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職業團體,例如自由 職業團體(醫師、律師等等)、工商職業團體(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紙製品商業同業公會這類),都有成立 公會組織。不過,說句老實話,在我所知道的範圍裡,有相當一大部分的會員是不甘不願加入公會的。
公會不同於一般人民團體,而有著強迫入會的性質,簡單說,你沒有入會,你就不准從事這樣工作……大家有沒想過為何法令會做出這種限制?有沒有因為限制人民自由而違憲?還 有,這樣做對社會、對專業發展、對從業人員有什麼好處嗎?
我自己是自由職業團體主管單位,所以稍微提一下這幾年碰到的狀況,順便討論一下上面的問題。
很多人會跟我們抱怨「加入公會做什麼?」,其實加入不是真正問題,真正問題應該是這樣的--會費那麼貴,又沒什麼福 利,我加入要做什麼?
關鍵在這裡:
這產生以下問題:
如果是工商職業團體的話還更嚴重,很多人是跟本不想入會,店還是照開,但不入會的話「會被政府處以罰鍰」,這部份因為不是我熟悉的業務,我先不談了。
總之,入會的話大家沒多大意見,問題出在「我為何要一直繳錢?」原因在上面。
我們先討論一下如果你不繳錢會怎樣好了,前幾年我不想講這個是因為站在主管機關立場,這種事情「不值得鼓勵,偏偏又不違法」, 所以我不講,但現在問題有解決方式了,提出來給大家看看好了。
大 多數人民團體都有「不繳錢就不能享有會員福利」以及「超過一定期限經催繳又不繳錢,可以採取某些對應措施」的規定。
如果很多人覺得公會沒作用,也不覺得有福利,當然也不覺得「不能享有福利」有什麼問題。
但一直不繳錢,可能就會面臨停權,甚至除名退會的處罰了。
以公會的狀況來說,停權的話,只是停止各項會員權益,但不影 響會籍,也就是說,你仍然可以執業。
除名就很嚴重了,因為沒入會就不能辦執業登記,也就是不能工作,所以除名就等於喪失工作。
問題出在這一點,早在1970年代,就有人「死不繳錢」,因此喪失工作,結果他一狀告上大法官,促使大 法官做出解釋--公會不得因為會員欠繳費用就將會員除名。理由是,欠繳費用的行為以及喪失工作權利的處罰,之間缺乏比例原則,也就是罰太重的意思。
換句話說,公會會員如果不想繳錢,公會作多只能做出停權處分,會員還是可以繼續從事工作。
這幾年來,一直有很多公會來 我這邊跳腳,說如果很多人都不繳錢,公會要如何運作。
沒錯,如果大家都不繳錢,公會自然會缺錢,運作也會困難。
我手邊也的確有公會從一個人不繳錢,到現在有幾十個人不繳錢的案例。公會每年跑來跟我吵,每年都被大法官解釋打回去。
的確,入了會卻不繳錢,聽起來真的很賴皮,但為何人家不想繳錢,公會自己有反省過嗎?
有些公會會拿其他縣市「可以除名」的例子來跟我吐槽。關鍵在於「那個縣市沒人去申訴」啊!像我這邊就因為有些不繳錢的人在被除名之後,我得拿內政部跟大法官的解釋出來,結果就是「不准 除名」,你拿其他「法令解釋錯誤」的縣市出來跟我鬧有用嗎?
今年某公會在開會員大會之前又來跟我哀了,說他們公會有越來越多人不 繳錢,怎麼辦……你為何不先想想人家為何不想繳錢?
首先,大法官作成解釋,你就是不能把人家除名,其次,如果被停權了,會員福利也停止。
結果公會代表竟然跟我說「會員又沒什麼福利」……
靠!身為公會幹部居然覺得會員沒什麼權益,那人家幹麼要繳錢?你自己公會辦得爛,還好意思要人家交錢給你幹部花?哪有這種事情?
