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上了一些課,有討論到原罪這件事情,講員提到原罪是一種遺傳,一代一代的傳遞下去,無法逃避。這當然是種講法,但也讓我想起這玩意到底是從哪個時間點開始起算的。
關於原罪,我以前已經寫過一篇,解釋原罪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
原罪的原文,本意叫「矢不中的」,簡單說就是偏離了原本目標的意思,因此不是單純解釋為做壞事,因為「罪」這個漢字翻譯其實是不恰當的,意思不大一樣,雖說做壞事或有不好的心思意念的確也是原罪的一種,偏偏是大多數人比較難認同或理解的一種,大多數人都會說我又沒做壞事……原罪其實是更根本的東西,代表「我們會犯錯,我們不完美」。
所以我也提過,雖然這是個罪性,但「吃下智慧果實」這件事情,其實也帶來祝福,因為這代表了「可能性」,也因此上帝並沒有收回,與潘朵拉的故事正好相反的是,人類自己搞出了災難,但上帝為我們留下希望。
也因此原罪到底在哪個時間點出現,是個必須釐清的問題,因為這對於理解原罪的面貌與上帝的計畫很有關連。
我們先來看幾個時間順序的整理:
- 上帝創造萬物,至於天使是否是在這個階段創造,甚至是「前一個階段」出現,我們不知道,因為天使似乎不算是這萬物的一部分,而是這個世界被創造的時候就存在的,換句話說,可能在另一個時空就已經被創造,在我們的時空則是一直存在,理解多元宇宙概念對這個應該不會陌生。
- 上帝創造亞當,要他「耕種,看守園子」。請注意這個依照神的形象創造出來的傢伙,他的責任是耕種跟看守而已,而且這時的耕種其實可能比較接近園丁的角色,因為後面亞當被處罰的時候,上帝處罰亞當要靠著耕種才能取得食物,換句話說本來的耕種與取得食物沒什麼關係,或者說這時的亞當可以隨便種種,反正一定有得吃。
- 上帝警告亞當有分別善惡樹樹的果子不可以吃(但生命樹的果實可以吃,顯然亞當也有吃,因為那時亞當不會死。),但這種警告也表選擇的權力,需要警告,是因為「有能力違背」,顯然這時亞當已經有自由選擇的權力了。
- 上帝覺得亞當只有一個不好,要找伴給他,所以找一堆動物給他相親--請注意,這很顯然代表其他動物也有著上帝的形象,換句話說,上帝的確沒有人類可以概念化的形象,而不是說上帝長得像人類的樣子(更別說男人的樣子,因為第一章也說上帝依照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可沒說只造男),因此依照上帝啟示普世性的概念,也些人把神想成動物的形象或者混合的形象,其實是一點都不算過份,頂多算比較偏頗,但並不比只把神想成人類的樣子還糟糕。總之,這裡上帝給了人類自由選擇的權力
- 亞當看一堆動物沒一個喜歡的,上帝只好弄一個新產品給他,一個跟亞當類似形象的,代號女人(與性別無關,我再強調一次,與性別無關,不過女性染色體多了半對,顯然有加比較多更新軟體,更先進的意思)。這次亞當中意了,所以讓他們湊成一對(但也沒說這叫結婚……),然後上帝說了一句很重要的話:「人要離開父母。」於是上帝對人類放手了。對一個全知全能的上帝來說,這是一個自我限制,他選擇讓人類自由選擇,不管你想什麼,因為他愛人類,因為如果一切由他控制,那真的很無聊,造人也沒意義了,因為依然只是「他自己」而已。至於認為兩人合為一體就是性交,我覺得太膚淺了,因為那時人類沒必要「生養眾多」,也完全沒生殖的必要,他們或許會性交來享受一下,但跟生產無關。
- 聖經特別強調兩人「不害羞」,而與其關注在裸體這件上面,更重要的其實是「沒有規定,就沒有違規的問題」這件事情,所以亞當與女人(哪時還沒夏娃個名字,只有女人這個名字--與性別無關)這時候在園子裡的生活基本上是沒有規範的,除了不能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這一點其實還滿關鍵的,「分別善惡」這件事情直到今日依然是一個很特別的事情,我們待會再談。
