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迪格.拉森
原文作者:Stieg Larsson
出版社:寂寞
出版日期:2008年09月25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8461406
裝訂:平裝
叢書系列:Cool
規格:平裝 / 560頁 / 25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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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極了啊!真的好好看喔!
因為我是先看第二集「玩火的女孩」後才回來看第一集的,所以其實對第一集的內容多少已經有個底,尤其是兩位主角的個性部份,這在閱讀時產生了一點有趣的效果,因為通常第一集就是用來交待這類事情的,但對我而言卻變成了強調主角個性。
比方說莎蘭德對那個變態律師做的事情,如果我是從第一集開始看的,大概會覺得那一條線怎就這樣斷了?總覺得是件很重要得事情啊?怎麼到最後還是沒講到這件事的下文?結果這條線在第二集才發揮功用啊!
這也表示這套書其實也不限於說一定要從第一集開始看,至少在我看來全無障礙,先看第二集的人把第一集當前傳看就好了。
關於龍紋身的女孩這本書,其實它的力道很強,而且層次非常豐富。有些簡介說到這本講的是連續殺人案……我一直在掙扎要不要洩漏這件事情,因為這本書要一直進行到後半,才會揭露這件罪行,但更嚴重的事情卻直到小說進入結尾才爆出來……
只能說作者真的太賊啦!
不過我不想談太多關於後面的偵探故事,那比較適合親自體驗,我想談得是開頭關於千禧年雜誌社所面臨的問題,因為那又是一個跟台灣社會非常類似的狀況--記者真是他馬的爛。
記者是做什麼用的?我還記得我去上市府的新聞稿寫作課(沒錯,市府會開新聞稿寫作課讓我們這些常要發新聞稿的人上,一來讓記者可以直接使用比較方便,二來也減少轉述上出包的可能性),當時上課的是民視記者鄭榮文,他也是我爸換肝前來我家採訪的記者,還真是有緣啊!
他提到新聞寫作有兩類,一是新聞事件報導,二是新聞整裡或評論。
新聞事件報導顧名思義,就是「陳述事實」,也就是「已經發生了某事」,然後記者「依照事實不帶感情的紀錄」,比方說火災報導,就說火在的時間、地點、範 圍、過程、損傷之類的,不可以無中生有,比方說討論小孩子畫恐龍這種事情,未經求證就報導,只證明這種記者有智力上面缺陷,或者人格帶有相當程度的扭曲惡 意。而所謂不帶感情就是你不該在報導時耍寶,尤其不該在面對不同人物採用不同標準去過份諂媚或者表現惡意,比方說對馬唯中跟陳幸妤的雙重標準,就是這個媒 體或記者根本就不專業的表現。
換句話說我國記者在做新聞事件報導上面,有相當大比例的從業人員是根本就不及格的。
而新聞整理評論,則是針對新聞是間作延伸報導,這難免會加入記者主觀意識,而呈現出來的時候就是代表這家媒體或編輯的立場。有立場這是可以接受的,畢竟要 「評論」總得先有一把尺可以量,而這把尺每個人都不一樣,所以我們可以接受評論有立場--在新聞事件報導正確的狀況下。偏偏因為新聞事件報導一開始就是錯 的(也就是新聞事件報導已經用媒體價值先扭曲過了),後面的評論也因此毫無價值,比方說路以正這種毫無價值的瘋言瘋語……其實你去翻聯合中國之類的,或看T台、中天、東森之流,就是這種貨色。
我會何要講這個?因為本書裡的千禧年雜誌社,就是一間力守新聞道德,卻被同業惡性攻擊的辛苦角色。
書中有段話可以讓大家看看:「當司法記者報導謀殺審判過程時,若將檢察官的論據奉為聖旨,既不對照被告的主張也不訪問被害家屬,便斷言可能如何或不可能如何,將會引起多大的公憤。」
我看見這段話時有兩個地方非常感慨,一是我國記者從來不會去注意被告的主張,只會搞媒體私刑,甚至根本就是檢察官搞民粹的打手,全無廉恥可言。
二是台灣民眾哪來公憤?多的是好騙的北七,笨到會讓人家以為隨便寫個騙人的週記就能瞞天過海……反正台灣人水準太低,低到會去相信獨裁餘孽啊!他又何必花心思在編造謊言上面?反正隨便編也會有人信嘛!
也因為這樣,男主角布隆維斯特被惡意攻擊,只得隱身鄉野等待反攻機會,才有後續故事……
本書故事因為為這些多重元素,多少有點切割。我因為先看第二集,反倒沒有銜接的問題,如果只看第一集,說不對會覺得有些東西沒交待清楚也說不定,也因此--強烈建議第二集「玩火的女孩」一定要跟著服用啊!因為真的非常好看,而且內容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