意,這時候他就不再中立,而是使用制度價值做出判斷,依狀況把價值對錯歸於某方。
制度本身是中立的,但裁判依制度,決定自己要偏向某方,讓某方得分,或者判定某方犯規。
法官也是,因為他最後要做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要不然就是其他判決,像發回更審之類的,總之他會做出價值判斷--對整個案件而言不再中立,雖說制度是中立的。
如果你從頭到尾都說這不甘你的事,那你一點也不算中立,你只是跟這件事情無關而已。讓我們回到字典裡的解釋:『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這個解釋就是漏了最後一段,除非你對這件事情一直不做出最後的抉擇(傾向某一方),不然,中立的最後就是為了不中立--透過制度價值的中立來讓大家相信你最後的不中立。
在一般的辯論或討論之中,那個制度價值,就是邏輯。當然,因為一般常演變成激烈爭吵的議題,通常就是有多重價值可以分解的事項,像死刑、毒品、性交易這種,於是邏輯的漏洞很容易產生,而扭曲的邏輯也常可以唬人,於是大家拿著這些邏輯來護身,做出自己的選擇,並借此用來攻擊或者說服其他人。
至於當你本身就是關係人(比方說討論台灣前途),你跟人家中立個什麼勁啊?當事人自己就是一方,就看你要向哪一方靠攏,或者自己建立一個價值選項讓人家靠攏,要不然就是混沌遊走四處耍白而已,自稱中立,你省省吧!
另一個比較需要注意的中立,就是行政中立,這也是典型夾在多方之間,然後有一套制度價值讓你遵守的狀況,不同的是,行政中立是公務員與國家的特別權力義務關係,在行政上面,公務員的價值選擇受到特別限制,這代表你最後做出來的價值選擇「必須與任一競爭中的價值做出區隔」,不然你就有行政不中立的嫌疑。
比方說文建會要騎腳踏車,這沒問題,但你口號跟政黨候選人口號一樣,你就是行政不中立,而公務員是不被允許行政不中立的。不然你換個口號嘛!你私底下支持某人是你的自由,行政作為在表面上就是不可以這樣。
最後再來整理一下,所謂中立,依字典解釋是:『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要看清楚,是『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換句話說,你已經涉及這個價值的判斷,不再是無關的人,然後你要『不傾向任何一方』,這代表了你必須自己有一套價值衡量工具來判斷整個價值體系,而最後,你會依照你的價值,來判斷你比較傾向哪一方,或者自成一方,這個時候,中立就不存在了。
簡單說,中立是一個任務導向的狀態,最後的要求是做出一個可以說服自己或他人的價值判斷,所以中立的持續時間其實有只有這麼一段而已,而如果你是當事人,哪來時間讓你中立啊!你最多事先有初期判斷,然後累積資訊來調整自己的價值觀而已啦!
下次有機會進行討論、辯論、吵架的時候,就別再一直把中立掛在嘴上吧!十之八九會被取笑的。
字典裡的中立,解釋是:『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
老實說這種解釋稍嫌單純,比方說最常見的一種說法,就是「我不支持藍也不支持綠,反正兩邊一樣爛。」
這樣代表你是中立立場?你是中間選民?錯了,不但完全錯誤,而且你離中立可遠著。
在正式進入中立議題之前,我們要先談一個關鍵性的詞彙,也就是「價值」。
上面提到字典的解釋,有「對立的各方」這段敘述,這個對立,指的就是價值的對立,而價值到底是什麼?其實這是一個多層次的東西,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價值判斷,而且不同價值觀會堆砌出另一個不同的價值,讓我們用來判斷不同的事情。
比方說死刑存廢與否是一個價值判斷,但在這個價值裡面,還包含了人權價值、生命價值、法治價值、教育價值,甚至更實際的,投資的金錢價值等等。而每一個價值都有他的理由與邏輯存在,也因為這樣,這類價值問題都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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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自己為的」客觀價值中立 |
比方說常見的死刑議題,如果你選擇了執行死刑這個價值,那你是屬於「反正壞人都該死」這種意識型態,還是「反正死刑定讞就該執行」的教條主義者,或者你是反正就死刑嘛!懶得動腦的,或者都可以,要殺就殺吧!的混沌者?