- 蛇出來了,還特別強調他最狡猾……等等,所以他天生就這樣(而且既然叫「最」,代表有不同程度的狡猾存在),是上帝讓他這樣的。先不論「蛇」在這裡的真實形象到底是什麼(因為看來這時有腳),總之我看到幾個重點,一是這狡猾的蛇是神創造的,而且「看為好」(當然,若蛇是天使,那也可能是在這個時間軸之前就被創造直接引進)。二是蛇「有自由意志」,而且顯然懂得推理、判斷、預測,跟只會傻傻聽命令的人類不大一樣,似乎「比較聰明一點」。所以他引誘女人吃果子。請注意他不是引誘亞當,所以有些人拿這個說女人比較好騙之類的,但也有可能女人只是聽亞當轉述,沒聽上帝自己講(因為已經離開父母),這權威當然有差……總之女人吃了,還分享給亞當吃,顯然真的是一體,感情很好。
- 很多人說蛇用謊言欺騙,但細看你會發現蛇沒說半句謊言,因為吃這果子的確不會死(不吃生命樹的果實才會死,或者說,其實人類本來就會死,當然,蛇的惡意也在這裡,他明知道會死指的是犯罪),然後吃了的確會變聰明……蛇的問題,出在「惡意」,他慫恿人違背上帝的規定,當時唯一的一條規定,而他知道人類「有能力違反規定」--自己顯然是「過來人」,他也有自由意志可以違反規定,而且他的「智慧」很可能就是這樣來的--而且看來所有天使都有這種「潛能」,因為上帝賞賜了自由意志,換句話說,早在人類的原罪已先,罪早就存在了。
- 人類吃了分別善惡果子,突然意識到羞恥,因為他們「知道」自己違反規定,而羞恥必須「遮蓋」,所以用遮蔽裸體來當成隱喻。所以是那果子本身有某種力量,還是人類的智力在打破規範的時候也跟著被開啟,這一點很有趣,因為創造力本來就會辦隨著破壞舊規定,問題在於你拿創造力做什麼。
- 然後就被趕出去了,這時才有夏娃的名字(夏娃是「生命」的意思),被規定負責生孩子(這時才有女性的「功能」),被要求生養眾多……是的,這兩個人沒有被「銷毀」,反倒被放出去,顯然上帝期待人類可以在取得智慧之後可以做一點有趣的事情給他看。而蛇的角色在某些文化裡面,成為普羅米修司這個「恩人」,這很有意思,因為他的確是引導者。不過他也的確違反規定,因此受到處罰。
這是創世記第二章到第三章的內容,那原罪是在哪個階段出現的?我們可以看到,罪其實早就存在(沒有規定就沒有罪,所以當上帝下了規定,罪的概念就出現了,只差有人去觸犯而已),何況顯然蛇早就是帶罪之身了,因為惡念絕對比違反規定更可以算是罪,所以罪是一直都存在的,所以我們要搞清楚上帝為何容許罪存在,才能看清原罪的起點,因為原罪是「只針對人類」的,顯然對天使不適用。
簡單說,上帝既然允許自由意志,就代表他允許「不一樣」的意念存在,甚至表示上帝原本就追求「多元價值」,用精靈寶鑽的說法,就是「豐富的和弦」,因為這可以豐富他的創造,只要你「不要太離譜或者搞破壞」。
因此蛇的引誘代表著「可能性」,這其實是上帝想要的,只是可能性也代表「有可能搞砸」,因為我們「不完美」,這個不完美,其實就是我們原罪的一部分,因為我們不可能全知全能,全知全能只能是「單一存在」,就是上帝本身,若是這樣,上帝就不用大費周章創造天使創造人類,因為上帝想要多樣性。
上帝在這世上創造一個「他者」出來,這很重要,他創造了我們,而且他因為愛我們,給我們自由(當然並非沒有節制),而顯然天使也有得到同樣的待遇,只是他們的創造不屬於這個世界的流程。
因為不完美,所以我們會搞砸很多事情、會陷入苦難,所以才要轉向上帝尋找上帝,因為上帝沒有收回智慧,反倒鼓勵我們使用(智慧在一神教裡一直有重要地位,甚至有位格),祂希望我們追上來,親近祂,不論是智性還是靈性,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擺脫原罪帶來的不完美的不良後果,離開罪的捆綁。
耶穌的受釘,正是一個宣告,祂告訴我們當年人類違反規定這件事情,祂已經原諒了,但原諒不代表不存在,我們被判了緩刑,好好利用智慧過日子,不要再繼續違規了。
因為原罪出於違反規定,當年的規定是「不要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現在的規定則由耶穌傳達,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以及「愛鄰人如愛自己」……說起來這兩條規定比較困難耶……但其實就這兩條,所以你把靈魂交託給上帝、你要在行為上合宜、你要把心思意念擺對地方、你要善用智慧理解上帝,用這樣去愛上帝,讓你回到那個原點,雖然我們不再是那個單純又沒智慧的亞當,實際上我們要比亞當表現更好才行,然後表現在上帝原本派給人類的任務上面--愛這個世界(別忘記當年上帝給亞當挑配偶的時候是先找動物啊)。
