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的意義與提醒--討論一些違反平權概念的左膠思想

最近突然有人又開始討論服裝在性傷害中的影響,與提醒注意安全是是在檢討受害者的事情。

猜猜哪邊是日本製,哪邊是國民黨製

其實這件事情不難理解,問題出在過去幾十年來左膠政治正確當道,其實已經相當程度扭曲了各種觀點問題,而且左膠扭曲的東西不限於平權議題,而是氾濫至每個層面,製造出更多社會問題。

其實這幾年也一直有很多學者陸續提出反思,尤其是許多社會學研究不但沒有協助釐清問題,反而扭曲為左膠政治正確的傳聲筒,讓社會研究公信力大減,只是這類反思常會受到瘋狂攻擊,造成很多人噤聲不語的情況,但長期下來受害的會是整個社會。

想看這種抱怨,可以去看「失控的同理心」與「真確」,不過我們現在針對「服裝」與「提醒」這兩點來談。

先說服裝,許多研究,或者不是研究,而是一個設計過的展覽,針對「性侵害」受害者受害時的服裝做討論,得出一個「並不暴露」的結果,然後連結成「性侵害」與「服裝是否保守暴露」無關的結論。

但這種解釋其實有非常大的錯誤,幾乎讓這個解釋完全失去價值。

首先,有幾個名詞要先分清楚,一是性傷害,性傷害範圍極大,不是只有性侵害(A類),性侵害是性傷害裡面最嚴重的一種,但也是數量最少的。

再來是性騷擾(B類),也就是說,雖然沒有直接侵害,但可能在接觸或非接觸上面已經造成「法律定義中的不適」(我要先強調「法律」這一點),而這事件的數量遠遠超過性侵害,是法定罪行中的主要構成。

最後是「法律之外但足以讓你不舒服」的性相關行為(C類),簡單說就是不足已定罪,但可能引起不舒服的事件,比方說有人盯著你的乳溝看,這其實完全不犯法,但你可能不舒服。而要知道,這種的數量更大,是性傷害類型裡最龐大的一種,而且「不犯法」。

大多數研究針對的都是「性侵害」,因此適用的範圍很小,簡直算是特例,若是一般預防性的討論,其實往往不會特別針對這個,而是直接針對上面的B與C,因為A已經在統計上呈現「大多由熟人為之」的結果,若要針對A類預防,其實「效益很低」(也就是防禦者成本很高的意思),但對於「大多由陌生人為之」的B與C,預防則有積極效果。

我們先回到上面講到的展覽,要知道,因為性侵害大多是熟人為之,因此幾乎都是有一段時間的醞釀期,這醞釀期正是加害者性妄想的期間,引發性妄想的東西「五花八門」,也因此你的防禦效果比較有限(但不是沒有),因為案件發生會跟時間地點是否適合作案比較有關,不過在醞釀期又是另外一回事,因為很多性侵犯的說詞都是「對方常常引誘他」,這個引誘跟服裝、行為有關,比方說因為是家人所以穿得比較隨性之類的,因此只討論「事發當時」服裝是錯誤的。

至於性騷擾與不構成犯罪的C類,更不能拿來類比,因為B類的統計數據正好與A類相反,絕大多數是陌生人為之,C沒詳細資料,但大家自以想一下。

因此你要說跟服裝無關……呵呵,這樣說好了,如果你要說「完全」無關,那就代表「案件發生時的服裝呈現隨機狀態」,但顯然不是,因為左膠最愛宣稱的,其實是「事發當時服裝保守」(哎呀!怎樣叫保守我們再談),那麼,反倒該解釋為「保守的服裝容易出事」不是嗎?怎麼可以解釋成與服裝無關?你反而該鼓勵大家「穿著暴露可以保護自己」不是嗎?怎麼反而說無關呢?