如果你選擇的是廢死的價值,那你是「上帝才能決定」的信徒,還是人權最偉大的教條主義者,或者不需要理由,反正殺人就是不好的無思考者,還是隨便啦!不要殺人就不要殺的混沌者?
注意,死刑的存與廢兩者「之間」並沒有價值中立,因為這是兩個對立價值,你沒辦法在價值上同時又存又廢(實務上則有可能)。所以如果有哪個人跑來說他在這個議題上是中立的……去騙別人吧!
不過對當事人而言,自己都是中立的好人啦!有些人會自謙「我這個人是比較偏激啦!」,算了吧!這句話接下來就是「但是……」,所謂「但是之前的都是廢話」,一點反省也沒有嘛!
常見狀況是,有人會「自稱」在某議題上是中立的。
是嗎?我們再看一下上面字典裡的定義: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
不傾向任何一方喔!偏偏這種人接下來說的話,都是很明顯偏向某一方,算了吧!這樣也敢跟人家說你中立,中立意味著「你根本就沒有意見」,還在那邊囉哩八縮一堆幹嘛!只要出口提出你的價值意見,你就不中立了。
好啦!如果你選了一個價值,就表示「你覺得你的選擇是對的、是好的、是有利的」,這時,價值的中立就變成另一個型態,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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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對與錯是兩個端點,圓心跟圓周,中立喪失意義。 |
從這裡開始,就是網路上常見吵架的關鍵,因為每個價值都意味著一個圓,而大家都守在自己價值的圓心上,以外的就是錯誤。其實這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因為這類討論本來就是這樣,不然根本討論不起來,問題只在於會不會變吵架而已。
還有一些常被誤用的中立,比方說是非問題,或者態度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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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是非問題、態度與手段,都無法有中立存在,因為無法「不偏袒」某一方。 |
對錯的問題,如圖二所示,根本毫無中立可言,偏偏很多人喜歡主持正義,先把兩邊都罵一罵,然後加起來除以二,就自以為成功折衷,其實也不過是「沒錯那樣多」而已,還不是一樣錯,何況折衷方案常常反而四不像,更加可笑。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台灣前途的選擇權。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自決,與完全不讓人民決定,這是是非題,一個是民主,一個是反民主(當然,如果你覺得民主一點也不重要,這是你的價值選擇)。
人民自決,指的就是公民投票,是非的兩個端點,一是開放公民投票,一個就是不讓你投票,今天有個人才說要折衷一下,於是出現「兩岸人民共同決定」、「選總統就是授權」、「民調也可以」的「中立」說法。
算了吧!向錯誤靠攏的結果還是錯,而且還是一種不知羞恥的詐騙,因為這種假中立通常是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想透過假中立來達成錯誤價值,偏偏很多人吃這一套,把中立扭曲到極致就是這副德性。
台灣人很習慣搞那種個打五十大板的蠢事,而且做這種事的人也常自以為比較高級,只因為他「中立」。很奇怪,何時中立跟高級可以畫上等號,自稱中立、強求客觀之類說法,其實都很愚蠢,那只代表你的立場跟人家不一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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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假中立常由第三方假扮,不明所以的人常受這種蠱惑,而失去正常判斷能力。 |
