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到底是酒還是大便

瘦肉精的問題已經吵好久了,問題很單純,以前不准有瘦肉精,然後馬英九說要開放有瘦肉精的美國牛肉進口,請注意,美國牛肉其實也只有三成五有瘦肉精,換句話說,馬英九好牛肉不進口,就是要進口有問題的。

懂嗎?最大問題在於,你為何專挑有毒的進口?

好啦!瘦肉精有毒這大家都承認,問題在於,他算哪種毒?

馬政府說瘦肉精就像酒一樣,你不要喝太多就沒事。

某豪宅說瘦肉精就像大便,在怎樣吃的東西裡面都不該有大便。

那到底瘦肉精對於人類而言,它比較像酒還是比較像大便。


很久以前我發過一篇『去你媽的文言文,添加與含有是不一樣的』,裡面有針對一些名詞做些釐清,不過這次瘦肉精的問題顯然又不大一樣,因為問題不在於瘦肉精能不能加進食品,而是養牛該不該用瘦肉精,這是不一樣的問題。

如果已經是肢解完的肉品,當然沒有「添加瘦肉精」這種問題,你必須在牛還活著的時候用這玩意。

所以問題反而比較接近「殺牛的時候,瘦肉精殘留量是多少?」

若要求是零,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本不要用,這樣最沒問題。另一個方式是「早早就停用,讓他代謝掉」,第二種方式有個問題,首先,早早停用的話,瘦肉精的效用會消失,那不如不要打,反正沒差,其二是,瘦肉精代謝率很低,根本不可能來得及代謝掉。

所以,若要求是「零含有」,那好,唯一的方式就是「這牛不用瘦肉精養」,這樣最安全,也是台灣現行規定。

那如果「允許殘留」呢?這就是開頭的問題,瘦肉精到底比較接近酒還是大便?

酒不是好東西,這種說法很常見,但問題在於,酒「並非一無是處」,實際上,很多人都還會建議適量小酌有意健康,更不用提許多菜餚裡面都有放酒,換句話說,酒其實是一種「適量使用對人體無害甚至有益」的東西,請問瘦肉精算是「適量使用對人體無害甚至有益」的嗎?

顯然不是,瘦肉精是一種「根本不該被吃進體內」的東西,跟三聚氰胺不同的是,三聚氰胺就算食物裡不准有,也可能在日常用品當中接觸到,所以我們還會另外訂一個「暴露量」來當安全管制措施,而瘦肉精呢?這玩意根本就不是日常生活中可能不小心接觸到的東西,換句話說,瘦肉精比大便還要糟糕,不妨說它是核廢料like好了,請問你會允許食物裡面添加核廢料嗎?

當然,我們知道馬英九是有苦衷的,想當年阿扁協同台灣民意力阻美牛進口,遭美國刻意泡製資訊遭誣陷下獄(再複習一次,所謂阿扁四大案,兩件已經獲判無罪、一件審理中、一件雖然訂罪,但證人已經承認是檢方要脅製造偽證,是十足國民黨製造的冤獄,換句話說,目前國民黨根本沒理由關人),現在這個馬英九,他不但貪腐記錄一籮筐,而且最慘的是他根本就是美國人,加上兩個女兒都在中共高幹底下做事,當真要多少骯髒事就有多少,所以如果惹美國不高興,絕對會死的更慘。

但你馬英九禍國殃民,你死的多慘我也都只會拍手而已,還開放瘦肉精勒!

話說回來,這種廢物是哪些蠢蛋選的啊!怎可以沒水準到這種地步呢?難道說你們家裡都吃瘦肉精?

留言

  1. 瘦肉精不是酒,是加了工業用酒精(甲醇)的假酒;只喝一點點只是傷身,喝多一點就是瞎了,再多一點就會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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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議全面開放美國牛,690萬去吃的過癮, 608萬人幫忙去收屍, 天下太平, 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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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重複留言先刪除了。

    馬政府老拿瘦肉精是一種氣喘藥在胡說八道,難道說鈷60也可以當食品添加物?

    不過有馬英九這種廢物在朝,的確很可能引發氣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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