這也是幾年前那個展覽「真的就只是政治正確宣傳樣板」的原因,因為他沒有帶來有意義的討論,因為你的展出內容不是多元服裝,而是政治正確服裝。

當然,畢竟是展覽,而也的確也些警方數字顯示性侵害「案發當時」的服裝並不「特別」,但這是廢話,因為熟人性侵最常見的場景就是家裡面,而通常我們提醒注意安全的都是針對外出,因此打從一開始這些資料就沒有拿來引用在「注意外出安全」討論裡面的價值了。

小結一下,所謂性侵與服裝無關的說法,只有在性侵事發當下有意義,對於「整體」性傷害的防治,是沒價值的說法,因此在討論是否該提醒大家注意服裝這一點上面,引用這些資料是毫無意義,甚至是反證的。

但服裝到底影響層面有多大?這樣說好了,如果認為服裝與誘發犯罪無關,那所有的服裝設計科系都可以關門了,因為服裝就是跟犯罪有相關(高低一回事,但不會是無關)。

這樣說好了,如果你要去應徵工作,你會不會注意自己外表?例如刮鬍子、穿襯衫、皮鞋擦亮?如果你今天要去約會,你會不會化妝、貼搭配的衣服,連飾品包包都要挑選?

為何要做這些事情?原因很簡單,因為大家都很清楚服裝會影響旁人對你的觀感,服裝與情緒反應有關(雖說每個人反應不同),而挑選服裝就是有意識的要去延伸自己的主體,同時期待人產生影響。

因此如果你期待服裝只帶來好的影響不會帶來不好影響,那你幹麻嫌柯文哲的高腰褲?

當左膠高喊穿衣服的自由時,其實是在侮辱服裝的本質,因為服裝從來都是目的性的,因此你雖然有挑選的自由,但這份自由其實是受限於你所要的目的,但也無可避免的你也要去顧及對他人所產生的影響,因為這正是你要的目的,或者說有違背你目的的可能性。

也因為每個人其實觀點有差異,這是多元社會的正常現象,所以出於善意,對人提供意見是極為正常的事情,畢竟這也是個人自由。

有選擇的自由,有提供意見的自由,也有接受與否的自由。

當然,如果是「規定」就不大一樣了,但有趣的一點在於,很多時候人會自動默許他者的「規定」,比方說面試要穿套裝(哪怕其實沒規定),但對於親人的「建議」,又會暴跳如雷……呵呵,還真是自助餐。

因此你說服裝與性傷害無關?我聽你在放屁勒!你穿著露乳溝的低胸服張跟穿套頭服裝,你覺得那一種比較容易被人家盯著看?這還只是盯著看的情況,反正人帥性高潮,人醜性騷擾,這也是這類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原因,因為你的感覺其實涉及「外貌歧視」,因此不能純粹說是對方的錯,但如果這樣都能造成你不舒服,你跟我說這不會提高性傷害風險?算了吧!

要知道,因為性騷擾以上就構成犯罪,因為「能否得手」才是犯罪者主要衡量條件,因此時間地點影響可能更大,但完全不表示服裝與誘發無關,其實在不構成犯罪的行為裡面,例如令人不快的注視、吹口哨、帶性暗示的搭訕,正是「因為不構成犯罪所以可以放心去做」的例子,而這可是決大多數人感到不舒服的狀況。

這正是大多數我們覺得該注意與避免的狀況。

你大可說你包緊緊也被騷擾,那恭喜你,你或許在外觀統計上屬於比較誘人的那種,至少符合犯罪者喜好,不需要服裝就能誘發,但你要說服裝對情緒沒有影響?那電視上那一堆內衣廣告基本上都可以廢掉了,因為除了訴求舒適以外,內衣廣告一半的訴求就是性吸引力,而你跟我說服裝只會帶來正向力量,完全不會引發犯罪動機(或至少性幻想,只是沒有去執行)?

因此堅持服裝與性犯罪無關的,基本上都只是笑話。

但接下來問題又不同了,怎麼穿才安全?

