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屁孩?店長情緒失控?我們該如何看待這類新聞

超商店長失控掐昏小孩」是這幾天鬧得很大的新聞,雖然目前有點各說各話的情況,但基本上店長有動手是已經確定的事情,至於背後的因果,則需要再釐清。

不過有幾個觀念,實在是討論這類案件時應該要先搞清楚的。

我常說,你不能用殺人的方式解決問題,這一點是價值觀的重點,其核心就是「你不能用邪惡來消滅邪惡」。



當然,這種說法,死刑支持者往往聽不下去,對他們而言,當他們覺得某人該死的時候,殺人就會變成一項正義的工具。是的,我們認為殺人是一種「罪惡」,他們認為殺人是一種「工具」,「當他們覺得可以」的時候,「殺人就沒關係」。至於殺人本身是否是一種罪惡,「由他們判斷」。

回到上面的案子,照新聞裡的說法,這孩子有先要人家請他喝飲料,然後說不然他要偷,接著動手碰保險箱(底下留言有店員說法,這孩子的不當行為似乎不只這樣)。的確,不管輕重,總之這孩子都有「先」做不當行為,然後店長爆發動手。

這就是我上面提到的,「你不能用邪惡來消滅邪惡」,錯誤無法抵銷錯誤,這是很基本的價值辯證,也是司法制度設計時一個基本的觀念,也是為何現在司法都採取修復式的正義的緣故。

所以「以牙還牙」是很原始很低等的觀念,真的別再提出來讓人嘲笑了。

如果有小偷偷你家東西,要怎樣才能彌補?換你去他家偷東西?

如果有人打你家的狗?要才能彌補?換你去打他家的狗?

我們都很清楚上面的解決方式是錯的,所以同樣的,有人殺了人,你用殺他彌補?如果你認為這樣可以,那當然店長覺得小孩開口說這些威脅的話語,他應該動手教訓。

然後還有人叫好。

是的,如果我們的價值觀有個破洞,那不管你口裡宣稱的有多正義,你都是邪惡,也「只是邪惡」。

是的,這孩子行為有問題(先不管多嚴重,總之有問題),然後店長用了一個「明顯更糟」的方式回應。是的,很多人說什麼忍無可忍,小屁孩欠教訓之類的,你們聽聽自己講得那是什麼話?那是鄭捷他們在表述自己犯罪過程時所作陳述啊?大家都在那邊忍無可忍,然後還在怪其他人為何你不能忍,每個人都在說「人家我就可以」,但明明你們都「忍無可忍要教訓別人」、「求其生而不可得」、「不知道怎麼教小孩」。

一丘之貉。

懂嗎?這也是講到體罰時很大的邏輯漏洞,全都是一樣的。為何台灣很多家長都認為可以「適當」體罰?適當是三小?當你搬出「適當」,就跟當你搬出「只要小心判死刑就好」有什麼不同?都只是在為自己的良心挖洞而已,而且是那種一挖就整個垮掉的毀滅型大洞。

簡單說,只要你認為可以有例外,就少在那邊說你有任何正義的思想,其實你一整個徹底的不正義,你的正義只是一種意淫而已。

所以這則新聞,小孩有沒有錯?當然有,不管他實際上到底「有多過份」,總之都有錯,只是這個錯,「永遠輪不到店長動手掐人」,像那些說什麼鄭捷不要去中壢火化之類的病態人士,就是這種典型,而且是病情比較重的,論邪惡程度、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跟鄭捷相比恐怕還更大些,如果用碰到像「練」曉薇這種貨色去「輔導」一下,立刻就會變國民黨,甚至變馬英九,一個禍國殃民。

至於店長,我不想說什麼情緒管控之類的話,人都有情緒,能容忍的空間也不同,所以我也完全尊重受害者或者家屬有權力發洩--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最重要得還是在價值觀,如果你認同邪惡不能用邪惡來解決,那不管你有多生氣,你都不會採取最糟的的方式來應對,以許你會拍桌、罵人、趕他出去、報警處理,但跟動手掐人就是不一樣。

要知道,所謂暴怒,不是說你掐人或殺人就表示你比較生氣,那是你的價值觀造成的行動選擇。一個單純罵人的很可能比你還要生氣,只是人家的價值選擇不同而已。所以不能把行為直接等於人的情緒狀態,這兩者之間是有著相當差異的。

所以也不要說「我已前也被這樣對待,我就沒事。」後又把問題歸咎於個人,這是非常愚蠢且不要臉的想法,別把你的好運氣解釋為你比別人高級,每個人的差異本來就存在,但社會性的暴力卻是必須在結構上與制度上去改善的。

尤其當你如果有著「我也被欺負過,我就沒變壞,所以是你不對」的想法,你其實只是加入霸凌方而已,你也在使用暴力解決問題。

是的,當你的價值觀裡,認為各種暴力(如死刑、鞭刑)可以用來解決問題(製造恐怖威脅,所謂嚇阻),那你的想法跟無差別殺人一樣,徹底不正義,而且你只是運氣好,沒遇到讓你失控的狀況,少在那邊指責別人失控。而當你認為殺人不能用來解決問題,你就不會選擇殺人、放火、丟炸彈,也許你依然會犯罪,但絕對不一樣。

復帶一題,當你妄想著死刑的嚇阻效力的同時,也透露出你這個人原來是可以被恐嚇,會屈服於暴力的(哪怕那個恐懼的來源是幻想),你的人格一整個廉價,可以被人家踐踏或者收買。可憐的是,這種人往往會選擇使用進一步的暴力來保護自己,很多暴力犯都是從這裡開始的展現自己的邪惡的,比方說恐嚇廢死聯盟、中傷受害者家屬、對遊民噴冷水,或者認為台灣該跟中國統一。

這也是死刑為何絕對要廢掉的緣故,因為你完全無法在死刑存在的情況下建立一個健全的價值體系。實際上,你建立的是一個毫無節制的邪惡體制,更糟的是,你們還自以為了不起,一整個沒有反省能力。

當我們追究鄭整天玩暴力電玩的時候,先想想那些整天幻想著各種奇怪酷刑的人們需要那種輔導吧!

回到這則新聞,我們看見有人罵老闆很可惡,有人覺得小屁孩該被教訓,其實這些觀點全都很有問題,這個案子,孩子的家庭與他本人明顯需要各種輔導與協助,不用去教訓他,也沒必要覺得他可憐,就只是需要輔導。

店長的部份,因為的確有犯罪事實,刑罰是跑不掉的,但也不需要對於他情緒失控做出過度的責怪,但也不用替他找藉口,他只是需要學習處理這種價值衝突而已(當然,他依然有權發脾氣,我不喜歡什麼情緒控管的東西,通常這玩意只是拿來壓抑別人而已) 。

真的,不需要其他過度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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