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恐龍法官

最近一系列法官「不符人民期待」的判決,讓全國民眾憤怒異常。

我太太也一直催促我要跟她一起參與活動。


基本上看見那些審判結果我也也很堵爛,不過有個同樣世法觀太爛,但狀況相反地例子我要提出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就是有關小孩子的證言。

這是真實案例,八、九年前發生在嘉義市的事情。

當時有一位兒童的治療師被家長控告性侵他的孩子,全部證詞由她的孩子一個人陳述,法官最後判治療師有罪。

理由是:「小孩不會說謊。」



有關小孩是職業說謊者,天生就會說謊,而且測謊器完全測不出來這件事情,我已前已經提過很多次了,有興趣的人在本格搜尋一下「小孩說謊」就知道了。

再者,本案被控性侵時間發生在「團體治療」的時候,同一時間該治療師治療四名患童,治療室內有三位家長(獨缺告訴人家長)。

而那三位家長也出面作證該治療師於治療期間並沒有做什麼奇怪的事情,也沒有離開治療室,但該「受害者」說出來的一系列證詞,卻說治療師把她拉去廁所性侵,而且說得內容「一次比一次還要清楚」。

因為該童說話不很清楚,母親在旁邊「協助」的比例很大。

法官完全不採信其他家長證詞,只相信那個孩子說得,理由就是「小孩不會說謊。」

換句話說,法官認定該名治療師於團體治療時獸性大發,挑了一位腦性麻痺的女童,丟下現場其他人,把小孩拉出治療室,經過外面其他復健區域,在眾目睽睽之下把孩子拉去廁所性侵,然後再回來……

更扯的是,訴訟期間那位家長居然還想繼續帶孩子去同一個地方「找同一個人」復健(被拒絕了) 。

最後該治療師當然就完了,雖然醫師也知道這個案件太扯,但人家已經無心工作,所以讓他辭職,那位家長也消失在嘉義各醫院,不敢再帶孩子做復健了(沒人想接,其他換童家長也不希望跟這種人在一起) 。

只能說,涉及小孩子的案件,法官真的要小心一點,不過台灣司法有夠爛是眾所皆知,這次幾個案子法官的說法太唬爛,這是法官素養不足,但至於說涉及孩子就一定是大人的錯……的確是大人的錯,但要先看是哪一邊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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