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與不懂

連著幾週參加一個藝術研習,聽了不少藝術家、策展人跟學術界的演說,收穫不少,不過有一點可說是大哉問的,依然無解。
最近在創作的繪本,今近一百頁,畫兩三個月了,這個月會畫完。



這個困境我提過很多次了,我在「繪畫與眼淚」的心得裡也有提到,就是寬於「怎樣才算藝術?」,然後是「怎樣才算好藝術?」,最後是很現實的,「怎樣的藝術才賣得出去?」

古時候,藝術大多是王宮貴族才有資格「擁有」,所以藝術家大多成為受僱者,接受委託來創作。

後來有人掀起革命,要把藝術還給大眾。一開始是這樣沒錯,許多類型的改革,從印象派的獨立活動開始,以指數成長的方式不斷冒出新型態來,然後漸漸出現一個困境。

古典藝術,雖說學院風格強烈,各種條件都很嚴格,但卻是「大家都看得懂」的東西。要說這個時期的藝術不屬於大眾嗎?其實只是沒能擁有藝術品而已,但欣賞的能力卻沒有被剝奪。

(當然,若是涉及符號、典故、暗示之類的內容,民眾的確不見得了解,但並不損及藝術品本身的存在)

不過漸漸的,新型態的藝術(或說不斷推陳出新的前衛藝術,前衛藝術本身就是一直在變化,當他被重新定義命名,就算老東西了,然後新的前衛出現)雖然讓藝術品被容易親近(比方說,誰都能買個普普風筆記本回去),但老實說,這似乎跟科技發展(如印刷)與消費普及比較有關係。

其實藝術本身越來越難親近了,甚至成為玄學系統一樣的東西。

簡單說,古典時期的民眾無法擁有藝術品,但欣賞的能力並沒有被剝奪。可是現代的民眾,雖然你能輕易擁有藝術品(仿製品),但欣賞的能力也許沒被剝奪,但說話的權力卻喪失了。更有甚者,連欣賞的能力都失去,只要不看解說就「不敢說話」,但聽過解說之後卻很擅長當學舌鳥,可以垮垮而談,使用一堆奇特的哲學字彙。

這幾天,明澄剛好國語課上到「國王的新衣」,其實,現代藝術也差不多是國王的新衣,差別只在於,國王沒穿衣服,新藝術至少有一本說明書。

不是說新藝術不好,我自己創作的時候,也有很強烈的感覺存在,就算我化的是具象的作品,我也不想把詮釋權讓出去,所以我在部落格上貼的作品圖像,都還附上一篇文章,而且如果真要認真寫,每張圖我都能丟個五千字一萬字給你也沒問題。

又說者什麼都沒說,甚至作品名稱就叫「無題」。

這一年多下來,我參觀不少畫展。其實我一直很喜歡看畫展,不過現在看畫展的心態自然跟以前不大相同,我只能說,很多作品,不要看題目還好,看了反而扣分,看完說明更糟。

這不是說藝術家文筆不好之類的,而是,藝術的詮釋權到底要由誰主宰的問題。

有些作品我很喜歡,雖說看起來的確像是塗鴉,但就是給我「某種感覺」,要把它說清楚的確不容易,但至少能抓個大概,一種能用來溝通的語彙,至少讓人家知道我的感想。最粗淺的,比方說感覺很平靜、很熱情之類的,大概是大家都能理解的情感。

不過當說明文字變成比文言文還要罕見的專有名詞時,那可一點當不好玩,我的意思是,你這文章是要給誰看的?

