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轉載:陳瑞仁,你看什麼看!

轉載來源再此:妙子的異鄉剪影

作者:上來看看 來源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這篇文章不是寫給你這種人看的。

陳瑞仁,你現在眼中所看到的是紅軍的讚嘆歡呼,有沒有看到你的起訴內容已經嚴重破壞自我約束之司法自制(Judical Selfrestraint)?有沒有看到你已經侵犯國家的分權體制?總統處理外交的手段是否屬於我國尚未有絕對明確之政府行為範圍,你這麼急巴巴進入外交領域進行偵查,為的是什麼?還不是聽起來爽歪歪的「司法英雄」的歡呼聲。

納稅人我就是質疑你的法律素養與辦案心態,不會賞你「司法英雄」桂冠,你還看什麼看?

陳瑞仁,你現在眼中所看到的是媒體加諸的吹捧褒揚,還把你過去的「功蹟」挖出來一一聞香,不知道你在享用媒體吹捧滋味的時候,是否捫心自問過去幹過什麼「好事」?

你過去偵辦林肯大郡案,一口氣起訴包括建商及台北縣政府農業局、工務局官員等18名被告,一時間又在媒體上風風光光的大出風頭。結果呢,法院判決結果,多數官員無罪,他們在官司奔波期間備受社會歧視的眼光,雖然後來申請冤獄賠償獲准,也無法弭補其與家人所承受之毀譽。你這個「司法英雄」沒有審慎調查、濫行起訴,消費了28名死者、還讓國家替你買單,結果你薪水照領、檢察官照幹,毫無愧疚,晚上睡的好嗎?

你還偵辦過汐止東科大火案(2001),起訴了台北縣消防局大隊長、汐止分隊長等六人,當時在媒體上又是風光的不得了。結果呢,今年八月本案又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你整天陶醉在媒體的吹捧讚嘆中,有沒有去看看判決主文,看看你曾經幹過什麼「好事」?

也沒什麼啦,你只不過把證人耳聞之事項證人的判斷當成鐵一般的證據起訴而已啦,連法律學生都知道「傳聞」與「證人臆測」的證據能力,只有你這位「司法英雄」眼光獨到、與眾不同。在國務費案中,你又把街頭巷議、三姑六婆、以及未訊問本人的傳真當成鐵一般的證據,可見你永遠只記得觀眾的歡呼、媒體的讚譽,卻看不到自己總是犯相同的毛病。

剛剛說你的證據法則還算小毛病,從最高法院的判決主文中還發現,你有踐踏被告人權的好習慣,還有偵查過程不可見人的壞毛病。

東科大火案中,許文杰因「顱內動脈瘤破裂、蜘蛛膜下出血」經開顱手術,有馬偕醫院診斷書記載許文杰「目前仍判斷力不良,記憶減退」。而許文杰之選任辯護人迭次指稱許文杰於台北縣調查站及偵查中,在記憶不正常狀態下所為陳述。花錦智之選任辯護人於原審具狀稱花錦智於台北縣調查站及偵查時所為供述無證據能力,應予排除等語,並聲請勘驗花錦智於九十年六月八日在台北縣調查站偵訊過程之錄音帶及錄影帶。這些被告的「偵訊過程疑雲」,造成原判決有理由不備之違法,因而發回更審。本次國務費案中,你又依慣例,無視被告身體的狀況,真是毫無人性。

還有你的偵訊過程今天也遭到律師揭發,你偵辦羅姓立委涉及十二件案件,至今只有兩件判有罪,還都上訴到最高法院中。「律師們拷貝包括檢察官、調查員的偵訊錄影帶,將錄音全部翻成文字,赫然發現連檢察官都在指導作筆錄,筆錄上所載與被訊問人之答話竟然南轅北轍」 Shocked ,你在享用「司法英雄」封誥時,看看你自己不堪的紀錄,還有臉繼續享用嗎?

你這種辦案品質,包含司法逾越分際、違反證據法則、不實記錄被訊問人言詞,納稅人我非常質疑你是否適任檢察官?

許永欽把已被公開的資訊當成內線交易,起訴了趙建銘,遠比當初政客與爛媒爆料的範圍還小,泛藍猶不滿足,大罵許永欽是個「狗官」。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我不會罵你「狗官」,因為我認為:你的偵察品質、法律素養與職業道德,可能比被罵狗官的許永欽還不如。!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納稅人我就是在批評你,你領了我的民脂民膏、血汗賺來的納稅錢,竟然搞出這麼多烏龍案,還好意思享用「司法英雄」的美譽,著實讓我有花錢又反胃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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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momoge的迴響:

簡單說這傢伙專做譁眾取寵的事情,起訴一堆公家人士塑造自己公正形象,實際上他起訴的人大多是被他冤枉的.

反正毀人名聲可以造就他英雄形象,想來還是個沒本生意,好賺啊!的確符合中國人喜歡買空賣空的奸商本色.

整個國務機要廢案只有一個關鍵--機密費用到底跑哪去了?

錢若跑到阿扁口袋,這當然是貪污,若沒有,就不是貪污.

問題來了,機密費用不能公開,哪能讓你知道前往哪去?又硬要人家核銷,拿私人發票根本就是"正常做法",真的該檢討的是"為何機密經費要核銷?"

所以真的該被查的是主計跟審計人員,問問他們"為何機密費用換阿扁當總統就要核銷?"還有就是"誰指示你們做的?"

上述兩個問題其實答案在91年的立法院已經出來了,這是泛藍立委改的規定.

要知道,機密費用如果真被總統污了,我們也只自認倒楣,因為那是總統職權,而那筆錢是"不准也不可以查"的.

馬英九的特支費也有一半不用單據,為什麼?因為那是首長的專屬特權,市長有,總統當然更該有,簡單說,整個國務機要費案一開始就是個錯誤,這根本就是不成案的東西.

既然查了,反正坦蕩蕩的,隨你,查出阿扁甚至還拿私人的錢補貼國務機要費的不足,這樣叫貪腐?馬英九把錢直接匯進自己戶頭花用,這叫清廉?只有極重度的智能不足才會搞不懂這種簡單的道理.

反正阿扁任期只剩一年多,雖然很對不起他,不過拿他來整馬英九這個妄想當特首的敗類似乎還算划得來,反正阿扁沒污錢硬被栽贓的話,阿九這個早被查出有污錢(還養狗哩!連這個也污)的,台灣人絕不會給他好日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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