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感想:創世記34-39

第34章開頭就給我們一件強暴案件,也顯見貞操觀念在這個時代已經非常堅固而且嚴厲。

是這樣的,新的獅王登基時,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殺死所有的幼獅」,同時「趕走所有他殺不死的年輕獅子」。

類似的行為有不少動物會這樣做,簡單說,這是非常單純的基因趨力,是很獸性的展現,一切以留下自己DNA為主(到了王國時代,以色列人其實也都這樣做……)。



這種行為在所有父系社會裡都有,只是被包裝過,叫做貞操。

先搞清楚,貞操觀念是很單純的獸性經過社會化包裝的產物,在母系社會可沒這玩意。簡單說,「這種型態」的貞操觀念才不是上帝在乎的,因為那根本不重要。

但因為社會與文化的關係,這玩意依然需要被記載下來,也需要被處裡,因此我們可以在後續章節看到關於女性貞操的一些「律法觀點」,再次強調,那是一個「相較於那個年代比較進步的觀點」,但一點都不表示那些觀點在現代還行得通,因為重點在於進步。

總之,正如墮胎議題,不少父權主義者就是喜歡把黑手伸到人家子宮來,更可恥的是透過宗教來包裝,這是很邪惡的行為,應予譴責。

上帝在乎的是什麼?是忠誠,你的愛必須「只給一人」,就這樣,因為那是忠誠的定義,對象只能有一個,所以屬天只有上帝,屬地……請慎選所愛,忠於所愛(再強調一次,亞當第一個相親對象不是人類,顯然上帝根本不在乎形體)。

總之,雅各的女兒被強暴了,除了違反當事人意願的暴行很可惡以外,這種行為當然也構成家族的恥辱,必須報仇。

要知道,近東到中東,某些國家至今依然有搶婚的陋習,女性依然只能被動受到宰制(當然,比起來現在香港那些警察--或者中國滲透的警察更加邪惡就是了,他們只想姦殺女性),總之這活生生是一次搶婚行動,很可能根本是迦南人的習俗,所以才會對以色列人毫無戒心,反倒以為只要提親就沒事了。

沒想到被屠村,這下樑子結大了。

當然,不是說底拿被姦汙這件事情不重要,但這很顯然是文化衝突造成的,而且後來到了民數記,關於女性被強姦,已經直接變成律法,就是嫁給對方,或者對方要賠償……對,只要賠錢就可以解決,只能說,到了族長時期,女性被物化甚至更嚴重,但也被迫使用這種方式保護女性,因為若不如此,女性在那個年代,下場只有一死(因為只有處女「值錢」)。

36章很重要,這是以色列民族的開始,因為周圍民族想早雅各一家人算帳,上帝要他離開,同時「摧毀家中所有神像」,是的,顯然原本全家人還是各拜各的,這是第一次以家族神的方式登場,要開始建立系統宗教了(在這之前,異族的宗教其實也沒太多著墨)。

這是滿關鍵的一步,顯然上帝對於大家胡亂拜的方式已經覺得不行了,所以要立一個有系統的崇拜方式,因為顯然普世性的啟示,大家領受的都不一樣,結果就是走偏的居多。

所以我說雖然宗教是很個人的,但教會依然重要,因為這個系統雖不完美,至少有保留比較多上帝傳達的訊息,可以有效減少摸索(但也同樣可能造成集體偏差,例如恐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像我就很鐵齒的摸索了幾十年,但我想那也是上帝的旨意,畢竟沒有過去的摸索,我打不出現在這些文字。

接下來是蕾潔的死,她是雅各的最愛,所以也偏愛他生的兩個兒子……但偏愛總是會出問題,這問題很快就會發生。

再來又描述了龐大的家族分支,可以看見以掃的後代其實也很發達,甚至說是更發達,只是最後都成了仇敵,還真是家門不幸。

再來是有名約瑟登場,他是創世記篇幅最多的人物,也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偉人,聖經裡要找像他那樣崇高的人,就只有耶穌贏過他而已,其實後世的摩西、大衛,很多地方的表現都還遠不如他,是個真的很值得尊敬的傢伙。

約瑟從小就不凡,但主要是父親偏心,那件有名的彩衣就是他父親幫他做的。彩色衣服在那個年代是很費工的,因為要先把整坨羊毛染上不同顏色(這很花錢),是先染色完,然後才去搓絲紡線,接著才用不同顏色的線織布。

年紀已經很大,不跟著出去放牧的雅各就是在家幹這事。

這當然引起兄長忌妒,然後他還做了那種讓兄長更不爽的夢,還一連兩次。

更慘的是他還很白目的把夢跟大家講……

最後終於出事,雖然哥哥也不是每個都很狠心,但對他有不爽都是真的,總之他雖然大難不死,但也沒好到那去,他被賣去埃及當奴隸。

當時的埃及還是古王國時期(而且是早期),但已經算是先進文明國家,不但有成熟的書寫系統、農業更是及其發達(雖然比兩河文化晚一點,但埃及追上的速度更快),約瑟被賣去先進國家當奴隸,說起來也算見世面了。

38章先岔題講猶大,因為這個猶大(後世猶太人的統稱由他而來)算關鍵人物,但這段其實不甚光彩,又是一段亂倫的關係,但也可以看到女性無所不用其極保護自己的方式,就只有生男丁而已……

39章故事回到約瑟,他雖然做奴隸,日子其實過得還不錯,而且反倒因此有了學習的機會(在故鄉顯然只能當個文盲)。

在這有個重點,上帝保守他,因為他父親的神已經成為家族神,因此上帝在這不需要重複彰顯自己,不斷跟人家說「我是你老爸的神」之類的。這時,上帝的形象很顯然已經不同,逐漸成為我們現在熟知的「耶和華」的型態。

但還是要牢記上帝的無限本質,與他啟示的普世性。

接下來發生了色誘的情節,但要注意,從這裡可以在一次看到埃及文明程度比較高的證明,因為這種調戲,在遊牧民族來說,大概會以殺人報復收場,但他只是入監(這同樣是文明的產物,游牧民族沒有監獄的設計),而且在監獄裡居然還能擁有工作(顯然有組織架構)。

這裡我們可以在一次看到「讓凱薩的歸凱薩,上帝的歸上帝」,因為約瑟盡心服事,在工作上有好的表現,這是「榮神益人」的事工,是歸給上帝的。但他沒有信奉異教神明,依然忠心於上帝,這是「讓凱薩的歸凱薩」,他的心依然屬於自己,然後歸向上帝。

可以看到,跟雅各、亞伯拉罕不同,上帝沒有啟示約瑟任何東西,沒有顯現給他看見,但約瑟依然盡忠,不因他在異教人群中獲得亨通,就因此以為拯救他並給他福份的是那些異教神明。

或者正好相反,因為他深知上帝的本質,不管他被規定要向誰敬拜,他敬拜的對象都只有上帝。

當然,如果你看見某些台灣人會逼穆斯林外勞吃豬肉,就知道華儒奴有多噁心,文明程度甚至比不上五千年前的埃及人。

至於在東突厥斯坦施暴的中國軍警,那更是邪惡到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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