問題不是這樣看的,不是怎麼穿,而是「怎樣」可以提高安全係數,這個「怎樣」裡面,服裝只是一部份,比重大小則跟時間地點有關,也跟個人狀態有關,也跟個人接受度有關。因為很可能穿著高危險係數服裝的人,早就有心理準備,因此避開時間地點等其他因素的危險,而穿著相對保守的人,或許正因為如此輕忽時間地點等因素,而我上面提過,「犯罪」類型的行為準則,看的是能不能得手,這部份時間地點影響會比服裝大。

但服裝卻實在的影響了穿著者的自我概念,這才是自我武裝的重點。

我沒限制你的服裝選擇,實際上你的確有權自由選擇,我唯一要講的,只是希望你想好自己的服裝代表什麼,而且做好心裡準備而已。別忘記衣服是被別人看見的,有些跟你說幹麻管別人怎麼看待服裝的,我只會說他有病而已,最好你這輩子從來沒有為了特定場合挑選服裝過。

當然,可能會說難道為了安全我就不能穿我最愛那的件衣服嗎?

我們先假設你自己評估那件衣服安全係數偏低好了(請用你自己的標準,我可沒說什麼保守或暴露之類的),也就是說你覺得這件衣服除了你想要給看的人以外,可能也會吸引你不喜歡的人注意。

我先強調,這絕對是他人的錯,你當然可以穿這種衣服,只是這就是穿衣服的代價,在未達到違法的侵犯界線之前,你自己心理建設要夠。

我同學說過,她高中念女校,學校附近有遛鳥俠。制服當然稱不上暴露,但制服老實說安全係數不高,因為以制服為性幻想對象的犯罪者數量其實還不少,而且制服沒有選擇。

但同學表示被嚇幾次以後反而會開始嘲笑對方,甚至互相傳授以後,很難嚇到人了。

但對方本意似乎也不是要嚇人,就單純要給你看而已,總之要抓他也不容易,學生也懶得抓他,只告訴教官,然後報警,但過一陣子還是會有這種人出現……

這就是服裝的心理武裝,而當你穿低胸、熱褲,你就不能抱怨有人盯著看,如果你會因為這樣覺得受到傷害,那在你心理武裝與服裝能配合之前,我建議你選擇裡心目中安全係數高的衣服。

實際上在性侵害受害者的處理上也是這樣進行的,那種「不是你的錯,你想怎樣穿都可以」的「廢話」,過一陣子就無效了,個案遲早要面對回到社會的問題,而你想怎樣穿跟別人怎樣看是互不干涉的,而這還只是「看」,至於吹口哨,甚至性暗示、邀請,甚至在人群中走過去碰你一下,請注意,這些都不犯法,或者極難定罪,至於你會不會因此不舒服,甚至變成陰影,這都是你必須面對的,這不是把責任推給你,而是「只有你有能力」負責,全世界沒人能幫你,因為你要管制「你不喜歡的人」不能對你有性幻想,這是完全不可能辦到的事情,你去看那些追星族有多瘋狂吧!你先去限制看看阿!

所以再來我們談談「提醒」。

話說在前頭,「提醒」意味著事情尚未發生,簡單說,「提醒」的時候,沒有受害者這種角色,因為加害者也不存在,因此如果有人冒出來說這是檢討受害者,那只是單純認知錯亂而已。

是這樣的,面對受害者,我們都會強調他「並沒有做錯什麼」,的確,我在臨床上也會這樣告訴我的個案,這是針對個案進行的輔導與協助方式,因為性犯罪的責任,當然全都歸於犯罪者,受害者自己並沒有什麼需要負擔的。

但請注意,這是「急性期」的處事措施,為了怕他去自殺之類的。

為何要「特別強調不是你的錯」?因為那是受害者最本能的反應,我在「性侵案件受害者的保護處遇--一些比較沒人提到的部份」文中就提過,受害者最大願望是「這件事情沒有發生」,問題在於已經發生就是已經發生,因此在「絕望」的狀況下會開始自責,而為了怕個案自殺,就會一直強調不是他的錯,好減輕他的負擔,因為他會一直覺得是自己的責任,責任範圍從是不是因為早上牛奶喝太多到沒依照占星建議出門先走南邊之類都有,總之你會看到這是種不健康的自責。

「不健康」懂嗎?