換句話說,如果公會會員如果覺得公會很爛,你是有權利不繳錢的,反正公會也不能將你除籍,你的工作不受影響……
好啦!上面的東西是在教壞民眾,不是好事情,大家看看就好。但因為現在有些公會可以積極作為的東西,讓我可以把這些事情講開 來。
就是換照。
現在有很多專業團體,尤其是醫事人員團體,全都有幾年幾學分換照的規定,簡單說。就是你在一定年限內必須 去上多少學分的繼續教育,你才能夠「換執照」,不然等於被撤照,而被撤照就等於自動退出公會。然後,繼續教育的執行與認證單位,就直接交給公會去做了。
這有幾個好處,首先是,一個專業人員必須終身學習,想要靠著畢業時的東西一路作到退休,門都沒有,這樣對整體專業水準與服務品質都有保障,可是好事情。
其次,這讓公會有些正式可以幹,而不是只辦會員聯誼(這點常被嫌,因為常常是「幹部聯誼」),這也讓會員繳的會費有比較健康的用途。
這會讓 會員比較甘願繳費,而且非繳不可,因為不是公會把你除名,而是政府將你撤照。不繳錢喪失工作,大法官認為大嚴重了。但不長進被撤照,國家可是認為天經地義。
換句話說,如果有哪個公會因為會員不繳錢而苦惱,不如自己先想辦法讓公會變得有些用處。
今年來哀的公會,就有那種, 當我告訴他要想辦法強化公會的功能,可能還要修改專業法規,讓專業品質提昇,會員自然願意繳費,結果他回答說:「這樣太麻煩了」……
那你跟人家辦什麼公會?公會不服務會員不然要幹麻?
公會不同於一般人民團體,而有著強迫入會的性質,簡單說,你沒有入會,你就不准從事這樣工作……大家有沒想過為何法令會做出這種限制?有沒有因為限制人民自由而違憲?還 有,這樣做對社會、對專業發展、對從業人員有什麼好處嗎?
我自己是自由職業團體主管單位,所以稍微提一下這幾年碰到的狀況,順便討論一下上面的問題。
很多人會跟我們抱怨「加入公會做什麼?」,其實加入不是真正問題,真正問題應該是這樣的--會費那麼貴,又沒什麼福 利,我加入要做什麼?
關鍵在這裡:
1.會費那麼貴不過,因為「沒入公會就不能執業」,簡單說就是強迫入會,所以大多數人都乖乖入會、乖乖繳錢。
2.沒福利
這產生以下問題:
1.沒入會不能工作,所以大家都會入會。
2.入會了,只好乖乖每年繳錢,但心裡很不爽。
3.有些人因為 不爽,所以乾脆不繳錢,然後就面臨公會的處罰--這問題大著。
如果是工商職業團體的話還更嚴重,很多人是跟本不想入會,店還是照開,但不入會的話「會被政府處以罰鍰」,這部份因為不是我熟悉的業務,我先不談了。
總之,入會的話大家沒多大意見,問題出在「我為何要一直繳錢?」原因在上面。
我們先討論一下如果你不繳錢會怎樣好了,前幾年我不想講這個是因為站在主管機關立場,這種事情「不值得鼓勵,偏偏又不違法」, 所以我不講,但現在問題有解決方式了,提出來給大家看看好了。
大 多數人民團體都有「不繳錢就不能享有會員福利」以及「超過一定期限經催繳又不繳錢,可以採取某些對應措施」的規定。
如果很多人覺得公會沒作用,也不覺得有福利,當然也不覺得「不能享有福利」有什麼問題。
但一直不繳錢,可能就會面臨停權,甚至除名退會的處罰了。
以公會的狀況來說,停權的話,只是停止各項會員權益,但不影 響會籍,也就是說,你仍然可以執業。
除名就很嚴重了,因為沒入會就不能辦執業登記,也就是不能工作,所以除名就等於喪失工作。
問題出在這一點,早在1970年代,就有人「死不繳錢」,因此喪失工作,結果他一狀告上大法官,促使大 法官做出解釋--公會不得因為會員欠繳費用就將會員除名。理由是,欠繳費用的行為以及喪失工作權利的處罰,之間缺乏比例原則,也就是罰太重的意思。
換句話說,公會會員如果不想繳錢,公會作多只能做出停權處分,會員還是可以繼續從事工作。
這幾年來,一直有很多公會來 我這邊跳腳,說如果很多人都不繳錢,公會要如何運作。
沒錯,如果大家都不繳錢,公會自然會缺錢,運作也會困難。
我手邊也的確有公會從一個人不繳錢,到現在有幾十個人不繳錢的案例。公會每年跑來跟我吵,每年都被大法官解釋打回去。
的確,入了會卻不繳錢,聽起來真的很賴皮,但為何人家不想繳錢,公會自己有反省過嗎?
