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心得:小狗拉瓦


小狗拉瓦(From Baghdad, With Love)
作者:傑.科普曼、瑪琳達.羅斯
原文作者:Jay Kopelman、Melinda Roth
譯者:屈家信
出版社:平安文化
出版日期:2007年11月26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578036659
裝訂:平裝
叢書系列:Forward
規格:平裝 / 248頁 / 25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閱讀版本:試閱版/A4/膠裝/單色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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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呼,這又是本如果不是試閱我絕不會買的書。

  故事內容是關於地球上最強戰力的美國軍隊在伊拉克的戰役當中養小狗的故事……想不到還真是麻煩呢!

  寵物啊!其實我很討厭的,不是說我不喜歡動物,相反的,我愛死了,所以我認為動物應該生活在自己的棲地。只要是被養的,都被歸類為家畜,是可以吃的,管你是可愛貓狗,雖然我不吃,但我不認為吃狗有什麼問題。

  是的,我認為養寵物這種行為非常野蠻,各種動物應該生活在自己族群當中,過他們自然生活該有的行為,而不是聽人口令坐下。不過可憐的狗兒,幾萬年下來,從 跟在人類營火邊撿食開始,一直到現在些狗比人還要好命……狗已經變成許多人不可或缺的「東西」……這種想法我也很討厭。很多人口口聲聲愛狗,那又怎樣?那 些狗有機會跟自己族類群體生活、口中呼喊著共通的訊息(環境剝奪對動物野放時產生的溝通困擾已有許多研究)、跟自己找到的對象交配,而且,能過著犬科動物 自由野性的生活--撕扯裂物的咽喉嗎?寵物狗有這種機會嗎?

  算了,那也只是我自己的想法,而且大概很多人對我這種想法非常不滿。反正我就是討厭養寵物,動物應該是野外危險的存在,與人類對等的生活著才對。如果你不想被別種生物養,就不該養別的生物。

  離題了……

  總之,見多了屍體的這群美國大兵一看見小狗,心就軟下來了。這也難怪,動物幼生大多是圓圓軟軟暖暖毛毛的,簡單講就是非常可愛,會讓人想抱抱。反正這群阿兵哥不知怎麼心血來潮沒朝發出怪聲的地方丟芭樂,反而先探頭去觀察,所以拉瓦撿回一條小命,被這群鐵血漢子帶回去養了。

  正如書末中校講的,他們救的是一條生命。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我也認同這種看法。如果這些美軍在戰場上救的是個可憐的小孩,那故事可能完全不一樣。反正他會受到良好照顧,然後會有些有錢人出面領養,接著這孩子很快的就會被接到美國去,故事結束。

  這當然是好事情,遠離戰場大家都高興,尤其是非戰鬥人員又不懂事的小孩。不過同樣的事情換成小狗……書裡有槍斃、毒殺、活埋等處裡方式。救小狗?這樣說好了,套國內腦殘泛藍集團最喜歡唬爛的鬼話,救那隻小狗所花的錢,可以讓多少人吃營養午餐?

  這不是養午餐要花多少錢的問題,而是有些事情就是該去做的問題。為何救的是拉瓦?因為熔炎犬部隊喜歡牠,難道沒有別的狗?別的狗管他去死。就是這樣,沒別的意思。

  人或狗,生命是對等的。認同這隻狗,自然會去救牠。事不關己的人,自然認為救狗不如救人。這沒有對錯,兩邊的觀點都沒問題,只是角度問題,就像我雖然可以 認同他們想盡力救小狗的做法,也不認為花在救援小狗身上的資源是種浪費,但我絕不會去幫忙,不過我願意幫忙救出小孩,也願意幫忙。

  太嚴肅了……

  總之,書裡提到很多前線生活壓力的問題。的確,軍人的訓練與前線的生活都很不正常,這一點跟寵物狗倒是類似,因為他們都被剝奪了自然生活的環境。所以他們 會想透過拯救小狗來拯救自己,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對我而言,書裡小狗可不可愛?大家用不用心救援?這都不是重點,我關心的是因為政治目的被叫去前線,甚 至犧牲的年輕人他們的想法。

  這一點書裡倒是提到不少,不過觀點也頗為平和(或許有點故意沖淡這點),也沒有刻意去宣揚救狗很高貴,反到解釋不少官方限制的目的與重要性(殺狗比就狗簡單也省錢得多,大範圍來看人命就是比狗命重要,作者自己也承認這一點--只要你不認識那隻狗)。

  值得反省的一本書……這樣講好像太沉重了……大多數人會把這本當輕鬆小品看待吧!但我就是一點也輕鬆不起來。

留言

  1. 匿名22/11/07

    我認同動物就該留在原棲息地,養寵物本身是不正確的.

