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當公務員最大體認,就是我一個禮拜蓋的章,比我一輩子蓋的還要多。
公家單位什麼都要蓋章,到後來我乾脆公文一整批打完,然後拿起來猛蓋,省得一直在那邊拿印章。
簽公文,章就是一路往上蓋,像打怪升級一樣的。
像我辦個活動,簽呈上第一個章是我蓋的,然後是科長、副處長、處長,接著因為要花錢,轉去主計處,所以主計處承辦人、主計處科長、主計處副處長、主計處處長,到這裡已經八個張,然後是秘書、主任秘書、副市長、市長,總共12個張,如果又加會其他單位,比方說政風之類的,會更多。
這樣一個簽簽下來,常常要將近一個月,甚至超過(我碰過三個月的)。
不過若是急件,大概就一個禮拜跑完,跟宇昌的公文一樣,這算是滿正常的時間。
一天……
不是不可能,而是需要很多「巧合」。
其實簽的流程跑不完,最常見因素是「人不在」,尤其是長官大多很忙,常會晚上才回辦公室加班,我哪可能等那樣久,所以碰到特急件,一是電話一直追蹤,二是自己拿著公文親自跑,而且還要運氣好要找的人都在。
而最常不在的那個人,通常就是市長本人。
二是公文多,尤其主管,公文常跟山一樣多,我就是看主管這樣整天看公文,才跟同事說我決定胸無大志,當個比較能準時下班的小科員就好,家庭生活比較重要。
公文一多,你的文件很容易被埋沒,畢竟大家都覺得自己公文很急,每個都是紅色夾子,上面都還貼「很急請速閱」的條子,但條子一堆誰管你。
所以富邦案一天蓋九個章,雖不是不可能,但那有好多可以注意的地方,首先,一定有人親自拿著公文到處跑,確定長官優先看這份公文,那是誰?
他為何要這樣急?我以前因為辦運動會之類大型活動,有時候會因為辦理流程的關係急著跑公文,以免某些步驟或經費開天窗,那這個合併案在急什麼?有這樣急的必要嗎?
誰指示那個承辦人員這樣跑的?看這文只蓋九個章,可能不是底層人員,而是直接由主管草擬公文進行(像宇昌的簽就是主管親簽),這顯然是很重要的公文(極機密啊!),既然很重要,可能不是底層人員跑流程,而是主管自己跑,有急成這樣?
就算你很急,那也要大家都在才行,你真運氣好成這樣?我必須說,我從沒碰過這樣好運氣的,跑越多單位主管,就越會碰到有人剛好不在,嘉義市政府都能忙成這樣,規模大好幾倍的台北市政府呢?除非你有本事把他們全叫回來蓋章,誰有本事?為何有必要?
宇昌六天三個章都被國民黨懷疑成這樣了,那富邦一天九個章,你當我沒當過公務員喔!
公家單位什麼都要蓋章,到後來我乾脆公文一整批打完,然後拿起來猛蓋,省得一直在那邊拿印章。
簽公文,章就是一路往上蓋,像打怪升級一樣的。
像我辦個活動,簽呈上第一個章是我蓋的,然後是科長、副處長、處長,接著因為要花錢,轉去主計處,所以主計處承辦人、主計處科長、主計處副處長、主計處處長,到這裡已經八個張,然後是秘書、主任秘書、副市長、市長,總共12個張,如果又加會其他單位,比方說政風之類的,會更多。
學蔣介石批個「應即槍決可也」好了。 |
這樣一個簽簽下來,常常要將近一個月,甚至超過(我碰過三個月的)。
不過若是急件,大概就一個禮拜跑完,跟宇昌的公文一樣,這算是滿正常的時間。
一天……
不是不可能,而是需要很多「巧合」。
其實簽的流程跑不完,最常見因素是「人不在」,尤其是長官大多很忙,常會晚上才回辦公室加班,我哪可能等那樣久,所以碰到特急件,一是電話一直追蹤,二是自己拿著公文親自跑,而且還要運氣好要找的人都在。
而最常不在的那個人,通常就是市長本人。
二是公文多,尤其主管,公文常跟山一樣多,我就是看主管這樣整天看公文,才跟同事說我決定胸無大志,當個比較能準時下班的小科員就好,家庭生活比較重要。
公文一多,你的文件很容易被埋沒,畢竟大家都覺得自己公文很急,每個都是紅色夾子,上面都還貼「很急請速閱」的條子,但條子一堆誰管你。
所以富邦案一天蓋九個章,雖不是不可能,但那有好多可以注意的地方,首先,一定有人親自拿著公文到處跑,確定長官優先看這份公文,那是誰?
他為何要這樣急?我以前因為辦運動會之類大型活動,有時候會因為辦理流程的關係急著跑公文,以免某些步驟或經費開天窗,那這個合併案在急什麼?有這樣急的必要嗎?
誰指示那個承辦人員這樣跑的?看這文只蓋九個章,可能不是底層人員,而是直接由主管草擬公文進行(像宇昌的簽就是主管親簽),這顯然是很重要的公文(極機密啊!),既然很重要,可能不是底層人員跑流程,而是主管自己跑,有急成這樣?
就算你很急,那也要大家都在才行,你真運氣好成這樣?我必須說,我從沒碰過這樣好運氣的,跑越多單位主管,就越會碰到有人剛好不在,嘉義市政府都能忙成這樣,規模大好幾倍的台北市政府呢?除非你有本事把他們全叫回來蓋章,誰有本事?為何有必要?
宇昌六天三個章都被國民黨懷疑成這樣了,那富邦一天九個章,你當我沒當過公務員喔!
"宇昌六天三個章都被國民黨懷疑成這樣了,那富邦一天九個章,你當我沒當過公務員喔!"
回覆刪除真的是有力的結論
我覺得也不用懷疑他們運氣好不好 我想需要緊急完成的文件如果我是執行者我也會拚了命的把公文的張跑完. 重點是為何這一件事情是基於什麼理由需要這麼的緊急, 所反映的內文. 這就不是我們可以想像的到的了.
所以我說找那個當年拿著公文跑的人出來問問看,你到底在急什麼?誰叫你急的?
回覆刪除沒有「上意」首肯,一天蓋9個章,這....是談何容易呢?
回覆刪除難不成,這些中高層公務員都不用稍微把「極機密」的公文看一下喔?
人家請你簽公文,就簽喔!不用看內文是什麼嗎?
一般民營企業也不能、也不會這樣搞呀!
不然!就會有稽核人員找上門囉~
所以,把當初負責跑公文那個人找出來,要他解釋一下啊!不是說他有錯,而是問一下是誰要他趕的。
回覆刪除其實不難,『夠力的人士』出來召開會議,把流程裡面的人都叫來開會,並且要帶章子,應該不到半個小時就都通通蓋好了~~~
回覆刪除那個「不難」,正是富邦弊案之所以叫弊案的緣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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