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運動

說到這個活動,可以切入的東西還真不少。

基本上,這個運動是因為最近幾個兒童性侵案件的判決「讓人不滿」所展開的,關鍵於法官對於兒童證詞的態度。

前幾天我也發過一篇「有關恐龍法官」,基本上,文中的法官與最近幾個案子裡的法官剛好相反,一個只採信兒童證詞,一個認定兒童證詞沒什麼用處。

因為理論上法官是依證據判刑,所以法官如何認定證據就變得很重要,而有一點非常關鍵的地方,正是在於「法官的認定標準是憑藉什麼東西」。

這一點在大陸法系的台灣更加重要,因為海洋法系是陪審團制,而審判期間陪審團是隔離狀態,不會受到外界干擾,但法官會。

所以我上面的「理論上」要加粗,因為台灣法官有太多其它因素在干涉審判。

也因為這一點,讓這次白玫瑰運動出現一些質疑,不是質疑白玫瑰運動本身,而是質疑參與者的標準。

白玫瑰運動的訴求究竟是什麼?大家不妨去看看白玫瑰運動發起單位「正義聯盟」的網站。

沒錯,他們「只」關注一個重點,就是有關那些(兒童性侵案件的)恐龍法官,而925的活動名稱,直接就叫「司法配不上純潔的小孩」。

活動聚焦是沒什麼不好啦!至少不是個空泛或互相矛盾的訴求,而是與大家有切身相關的議題。

不過我要問一下,台灣司法難道就配得上一般人?

基本上最近幾個案件裡面,媒體報導範圍幾乎全都侷限在法官的解釋上面,老實說這一開始就是種錯誤,因為媒體沒有盡到平衡報導之則,然後看的人一個血壓比一個要高,一時間法官非死不可,臉書上就串連起來了。

沒錯,我也覺得單就法官自己的說詞,怎麼看都很有問題,比方說小孩沒明確表示反抗,那難道就有表示同意?這些法官的確是火星人,的確該換掉。

但該換掉的又只有這些法官?

這幾天噗浪上一堆網友表示,白玫瑰的參加者有大半在過去看見一大堆司法不公時可沒有過任何表示……

我自己有個女兒,我太太在最近也一直催促我要在臉書上聲援白玫瑰,因為她覺得這很重要。是很重要對啦!但也沒重要到讓她「自己去加入」。

並不是說我們不重視這個議題,而是這個議題「我們長久一來都一直很重視」,可不是這幾個禮拜才開始的。

司法問題一堆,像陳致中招妓疑案,干全國民眾何事?偏偏檢調查得超積極,而花博弊案呢?司法系統跟死人一樣。

比方說阿扁受到的司法迫害呢?

我當然可以舉其他例子,但就偏偏要舉這個,因為講到阿扁就一堆人要抓狂了,而就是這一點可笑啊!因為台灣司法的問題,你們可以這樣雙重標準的看待,那你們辦得活動有誰會想要認真看待啊?就算你們的訴求有其正當性,我們也不想被認為跟你們一樣啊!

上面提到的干擾法官判案,不就是這些人在做的事情嗎?法官法被國民黨檔多久了,這些人說過一句話嗎?沒有,因為他們會說法官法是阿扁為了脫罪用的。

正因為很多人對於白玫瑰的聲援,態度是採取「恐龍給我下台」、「犯人要重罰」……等等宣洩式的態度(跟很多反廢死的人一樣),所以長期關心司法正義問題,對於法制國家與民主社會長期投注心力的人,反倒敬謝不敏。

被當成雙重標準的範例是很丟臉的,我可不要。

當然,如果有人是因為白玫瑰運動,而開始全面性的關注司法問題,這是好事情,絕對值得讚賞。

我希望白玫瑰運動成功,不過我的支持大概就是按個讚吧!又不是住台北,如果在嘉義辦到可以考慮,因為就算成功,也很局部,司法系統如果沒有全面性的整理,效果有限。

比方說長久以來操弄司法(不管是黑手伸進去,還是操弄民粹製造仇恨來間接干涉司法)的馬英九,統派媒體居然還很噁心的說他聽進去了。算了吧!他如果有這種良心,三四十年前他就不會跑去當職業學生陷害忠良了。

需要安全無恐懼生活的不是只有孩子,那是全體國民基本權力,司法只要有一點點不公,就會崩潰為全面不公,所以要改善司法,白玫瑰的關注焦點小一點是沒關係,但訴求卻不可以啊!

白玫瑰的支持者們,何時才要抬起頭來正視台灣全面性的司法問題呢?

留言

  1. 匿名27/9/10

    輕判性侵者的法官要下台,因為他們不適任
    輕判阿扁的法官也要下台,因為他們不適任

    版大,要不要分析一下這兩個現象有沒有什麼關聯?

    回覆刪除
  2. 黑手黨27/9/10

    如果性侵害是一種罪,而法律又規定犯性侵要重判,法官輕判者下台
    如果叫阿扁是一種罪,而法律又規定叫阿扁要重判,法官輕判者也該下台!!

    回覆刪除
  3. 法官依法量刑,該輕判就輕判,該重判就重判,沒有下台問題。

    目前有爭議的幾個性青案件,法官問題出在對證據的研判有問題,所以影響量刑,這樣的法官頂多是需要再學習,下台到未必。

    阿扁的案件一堆完反程序正義的濫權行為,十足的政治凌駕司法,這些法官統統該下台。

    這才是嚴重的問題。

    阿扁沒有罪是一回事,但司法體系整個違法違憲的作法,荒唐到讓人覺得這種司法毫無存在價值。

    要到在一個正常國家,司法敢這樣胡搞,阿扁有罪也會變成沒罪,因為非法審判是沒有效力的,如果你們盲目仇恨阿扁到要非關他不可,那更要支持司法改革,因為不有公正的司法,審判沒有價值。

    所以那種覺得輕判阿扁的法官要下台……這樣想的廢物我可不想與之為伍阿!

