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是有名的:唯一帶有應允的戒命,簡單說就是「只要你照做,你就可以OO」的意思,所以頗受重視。
孝是一種馴化思想,一種階級主義,本質上不太營養(但我不會說完全沒道理),只能說,「使榮耀」可以算是孝的「一部分」,但孝的範圍更大--大不見得好,因為加入了不該有的東西。
當然,雖然孝敬或孝順本質比較接近盲從,不過隨著歷史演進,孝的定義多少有被導正(除非你還在相信弟子規或三字經的邪教思想),所以「大致上」我不會反對這種翻譯,只是在理解上,最好還是認清事實比較妥當。
那樣叫「使榮耀」,使你的父母親獲得榮耀?簡單說,就是做無愧於天地之人,換句話說,當個「好人」。
其實真的只有這樣而已。
當然,因為好人的定義太過模糊,家家戶戶的狀況也不大一樣,何況還有個終極的父母,我們的上帝(再說一次,雖然傳統上有天父的說法,但我不認為上帝可以用這種性別去定義,總之祂是源頭,說是大地之母反倒容易理解)。
不過,這部份因為太過「個人化」,而且社會期待、文化期待也都有影響,總之只要記得一個關鍵,你個人所獲得的一切榮耀,都應該能讓人家將之歸於你的父母,正如將榮耀歸於上帝一樣。
而且我們自己也記得要這樣做,將榮耀歸於每位有恩於你的人,也就是飲水思源。
這條誡命帶有應允,而且比較特殊的是,後面幾條都是「不要」,比較是被動性的,但這條是主動的,所以帶有應允,而被動的只能算避兇,主動的則能趨吉。
介紹完十誡中的後六條,再來進入叫核心的前四條。
後六條基本上都是人與人之間的事情,雖然核心依然是上帝,比方說使父母得榮耀,而上帝是終極的父母。不可殺人的核心是要與罪惡征戰(不是爭戰,沒叫你去跟他爭辯,那是浪費時間,是要你直接跟跟罪惡開戰),因為那是靈界的戰爭。不可姦淫的核心是忠誠,因為最大的淫亂是悖逆上帝。不可偷竊的核心是敬虔,因為偷竊代表著對聖潔的虧欠。不可作假見證的核心是要誠實面對上帝,因為祂知曉一切。不可貪心的核心在於人不該在上帝賞賜之外,妄求不應擁有的無益之物,那會使人心離開上帝。
所以核心還是上帝,不單只人與人之間,因為最終還是要回歸上帝。
至於前四條,傳統上認為這是在講人跟上帝之間的關係。
也沒錯啦!但如頭後面六條一樣,前四條其實也跟人與人之間有關係喔!
第七天是分別歸我的安息日。這一天,無論是你、你的兒女、奴婢、牲畜,或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工作。
這條落落長,其實就是要守安息日的意思,不過還是提醒一下關於我們現在到底算是第幾天的問題。這問題上帝感動我把它擺在研經感想第一篇是有原因的,因為這是我們擁有自由意志的關鍵日子,也是我們能獲得救贖的證明。
不過還是解釋一下,因為猶太人的安息日其實是週五傍晚到週六傍晚……猶太人的一天是從傍晚起算的,原因不明,大概上帝的第一天是從混沌直到有光,所以從天黑開始算開頭,至於現在基督徒守「主日」(不是安息日喔!)則是用耶穌復活的日子來算的(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傍晚前匆忙下葬,然後在「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星期日復活)。
從這我們可以看到,其實「日子已經被換過」,也就是說,其實大家知道這個安息日的意義並不是強制那一天放假(最現實的是,你放假,然後敵軍大舉殺到,看你怎樣),而是「記得要花時間思念你的上帝」。
這是很寶貴的時間,尤其在現代社會裡面,就算號稱週休二日,其實休息日有多少人是「沒事」的呢?