有些公會會拿其他縣市「可以除名」的例子來跟我吐槽。關鍵在於「那個縣市沒人去申訴」啊!像我這邊就因為有些不繳錢的人在被除名之後,我得拿內政部跟大法官的解釋出來,結果就是「不准 除名」,你拿其他「法令解釋錯誤」的縣市出來跟我鬧有用嗎?
今年某公會在開會員大會之前又來跟我哀了,說他們公會有越來越多人不 繳錢,怎麼辦……你為何不先想想人家為何不想繳錢?
首先,大法官作成解釋,你就是不能把人家除名,其次,如果被停權了,會員福利也停止。
靠!身為公會幹部居然覺得會員沒什麼權益,那人家幹麼要繳錢?你自己公會辦得爛,還好意思要人家交錢給你幹部花?哪有這種事情?
換句話說,如果公會會員如果覺得公會很爛,你是有權利不繳錢的,反正公會也不能將你除籍,你的工作不受影響……
好啦!上面的東西是在教壞民眾,不是好事情,大家看看就好。但因為現在有些公會可以積極作為的東西,讓我可以把這些事情講開 來。
就是換照。
現在有很多專業團體,尤其是醫事人員團體,全都有幾年幾學分換照的規定,簡單說。就是你在一定年限內必須 去上多少學分的繼續教育,你才能夠「換執照」,不然等於被撤照,而被撤照就等於自動退出公會。然後,繼續教育的執行與認證單位,就直接交給公會去做了。
這有幾個好處,首先是,一個專業人員必須終身學習,想要靠著畢業時的東西一路作到退休,門都沒有,這樣對整體專業水準與服務品質都有保障,可是好事情。
其次,這讓公會有些正式可以幹,而不是只辦會員聯誼(這點常被嫌,因為常常是「幹部聯誼」),這也讓會員繳的會費有比較健康的用途。
這會讓 會員比較甘願繳費,而且非繳不可,因為不是公會把你除名,而是政府將你撤照。不繳錢喪失工作,大法官認為大嚴重了。但不長進被撤照,國家可是認為天經地義。
換句話說,如果有哪個公會因為會員不繳錢而苦惱,不如自己先想辦法讓公會變得有些用處。
今年來哀的公會,就有那種, 當我告訴他要想辦法強化公會的功能,可能還要修改專業法規,讓專業品質提昇,會員自然願意繳費,結果他回答說:「這樣太麻煩了」……
那你跟人家辦什麼公會?公會不服務會員不然要幹麻?
我喜歡這系列的文
回覆刪除很一針見血
問題的癥結 往往出在問題本身...
如果工會碰到問題 工會自己本身往往就是個問題
唔……很高興你喜歡,過公會跟工會是不一樣的……
回覆刪除我覺得公會就跟工會一樣,是一種集體去跟政府溝通乃至於對抗的團體,在國外都是如此。像最近二代健保,照理了來說醫師公會應該跳出來捍衛自己人權益,但是並沒有,這樣到最後公會真的只是變成保險用而已。
回覆刪除我剛開完他們大會,我可以這樣說--他們找到可以挖錢的好方式了……
回覆刪除請問一下........有關入雲林縣商業會的問題
回覆刪除我之前己是一間機械廠的負責人..替我爸掛名 ..有加入機械公會以及工會...勞建保也在這裡繳..每年也要繳年費
最近因我創業"樂器行"去申請營登....過了之後卻收到雲林縣
商業會要我加入...不加要罰4500~30000
我還要加入嗎.....就如你說的我很不甘願...>_<
商業會不是以個人名義入會,而是依公司行號入會,你名下有兩家公司,當然要兩個都入會……這種規定全世界都一樣……
回覆刪除所以你上面說不用繳不會罰錢指的是工會嗎...繳勞健保的那一?