這不誇張,你可以去看看書店裡一堆藝術期刊雜誌,遣詞用字大概就是這種調調,你大概要在哲學系的課堂上才聽得到這種說話方式,人家下課都還不見得會這樣對話。

有位教授說,現代藝術大多是給藝術家族群看的(其實應該還加上經紀人、評論員、有錢想買東西避稅的人),這可不誇張,因為很多畫展的開幕茶會,來的也就是同樣這批人,比方說嘉義,來來去去都是這些人而已,如果你去比對一下每個畫展的簽名簿,還有每次畫展的簽名簿,這重複性是非常高的。

這很好玩,因為對藝術家而言,當然希望他的東西受到「大家」喜愛,但現實的是,「花錢買下來那個人」才是最重要的,而這個人,常常需要經紀人協助炒作鼓勵,於是交互作用下,一種很排外的社群語彙就誕生了,為的就是守護那個「價格」。

最近幾年很多銀行也投入藝術品蒐藏「市場」,是的,他們看重的是價格與增值。對藝術家而言,有這種金主是在好不過的,不過,空虛也隨之降臨。

其實我認識不少人,對藝術「品」不是沒興趣,而是買不起,但他們對於「藝術性」並沒有妥協,所以會謹慎的規劃自己住家環境(不是說找設計師設計),對於掛在家裡的仿畫依然喜愛。

是的,「只是」仿畫,但對這些人而言,重點不再「仿」,而在於他真心喜愛這位畫家描繪的畫面。

像奇美博物館裡的畫作,我一件也買不起,要說買仿畫回家掛,我家牆面全是我爸的圖(我的圖只能放地上),當然也不可能買,我只是買筆記本「隨身攜帶」而已,因為我喜歡那帳圖,所以會常拿出來看。

你說我懂不懂這個作品?

或說,懂不懂,到底是誰說了算?

我上面題過,我的作品,自己也附上一大堆說明,你要說對作品沒自信?倒也不是,某方面來說,正因為有自信,所以才要連詮釋權也一把抓下來,但現實的是,我太太看完這張圖雖然很喜歡,但她的感想卻跟我差很大,你要說誰懂誰不懂?

有些畫家在介紹自己作品的時候,拿的是別人寫的文章,裡面用了很多字典裡也查不到的專有名詞。我邊聽邊想,是你真的這樣想?還是你覺得這些專家說了算?可是這些專家的看法跟我差距不小,而作為一個有自己藝術理念的藝術家,我可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看法「不專業」,何況我對專業的定義一向是:「如果你沒辦法把你的專業解釋給社會大眾聽懂,你就稱不上專業,因為你連用語言文字說明自己的專業都辦不到,你要我相信你腦子裡的東西是條理清楚的?」

當然,這無損於藝術家作品好不好,其實很多藝術作品我都給予很高評價的,只是聽過說明後,被扣了不少分,又或者會讓我想要快點忘掉這些說明。

但這也扯出另一個問題,社會大眾到底是如何面對這些藝術品的?懂不懂真的很重要嗎?我的意思是說,我覺得這幅畫很好看,至於哪裡好看,真的是不說出來不行嗎?

古典作品,通常還有「像不像」這樣一個客觀標準存在,但現代藝術呢?又或者,比方說手塚治虫的漫畫原稿這種東西的藝術性在哪?

老實說,手塚的圖又不怎樣,但若我有錢,我一定去標幾張回家當傳家寶(幾張可能太貪心了,一張就天價了啊!)。要說這是藝術品,在我眼中是的,但請注意,當我說「傳家寶」的時候,其實也把「後市看漲」這個算計放進去了,要不然,手塚的漫畫我家裡多得是啊!

前幾天,我拿圖去裱框,結果在店裡看見一幅圖畫,那個畫風我非常熟悉,都看一輩子了,但我也能很精確的說,那是我爸十多年前的風格。果然,那是我爸的圖。

我很感動,倒不是說對那張圖感動,因為家裡還一堆沒賣掉的,有些我覺得還比較好勒!不過,看見創作出來的藝術品被人家妥善的保存,而且放在大廳給人家看,那種滿足感是很強烈的,尤其那玩意可不便宜,肯買的都是真有愛的--因為法規限制,沒經過藝廊或經紀人--簡單說就是沒讓人家多賺一手,直接買我爸的圖是沒辦法節稅的。

藝術帶來的感動是很強烈的,我常說那是一種宗教性的體驗,有時候的確很難與他人分享,因為語言文字的表現力恐怕會褻瀆這種感動。這一點其實跟藝術家創作時的感動很類似,可說是一種感動的傳遞鏈,只不過這個鏈條容易斷掉。

這幾次我參觀展覽,也照例都會去簽名簿那邊簽一下。說真的,這跟在臉書上按讚沒差多少,只是一個習慣性動作,至於意義有多大,看我爸每次畫展完,簽名簿就直接收存起來,根本沒在看的,頂多是注意一下那些同行有來,下次記得人家畫展也要致意一下,免得失禮。

這個行為真不藝術啊!