大家看看圖四,很多自稱中立的人,其實只是「另一方」,與中立無關,當然,第三方意謂著新的價值選擇,可以提供較多樣化的思考,對討論而言不見得是壞事,但打著中立旗號招搖壯騙,卻也常引起更大反彈,因為大多數人,會按照圖二的思維(雖然自己可能不承認)來做判斷。假中立其實是把自己推進對方價值裡錯誤的範圍,而不是跳脫原有價值圈,建立新的價值。
這也是政壇常見到的,跑出所謂第三勢力,但所謂超越藍綠的訴求,最後通常都是四不像,除非是向綠黨這樣有自己的價值圈(不過這個價值圈太小,訴求的價值種類也太少,容易在大選的多樣價值衡量中被割捨,但大型政治勢力也常表示著價值的混沌與不確定,不見得比較好),不然最後結局通常都是笑話而已,大家不妨看看那些標榜什麼中道的傢伙最後下場如何,這些號稱中立者其實只是要招搖壯騙而已啦!最後還是找臭味相投,或者錢多的人取暖去了。
不過台灣所謂中間選民,其實很多是屬於圖四裡的混沌族群,這些號稱「中間」的人,說穿了一點也不中間,不過是遊走在各價值,或者如圖一所示,是腦袋空空的一群,也沒什麼中心思想或價值判斷,雖說因為人數不少,有爭取的價值,但講白一點,如果他們沒有自己學習建立自己的價值觀,也不過是一群選舉時拿來讓人騙騙的工具罷了。
反而那些在藍綠兩大勢力之中,努力堅持的其他立場,才真正值得尊敬(雖然可能對他們的價值嗤之以鼻),畢竟他們沒有假中立,而是守護自己的價值,不過政治實力才是確保理念落實的關鍵,這種現實問題,對理想家而言,是需要在實務上做多少妥協的不得已課題。
好吧!說一堆中立的問題,那到底有沒有立場中立這種事情?當然有,而且非常多,只是不能跟價值中立混為一談就是了。
制度本身是中立的,但裁判依制度,決定自己要偏向某方,讓某方得分,或者判定某方犯規。
法官也是,因為他最後要做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要不然就是其他判決,像發回更審之類的,總之他會做出價值判斷--對整個案件而言不再中立,雖說制度是中立的。
如果你從頭到尾都說這不甘你的事,那你一點也不算中立,你只是跟這件事情無關而已。讓我們回到字典裡的解釋:『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這個解釋就是漏了最後一段,除非你對這件事情一直不做出最後的抉擇(傾向某一方),不然,中立的最後就是為了不中立--透過制度價值的中立來讓大家相信你最後的不中立。
在一般的辯論或討論之中,那個制度價值,就是邏輯。當然,因為一般常演變成激烈爭吵的議題,通常就是有多重價值可以分解的事項,像死刑、毒品、性交易這種,於是邏輯的漏洞很容易產生,而扭曲的邏輯也常可以唬人,於是大家拿著這些邏輯來護身,做出自己的選擇,並借此用來攻擊或者說服其他人。
至於當你本身就是關係人(比方說討論台灣前途),你跟人家中立個什麼勁啊?當事人自己就是一方,就看你要向哪一方靠攏,或者自己建立一個價值選項讓人家靠攏,要不然就是混沌遊走四處耍白而已,自稱中立,你省省吧!
另一個比較需要注意的中立,就是行政中立,這也是典型夾在多方之間,然後有一套制度價值讓你遵守的狀況,不同的是,行政中立是公務員與國家的特別權力義務關係,在行政上面,公務員的價值選擇受到特別限制,這代表你最後做出來的價值選擇「必須與任一競爭中的價值做出區隔」,不然你就有行政不中立的嫌疑。
比方說文建會要騎腳踏車,這沒問題,但你口號跟政黨候選人口號一樣,你就是行政不中立,而公務員是不被允許行政不中立的。不然你換個口號嘛!你私底下支持某人是你的自由,行政作為在表面上就是不可以這樣。
最後再來整理一下,所謂中立,依字典解釋是:『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要看清楚,是『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換句話說,你已經涉及這個價值的判斷,不再是無關的人,然後你要『不傾向任何一方』,這代表了你必須自己有一套價值衡量工具來判斷整個價值體系,而最後,你會依照你的價值,來判斷你比較傾向哪一方,或者自成一方,這個時候,中立就不存在了。
簡單說,中立是一個任務導向的狀態,最後的要求是做出一個可以說服自己或他人的價值判斷,所以中立的持續時間其實有只有這麼一段而已,而如果你是當事人,哪來時間讓你中立啊!你最多事先有初期判斷,然後累積資訊來調整自己的價值觀而已啦!
下次有機會進行討論、辯論、吵架的時候,就別再一直把中立掛在嘴上吧!十之八九會被取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