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感想:利未記23-27

第23章提到宗教節期,這些節期直到今日還是以色列人重要的節日,甚至有人會特別選這個節期的期間去以色列觀光,體驗不同的風情(因為守節期關係,很多店家其實是不開的,飲食有有相當多限制,請以不同的角度去欣賞這個已經延續三千年以上的節期--大衛王登基是西元前一千年多一點,出埃及又早個幾百年)。

然後中間突然跳去講一個死刑判例(古代文章不大可能一口氣連著寫,而是一卷一卷羊皮,所以順序也可能是錯的),再來講到讓土地休息的規矩,再提到土地,這一點很有意思,原本是游牧民族的以色列人(而且頒布這條例的時候以色列人還曠野流浪當中),突然對於土地變得非常的重視,所有權的觀念非常重,甚至嚴禁流落其他宗族,看來在埃及真的學到很不一樣的觀念(埃及的土地丈量技術非常優秀,甚至有經有三角測量的能力),加上因為曾經自己當過奴隸,所以對於奴隸的人權特別重視(相較於當時其他國家)。



不過,在那個年代,如果你要完全遵守摩西律法,那表示有很多必要勞動力必須從其他地方取得--只因你不想弄髒自己的手,於是,反過來的狀況是,他們要從異族買或抓奴隸來用……雖然上帝律法要求善待奴隸,實際上到後面你就會看出單純的禁令效果非常有限,因為人權概念只要允許切割,就會被利用來圖利自己。

以後以色列人對待奴隸沒有多高明。

26章是很單純的賞罰說明,有點像神恩與神威的使用說明書。

在這個年代的上帝形象,還是很尋常的現世形象,大家也可以注意到,在這個年代,以色列人對於「死後」的想像,並沒有出現在這幾卷書裡面,這還滿有意思的。

我說過,這其實是歷史書對吧!以沒有紀錄死後的世界其實還滿正常的,要一直到列王記,掃羅找靈媒召喚撒母爾的鬼魂,才讓我們稍微一瞥這部份的描述。

以還是提一下好了,因為雖然聖經沒提,但同年代其他文獻還是有記載。

其實以色列人一開始並沒有天堂這種想像,人死了就死了,勉強有個像陰間的地方,但基本上那就是一個長眠的地方。

或者說,其實還沒想清楚,因為那個年代,周圍的國家想的也沒差太多,基本上都會覺得好人有好報這種事情是發生在「現世」的。

但這其實是非常古典想法,因為早在吉爾迦美什史詩的年代以前,人類就一直在掙扎著死後的世界到底長什麼樣子了(其實你可以當這恐懼是食用智慧果實之後必然的詛咒),很顯然的,上帝早期的啟示在這部份非常模糊,甚至多少有點放任你隨便亂想(直到耶穌才針對來世有較多指示,但依然不算講很多)。

基本上在這個年代,人類對於這個完全碰不到的議題,採取的是很保守的策略,不至於去想像太過複雜的架構。

在這種情況下,對神的崇拜與對祖先的敬拜多少有點切割,正如蕾潔離家時有偷走家裡的神像,那神像很可能是祖先芻像,尤其游牧民族常常要離鄉背景(神鬼戰士裡的邁西穆士也是隨身帶著家人的芻像),但久了,尤其日好好過的話,可能就會相信這些芻像是有力量的,進而神格化。可以產生類似效果的不限於人像,隨便一個石頭、種子都可能。

但國家級規模的宗教不能這麼隨便,於是那幾個遠古大國其實在「另一個世界」上面下了不少心思,尤其埃及。

以色列人不可能沒接觸到這些,雖然沒有在聖經裡寫出這些內容(一來因為這本質是歷史書,二來顯然上帝的啟示沒叫你在這上面胡思亂想太多東西),但人的不安與恐懼是不可能因此消失的,所以一些民間建文獻依然有蛛絲馬跡。

而且對於來世的想像,重點是用來在今世發酵用的,不是讓你得以度過而已,而是讓你得以超越。

因此這些規格化的宗教節期成為一種教育工具,用來提醒大家敬畏上帝,提醒大家,有一個最終的審判存在--這一點倒是普世共通,這又是一個很有啟示普世性的例子。

當然,面對審判的重點,在於「要知道審判標準」,這一點正是各宗教最基本的差異所在,而且這一點正是最重要的部份,而不是什麼宗教都是勸人為善這種廢話,因為勸人為訕這種論點,根本不需要宗教,而且那一點也不是宗教最重要的責任。

某方面來說,現在一堆自稱無神論的「不信教」的教徒(是的,其實們有信教,他們信的神叫做他自己),其盲點就是出在錯誤認知宗教的本質,所以覺得只要當個好人就好了。

關鍵在於,怎樣才叫好人。

還有,在基督教觀點,正因為當個好人只是廢話,所以得救的條件裡面,所謂好人只是一個「附帶」的條件,重點是當義人。

我說過很多次,要「分別為聖」了吧!你以為當好人就可以喔?你自己要很清楚怎樣叫做好才行啊!

27章是利未記最後一章,很有趣的講到許願跟還願,只不過這部份在後來幾乎全被廢掉了,因為耶穌在客西瑪尼園給了許願完全不同的境界,只不過,在利未記這個階段,上帝起啟示的主要還是「我才不管你給我多少」的態度,免得有人以為給多可以拿更多,當上帝是可以收買的。

如果上帝可以收買,那你是神還是上帝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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