後來我遇見一位陶藝家的展覽,她沒有簽名簿,取而代之的是留言本,然後在本子旁邊還很貼心的附上說明,表示希望大家把感想寫下來分享。

這是我喜歡的形式,不錯,這樣感覺比較有藝術性一點,讓自己的藝術創作產生對話發想,讓我也來分享一下感想吧!不過本子拿起來,發現居然是空的,一篇也沒有。

真的一篇也沒有,都已經開幕一陣子了耶!簡單說,就連她開幕茶會找來的親朋好友都沒人留言是吧?這也未免太慘了,明明她作品不錯啊!還在好幾國得獎過耶!說真的,連一些民宿的留言本,裡面簽的東西都還更多,而這個展場裡的居然一片空白。

若我的展覽碰到這種狀況,我不抓狂才怪。

後來,我只要遇到簽名簿,我都不再馬上簽了(通常都是入場時就簽),而是看完展覽之後,把它當留言本寫感想再簽。

藝術的懂與不懂其實不大重要的,只要能交流,感動就會產生,每個人只要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就好。其他人的說明當然也有參考的價值,作者本身的說明當然更是第一手資訊,這些都是好的,但最後,你喜不喜歡才重要。

藝術家,只是一群喜歡把自己掏出來給人家看,希望人家注意的傢伙,說是靈魂上的暴露狂也沒差太多了。而暴露狂都是這樣的,只要你對他的藝術表現出情緒反應,他就會越高興、越暴露給你看,就這樣而已。

當然,還有賺錢養家,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留言

  1. 有時候我會迷失在創作、解讀與價值這三者之間。
    就跟小說一樣,你寫了,然後有讀者看了,他所理解的未必你要要傳達的意念。更麻煩的事情是,他賣了一個價錢,好像是把創意擺在磅秤上面給量化了,變成一個數字。可是你又明知道,那個數字並不完全來自於作品本身,而是有很大一部分商業的運作。
    整個非常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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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說這個問題很矛盾,想當職業藝術家,最理所當然的,就是要靠出售作品賺錢,但是出售自己的創作這件事情,本身就有一種矛盾的困境,就是藝術到底怎麼算錢?以及藝術商品化本身就有的貶抑性,偏偏藝術家需要錢才能過日子。

      只能說這個問題不好解,若是像法國政府那種藝術家津貼,或許才是藝術家最喜愛的模式吧!不過那也只有法國才有,而且,要能拿到那筆津貼,依然需要有一定市場能見度才行,問題還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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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在fb的id是「秘密」,不知是否符合你「匿名」的定義…

    我自己持續的創作著。
    為了更接近所謂「作家」的思維、語彙…甚至社交生活圈,我用了很多時間到大學旁聽、上寫作課。
    很詭異的是,一般人說的「虛無縹緲」、「聽嘸」的文學理論,我常常聽得津津有味,覺得上過課之後果然提昇了鑑賞力…
    問題來了。我說過,我並不滿足於當個稱職的讀者,我自己認為的地位是「作者」的位置。當我隨手一揮,放在公開的發表場所,如fb,通常會有很多回應;認真的、鬧場的都有…而「遵循藝術手法」好不容易才激盪出來的、自己覺得終於可以入眼的作品,通常得到的反應是:啥?妳說啥?
    看回應的、留言的,有創作經驗的、純粹路過看熱鬧的……真的很少有所謂的共鳴。
    以文字藝術而言,我曾質疑過「所謂『好』的作品究竟是要讓人看不懂、還是要讓所有看過的人都紅著眼眶鼓掌稱讚」?
    本來對文字藝術抱持很大的野心,漸漸的只求不愧我心。
    (算是墮落嗎?還是算放棄?)我還是時常的思維、時常動鍵盤記錄所有的心得和感動,可是真的,對於能走入「藝術」之殿的文學,已經不抱野心。
    聽太多「聽嘸」和扭曲創作本意的發言,很澆冷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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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呵呵,我說的匿名,是連個id都不給這種,感覺上就很沒禮貌啊!

