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善用二十億

阿扁八年來作過的兩大蠢事,一是放縱統媒製造仇恨,二就是要拿二十億給中國。

但要給也不是不行,怎麼給才是問題。

用中華民國政府名義送過去,然後請對方「中央政府」出面接受,這才可以。

簡單說,如果捐個一兩億中國官方就開記者會點名的話,那二十億呢?中國官方應該要正式迎接我外交官員,也國與國的對等方式接受這筆捐款,當然,慣例的致謝當中,應該要感謝「陳總統」與「台灣國民」對「鄰國」的溫馨支援才對吧!

不然給中國錢幹麼?中國不是未來的希望,錢多得很?台灣不是民不聊生嗎?

至於說先去救人不要計較國名的,還是同樣問你,如果九二一時我們要求外國救難隊更改國名,你看有誰會來?你說這樣人不人道?

民間救難隊就算了,國家救難隊不該浪費時間在對我國有敵意的國家上面。

說什麼人命關天?說人民是無辜的?告訴你,這是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是死得很無辜的,有幾個是死有餘辜的?無辜而死的人多的是,用無辜當理由去救人還真是莫名其妙。

如果事情發生在身邊,救人不需理由。如果事情發生在遠方,救人絕對需要理由,因為資源有限,必須妥善利用。

若要比日子難過,緬甸人不是更難過,阿扁二十億為何不給緬甸?

用網路發佈我國九二一救災經驗提供參考就算很厚道了,反正中國不缺錢也不缺人,就算缺技術,依中國人剛愎自用的民族天性與文化傳統也絕不會開口問,把文章丟上網,他們要看就看,不看就算,這樣已經算仁至義盡了。

二十億,就當外交經費釣釣看即可,中國要不要是他家的事,我們可不能白給。

附帶給那些只有在中國出事才會突然間良心發現的「看情況人道主義者」,東興大樓受災戶需要人道關懷,那些落井下石支持提告狂的,自己先懺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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