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麼是ECFA嗎?其實不知道也沒關係,你只要知道,那是一個跟中國簽訂的東西,類似 合約。你跟人家簽合約,目的有兩個,一是確保合約產生的好處你能分到,二是確保合約產生的壞處不會全都由你承擔。
簽合約的第一要件,就是雙方為「對等」關係,所以當馬囧跟中國簽的時候又不敢以台灣為一個國家的身份去簽,搞個「兩岸」,就表示台灣跟中國簽的時候沒有以 國家為主體,而淪為地區。
真的是超級政治化的,以國與國的關係去跟他國談判不叫有爭議,而叫正常。刻意把國名拿掉才真是刻意用扭曲的意識形態搞政治,這種總統真是廢物一個,適合拿 把槍插在他腦門上,或者讓他死的很難看(江部長,來找我啊!你來啊!你先把發明這幾句話的人抓起來給我看看啊!)。既然是個沒有國名的簽約行為,就不算是 我國跟他國簽約,只是黨對黨的簽約,自始自終無效!因為台灣人民當初投票給馬囧,是授權他「代表國家行事」,可沒說你可以做其他事情啊!
不管你用哪種理由,跟他國簽約,就是國與國簽約,用非代表國家主體名稱去簽約,全都叫無效合約。
比方說你跟某甲簽合約要做生意卻不用自己名字,反倒用個「某甲的奴才」這種簽名,然後要連你太太的錢都一起拿去抵押,哪有這種事情?
所以,不用知道ECFA是什麼玩意,也能確定這玩意根本沒有意義,台灣人完全沒有遵守義務,硬要台灣人買單的話,這種政府也沒有統治正當性,逕行推翻可 也,等民進黨光復台灣,也可以直接撕毀這種可笑的約定,因為根本不具合法性。
更有趣的是,就算今天公投通過要簽ECFA,也一樣是無效的簽約,因為沒有把兩兩對等得國家主體代表名稱放進去,這個合約就是無效。
國民黨要讓ECFA合法,第一步就是要求合約上面要簽「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做不到這一點,裡面簽的任何東西都是非法且無效的。
一個非法的合約還能吵那樣久,監察院果然全是廢物組成的啊!別忘記我國到目前為止與中國所簽訂的任何文件,全都是非法的,先不管有沒有利,光雙方都可以隨意毀約,也沒有尊義務這一點就夠可笑了, 這種沒意義的文件也在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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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兔在此。
簽合約的第一要件,就是雙方為「對等」關係,所以當馬囧跟中國簽的時候又不敢以台灣為一個國家的身份去簽,搞個「兩岸」,就表示台灣跟中國簽的時候沒有以 國家為主體,而淪為地區。
真的是超級政治化的,以國與國的關係去跟他國談判不叫有爭議,而叫正常。刻意把國名拿掉才真是刻意用扭曲的意識形態搞政治,這種總統真是廢物一個,適合拿 把槍插在他腦門上,或者讓他死的很難看(江部長,來找我啊!你來啊!你先把發明這幾句話的人抓起來給我看看啊!)。既然是個沒有國名的簽約行為,就不算是 我國跟他國簽約,只是黨對黨的簽約,自始自終無效!因為台灣人民當初投票給馬囧,是授權他「代表國家行事」,可沒說你可以做其他事情啊!
不管你用哪種理由,跟他國簽約,就是國與國簽約,用非代表國家主體名稱去簽約,全都叫無效合約。
比方說你跟某甲簽合約要做生意卻不用自己名字,反倒用個「某甲的奴才」這種簽名,然後要連你太太的錢都一起拿去抵押,哪有這種事情?
所以,不用知道ECFA是什麼玩意,也能確定這玩意根本沒有意義,台灣人完全沒有遵守義務,硬要台灣人買單的話,這種政府也沒有統治正當性,逕行推翻可 也,等民進黨光復台灣,也可以直接撕毀這種可笑的約定,因為根本不具合法性。
更有趣的是,就算今天公投通過要簽ECFA,也一樣是無效的簽約,因為沒有把兩兩對等得國家主體代表名稱放進去,這個合約就是無效。
國民黨要讓ECFA合法,第一步就是要求合約上面要簽「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做不到這一點,裡面簽的任何東西都是非法且無效的。
一個非法的合約還能吵那樣久,監察院果然全是廢物組成的啊!別忘記我國到目前為止與中國所簽訂的任何文件,全都是非法的,先不管有沒有利,光雙方都可以隨意毀約,也沒有尊義務這一點就夠可笑了, 這種沒意義的文件也在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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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兔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