      其實說是寫作課,是比較容易懂得,我是說,如果是傳授技巧類型的課程。

      我提出質疑的是關於「賞析」或「評論」的範圍,因為他們提出來的東西「聽膴」,偏偏這些作品是交由大眾來欣賞的,為何這些評論或分析的專業人士,他們做出來的解釋會讓大家看不懂?別的不談,這些人的主要任務,不就是擔任作品與民眾間的橋樑嗎?怎麼可以反而讓人家更看不懂。我覺得這些人已經拋棄自己的專業自尊,只專心在建構自己的不可近性,然後把這一點當成自己崇高的象徵,地位甚至凌駕於創作者之上,然後用這個來切入交易市場。

      當然,有些分析不是沒道理,用專業語彙來描述可以用更短的篇幅來涵蓋更多內容,這有助於專業間溝通,我要先說明,是專業間溝通。

      我以前在醫院上班,同事間一堆專有名詞來來去去,若要說給患者聽,會變成一大篇文章,而且還要刪掉很多細節。

      我無意否定這些語彙有其用處,只是,當你這些語彙用在宣傳海報或會場簡介上面,你到底要表達什麼?

      正如國王的新衣,你大可說這是一件由空氣構成的衣服,有著怎樣又怎樣的想像空間與藝術結構,這是可以理解的說法,而不是丟一堆後現代、超現實之類由專有名詞構成的說法,那難怪人家會說這只是沒穿衣服。

      至於創作者本身,其實「聽膴」或者扭曲創作者本意的發言,說真的,勸你不要太在意,關於「聽膴」,只能說每個人的背景不一樣,自然對於各種感官的接受與資訊處理有不同模式,所以不懂,問題並不在創作者,也也不在接受者,純粹是不合罷了。

      不過,有一點要用心的是,如果觀賞者對作品本身說「不懂」,我覺得問題出在觀賞者比較多,因為不該有不懂這回事,而是「你懂了什麼?」

      像我就從不會說我不懂,而是提出「我懂了什麼」,當然,我理解的東西跟作者不見得相同,但我不會看見一個東西然後說我沒有任何感覺。

      但若是對創作者的「作品名稱」或者「說明」不懂,這反過來是創作者的問題了,只是,這算不上什麼重要問題,就兩人不合罷了,不過是我的話,會許會考慮修改一下作品名稱或說明內容,如此而已,又或者我什麼都不改,看不懂是你家的事。

      而有些是對於「藝評者」內容的不解,這很常見,老實說這問題大多出在藝評者的文字運用有問題,沒體貼一下文章內容主要閱讀對象是誰。今天你的文章事寫稿藝術學院的學生,還是一般大眾,甚至是校外教學的小孩,這差別可是很大的,偏偏這一點很少人想清楚(度不限於藝評這行,幾乎各行各業都有同樣問題)。

      至於扭曲,除非說的很離譜而且又帶有惡意,不然我其實不反對人家這樣轉來轉去的,因為這正是一種腦力激盪。

      尤其當我的作品是想要「賣到人家家裡」時,詮釋權由觀賞者來決定,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雖然我也保有我的意見。

      舉例來說好了,如果我畫了一張遊樂場的圖畫,感覺很歡樂,但有人說這讓他想起死去的孩子,感覺很悲傷,你能說這是錯的嗎?

      某方面來說,我還巴不得大家把我的創作想得越「神奇」越好勒!

      當然,文字創作比較難有這樣天馬行空的詮釋空間,不過道理應該是一樣的,我自己也寫很多小說,現在還在創作繪本,文字與圖像間的不同表達,我也還在學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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