回覆刪除商業公會就一定要繳嗎?我已經掛機械公會..現在又要繳另一個嗎?
不能不繳嗎?
請問成立公司行號,一定入強制入會嗎?我前年有繳過一次錢,也沒有什麼特別的福利,不知道是在繳什麼意思,今年到期已經打3通電話要我續約,我查了知識+,有人說一定要繳,否則開罰,有人說不用繳,沒有相關法律強制,小店經營很辛苦,現在又一筆錢要繳,我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繳錢??這也不是保險阿!!有誰能替我解答?謝謝!
回覆刪除2009-11-09 03:57:25 補充
感謝你的建議喔,還有人可以證明不入商業會,將會被罰錢嗎?因為商業會說是依據法條,是可以罰錢的!
最佳解答網友票選 回答者: su ( 專家 2 級 )
代表知識團: 林口的大小事
擅長領域: 稅務 | 創業
回答時間: 2009-11-05 00:27:21
[ 檢舉 ]
規定是至少要加入一個工會,但實際上除非你有參加公家機關投標,否則如你所言,沒有服務只有收錢,建議等有需要再加入吧
以上指的是不加入工會或只加入一個就可以嗎
公會一定要再加入嗎....
若是不同行業同一個負責人不就 要一直加入公會
工會跟公會是完全不一樣的團體,而商業公會與自由職業公會又是不一樣的喔!
回覆刪除工會沒加入就沒勞健保,公會講求業必歸會,是強迫入會,但商業公會不繳錢會被罰款,自由職業公會則否(最多停權)。
公會被批評沒做事很常見,這是組織有問題,但公會會員也不該只想要享受吧?你也可以提出建議的。
所以結論是我要繳嗎
回覆刪除是的,哪天如果你開第三家店,那要入三個會……因為入會的不是人,而是那家店,你只是代表那家店而已。
回覆刪除終於了解了........真是的.....工會就不必再加入了吧.????...
回覆刪除是因為工會沒有寄入會書給我...可能因為我有加保機械工會
真是謝謝你了.....
工會如果沒涉及勞健保的部份,你不加入也沒關係,不過若有相關受訓或其他工會辦理事項,你就沒權利。
回覆刪除不過工會好像比較少辦這些東西。
我今天去問會計師.....他說不用繳吔....現在到底是怎麼辦
回覆刪除開業而不加入公會如何處理?
依商業團體法第六十三條,拒不入公會者,由台北縣政府社會局處新台幣肆仟伍佰元以上,參萬元以下罰鍰。
就是公文上有這一條我才怕丫.....會計師說不用加入吔
不繳真的會罰喔,可不是開玩笑的。
回覆刪除我想等真的有人被罰或大家大家來聯署一下,並說明抗議繳了這些費用,到底要做什麼?
回覆刪除讓政府知道,我們很辛苦在為台灣的GDP努力,我相信如果大家可以團結努力一定能有更好的決結方案!
你可以試試看,但不會有用,因為業必歸會是全球共通作法。
回覆刪除真要抗議,對象應該是公會而不是政府,因為不做事或做事沒讓人知道的是公會。
但效果依然有限,簡單說,不然你自己來做做看。
簡單說,不關心公共事務,在這個社會裡要生存絕對會越來越困難,還是多關心,而且親自參與一下政治比較好。
公會組織與職場「做也是政治啊!只要有人際互動,政治就是運作核心,不覺悟這一點是不行的啊!
請問是哪一個釋字?
回覆刪除業必歸會好像沒有相關釋字,而是各相關團體母法直接規定罰則。
回覆刪除您好!若開設咖啡館,有申請行號,縣市商業會也有寄單來要求加入,這也是強迫加入的嗎??感謝
回覆刪除我不知道咖啡廳要加入哪種商業同業公會,不過「原則上」是強迫的沒錯。
回覆刪除知識淵博的毛毛牙你好!!!