但這只是開頭的處置,之後個案真要復健,面對問題本來就要去重新經歷事件,然後協助轉向面對未來,尤其是進行未來再次傷害的避免,這時就會開始「檢討過去」,請注意檢討不是歸責或指責,就是檢討。

「健康的檢討」懂嗎?

我是不知道左膠哪裡發神經只拿急性期處置方案來要求全世界照做,但我能很明確告訴你這一點都不專業而且有害,因為你們的說詞只有對急性期個案有意義,拿到全體社會討論的時候就變笑話了。

對啦!有人說每個女人都是受害者,都是從小聽到大,所以聽了很不舒服。

笑死人,每個青少年被父母念都會不耐煩啦!然後呢?自己來不是會念別人(甚至不用等長大),為什麼?因為這來就是社會結構的正常反應,當你覺得有危險的時候本來就會提醒,當然建議歸建議,接受歸接受,但會覺得建議很煩的,只是單純自己情緒控制很差而已,當然左膠思想會強化這種情緒反應就是了,因為左膠本來就習慣唯我獨尊,因此會把所有不合他想法的建議視為冒犯,而左膠又習慣已弱者的姿態主動跪地耍賴,然後說別人霸權欺壓。

還好現在會被騙的人越來越少,已經開始懶得理會,甚至會想補兩腳了。

別忘記那種「不是你的錯,你想怎樣就可以怎樣」的說詞只對急性期的個案有意義,最好全世界女性都這樣啦!

當然,建議跟管制是不同的,若是強硬的管制,自然反彈也會比較大,正如有人要管制別人不可以講一樣。實際上左膠這種霸權也的確造成很多社會學研究的失真,上面開頭就提到有兩本書在抱怨這個了,而且還有更多。

看黑命貴搞到連林肯像都可以被拉下來就知道這些人腦袋有多扭曲與暴力了,一種自認為弱者有權報復,然後丈著社會的寬容為所欲為的心態。

你覺得社會會繼續寬容多久?

當然,這類提醒通常都會直接統包,沒人會無聊到特特別跟你說針對扒手你要怎樣、針對搶劫你要怎樣,實際上大家的安全提醒都是保持警覺、注意安全,不要走小巷子、不要孤身一人、不要太晚回來、不要去奇怪的地方。

當然,對於服裝也會有意見,但其實服裝被包含在預防措施之一,比重並沒有非常高,通常是針對「主觀認定服裝安全係數不足」的時候提出(比方說高跟鞋與運動鞋那一種在遇到搶劫的時候比較能做出反應?運動鞋追人比較方便,但高跟鞋攻擊力比較高之類的。),而這些提醒基本上就是針對所有可能遇到的壞事所作的提醒,不管是性騷擾還是搶劫,甚至交通安全,才沒人會無聊到切割處理。

但有人就是會特別針對服裝起乩,所以到底是誰特別在意服裝?你去問問題出建議的人,他們覺得深夜、暗巷與服裝那一種比較關鍵?所以到底誰聽到服裝就先抓狂的呢?

說實在的你被提醒不要太晚回家的比例可能遠高過被提醒衣服穿好還多,但你會針對服裝抓狂卻不會針對夜歸抓狂,那到底衣服重不重要?你出門簡直衣服才是本體的不是嗎?不然幹麻那麼在意?那到底服裝對人的心理有沒有影響?或者可以產生各種應想,獨獨不包含犯罪?

話都你在講的。

有趣的是,今天如果朋友要出國,比方說去某個治安比較差的國家,你會不會提醒對方注意安全?所以現在提醒人家的時候,還要特別強調你的提醒不包含性犯罪,好證明自己不是檢討受害者,是這樣的意思嗎?

很多人叫囂著善意提醒造成傷害,不可以提醒,是喔!那你這輩子最好不要關心任何人,不用關心國家社會,你的善意自助餐別人吃不起啊!如果連受害者的治療流程都包含面對過去事件進行檢討,你們這些還沒出過事的在那邊發什麼神經阿?我們在討論降低出事的機率耶!

