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與強迫入會

很多職業團體,例如自由 職業團體(醫師、律師等等)、工商職業團體(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紙製品商業同業公會這類),都有成立 公會組織。不過,說句老實話,在我所知道的範圍裡,有相當一大部分的會員是不甘不願加入公會的。

公會不同於一般人民團體,而有著強迫入會的性質,簡單說,你沒有入會,你就不准從事這樣工作……大家有沒想過為何法令會做出這種限制?有沒有因為限制人民自由而違憲?還 有,這樣做對社會、對專業發展、對從業人員有什麼好處嗎?

我自己是自由職業團體主管單位,所以稍微提一下這幾年碰到的狀況,順便討論一下上面的問題。

很多人會跟我們抱怨「加入公會做什麼?」,其實加入不是真正問題,真正問題應該是這樣的--會費那麼貴,又沒什麼福 利,我加入要做什麼?
關鍵在這裡:
1.會費那麼貴
2.沒福利
不過,因為「沒入公會就不能執業」,簡單說就是強迫入會,所以大多數人都乖乖入會、乖乖繳錢。

這產生以下問題:
1.沒入會不能工作,所以大家都會入會。
2.入會了,只好乖乖每年繳錢,但心裡很不爽。
3.有些人因為 不爽,所以乾脆不繳錢,然後就面臨公會的處罰--這問題大著。

如果是工商職業團體的話還更嚴重,很多人是跟本不想入會,店還是照開,但不入會的話「會被政府處以罰鍰」,這部份因為不是我熟悉的業務,我先不談了。

總之,入會的話大家沒多大意見,問題出在「我為何要一直繳錢?」原因在上面。



我們先討論一下如果你不繳錢會怎樣好了,前幾年我不想講這個是因為站在主管機關立場,這種事情「不值得鼓勵,偏偏又不違法」, 所以我不講,但現在問題有解決方式了,提出來給大家看看好了。

大 多數人民團體都有「不繳錢就不能享有會員福利」以及「超過一定期限經催繳又不繳錢,可以採取某些對應措施」的規定。

如果很多人覺得公會沒作用,也不覺得有福利,當然也不覺得「不能享有福利」有什麼問題。

但一直不繳錢,可能就會面臨停權,甚至除名退會的處罰了。

以公會的狀況來說,停權的話,只是停止各項會員權益,但不影 響會籍,也就是說,你仍然可以執業。

除名就很嚴重了,因為沒入會就不能辦執業登記,也就是不能工作,所以除名就等於喪失工作

問題出在這一點,早在1970年代,就有人「死不繳錢」,因此喪失工作,結果他一狀告上大法官,促使大 法官做出解釋--公會不得因為會員欠繳費用就將會員除名。理由是,欠繳費用的行為以及喪失工作權利的處罰,之間缺乏比例原則,也就是罰太重的意思。

換句話說,公會會員如果不想繳錢,公會作多只能做出停權處分,會員還是可以繼續從事工作。

這幾年來,一直有很多公會來 我這邊跳腳,說如果很多人都不繳錢,公會要如何運作。

沒錯,如果大家都不繳錢,公會自然會缺錢,運作也會困難。

我手邊也的確有公會從一個人不繳錢,到現在有幾十個人不繳錢的案例。公會每年跑來跟我吵,每年都被大法官解釋打回去。

的確,入了會卻不繳錢,聽起來真的很賴皮,但為何人家不想繳錢,公會自己有反省過嗎?

有些公會會拿其他縣市「可以除名」的例子來跟我吐槽。關鍵在於「那個縣市沒人去申訴」啊!像我這邊就因為有些不繳錢的人在被除名之後,我得拿內政部跟大法官的解釋出來,結果就是「不准 除名」,你拿其他「法令解釋錯誤」的縣市出來跟我鬧有用嗎?

今年某公會在開會員大會之前又來跟我哀了,說他們公會有越來越多人不 繳錢,怎麼辦……你為何不先想想人家為何不想繳錢?

首先,大法官作成解釋,你就是不能把人家除名,其次,如果被停權了,會員福利也停止。

結果公會代表竟然跟我說「會員又沒什麼福利」……

靠!身為公會幹部居然覺得會員沒什麼權益,那人家幹麼要繳錢?你自己公會辦得爛,還好意思要人家交錢給你幹部花?哪有這種事情?

換句話說,如果公會會員如果覺得公會很爛,你是有權利不繳錢的,反正公會也不能將你除籍,你的工作不受影響……

好啦!上面的東西是在教壞民眾,不是好事情,大家看看就好。但因為現在有些公會可以積極作為的東西,讓我可以把這些事情講開 來。

就是換照

現在有很多專業團體,尤其是醫事人員團體,全都有幾年幾學分換照的規定,簡單說。就是你在一定年限內必須 去上多少學分的繼續教育,你才能夠「換執照」,不然等於被撤照,而被撤照就等於自動退出公會。然後,繼續教育的執行與認證單位,就直接交給公會去做了。

這有幾個好處,首先是,一個專業人員必須終身學習,想要靠著畢業時的東西一路作到退休,門都沒有,這樣對整體專業水準與服務品質都有保障,可是好事情。

其次,這讓公會有些正式可以幹,而不是只辦會員聯誼(這點常被嫌,因為常常是「幹部聯誼」),這也讓會員繳的會費有比較健康的用途。

這會讓 會員比較甘願繳費,而且非繳不可,因為不是公會把你除名,而是政府將你撤照。不繳錢喪失工作,大法官認為大嚴重了。但不長進被撤照,國家可是認為天經地義。

換句話說,如果有哪個公會因為會員不繳錢而苦惱,不如自己先想辦法讓公會變得有些用處。

今年來哀的公會,就有那種, 當我告訴他要想辦法強化公會的功能,可能還要修改專業法規,讓專業品質提昇,會員自然願意繳費,結果他回答說:「這樣太麻煩了」……

那你跟人家辦什麼公會?公會不服務會員不然要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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