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心得:我十歲,離婚(Moi Nojoud, 10 ans, divorcee)

我十歲,離婚(Moi Nojoud, 10 ans, divorcee
作者:諾 珠.阿里 & 戴樂芬妮.米努依
原文作者:Nojoud Ali & Delphine Minoui
譯者:黃 琪雯
出版社:寶瓶文化
出 版日期:2010年06月08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6249099
裝訂:平裝
叢書系列:Vision
規 格:平裝 / 240頁 / 25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這本書最早是在寶瓶文化的部落格上面看見介 紹的,當時我就很感興趣,所以一出版就找來看了。

故事很單純,葉門一位十歲女孩被迫結婚,對象是位快四十歲的男人(以葉門的平均壽命來 看,這算中年後段的人了)。更慘的是,他受到性侵、家暴,回家求助,得到的是「會讓家人沒面子」的「傳統」答案。最後,她採取了在保守國家裡非常極端的手 法--離婚來反擊。

老實說故事真的就只是這樣,被迫結婚--受到虐待(就殘忍程度來說還不算非常可惡,問題出在年紀)--回家求助被拒 --上法院--受到矚目--勝訴。

真正了不起的地方在於她的勇氣。

說到男女不平等的保守主義,其實台灣也沒好到哪去。雖 說台灣在亞洲女權評比裡面,只輸新加坡一點,排名第二名(還高過日韓),但那是「法制層面」,在社會風氣上面,我倒覺得台灣還非常落伍勒!

其實台灣對女性的不尊重,還有婚姻關係中的傳統觀念,從一個地方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來,就是外配。

台灣對於外配的種種扭曲觀念(尤其指越南、 中國配偶,白人不算),其實已經到了令人作嘔的地步,根本就和人口販賣無異。

還記得幾年前到處可以看見「保證處女」、「可以退、換」之類的廣告用詞,很多人買了配偶來,根本是單純為了傳宗接代,尤其許多心智障礙者的外配婚姻,這類狀況更是嚴重,我媽還在智協服務的時候,就處理過非常多這類個案,很多都是來到台灣之後無法忍受智障的丈夫最後逃家去的,而留下來的,卻也常常同樣是智能不足的孩子。

此外,台灣的連續劇,本身也是這類可恥觀念的大本營,真不知那些編劇是哪個時代的人……

但就算是這樣,至少都還是成年人的事情,但本書描述的可是童婚,而且是九歲、十歲這種小學中年級生得年紀,這可是更加過份。

但這也讓諾珠的勇氣更加耀眼,因為她面對的可是整個社會的保守風氣,而她才十歲。

故事並不因她的離婚判決而結束,我們可以看見他的勇氣所引起的漣漪尚未停止,也許,我們正見證一場由小孩發起的社會革命呢!

留言

  1. 我記得這是真實故事,曾在公視看過她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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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真實故事沒錯,所以更了不起。

    台灣十歲的女孩在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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