當然有些人會提出什麼如果你先在提醒他注意,假如出事了他就會責怪自己不注意……你在搞笑喔?假如真的發生不幸,受害者「自動會找出五花八門的理由來責怪自己」,所以我才說如果是針對受害者,一開始都會強調不是你的錯,這時候如果去責備當然是錯的,但如果因此矯枉過正到連事前預防都不能講(比方說只教育孩子要拒絕……幹拒絕就表示事情正在發生了,我說的可是最好連發生都不要耶!),那你真的腦袋有洞。

還有,關於有些人說什麼為何不去教育男性,為何花時間檢討女性……呵呵,首先,我講的這個是不分性別的,雖說性犯罪受害者大多是女性沒錯,但不是100%,我的建議不分性別年齡通通有用,甚至可以用在其他議題上面,因為這是一貫的價值觀,請不要拿你偏執的想法變成只講女性。

其次,我承認長久已的父權社會習慣教導男性可以比較自在的生活,女性受限比較多,這當然是「不平權」的,但當我們訴求平權,希望大家都能保護好自己,希望大家學會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結果這些左膠女權(還好不是每個女權主義者都這樣)鬼叫女人要怎樣都可以,錯都是男人,然後只要教育男人就好。

呵呵,好父權阿!

而說到加害者之類的……我一直說這是預防,預防代表事情還沒發生,這階段沒有受害者,自然加害者也不存在,討論預防的時候講譴責加害者,這只是單純在胡說八道而已啦!

就說左膠很喜歡已受害者自居,然後別人都是加害者,對吧!

最後,還是提醒一下。沒錯,出門怕受傷害是一種心理負擔,你說女性特別危險這我也完全理解,因此與女性心理壓力的確比較大,在服裝上面也的確從小就被提醒要自我審查。

好吧!就算你覺得不需要人家善意提醒好了,你真覺得怎樣穿都沒關係嗎?你覺得出事以後在告訴自己這跟衣服無關,都是別人的錯,還是讓事情根本不要發生比較重要?

當然,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就是「不要有人犯罪就沒事的」。但這叫廢話,如果辦得到這世界會先毀滅,因為這世界上有哪種犯罪是可以達到0的你說說看?尤其性犯罪有一定比例是衝動犯(越輕微越明顯),甚至是非罪行為,例如受到乳溝吸引,若是帥哥看你可能還拋媚眼,但肥宅看你就想報警……明明是同樣行為,因此你的反應不是因為對方冒犯,而是你有「外貌歧視」,懂嗎?若你是會因為這樣的事情不舒服,我真的只能建議你考慮一下自己乳溝的暴露程度了,因為你無法保證自己出門在外只碰到你喜歡的帥哥,而且你只讓他看。

至於要求大家都不能看你……呵呵,很多8+9會因為人家看他兩眼就想砍人,跟你一樣耶!那現在是誰問題比較大?

當然,持續降低犯罪很重要,因此教育大家不要隨意侵犯他人身體自主權當然很重要,但請問等這些教育措施生效,而且永久持續,你覺得要花多久的時間?

是的,這是根本解決之道,但在解決「之前」這段時間,你依然要面對「現象」,因此在處理現況上面,你能做什麼?

很現實的是,不管是哪種犯罪行為都一樣,處理根本問題,是針對大眾的教育,最後讓潛在犯罪者根本不會出現。但針對現象問題,幾乎都是強調一般人的自我防衛措施,不是防詐騙還是防小偷,防止性傷害也一樣。

是的,你有穿著自由,那別人也有提醒的自由,穿歸穿,提醒歸提醒,聽不聽也隨你,這叫互相尊重。你在家不想聽請去跟父母反應,網路上不想聽請你自己想辦法,因為沒人有必要聽你的,正如你也沒必要聽我的。

至於要人家不可以講的,那跟規定人家穿什麼衣服還不是一樣?反正在現象預防上面,個人責任本來就比較重,旁人提供提醒與告知的善意以後,其實也不能多為你做什麼,更沒義務幫你。

至於要規定人家提醒的時候不得包含性傷害,只能提醒其他事情……呵呵你示範給我看看阿!

對了,你當然也有權力建議人家不要講,只是人家不見得要理會而已。

互相啦!

留言

li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