    但是每當看到寵物受虐的新聞還是會有抓施暴者的頭去掄牆的衝動,看到街上的小貓小狗老貓大狗還是會去停下來摸兩把,也許哪天我會昧著良知去養條狗吧…

    唉…我果然是個意志軟弱的傢伙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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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22/11/07

    話說回來,軍人不正常的軍旅生活與動物不正常的寵物生活,實在是個殘忍的對比

    無論是從自顧不暇的人想要去拯救一條生命的荒謬或是殺人的兇手卻想靠拯救動物來自我救贖的角度來看,都一樣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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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虐待動物是件很可恥的事情,不想養是一回事,我可是非常照顧動物的。

    前幾年我媽買對兔子回來養(送我弟),結果這兔子有問題,第一天就死一隻(兔子也有黑心貨﹖)。

    那隻兔子有很明顯的中毒反應,問題是我們根本還沒餵過牠。

    結果牠有很強的後頸伸張反射,不過抽傗著……

    我媽他們一臉「買壞了在去換一隻」的態度,我跟我太太可是心急得打電話不斷找獸醫(假日沒營業),結果獸醫們也都「反正很便宜,換一隻就好,不然回去要店家換給你」這種態度……

    結果那隻兔子在我懷裡慢慢失去體溫,毛皮漸漸失去光澤,最後全身僵硬。

    我也只能輕輕抱著牠而已。

    就是這樣,如果他在野外,也許早被狗咬死,但至少不會在籠子裡度過一生,最後還不知道吃了什麼怪東西死掉。

    隔天我媽去店家罵人,店家也只是再抓一隻給你,兔子還是我去埋的……

    不管你多麼照顧寵物,那都是騙人的。

    如果你不想被別的動物養,就不要養別的動物。

    但有人想透過寵物來投射某些情感,這我也不是不能理解,總之請善待動物(也就是不要幫狗穿衣服、剪怪毛、染色、吃工廠生產飼料……等等人工行為)。

    最好就是野放啦!但也要注意原生物種與生物棲地問題,也就是台灣最好不要養任何進口外來種生物的意思。

    不然你只是為了自我滿足,以強迫手段傷害生物自然天性,剝奪生命尊嚴的罪犯。

    比起來養狗來吃根本不算是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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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認同不要在寵物上穿衣服......等等之類,將牠當成人類般的對待。這樣子做,似乎不合乎動物原生的生活型態。

    但,被養就歸類為家畜,就可以吃,這點我相當不認同耶!

    若筆者真有養什麼動物,真的吃的下去嗎?(暫且不論牠能不能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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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果是養來當「寵物」,當然吃不下去,但如果歸類為「食物」,我會滿懷愛心的把牠吞下去。

    我的意思是,養狗來吃有什麼不可以﹖也有人養豬當寵物啊!

    而我是認為根本不應該養寵物,我覺得這是奴役生物。

    當然,我家也養過狗,我可捨不得吃,不過哪是因為我根本不想吃。

    家裡孵出來的雞我可吃的很高興,雖然小雞的時候我也抱著愛憐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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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匿名20/1/08

    對我而言,人吃動物跟人養動物比較起來,養寵物比較罪大惡極。


    一個生物吃掉另一個生物在自然界中是很正常的事,沒什麼好意外的,但是為了私慾『囚禁』一個生物,並把牠的天性扭曲,變呈迎合自己喜愛的狀態,那就是很討厭的行為了。


    不過,雖然說吃沒差,可是前提是不要純粹為了追求美食而吃,吃什麼魚翅之流在我看來都是有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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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對啊!我也覺得吃魚翅很噁心,不環保又沒意義。

    所以我結婚宴上也拿掉魚翅羹,一堆長輩罵說怎麼可以沒有,我回他們「誰規定的,叫他出來讓我罵」。

    想起某總統參選人在被某銀行請吃魚翅之後說「魚翅也算不上什麼奢侈料理」,然後轉移他賤賣公產的行為……

    雙重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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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匿名10/2/08

    拳養寵物有什麼罪惡的?
    在現今社會和環境,很多小狗早已無法向他們的祖先一樣自由奔跑,都會叢林能有什麼獵物供他們果腹?
    如果流浪的生活適合他們,為何還要對我們搖尾乞討食物?
    並不是討論該不該養,如果是他們的需要,難道給他們食物吃算是罪惡嗎?
    而且拳養的動物可以吃?這點我一點也不認同,這比在外獵殺還野蠻,因為被拳養的動物多多少少對人類會多出一些信任,而人居然藉著這點‧‧‧