所以這條算是上帝對人的體貼,要你花時間,退出世俗,將時間「分別為聖」,用來好好思考。
這一點全世界的人都有理解,畢竟靜默、打坐、禪修之類有的沒的,也都是來自於同樣的思維,是很珍貴的一段時間。
所以關鍵並非七休一,而是要懂得將時間分別為聖,用來陪伴上帝、思想上帝。
至於週日上教堂,老實說這是「另外一回事」,當然,用來為自己靈命充電、與兄姐交通,這些都是好事,但真正重點依然是上帝。
像我每天都會花時間靈修,就是為了把時間分別為聖。
這是一段很珍貴的時間,上帝要我們把他分別出來,跟祂親近。
以我個人來說,這是與上帝非常親密的時刻,說真的,其實「根本不想要有閒雜人等」,所以我比較喜歡的方式是「個人靈修」。但並不表示不須跟他人有連結,教會服事、團契活動、參加各種營會,這些也都很重要,因為那是在從事聖工。
至於「不可工作」,其實現在除了最基本教義派的猶太教徒以外,基本上沒人會頭腦硬到不知變通了,不然會跟古時候的以色列人一樣,為了守安息日,事情交給奴隸……這不大對吧!還好耶穌改變了這一點,祂在安息日行醫治,直接挑戰法利賽人,讓人理解分別為聖的真義。
要孝敬父母,好使你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
但我要先說,這是嚴重錯誤翻譯的戒命,因為西方世界根本沒有孝這玩意,孝這個翻譯,原文是「使榮耀」,這跟孝可是天差地遠啊!孝是一種馴化思想,一種階級主義,本質上不太營養(但我不會說完全沒道理),只能說,「使榮耀」可以算是孝的「一部分」,但孝的範圍更大--大不見得好,因為加入了不該有的東西。
當然,雖然孝敬或孝順本質比較接近盲從,不過隨著歷史演進,孝的定義多少有被導正(除非你還在相信弟子規或三字經的邪教思想),所以「大致上」我不會反對這種翻譯,只是在理解上,最好還是認清事實比較妥當。
那樣叫「使榮耀」,使你的父母親獲得榮耀?簡單說,就是做無愧於天地之人,換句話說,當個「好人」。
其實真的只有這樣而已。
當然,因為好人的定義太過模糊,家家戶戶的狀況也不大一樣,何況還有個終極的父母,我們的上帝(再說一次,雖然傳統上有天父的說法,但我不認為上帝可以用這種性別去定義,總之祂是源頭,說是大地之母反倒容易理解)。
不過,這部份因為太過「個人化」,而且社會期待、文化期待也都有影響,總之只要記得一個關鍵,你個人所獲得的一切榮耀,都應該能讓人家將之歸於你的父母,正如將榮耀歸於上帝一樣。
而且我們自己也記得要這樣做,將榮耀歸於每位有恩於你的人,也就是飲水思源。
這條誡命帶有應允,而且比較特殊的是,後面幾條都是「不要」,比較是被動性的,但這條是主動的,所以帶有應允,而被動的只能算避兇,主動的則能趨吉。
介紹完十誡中的後六條,再來進入叫核心的前四條。
後六條基本上都是人與人之間的事情,雖然核心依然是上帝,比方說使父母得榮耀,而上帝是終極的父母。不可殺人的核心是要與罪惡征戰(不是爭戰,沒叫你去跟他爭辯,那是浪費時間,是要你直接跟跟罪惡開戰),因為那是靈界的戰爭。不可姦淫的核心是忠誠,因為最大的淫亂是悖逆上帝。不可偷竊的核心是敬虔,因為偷竊代表著對聖潔的虧欠。不可作假見證的核心是要誠實面對上帝,因為祂知曉一切。不可貪心的核心在於人不該在上帝賞賜之外,妄求不應擁有的無益之物,那會使人心離開上帝。
所以核心還是上帝,不單只人與人之間,因為最終還是要回歸上帝。
至於前四條,傳統上認為這是在講人跟上帝之間的關係。
也沒錯啦!但如頭後面六條一樣,前四條其實也跟人與人之間有關係喔!
第七天是分別歸我的安息日。這一天,無論是你、你的兒女、奴婢、牲畜,或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工作。
我─上主在六天裏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萬物,但在第七天休息。因此,我─上主賜福安息日,定為聖日。
這條落落長,其實就是要守安息日的意思,不過還是提醒一下關於我們現在到底算是第幾天的問題。這問題上帝感動我把它擺在研經感想第一篇是有原因的,因為這是我們擁有自由意志的關鍵日子,也是我們能獲得救贖的證明。不過還是解釋一下,因為猶太人的安息日其實是週五傍晚到週六傍晚……猶太人的一天是從傍晚起算的,原因不明,大概上帝的第一天是從混沌直到有光,所以從天黑開始算開頭,至於現在基督徒守「主日」(不是安息日喔!)則是用耶穌復活的日子來算的(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傍晚前匆忙下葬,然後在「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星期日復活)。
從這我們可以看到,其實「日子已經被換過」,也就是說,其實大家知道這個安息日的意義並不是強制那一天放假(最現實的是,你放假,然後敵軍大舉殺到,看你怎樣),而是「記得要花時間思念你的上帝」。
這是很寶貴的時間,尤其在現代社會裡面,就算號稱週休二日,其實休息日有多少人是「沒事」的呢?
所以這條算是上帝對人的體貼,要你花時間,退出世俗,將時間「分別為聖」,用來好好思考。
這一點全世界的人都有理解,畢竟靜默、打坐、禪修之類有的沒的,也都是來自於同樣的思維,是很珍貴的一段時間。
所以關鍵並非七休一,而是要懂得將時間分別為聖,用來陪伴上帝、思想上帝。
至於週日上教堂,老實說這是「另外一回事」,當然,用來為自己靈命充電、與兄姐交通,這些都是好事,但真正重點依然是上帝。
像我每天都會花時間靈修,就是為了把時間分別為聖。
這是一段很珍貴的時間,上帝要我們把他分別出來,跟祂親近。
以我個人來說,這是與上帝非常親密的時刻,說真的,其實「根本不想要有閒雜人等」,所以我比較喜歡的方式是「個人靈修」。但並不表示不須跟他人有連結,教會服事、團契活動、參加各種營會,這些也都很重要,因為那是在從事聖工。
至於「不可工作」,其實現在除了最基本教義派的猶太教徒以外,基本上沒人會頭腦硬到不知變通了,不然會跟古時候的以色列人一樣,為了守安息日,事情交給奴隸……這不大對吧!還好耶穌改變了這一點,祂在安息日行醫治,直接挑戰法利賽人,讓人理解分別為聖的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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