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地方

上週忙完社區運動會,心裡一塊大石頭也放了下來(但還有好幾塊)。

這種上千人的活動辦起來很累阿!尤其當你是主辦人,參加單位又是兩年後即將面臨村里重劃、里長名額大減、正在互相鬥爭的人們……

簡單說,從籌備期間就開始吵(內政部活動的籌備會就簡單多了,各地方政府只會吵一件事情,就是錢能不能多一點,但預算是固定、而且前一年就編好的,所以都 是吵好玩而已),吵的東西五花八門,錢多一點、獎項多一點、如何杜絕作弊(別看這只是趣味競賽,這些社區一拼起來一個比一個愛面子)。

辦了四年社區業務,有些感想,覺得要分享一下。

趣味競賽,往年都是取前三名,但有個問題,一些被歸類為比較困難的項目,像兩人三腳(對年紀大的人危險),報名的人很少。而簡單的項目,像滾輪胎這種,就 報名踴躍,加上現在社區數量很多,一個比賽三十隊報名,才取前三名似乎競爭性太高,有違趣味競賽精神,而且容易引起糾紛(四年前辦的趣味競賽,到現在還有 人在跟我抱怨有人找槍手)。

所以籌備會時,處長決定增加名次,取到前五名,而部份比較多人報名的項目,依比例增加不計名次的優勝獎。基本上,就是讓大概1/3的隊伍能得獎,降低競爭氣氛,多一點趣味。

畢竟,社區大多是年紀大的人在參加的,好玩比較重要。

問題來了,獎品怎辦?

承辦單位本來想給大獎,像腳踏車這種。

這真的萬萬不可,一個隊伍要十個人,一輛腳踏車要怎麼分?

所以我想拆成十分,讓選手人人有獎。

這時處長有意見了,獲獎單位怎麼辦,能不能改用參加獎,統統有獎?

不好,這樣一來大家拿完獎品就會回家去了,連參加都不用參加。

最後,一位正好來洽公的理事長提了建議:分30分。

因為每個社區報名人數大約是30人,只要比賽得獎,整個社區都有獎品,這樣糾紛最少。因為選手可以有獎、加油的也有獎,而比賽輸了沒獎,這說得過去。

上面提起只是幾句話,其實光獎品大概花了一個禮拜時間去敲,讓廠商報好幾次價,選的目的只有一個--讓社區民眾不要抱怨。

老實說這樣的標準還滿低的,不過長期跟大量(而且常常不合)的民眾打交道,發現真的「只要不抱怨就很偷笑了」。

再來是會場成果展示攤位,這更要小心,因為我知道有社區簡直到了互相仇視的地步……偏偏兩邊都很優秀,都來參展(或者說一個參展,另一個絕對會跳出來)。

因為我事先知道有這種事,所以一開始就安排了「有點奇怪的場地佈置」,結果反倒皆大歡喜……

接著是才藝表演,互相看不爽的社區,看見有人參加演出,自己卻沒有,立刻眼紅抗議……問題是,人家有表演團隊可以派,你又沒有……

這事在年初辦研習時也發生過一次,就是到優良社區辦研習,同時辦社區導覽,結果敵對社區理事長憤而離開,事後還進市府來罵人,說我不去他那邊。問題是,他是成立不滿三個月的社區,沒什麼成果可以展示,我怎麼可能捨內政部獲獎社區去看一個菜鳥社區?

真的「不要抱怨」就很感謝了。

至於說我們有沒有想要讓他們和解……看看雙方(甚至有四方的)兩年後就要為了競選里長相互廝殺了,你會想花時間讓他們和解嗎?別搞到兩邊都去找市長抱怨我們管太多就很偷笑了。

不過這也是政治好玩的地方,只要引導得當,互相競爭的氣氛起來,反倒讓社區發展變快,受益的是一般民眾,至於雙方領導人要鬥來鬥去的……我就站高山看馬相踢吧!

好玩歸好玩,辦活動還是很累,早上還剛忙完一頒獎典禮,下午請假在家休息囉!想到還有研習、觀摩跟評鑑,全都擠在年底要完成,石頭也未免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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