回覆刪除我是剛加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退伍後,幸運地找到離家近的工作,是一個中型企業的法務工作,結果上班沒幾天就收到某市的公會發文通知要求公司某區的所店家都要加入公會,否則就以商業團體法第12、63條報請主管機關開罰,可是這樣算一算,這個公會光賺我們的分店數的會費就飽飽的...
我想請教你一下,如果分店都是以同一公司名稱執業,可否以總公司名義一個加入就好,因為這樣比較省錢!!另外一提我們的分店有兩種直營、合夥的型態(我的法感告訴我,直營店總公司一個加入即可、合夥店需另外再加入,但我不想採)???
還沒過試用期,飯碗快不保的職場菜鳥留...><
另外一提...
回覆刪除我們公司在台灣很多縣市都有店家..
可否加入全國性商業總會即可,畢竟總不能強迫你每個相似的公會都要參加吧?
職場菜鳥留...
我記得應該是全都要加入才對喔!
回覆刪除請問版主
回覆刪除是哪一個釋字號?
感謝
對不起,我離開很久了,已經不記得,是很早期的釋字了。
回覆刪除我有查到內政部的
回覆刪除七十四台內社字第三三五二0九號
但找不到大法官的
剛好遇到要加入公會的問題
回覆刪除初見本篇文章,如獲至寶
不過查了一下法條
依商業團體法(民國 99 年 05 月 12 日 修正) 不繳會費
可以罰錢,還可以強制執行欠繳的費用及罰款
除非公司沒有財產可以執行
不然還是逃不掉吧
怎麼之前的留言都沒人提到這個問題 @@
第 64 條
商業團體對所屬會員,不依章程規定標準繳納會費者,依左列程序處分之
:
一、勸告:欠繳會費滿三個月者。
二、警告:欠繳會費滿六個月,經勸告而不履行者。
三、停權:欠繳會費滿九個月,經警告仍不履行者,不得參加各種會議、
當選為理事、監事及享受團體內一切權益;已當選為理事、監事者,
應予解職。
商業團體所屬會員欠繳會費滿一年,經停權仍不履行者,得報請主管機關
處一千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第 70 條
依本法所處罰鍰,經催告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因為我這裡提到的不是商業同業公會,而是自由職業公會,如律師公會、醫師公會這種,適用法規跟商業團體不同喔!
刪除不止工會/公會,學會也一樣,用評鑑條文強制規範每年要在該科上滿8個小時,美其名是進修,不停的充實自己,實際是斂財!
回覆刪除要上課,就要加入會員,每年都要繳學會會費。
這部份比較難解釋,只能說是全球都有的現象,因為現在越來越重視在職進修,不希望專業停在畢業那一天。
刪除也因為專業越來越多,以前考試院主責到最後發現根本不可能(而且考試院本該廢掉),所以都是委託給各專業團體辦理。
其實最大問題是出在城鄉差距,住鄉下的上課成本高非常多。
大家要提釋憲條法嗎?
回覆刪除超爛的,只是繳錢養公會而已>
業必規會 這是什麼爛規則 還不是為了撈錢 我也可以改 業必規佛 全部拜佛教 再怎麼看沒特別服務又想賺錢 這什麼鬼法條 哪個渾蛋想的
回覆刪除你可以提案修改喔!只是提醒一點,強制加入行會才能營業的規矩有上千年歷史,全世界都不約而同出現相同作法,原因就是不希望有人出來做破壞行情的事情,如果你覺得不要強制比較好,可以嘗試提案看看,我知道很多人討厭這條規定,但我也可以跟你保證,你投票投不贏,因為認同強制入會的人,就是願意團體作戰的人,而不願意的人只是散沙。
刪除不然你可以試著找跟你一樣不喜歡強迫入會的人然後「總成組織」來對抗看看。
到頭來就會發現還是需要組織……
毛毛牙 看起來就是既得利益者的嘴臉 笑死
刪除是這樣沒錯阿!酸這個根本也沒人會當一回事,如果搞不清楚社會運作的真實道理(而且合理合邏輯),就只能一輩子在底層阿!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