至於說罪性就是說謊、貪婪、好色……等等有的沒有的,這是罪沒錯,但原罪沒那麼簡單,如果你關注在這些「外顯行為」,或者去「苛責自心」,其實都是很累的一件事情,不是說不好啦!只是這些「低級的罪惡」在你處理根源之前,其實只會一直復發而已,然後你會疲於奔命,正如保羅勸那些慾火焚身的人乾脆結婚,不然最好不要結婚……所以結婚在保羅眼中只是為了合法性交(甚至不為了生產)而已嗎?(保羅不是沒瑕疵的人,他厭女症跟性恐懼很嚴重--但在那個年代的價值觀禮,他這樣還不算太糟糕。讀保羅書信最好把這一點納入考量,畢竟他勸人家不要結婚這一點就跟上帝希望人類生養眾多衝突了--當年結婚是唯一合法生產的途徑。)
我們看過太多例子,證明那些「低級的罪」有時候根本不是罪,例如剌合掩護密探所以說謊,這算不算罪?這是魔鬼的作為嗎?顯然不是,我們絕不會認為辛德勒瞞騙納粹的行為是惡行。
這代表著這種形式的罪,是「看情況」的(這也是法官判罪的困難之處,需要反覆推敲動機與過程),那稱得上無可避免無法逃避的原罪。如果我們不能在這個議題上面深思熟慮,你會花太多無意義的精力在避免犯下低級的罪上面,或者一直在盯人家犯的罪,這很可惜阿!
我不是說那些低級罪惡不重要,而是說當你用錯誤的角度關注(可以參考十誡),最後你會變法利賽人,畢竟隨著教會組織擴張,我們可以看到新約裡的書信集有越來越多篇幅在處理這些事情,不是說不用處理,有些錯誤與邪惡的確需要被矯正或敵擋,重點是我們要警醒,因為這種事情會一直循環,最後變成在大公議會裡面吵架、東正教分裂、非洲教派分裂、新教脫離天主教,然後就是現在一堆教派……
或者說,新約聖經裡面就已經有教派分裂了,你看保羅跟彼得就吵過架,保羅又花多少時間指責別人--然後他又說要順服掌權者,要聽從教會裡屬靈領袖,也就是他本人,但其他人其實也是屬靈領袖,只是觀點跟他不一樣,那到底誰對?(當然我們現在都說他才是對的,反正其他人的觀點現在也找不到了。)
所以如果喜歡「直接」拿書信集裡面的東西來說要怎樣的,我腦中都會警鈴大響,因為聖經的教導絕不是字面上那樣單純的,對這種低級罪惡的關注最後很容易變成在指責或要求別人,實際上這也是目前基督教會一個很大的問題,因此當教會指責世間的罪惡時,人家就會拿牧師性侵之類東西出來講,然後各說各話,而明明這些都有世間的法律可以處理了,基督徒該專注的,是處理真正的原罪阿!
(其實像同婚、多元成家、政教分離、科學發展--例如有些教派依然反對演化論……可以舉的例子多得很,只能說新法利賽人在這個世界正在節節敗退,對於真正宣揚福音根本無能為力,不管他們多熱心都一樣,因為他們根本搞錯對象,因為他們沒有愛,只有新教條,正如法利賽人拿舊約教條挾制人一樣,但這當然稱不上好事,因為新法利賽人搞錯對象,錯把無罪的當有罪,結果是把人家推離上帝,大家一起陷入罪中,因為罪就是「矢不中的」,於是大家一起偏離圓心。)
原罪不在於你是否犯了什麼罪,而在於你「不知道」,你無法確認自己做的事情絕對是好的,或者一百年以後會有好結果,我們什麼都不知道,但我們只能這樣過日子,因此原罪是一個提醒,告訴我們要謙卑,因為有個上帝在那邊看著,而你最好確認自己做的合他的意思,因此如果你信靠上帝,原罪的存在會提醒我們信靠聖靈,因為我們需要上帝的指引。
上帝的祝福與懲罰同時存在,但耶穌已經把原罪的處罰拿走,只留下祝福,就看你願不願意放下罪性跟隨耶穌了。
在我看來,原罪的處罰不是一直背在我們身上,因為耶穌已經把他拿走了,除非你自己把他背回來,被他挾制。
因為我們「可能犯罪」,別讓這個「可能性」成真,這當然也包括對過去的認罪悔改,因為我們「可能犯了不認罪的罪」,實際上,後者在上帝眼中才是糟糕事,那個真正的原罪。
真的要想清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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