    不管如何,一昧的說拳養寵物是罪惡的,這個說法太含糊。雖然剝奪他們的自由,不過還是有很多流浪的動物需要一個家,這已經脫離殘酷不殘酷的問題,而是我們人類自己種下的因所結的果,誠如我之前說過的,環境棲地以破壞,而且拳養他們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該受責罵的是為了想拳養動物的人而特意繁殖動物的那些人,不過,如果像拉瓦這樣的小狗,即使自由,命也不長,我們畢竟不是他們,怎知道他們真正的想法?如果這麼說,那希望被餵食,希望有個溫暖的家的動物就是異類嗎?
    說到底,因為他們是一個生命,因為是一個生命,所以照顧他們。在自由之前,還是先保全他們的性命吧!
    不然,將流浪的動物放回街頭有何意義?已經壞的棲地,食物短缺,眼見他們因為自由而喪命這樣叫仁慈?道時還不是會因為人類的利益又不上被撲殺的命運?
    家禽和野生動物不可混為一談,在討論自由何道德之前還是先設身處地考慮到動物的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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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能不能先問一下「我之前說過」是指什麼時候﹖

    我上面提過,人類幾萬年來的行為已經破壞生物行為到某些物種非由人類飼養不可的地步,這種狀況之下由人類負責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我可沒說你不能養。

    至於養來吃……養動物跟種菜在我看來是一樣的,同樣吃進一堆營養,沒理由會動的你就可憐他,而用養的可以避免破壞自然生態,是比較好的做法。

    至於流浪動物……就是因為有人養了不負責啊!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根本不要養嘛!

    至於說為了養動物而刻意繁殖你認為不妥﹖我的想法正好相反,如果非要養不可,就不該抓野生動物來養,養繁殖場(當然不是指虐待或者近親交配這種事情)的就好……最好還是不要養。

    請問把野生動物抓回家養跟養一隻一出生就在籠子裡的,哪一種行為對環境破壞比較大﹖

    至於撲殺流浪狗,我是不會有任何罪惡感的,該感到慚愧的是那些養狗的人,就是因為你們養了之後放棄,或者因為「看你們養有人覺得好玩也想養」,才造成這些流浪狗的,至於這些狗闖進人類世界,沒事就算了,如果造成危害,請問你打死蟑螂時會不會有任何罪惡感﹖

    如果大家都不養(寵物)不就沒事了,要養的就是食用或者工作用(警犬、導盲犬之類的)的就好,當然,針對像自閉症或安寧病房之類醫療用途的也可以養,但養來玩養來寵,算了吧!

    對了,我養過狗、兔子、魚、烏龜、鸚鵡,甚至養過一對蟻獅,我愛這些小動物,但正因為愛他們,所以我發現人類自以為是的情感對這些動物一點意義也沒有,這些動物對人類的一類其實只是「無法回歸自然、變成奴才」而已。

    兔子看見人應該躲起來而不是跑過來要食物,鸚鵡不該學人講話而是求偶的曲目,如果你去觀察野生動物在自然棲地的行為,你就會發現人類養動物還自以為愛他,是多麼野蠻的行為。

    相較之下,養來吃還比較高級,那是一種物種延續的行為,我總是滿懷欣喜的享用這些肉類,反正遲早有一天我也會被吃掉,但我不希望被當寵物,不希望當奴才。

    我也不希望同樣對待動物,因為我「尊重」他們。

    對了,植物我也是同樣看法,不過因為植物本身比較沒有「行為」可言,我能接受種花來玩的心態,但我不喜歡插花之類把花剪下來的行為、不喜歡硬去抝枝造型、也不喜歡散佈不同物種到非原生棲地的行為--但種來吃沒問題。

    對了,你說家禽跟野生動物不可混為一談,這我是同意的,所以吃野生動物很野蠻,吃養的我可不覺得。

    養應該自由的動物很野蠻,本來就是要吃掉的用養的比較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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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匿名11/2/08

    贊成貓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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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匿名7/5/08

    ㄜ 我只是各路過的人 大略看了依下大家的文章 覺得有點可怕>< 好像有點偏激 像是撲殺流浪狗依點都不會有罪惡感這句話 讓我真是很驚訝 世界上會有這麼多生態的問題就是人類不把這些動物當做生命在看待呀! 現今的世界生態 基本上狗狗(除了草原原生的野狗)所謂的棲地就是和我們相同的人類社會呀 這是人類造成的 人類又要怎麼讓他們回到以消失的"自然生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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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匿名7/5/08

    我也覺得貓說的有道理 我也看過小狗拉瓦這本書 覺得真的如他的書名一般 From Bagda, With Love 小狗拉瓦的故事代表的是愛的實現 看了上面幾篇 有個感想...覺得把小狗比做蟑螂的講法好像就是會傷害動物的人耶 請大家一定要以行動來保護他們喔!!我想這才是所有大家發表文章的原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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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這跟不可以吃狗肉是同樣的奇怪想法,狗跟蟑螂?人跟蟑螂也一樣啊!不都是生命?

    至於愛護生命跟愛護環境,這是兩種問題,我不認為撲殺流浪狗不行,但我希望最好不要有流浪狗需要撲殺,這是兩回事。

    而不希望有流浪狗,最好就是根本不要養狗,任何生物都不該成為另一種生物的玩具(但我認同食物與工具的角色)。

    這才叫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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