    至於有沒有關聯……可以用來檢視雙重標準阿!從這個議題可以看出一個人腦袋正不正常阿!

    回覆刪除
  4. 補充一下:

    就我看米國影集的心得:

    1 米國的陪審團成員,在案件審理期間,不一定都是隔離的。在未隔離的情況下,陪審團成員會被要求,不能與別人討論案情。


    2 不管是臺灣的法官,或是米國的陪審團,在決定要不要認定被告的罪刑時,「理論上」都是要依證據。


    有誤請更正。

    回覆刪除
  5. 我也認為這些人跟反廢死那些人有很大重疊...

    他們要的就只是"看起來"正義
    事情真相到底怎樣,他們也不會想了解

    對他們來說,反正有"公正的媒體"會報導給他們知道
    所以只要完全相信媒體,喊喊口號,就好了


    接下來呢?他們才不會管

    偏偏接下來才是重點= =

    回覆刪除
  6. 扁案不管是程序正義還是實體正義都是狗屁不通.

    馬特別費捐自家基金會叫做捐大不可能貪小、因公支出大於收入, 扁國務費因公支出大於收入早就經過諸多證人結證屬實, 外加國安密帳逾36億繳庫、選舉補助款三億多捐出、自動減薪四千多萬, 卻叫做貪汙國務機要費一千多萬元.

    辜仲諒、辜成允、蔡銘杰、魏哲和、游錫堃、林信義、吳淑珍皆證稱龍潭案與扁無涉、無收賄行賄、非扁指示等, 李界木稱採第一方案是大家的共識, 還被威脅大家共識大家一起死、不要跟我賭啦一定判無期等語, 這些都可以視而不見, 羅織陷害阿扁.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大法官稱北院分案要點合憲, 然而即便該要點合憲, 分案過程亦未依照分案要點進行, 例如分案要點規定須超過半數庭長出席(總共有18個庭), 出席者超過半數同意方可換法官, 然而北院卻只找了五個庭長開會就換好了, 況且即便分案要點合憲, 也應在法官做出具體裁定前換好, 而不是法官宣布無保釋放後, 才宣布要換掉.

    整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媒體、檢調、私法每天日以繼夜抹黑阿扁及其家人, 對於對扁有利的諸多證述(例如龍潭案證人幾乎清一色指與扁無涉)以及相關當事人之澄清(例如大華超市之懸賞、美仲介稱扁家並無賣房子等), 則全無報導, 以1984兩分鐘仇恨會的方式, 徹底妖魔化阿扁.

    平時, 馬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將扁關在北所, 以禁止放風、禁止扁媽聯絡等方式處罰扁絕食抗議, 亦未給予時間準備私法攻防, 只有在施政被批評時, 利用加強抹黑扁家 & 突襲搜索並起訴的方式, 轉移焦點.

    其他如檢察官集體發重誓、私法節馬戲、媒體未卜先知到一字不差, 要求杜麗萍咬扁, 修法刪禮遇金溯及既往, "不要變成不一致啦"等醜態, 也早已令人看不下去.

    回覆刪除
  7. 正常人會看不下去,偏偏有些人認為理所當然啊!

    所以說他們根本只是發洩性的在那邊叫囂而已,沒什麼理性思考,我可一點也不想被當成跟他們同一群人。

    這種執行正義暴力的人最恐怖了,民粹就是指這種人。

    老實說這些人你去問他們有關法官法的詳細內涵、性侵害犯罪的防治、懲戒、處罰方式,他們希望司法改革方向如何的時候,大多數是答不出來的,因為他們只希望恐龍法官下台--當然是出事以後才下台,至於如何事前防範,也只想得出重罰之類的東西。

    問題在於,現在根本不是重罰不重罰的問題,而是法官如何審判的問題,但他們大概也是那種「小孩子就是對得」,然後通通關起來而已。

    正好就是我文張連結裡的事情。

    換句話說,他們的司法改革,是那種「法官如果不合我的意,就要他下台」這種暴力解決模式而已,反正只要法官審判「符合民意」就可以,偏偏這跟法官獨立審判的精神完全違背,法官審判完全不需要符合民意啊!

    還需要多教育啊!不然司法會越改越恐怖,搞文革啊!

    回覆刪除
  8. 如果是十年前的我,可能在看到的第一時間也熱血起來。但是現在看到這個,我要先懷疑他們是否搞清楚狀況了。他們的想法中要不要重判是根據法條和證據,還是根據「眾人皆曰可殺」?
    另外一點,我現在看到「正義聯盟」這種名稱就覺得心裡有些毛毛的。美國在九一一後開始出兵阿富汗的行動一開始叫「無限正義」,後來改名的原因大約就和我想的一樣吧。

    回覆刪除
  9. 正義是好買賣阿!

    那種採用集體暴力來搞文革的想法,在民主國家裡面是很可恥的,這也是為何很多台派網友不熱衷這個活動的緣故,因為以台派網友的理性與思辨能力,一眼就能看出活動訴求的手段不大像樣,哪怕我們也覺得這些法官真的太離譜。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

本格歡迎朋友留言,原則上也不刪留言,但不歡迎廣告、重複剪貼或無意義的言詞,同時也請大家避免匿名留言,匿名留言在本格將無法獲得任何保障喔!

li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